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體育場、館座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屬于安裝在體育場、館看臺平面上(例如水泥臺階)可撤換的椅子,具體涉及一種體育場、館座椅。
背景技術:
傳統的體育場、館座椅,無論是軟座或硬座,基本上都是在座椅板下面設置有金屬支架(腿),不僅不穩固,而且整體成本偏高。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穩固,物美價廉的一種體育場、館座椅。
其技術方案為設計一種體育場、館座椅,包括中空的座椅板,其特征是中空的座椅板底部設置通孔,通過看臺平面上的緊固件,將中空的座椅板固定。
上述座椅板底部的通孔,可以單個設置在座椅板底部的中間;也可以多個設置在座板底部的側面;還可以在上述的座椅板底部背面附接金屬板,通孔設置在金屬板上。
為了外形的美觀和使用上的舒適,上述座椅板的上面或側面,正對通孔位置,匹配形狀吻合的蓋板;也可以對上述體育場、館座椅設置座椅靠背和/或扶手;還可以對上述體育場、館座椅設置軟墊。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突出,穩固、物美價廉,便于大面積推廣使用。
具體實施方式
圖中,1體育場、館看臺平面(例如水泥臺階);2中空的座椅板;3整個中空的座椅板的緊固件;4通孔的蓋板;5中空的座椅板背面附接的金屬板;6座椅板背面與附接金屬板的緊固件。
中空的座椅板2可以采用整體注塑的色彩鮮艷的塑料,或玻璃鋼或輕金屬合金(例如,鋁合金),看臺可以用不同的色彩劃分區域;整個中空的座椅板的緊固件3可以采用便于施工的零件,例如膨脹螺栓;通孔的蓋板4加工成形狀匹配吻合,嚴絲合縫,開啟時便于施工,閉合時美觀、舒適。
穩固、美觀,便于各種體育場、館,文藝演出場所等大面積推廣使用。根據經費和形勢需要,可以是光板、設置靠背和扶手,或增加軟墊。
權利要求1.一種體育場、館座椅,包括中空的座椅板,其特征是中空的座椅板底部設置通孔,通過看臺平面上的緊固件,將中空的座椅板固定。
2.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體育場、館座椅,其特征是所述的座椅板底部的通孔,單個設置在座椅板底部的中間。
3.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體育場、館座椅,其特征是所述的座椅板底部的通孔,多個設置在座板底部的側面。
4.按照權利要求1所述的體育場、館座椅,其特征是所述的座椅板底部背面附接金屬板,通孔設置在金屬板上。
5.按照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體育場、館座椅,其特征是所述的座椅板的上面或側面,正對通孔位置,匹配形狀吻合的蓋板。
6.按照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體育場、館座椅,其特征是所述的座椅板設置座椅靠背和/或扶手。
7.按照權利要求1、2、3或4所述的體育場、館座椅,其特征是所述的座椅板上設置軟墊。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屬于安裝在體育場、館看臺平面上可撤換的椅子,具體涉及一種體育場、館座椅。其包括中空的座椅板,特征是中空的座椅板底部設置通孔,通過看臺平面上的緊固件,將中空的座椅板固定。座椅板底部的通孔,可單個設置在座椅板底部的中間;可多個設置在座板底部的側面也可座椅板底部背面附接金屬板,通孔設置在金屬板上。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突出,穩固、物美價廉,便于大面積推廣使用。
文檔編號A47C1/00GK2607869SQ0321688
公開日2004年3月31日 申請日期2003年3月25日 優先權日2003年3月25日
發明者羅云國 申請人:淄博市臨淄澤羅體育器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