專利名稱:包裝商品輸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可輸出包裝商品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
本說明書中所述的“包裝商品”,不僅指膜盒商品,還包括封裝在盒子等容器中的商品、用紙張等包裝的商品等更為廣泛的概念。
背景技術:
作為現有的例如用來輸出膜盒(カプセル)商品的膜盒商品輸出機,已經公知的有,投入硬幣后通過轉動旋鈕,可使內部的旋轉鼓旋轉,將位于旋轉鼓上的膜盒商品從旋轉鼓的孔和位于旋轉鼓下方的開口向商品輸出口輸出的輸出機。該膜盒商品輸出機,通常設置在商場的玩具銷售處或舞場、游戲廳、小商店的店內或門口、游樂園等處。
在這種場合,膜盒商品輸出機是兩層或三層重疊著安裝的。此外,在重疊安裝時,是將上層的膜盒商品輸出機直接固定在下層的膜盒商品輸出機正上方的。
但是,在膜盒商品輸出機上下多層重疊的場合,雖說與膜盒商品輸出機的形狀有關,但總是存在著穩定性變差的問題。而如果不將膜盒商品輸出機多層重疊,則存在著安裝膜盒商品輸出機時的空間利用率低的問題。
此外,在膜盒商品輸出機多層重疊的場合,在需要將除了最下層和最上層的膜盒商品輸出機之外的中間的膜盒商品輸出機拆下來進行修理或對該中間的膜盒商品輸出機進行更換時,其作業將非常麻煩。此外,向膜盒商品輸出機內放入膜盒商品或從膜盒商品輸出機中收回膜盒商品的作業也非常麻煩。
發明的公開本發明是針對上述問題而提出的,其目的是,提供一種便于對包裝商品輸出機進行修理、并且便于包裝商品的放入和更換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
權利要求1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輸出包裝商品的包裝商品輸出機、以及可使該包裝商品輸出機從前方嵌入的框架,具有將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在其嵌入于所述框架內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是以包裝商品輸出機可相對于框架進行裝拆而構成,因而能夠將包裝商品輸出機與其它包裝商品輸出機不相關地從框架中取出。因此,在將需要取出的包裝商品輸出機拆下時,只要與其它包裝商品輸出機不相關地解除該包裝商品輸出機在框架上的固定狀態即可。此外,由于具有將包裝商品輸出機在其嵌入于所述框架內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因而能夠將包裝商品輸出機固定在框架上。
權利要求2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框架以能夠上下重疊而構成,并且具有可將所述框架在其重疊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框架以能夠上下重疊而構成,因此,通過將框架上下重疊并在該框架中嵌入膜盒商品輸出機,便能夠構成較大規模的商品架。
權利要求3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或2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框架以能夠橫向排列設置而構成,并且具有可將所述框架在其排列設置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由于框架以能夠橫向排列設置而構成,因此,通過將框架在橫向上排列設置,在該框架中嵌入包裝商品輸出機,便能夠構成較大規模的商品架。
權利要求4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至3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的機箱的頂面形成有商品放入口。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只要將包裝商品輸出機從框架中取出,便能夠從包裝商品輸出機的機箱的商品放入口將包裝商品放入。
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4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可進行插拔的所述框架的頂面形成有商品放入口。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在框架的頂面形成有商品放入口,因此,不必將包裝商品輸出機從該框架中取出,便能夠從包裝商品放入口將包裝商品放入。
權利要求6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商品容放箱,所述商品容放箱的底板以能夠在水平方向上進行插拔而構成。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框架上的商品容放箱,所述商品容放箱的底板以能夠在水平方向上進行插拔而構成,因此,若事先將商品容放箱直接固定在框架上,則只要將底板抽出,便能夠很簡單地將包裝商品放入。
權利要求7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商品展示箱。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框架上的商品展示箱,因此,可將商品放入商品展示箱中進行展示。
權利要求8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相對于所述框架能夠從前方可裝拆地嵌入的商品容放箱。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具有相對于框架能夠從前方可裝拆地嵌入的商品容放箱,因此,只要將底板抽出,便能夠很簡單地將包裝商品放入。
權利要求9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相對于所述框架能夠從前方可裝拆地嵌入的商品展示箱。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可將包裝商品放入商品展示箱中進行展示。
權利要求10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至9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所述框架之下并能夠裝拆的底座。此時,底座上最好設置有腳輪。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可將底座固定在框架之下,因此,能夠使框架乃至包裝商品輸出機保持在適當的高度上。
權利要求11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至10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能夠可裝拆地嵌入所述框架中的清潔箱。此外,權利要求12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至10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底座上設置有清潔箱。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框架或底座上具有清潔箱,因此,不需要另外設置垃圾箱等。
權利要求13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至12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至少其前壁由透明材料形成,在該前壁的寬度方向的中央部位形成有向前方突出的弧形壁部。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包裝商品可填充至弧形壁部處,因此,可使包裝商品看起來更清楚。
權利要求14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3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的弧形壁部的兩端,形成有朝內形成的凸片,并且,在這些凸片與所述弧形壁部之間的接合部之間,嵌插有可插拔的分隔板。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可在分隔板與弧形壁部之間分隔出與內部隔絕的空間,因此,在此處可放置樣品等。
權利要求1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4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分隔板以與所述弧形壁部的內面相仿的形狀形成。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在不需要形成與內部隔絕的空間時,可將分隔板貼在弧形壁部上進行存放。
權利要求16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插在所述分隔板與所述弧形壁部之間的表示部件。作為此時的表示部件,例如可以是紙片或塑料片。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在將分隔板貼在弧形壁部上進行存放的場合,可在它們之間插入表示部件,進行例如廣告或使用說明等的展示。此外,在將分隔板的朝向反過來后安裝表示部件的場合,通過將包裝商品放入形成于它們之間的分隔空間內,并將表示部件貼在分隔板的背面(突出的那一面)而使表示部件夾在分隔板的側緣與凸片之間,還能夠將商品樣品與表示部件一起加以展示。也可以將表示部件沿分隔板的正面設置,盡管這樣做保持力較小。
權利要求17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4或權利要求1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分隔板的高度方向的中間部位設置有格板。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可以將諸如樣品擺放在格板上進行樣品等的展示。
權利要求18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至17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至少其前壁和側壁由透明材料形成,所述前壁和側壁二者相銜接的拐角部由曲面形成。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即使在包裝商品輸出機裝入框架內的狀態下,也能夠觀察到內部的包裝商品。
權利要求19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如權利要求1至18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框架的背面形成有觀察孔。
根據該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即使從框架的背面,也能夠對包裝商品輸出機內的包裝商品的存貨量進行確認。
附圖的簡要說明通過以下的詳細說明和附圖可更為完整地了解本發明。但這些說明和附圖并非要對本發明加以限定。其中,
圖1是第1實施形式所涉及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的立體圖,圖2是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膜盒商品輸出機的立體圖,圖3是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膜盒商品輸出機以及框架的立體圖,圖4是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框架的立體圖,圖5是對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框架之間的聯接結構加以展示的附圖,圖6是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底座的立體圖,圖6(A)、圖6(B)、圖6(C)是對方案彼此不同的底座加以展示的附圖,圖7是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商品容放箱的主視圖,圖7(A)和圖7(B)是對方案彼此不同的商品容放箱加以展示的主視圖,圖8是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商品展示箱的主視圖,圖8(A)和圖8(B)是對方案彼此不同的商品展示箱加以展示的主視圖,
圖9是用來對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的變型例進行說明的立體圖,圖10是對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的一種變型例加以展示的俯視圖,圖11是對圖1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的另一種變型例加以展示的俯視圖,圖12是第2實施形式所涉及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的立體圖,圖13是圖12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膜盒商品輸出機的立體圖,圖14是對圖12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展示部的一種方案加以展示的立體圖,圖14(A)是未放入分隔板時的立體圖,圖14(B)是放入分隔板后的立體圖,圖15是圖14中的膜盒商品輸出機中的重點部位的放大立體圖,圖16是對圖12的膜盒商品輸出機中的展示部的另一種方案加以展示的立體圖,圖16(A)是未放入分隔板時的立體圖,圖16(B)是放入分隔板后的立體圖,圖17是圖16的膜盒商品輸出機中的重點部位的放大立體圖,圖18是圖12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膜盒商品輸出機以及框架的立體圖,圖19是圖12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框架的立體圖,圖20是對圖12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框架之間的聯接結構加以展示的附圖,圖21是圖20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中的底座的立體圖,圖21(A)、圖21(B)和圖21(C)是對方案彼此不同的底座加以展示的立體圖。
發明的最佳實施形式第1實施形式1.膜盒商品輸出裝置的總體構成如圖1所示,作為一種包裝商品輸出裝置的、實施形式所涉及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100,具有膜盒商品輸出機10、框架20、底座30、商品容放箱40、商品展示箱50以及頂蓋60。
2.膜盒商品輸出機10的構成如圖2所示,膜盒商品輸出機10呈箱形構成。但并不限定于箱形。作為該膜盒商品輸出機10,當從位于正面的硬幣投入口10a投入硬幣并旋轉旋鈕10b時,放在機箱10e中的膜盒商品70便可從商品輸出口10c輸出。在這里,是靠投入硬幣輸出的,但也可以設計成,靠插入存款卡或者插入現金卡或信用卡輸出的結構。
在構成膜盒商品輸出機10的上部構造的機箱10e中,可放入較多的膜盒商品70。一打開膜盒商品70的膜盒,便會掉出雕像以及其它玩具。
膜盒商品70向機箱10e中的放入,是從設置在機箱10e的頂面的商品放入口10f進行的。而膜盒商品70的回收,可打開設置在機箱10e的側面的門10g進行。
此外,如圖3所示,在機箱10e的正面設置有鎖10h,當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該鎖10h中并轉動時,便可使舌片10i伸出或縮回。當舌片10i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2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膜盒商品輸出機10固定在框架20上。
另一方面,在構成膜盒商品輸出機10的下部構造的機械部中,設置有未圖示的硬幣識別裝置、可隨著旋鈕10b的旋轉而旋轉的旋轉鼓等。
此外,如圖2所示,在機械部的旁邊設置有貨幣箱10j,正面設置有硬幣退出口10k。
3.框架20的構成對于框架20并無特別限定,而在這里呈箱形構成,所述膜盒商品輸出機10可從前方嵌入。該框架20,除了膜盒商品輸出機10的正面之外,其它部分可以被覆蓋。如圖4所示,在框架20的頂面以及底面,形成有與膜盒商品輸出機10的商品放入口10f相對應的商品放入口20a。
該框架20,以能夠上下重疊而構成,并且能夠在橫向上排列設置。對于相鄰框架之間的固定,并無特別限定,而在這里,是使用聯接板21,使該聯接板21在背面一側橫跨在框架20之間并以螺釘進行緊固而實現的。
4.底座30的構成對于用來安裝框架20的底座30,并無特別限定,但制備了帶腳輪的3種底座。一種是帶清潔箱底座30a(圖6(A)),第2種是標準底座30b(圖6(B)),第3種是薄底座30c(圖6(C))。其中的帶清潔箱底座30a是用來放不需要的膜盒的,具有膜盒投入口31。而所投入的膜盒可從未圖示的門取出。
對于底座30與框架20之間的聯接結構并無特別限定,而在這里,同框架20與框架20之間的聯接結構相同。
5.商品容放箱40的構成對于商品容放箱40并無特別限定,但如圖7(A)、(B)所示,制備了兩種商品容放箱。一種是較深的商品容放箱40a,第2種是較淺的商品容放箱40b。該商品容放箱40相對于框架20可從前方嵌入。此時,較深的商品容放箱40a相對于框架20只能嵌入1個,而較淺的商品容放箱40b可相對于框架20同時嵌入兩個。
此外,商品容放箱40的底板41能夠從前方進行插拔。因此,將商品容放箱40在該商品容放箱40中容納有膜盒商品的狀態下嵌入框架20中后,只要將底板41抽出,便能夠將膜盒商品60從商品放入口10f、20a放入膜盒商品輸出機10中。
再有,在商品容放箱40的正面設置有鎖42,當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該鎖42中并轉動時,便可使未圖示的舌片伸出或縮回。并且,當舌片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2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商品容放箱40固定在框架20等上。最好是,該商品容放箱40的鎖42設置在商品容放箱40的下側,以使得通過所述舌片還能夠同時將底板41固定。
6.商品展示箱50的構成對于商品展示箱50并無特別限定,但如圖8(A)、(B)所示,制備了兩種商品展示箱。一種是較淺的商品展示箱50a,第2種是較深的商品展示箱50b。該商品展示箱50相對于框架20能夠從前方嵌入。
此外,在商品展示箱50的正面設置有鎖51,當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該鎖51中并轉動時,便可使未圖示的舌片伸出或縮回。并且,當舌片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2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商品展示箱50固定在框架20等上。
7.頂蓋60的構成頂蓋60用來將最上層的框架20的商品放入口20a蓋住,通過螺釘等安裝在框架20上。
8.組合將上述膜盒商品輸出機10、框架20、底座30、商品容放箱40、商品展示箱50以及頂蓋60任意進行組合,可自由構成膜盒商品輸出裝置100。
9.變型例以上就本發明的實施形式進行了說明,但本發明并不受該實施形式的限定,毋庸置疑,在不改變該發明的要旨的范圍內還能夠進行各種變型。
例如,既可以與圖9的拐角部展示箱80進行組合從而如圖10所示,將膜盒商品輸出機10排列在柱子81的周圍而構成膜盒商品輸出裝置100,也可以如圖11所示地構成膜盒商品輸出裝置100,將其整體裝在旋轉臺(未圖示)上使之能夠整體旋轉。
此外,在上述實施形式中,是將清潔箱設置在底座上的,但也可以在框架上設置清潔箱。
第2實施形式1.膜盒商品輸出裝置的總體構成如圖12所示,作為一種包裝商品輸出裝置的、實施形式所涉及的膜盒商品輸出裝置200,具有膜盒商品輸出機110、框架120、底座130、商品容放箱140、商品展示箱150以及頂蓋160。
2.膜盒商品輸出機110的構成如圖13所示,膜盒商品輸出機110呈箱形構成。但并不限定于箱形。作為該膜盒商品輸出機110,當從位于正面的硬幣投入口110a投入硬幣并旋轉旋鈕110b時,放在機箱110e中的膜盒商品170便可從商品輸出口110c輸出。在這里,是靠投入硬幣輸出的,但也可以設計成,靠插入存款卡或者插入現金卡或信用卡輸出的結構。
在構成膜盒商品輸出機110的上部構造的機箱110e中,可放入較多的膜盒商品170。一打開膜盒商品170的膜盒,便會掉出雕像以及其它玩具。
膜盒商品170向機箱110e中的放入,是從設置在機箱110e的頂面的商品放入口110f進行的。而膜盒商品170的回收,可打開設置在機箱110e的側面的門110g進行。
機箱110e由透明材料形成,前壁和側壁二者相銜接的拐角部由曲面110l形成,在前壁的中央部位,形成了展示部111。
如圖14至圖18所示,展示部111由從機箱110e的前壁向前方隆起的弧形壁部111a、以及分隔板111b構成。分隔板111b,呈曲率半徑比弧形壁部111a稍小的弧形形成。在弧形壁部111a的兩端,設置有曲率半徑與該弧形壁部相同的朝內的凸片111c。另一方面,在分隔板111b上,在其高度方向的大致中間位置設置有格板111d。該格板,約呈橢圓形,從分隔板111b上突出的部分的外輪廓,呈曲率半徑與分隔板111b大致相同的弧形形成。
在這樣構成的展示部111中,如圖14(A)所示,將分隔板111b以向機箱110e的內部突出的狀態,從上方嵌入凸片111c、111c之間。此外,如圖14(B)所示,可將作為樣品的膜盒商品170放入被分隔板111b、格板111d和機箱110e的弧形壁部111a分隔開的空間111e內。
此外,在該展示部111中,可以利用機箱110e的弧形壁部111a或凸片111c與分隔板111b之間的間隙來安裝表示部件111f。其一種安裝方案是,如圖14(A)所示,使表示部件111f貼在分隔板111b的凸面上,以表示部件111f位于分隔板111b的內側的狀態,與分隔板111b一起從上方嵌入凸片111c、111c之間。在這種場合,表示部件111f如圖15所示,表示部件111f的兩個側邊得到凸片111c與分隔板111b的兩個側邊的夾持。表示部件111f的另一種安裝方案是,如圖16(A)所示,使表示部件111f貼在分隔板111b的凸面上,以表示部件111f位于分隔板111b的外側的狀態,與分隔板111b一起沿弧形壁部111a的內面從上方嵌入凸片111c、111c之間。在這種場合,表示部件111f如圖17所示,大致整個表示部件111f得到弧形壁部111a與分隔板111b的夾持。
此外,如圖18所示,在機箱110e的正面設置有鎖110h,當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該鎖110h中并轉動時,便可使舌片110i伸出或縮回。當舌片110i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12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膜盒商品輸出機110固定在框架120上。
另一方面,在構成膜盒商品輸出機110的下部構造的機械部中,設置有未圖示的硬幣識別裝置、可隨著旋鈕110b的旋轉而旋轉的旋轉鼓等。
此外,如圖13所示,在機械部的旁邊設置有貨幣箱110j,正面設置有硬幣退出口110k。
3.框架120的構成對于框架120并無特別限定,而在這里呈箱形構成,所述膜盒商品輸出機110可從前方嵌入。該框架120,除了膜盒商品輸出機110的正面以及拐角部110l之外,其它部分可以被覆蓋。如圖19所示,在框架120的頂面以及底面,形成有與所述膜盒商品輸出機110的商品放入口110f相對應的商品放入口120a。在框架120的背面,形成有觀察窗120b。
該框架120,以能夠上下重疊而構成,并且能夠在橫向上排列設置。對于相鄰框架之間的固定,并無特別限定,而在這里,是使用聯接板121,使該聯接板121在背面一側橫跨在框架120之間并以螺釘進行緊固而實現的。
4.底座130的構成對于用來安裝框架120的底座130,并無特別限定,但制備了帶腳輪的3種底座。一種是帶清潔箱底座130a(圖21(A)),第2種是標準底座130b(圖21(B)),第3種是薄底座130c(圖21(C))。其中的帶清潔箱底座130a是用來放不需要的膜盒的,具有膜盒投入口131。而所投入的膜盒可從未圖示的門取出。
對于底座130與框架120之間的聯接結構并無特別限定,在這里,同框架120與框架120之間的聯接結構相同。
5.商品容放箱140的構成商品容放箱140相對于框架120可從前方嵌入。該商品容放箱140的底板141可從前方進行插拔。因此,在將商品容放箱140在該商品容放箱140中容納有膜盒商品的狀態下嵌入框架120中后,只要將底板141抽出,便能夠將膜盒商品160從商品放入口110f、120a放入膜盒商品輸出機110中。
再有,在商品容放箱140的正面設置有鎖142,當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該鎖142中并轉動時,便可使未圖示的舌片伸出或縮回。并且,當舌片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12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商品容放箱140固定在框架120等上。最好是,該商品容放箱140的鎖142設置在商品容放箱140的下側,以使得通過所述舌片還能夠同時將底板141固定。
6.商品展示箱150以及小展示箱155的構成商品展示箱150相對于框架120能夠從前方嵌入。如圖12所示,在商品展示箱150的正面設置有鎖151,當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該鎖151中并轉動時,便可使未圖示的舌片伸出或縮回。并且,當舌片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12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商品展示箱150固定在框架120等上。
小展示箱155能夠安裝在框架120或后述的頂蓋160上。該小展示箱155在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該鎖156中并轉動時,未圖示的舌片便可伸出或縮回。并且,當舌片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120或頂蓋16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小展示箱155固定在框架120或頂蓋160等上。
7.頂蓋160的構成頂蓋160用來將最上層的框架120的商品放入口120a蓋住,通過螺釘等安裝在框架120上。
8.清潔箱180的構成清潔箱180是用來放不需要的膜盒的,具有膜盒投入口181。所投入的膜盒可抽出清潔箱180進行回收。該清潔箱180能夠與膜盒商品輸出機110和商品展示箱150進行交換。另外,該清潔箱180在將未圖示的鑰匙插入鎖182中并轉動時,未圖示的舌片便可伸出或縮回。并且,當舌片處于伸出狀態時,將卡合在框架120的未圖示的孔中而使清潔箱180固定在框架120等上。
9.組合將上述膜盒商品輸出機110、框架120、底座130、商品容放箱140、商品展示箱150、頂蓋160以及清潔箱180任意進行組合,可自由構成膜盒商品輸出裝置200。
產業上利用的可能性如上所述,本發明所涉及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在為空間狹小的場所提供較大的銷售點方面具有實用性,尤其適用于在高度方向上排列多層包裝商品輸出機的場合。
權利要求
1.一種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輸出包裝商品的包裝商品輸出機、以及可使該包裝商品輸出機從前方嵌入的框架,具有將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在其嵌入于所述框架內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
2.如權利要求1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框架以能夠上下重疊而構成,并且具有可將所述框架在其重疊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框架以能夠橫向排列設置而構成,并且具有可將所述框架在其排列設置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
4.如權利要求1至3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的機箱的頂面形成有商品放入口。
5.如權利要求4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可進行插拔的所述框架的頂面形成有商品放入口。
6.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商品容放箱,所述商品容放箱的底板以能夠在水平方向上進行插拔而構成。
7.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所述框架上的商品展示箱。
8.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相對于所述框架能夠從前方可裝拆地嵌入的商品容放箱。
9.如權利要求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相對于所述框架能夠從前方可裝拆地嵌入的商品展示箱。
10.如權利要求1至9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直接固定在所述框架之下并能夠裝拆的底座。
11.如權利要求1至10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能夠可裝拆地嵌入所述框架中的清潔箱。
12.如權利要求1至11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底座上設置有清潔箱。
13.如權利要求1至12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至少其前壁由透明材料形成,在該前壁的寬度方向的中央部位形成有向前方突出的弧形壁部。
14.如權利要求13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的弧形壁部的兩端,形成有朝內形成的凸片,并且,在這些凸片與所述弧形壁部之間的接合部之間,嵌插有可插拔的分隔板。
15.如權利要求14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分隔板以與所述弧形壁部的內面相仿的形狀形成。
16.如權利要求1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具有可插在所述分隔板與所述弧形壁部之間的表示部件。
17.如權利要求14或權利要求15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分隔板的高度方向的中間部位設置有格板。
18.如權利要求1至17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至少其前壁和側壁由透明材料形成,所述前壁和側壁二者相銜接的拐角部由曲面形成。
19.如權利要求1至18之任一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其特征是,在所述框架的背面形成有觀察孔。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便于對包裝商品輸出機(10)進行修理、并且便于包裝商品的放入和更換的包裝商品輸出裝置(10)。為此,具有可輸出包裝商品的包裝商品輸出機(10)、以及可使該包裝商品輸出機(10)從前方嵌入的框架(20),具有將所述包裝商品輸出機(10)在其嵌入于所述框架(20)內的狀態下進行固定的固定手段。
文檔編號A47B87/00GK1666236SQ0381566
公開日2005年9月7日 申請日期2003年6月30日 優先權日2002年7月1日
發明者厚田淳一 申請人:株式會社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