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在背能上舉或膝能上舉的所謂活動關節床中與抬背動作聯動使膝上下動作。
背景技術:
近年,具有能抬背或抬膝的所謂活動關節床中,具有(1)與抬背動作聯動進行的抬膝動作的機構;并在這種機構中,具有(2)使抬背動作和抬膝動作的聯動關系離合的機構。
但是,在上述(1)機構中,隨著背升高只有膝隨之抬起,因此,當抬背角度大于某個角度時,背支撐部和膝支撐部接近超過必要距離時,使用者下半身會以夾持狀承受較大壓力。由于在背支撐部處于升高狀態下必然使膝支撐部處于上舉狀態,使用者難以在支撐部上移動以便靠近支撐部側面來實現足著地狀的就座。
另一方面,在(2)機構中,為了緩和活動時對身體的壓迫,以及為了使使用者在支撐部上移動靠近支撐部側面能實現足著地狀的就座,雖然可以由此阻斷抬背結構和抬膝結構之間的聯動結合關系,但由抬背本身動作引起背支撐部和身體間產生滑動或不能保持姿勢,會對身體產生新的壓迫。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的床等物件中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是針對背景技術提出的方案,該機構能在隨抬背動作聯動初期進行抬膝動作,在抬背動作中途可進行放下膝部動作,以緩和對使用者身體的壓迫感,利用活動動作,容易改變抬背狀時使用者的體位,能在支撐側面實現足著地姿勢等,提高了易助性。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前述問題,本發明技術方案1提出的方案是床等物件中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具有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該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用聯動部件聯結成可聯動狀,前述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的聯動關系為,在前述背支撐部傾斜動作中途,膝支撐部能達到最大傾斜角度,從背支撐部傾斜動作中途開始至背支撐部達到最大傾斜,都能使膝支撐部倒伏復原。
本發明技術方案2提出的方案是所述的床等物件中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前述抬背機構具有抬背機構連桿,該抬背機構連桿承受驅動源的動力且使背支撐部傾斜;前述抬膝機構具有抬膝機構連桿,該抬膝機構連桿通過前述聯動部件來承受驅動源的動力,并使膝支撐部傾斜;在支撐部處于平坦狀時,該抬膝機構連桿設定的位置角度比前述抬背機構連桿的位置角度要大。
本發明技術方案提出的方案是所述的床等物件中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劃分有對應于背的背支撐部、對應于腰的腰支撐部、對應于腰至膝的膝支撐部、對應于足的足支撐部;在前述背支撐部和腰支撐部間、前述膝支撐部和足支撐部間,分別配置有能按適度彎曲率彎曲的彎曲支撐部,使前述抬背機構連桿接觸到前述背支撐部背面,使前述抬膝機構接觸到膝支撐部和足支撐部間的彎曲支撐部背面。
本發明技術方案4提出的方案是所述的床等物件中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前述聯動部件是用可調長度的棒狀體構成;前述抬背機構與抬膝機構的聯動關系是可調的。
本發明技術方案5提出的方案是所述的床等物件中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前述舉膝連桿的位置角度是可調節的,前述抬背機構與抬膝機構的聯動關系是可調的。
本發明技術方案6提出的方案是所述的床等物件中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前述抬膝機構連桿長度是可調節的,抬膝的最高角度是可調的。
根據技術方案1,抬背機構的操作伴隨著對應于背的背支撐部的傾斜動作,背支撐部傾斜動作初期通過聯動部件聯動抬膝機構,使膝支撐部傾斜。前述背支撐部傾斜動作中途,前述膝支撐部能達到最大傾斜狀態,在該狀態繼續操作的抬背機構使背支撐部繼續進行傾斜動作時,通過聯動部件能使抬膝機構聯動動作,此時前述膝支撐部可以逆向倒伏復原為平坦狀。
根據技術方案2,當接受驅動源的動力依靠抬背連桿使背支撐部傾斜時,抬膝連桿通過前述聯動部件接受驅動源動力,比抬背連桿先進行動作,抬膝連桿前端在抬背動作中途先達到最高位置,而膝支撐部在背支撐部傾斜動作中途達到最大傾斜角。
在繼續進行抬背動作的同時,聯動著的抬背連桿動作使抬膝機構連桿動作的時候,由于抬膝機構連桿前端從前述最高位置降低,隨后膝支撐部倒伏,當背支撐部達到最大傾斜角度時,膝支撐部返回到平坦狀。
根據技術方案3,一方面利用驅動源動力能使抬背機構連桿變位,上抬背支撐部使其傾斜,另一方面通過聯動件能使膝支撐部和足支撐部傾斜,沿膝支撐部與足支撐部間的彎曲支撐部,接觸到抬膝機構連桿變位著的抬膝機構連桿前端。抬膝機構連桿比抬背機構連桿先進行動作,舉膝連桿前端在舉背動作中途先達到最高位置,膝支撐部傾斜到最大。
根據技術方案4,通過調節聯動部件的長度,就能相對抬背機構變化抬膝機構動作開始時期,調節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間的聯動關系。
根據技術方案5,通過調節抬膝機構連桿的位置角度,就能相對相對抬背機構變化抬膝機構動作開始時期,調節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間的聯動關系。
根據技術方案6,通過調節抬膝機構連桿的長度,就能調節抬膝機構的最高角度。
如上所述,根據本發明,因采用抬膝機構動作早于抬背機構動作的簡單設定結構,使用者不會受到背支撐部和膝支撐部間夾持狀的強力壓迫。由于當背支撐部接近最大傾斜狀時膝支撐部返回到平坦狀,所以,能簡單地把使用者在支撐部上移動靠近支撐部的側面而成足著地狀的就座狀態。
即因解決了活動時對身體的壓迫問題,且容易在支撐部上移動并就座于支撐部側面,不必進行阻斷舉背動作和舉膝動作的聯動關系的處理,從而不用擔心因只有抬背動作而引起的滑動或姿勢不正所致對身體產生新的壓迫。
另外,由于可調節聯動部件長度,且可調節抬膝機構即抬膝連桿的安裝角度,所以,能按自由動作模式進行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的聯動動作,能適應于使用者的傷病狀態和需要,即使結構為可調節抬膝機構也就是抬膝機構連桿長度的形式,也能調節舉膝最高角度,能針對使用者進行適當舉膝動作。
圖1是模式側視圖,表示設置有本發明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的床的一種具體實施形式下面,參照顯示一種實施方式的附圖,對本發明的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進行以下說明。
在圖1所示的床1中,把支撐部2劃分為對應于背的背支撐部2a、對應于腰的腰支撐部2b、對應于腰至膝的膝支撐部2c、對應于足的足支撐部2d;一方面使抬背機構即抬背機構連桿3接觸前述背支撐部2a的背面,另一方面使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接觸前述膝支撐部2c背面至前述足支撐部2d背面。用聯動部件9把這些所謂的抬背機構連桿3和抬膝機構連桿4與突出設置在抬背機構連桿3的抬背軸5上的傳送臂6以及突出設置在抬膝機構連桿4的抬膝軸7上的承受臂8相連,連接成可聯動狀。
在前述抬背機構連桿3的抬背軸5上,突出設置有與公知驅動源連接著的用于接受驅動源動力的啟動臂10。
前述抬背機構連桿3一方面其基端固定設置在抬背軸5上,該抬背軸5安裝在床1的主架11上且可自由轉動,另一方面在抬背機構連桿3的前端設置有滾動部件12,使該前端的滾動部件12能接觸到背支撐部2a的背面,并能從靠近背支撐部2a前端向縱向支撐部中央移動。
前述抬膝機構連桿4,一方面其基端固定設置在抬膝軸7上,該抬膝軸7安裝在床1的主架11上且可自由轉動,另一方面在該抬膝機構連桿4的前端設置有滾動部件12,使該前端的滾動部件12能接觸到膝支撐部2c的背面,并能從膝支撐部2c向足支撐部2d背面移動。
前述突出設置在抬背軸5上的傳送臂6和突出設置在抬膝軸7上的承受臂8大小相同,聯結傳送臂6和承受臂8的聯動部件9是用棒狀體構成的。
當床1中的支撐部2為平坦狀時,前述傳送臂6和承受臂8指向垂直下方向,而前述聯動部件9指向水平方向。突出設置在前述抬背軸5上的啟動臂10也指向垂直下方向。
前述抬背機構連桿3和抬膝機構連桿4在長度上制成抬背機構連桿3>抬膝機構連桿4;當前述支撐部2為平坦狀時,前述抬膝機構連桿4比抬背機構連桿3要有某種大小立起的角度。
下面,對如上述那樣構成的床等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的操作進行說明。
當向上抬背時,一旦把驅動源的動力傳送給抬背軸5側的啟動臂10,該驅動源動力通過聯動部件9從抬背軸5側的傳送臂6傳送給突出設置于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側的抬膝軸7上的承受臂8,抬背機構連桿3與抬膝機構連桿4同時開始改變位置。
抬背機構即抬背機構連桿3使抬背機構連桿3前端的滾動部件12接觸到背支撐部2a的背面,同時能從靠近背支撐部2a前端處向縱向支撐部中央移動,上舉背支撐部2a,并能使背支撐部2a傾斜。
另一方面,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使抬膝機構連桿4前端的滾動部件12接觸前述膝支撐部2c至前述足支撐部2d背面,能使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的連結處向上方彎曲傾斜。
因此,當抬背機構連桿3和抬膝機構連桿4在床1中的支撐部2為初期位置即平坦狀時(聯動開始時),與抬背機構連桿3相比,抬膝機構連桿4有某種程度立起的角度,因此,抬膝機構連桿4會先于背部連桿3動作;又因為長度尺寸大小上抬背機構連桿3>抬膝機構連桿4,抬膝機構連桿4前端在抬背動作中先達到最高位置,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之間形成最大傾角(參見圖2)。
這時,由于使用者身體先進行傾斜動作,并由膝支撐部2c支撐著進行抬背,所以能減輕抬背時身體的滑動,并緩和壓迫感。
接著,再繼續進行抬背動作,由于聯動著抬背機構連桿3的動作使抬膝機構連桿4動作時,抬膝機構連桿4從最高位置開始沿著并接觸著足支撐部2d背面進行移動,所以,接著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間的聯結處下降,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倒伏,在背支撐部2a達到最大傾斜角度時,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返回到平坦狀,結束一系列的聯動動作。
在這種狀態下,由于使用者處于身體上半身立起而下半身伸展的狀態,護理者可以容易地使支撐部上的使用者身體方向改變移到支撐部側面,就能使使用者處于足著地狀態的就座形式。
如上所述,在本發明的這種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所謂的抬背機構即抬背機構連桿3和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在聯動開始時,也就是說支撐部2處于初期原位即平坦狀態時,因抬膝機構連桿4按照比抬背機構連桿3立起某種角度且接觸到膝支撐部2c的形式設定,就能表現為在抬背動作之前進行舉膝動作,能緩和對使用者身體的壓迫感,利用活動動作,容易把使用者的體位從抬背狀變為在支撐部側面足著地的姿勢等,從而易于護理。
本發明的這種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還可設置在下述形式的床上。即,在這種床1中,如圖4所示支撐部2被劃分為對應于背的背支撐部2a、對應于腰的腰支撐部2b、對應于腰至膝的膝支撐部2c、對應于足的足支撐部2d;在前述背支撐部2a和腰支撐部2b之間以及在前述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之間,分別配置有以適度彎曲率彎曲構成的彎曲支撐部2e、2f。
一方面使抬背機構即抬背機構連桿3接觸前述背支撐部2a的背面;另一方面使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接觸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間的彎曲支撐面2f(參照圖5)。同樣,使突出設置于抬背機構連桿3的抬背軸5上的啟動臂10與公知的驅動源相連,啟動驅動源,與抬背機構連桿3一起使抬膝機構連桿4聯動,進行一系列聯動動作。
根據上述的床1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一方面因把驅動源動力傳送給抬背機構連桿3的啟動臂10,能使抬背機構連桿3變位,舉起并傾斜背支撐部2a;另一方面通過聯動部件9把動力從前述抬背機構連桿3的啟動臂10傳送給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的承受臂8,抬膝機構連桿4改變位置,前端的滾動部件12接觸并沿著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間的彎曲支撐部2f移動,就能使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傾斜。
在這種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由于抬膝機構連桿4比抬背機構連桿3立起某種角度,所以抬膝機構連桿4先于抬背機構連桿3動作,抬膝機構連桿4前端在舉背動作中先達到最高位置,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傾斜成最大角度(參照圖6)。從而,由于表現為在先進行傾斜動作的膝支撐部2c支撐使用者身體的同時,進行抬背動作,所以會減輕背上升引起的使用者身體滑動,緩和壓迫感。
當繼續進行抬背動作時,由于這次抬膝機構連桿4前端從最高位置向彎曲支撐部2f的靠近足支撐部2d的方向繼續接觸著移動,所以,隨后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倒伏,在背支撐部2a達到最大傾斜角度時,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返回到平坦狀態(參照圖7)。
另外,本發明的這種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也可以由以下結構構成。
即在圖8所示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用長度可調節的棒狀體構成聯動部件9,在抬背機構即抬背機構連桿3和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聯動動作開始時,改變抬膝機構連桿4的位置角度,就能改變背支撐部2a傾斜開始時以及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傾斜開始時的時刻。
在這種情況下,聯動部件9可以通過在中間設置有例如拉線螺絲扣等公知的調節部件13,構成全長可調節的形式。
由于上述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操作聯動部件9中的調節部件13就能調節長度,所以,能改變抬背機構連桿3和膝支撐部2c及足支撐部2d的動作開始時間,能使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按照各種動作模式進行聯動動作,進一步針對使用者的傷病狀況和需要變化床1,這些動作模式包括①背支撐部2a和膝支撐部2c及足支撐部2d同時開始傾斜;②背支撐部2a比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先行開始傾斜;③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比背支撐部2a先行開始傾斜。
在本發明的這種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因在動作開始時能調節抬膝機構連桿4的位置角度,所以也可以改變背支撐部2a傾斜開始時以及膝支撐部2c和足支撐部2d傾斜開始時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把前述抬膝機構連桿4在抬膝軸7上安裝成可按規定范圍角度轉動狀,能由安裝部件14把抬膝機構連桿4固定在所需角度位置處。
利用上述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能按各種動作模式進行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的聯動動作,能針對使用者的傷病狀況和需要變化床1。
在本發明的這種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中,如果采用可調節抬膝機構連桿4長度的適宜結構,就能調節舉膝的最高角度。
根據這種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一方面,如果把抬膝機構連桿4的長度變長,不僅能提高抬膝機構連桿4前端高度,還能使舉膝最高角度變大;另一方面,如果把抬膝機構連桿4的長度變短,就能把舉膝最高角度變小,能對應于使用者適當進行舉膝動作。
權利要求
1.一種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具有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其特征在于,該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利用聯動部件聯結成可聯動狀,前述抬背機構和抬膝機構的聯動關系為,在前述背支撐部傾斜動作過程中,膝支撐部能達到最大傾斜角度,從背支撐部傾斜動作過程開始至背支撐部達到最大傾斜,都能使前述膝支撐部倒伏復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前述抬背機構具有抬背機構連桿,該抬背機構連桿承受驅動源的動力且使背支撐部傾斜;前述抬膝機構具有抬膝機構連桿,該抬膝機構連桿通過前述聯動部件來承受驅動源的動力,并使膝支撐部傾斜;在支撐部處于平坦狀時,該抬膝機構連桿設定的位置角度比前述抬背機構連桿的位置角度要大。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劃分有對應于背的背支撐部、對應于腰的腰支撐部、對應于腰至膝的膝支撐部、對應于足的足支撐部;在前述背支撐部和腰支撐部間、前述膝支撐部和足支撐部間,分別配置有能按適度彎曲率彎曲的彎曲支撐部,使前述抬背連桿接觸到前述背支撐部背面,使前述抬膝機構接觸到膝支撐部和足支撐部間的彎曲支撐部背面。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前述聯動部件是用可調長度的棒狀體構成;前述抬背機構與抬膝機構的聯動關系是可調的。
5.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前述抬膝連桿的位置角度是可調節的,前述抬背機構與抬膝機構的聯動關系是可調的。
6.根據權利要求2或3、5所述的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前述抬膝機構的連桿長度是可調節的,抬膝的最高角度是可調的。
全文摘要
一種床等物件中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能與抬背動作聯動初期進行抬膝動作,并在抬背動作中途就能進行放下膝部的動作。解決該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提供如下的背、膝支撐部聯動機構,一方面使抬背機構即抬背機構連桿(3)接觸背支撐部(2a)背面;另一方面使抬膝機構即抬膝機構連桿(4)接觸膝支撐部(2c)背面至足支撐部(2d)背面。該抬背機構連桿(3)和抬膝機構連桿(4),依靠聯動部件(9)聯結成可聯動狀,該聯動部件(9)聯結著被突出設置于抬背機構連桿(3)的抬背軸(5)上的傳送臂(6)和被突出設置于抬膝機構連桿(4)的抬膝軸(7)上的承受臂(8)。前述抬背機構連桿(3)和抬膝機構連桿(4)在長度大小上的關系是抬背機構連桿(3)>抬膝機構連桿(4);當支撐部(2)處于平坦狀時,與前述抬背機構連桿(3)相比,抬膝機構連桿(4)設定為具有某種立起角度的形式。
文檔編號A47C20/08GK1494848SQ03143849
公開日2004年5月12日 申請日期2003年6月19日 優先權日2002年6月19日
發明者堀谷正男 申請人:八樂夢醫用床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