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輕型結構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輕型結構板,這種板具有一個外框和芯部以及覆蓋該外框和芯部的上、下蓋板,其中外框和芯部具有相同的材料厚度。
從DE-AS-1 016 428已知一種板狀的結構元件,這種結構元件具有一個帶普通木框的芯部,其兩側設有膠合板,膠合板在至少一個側邊上配有相同材料厚度的連接板條,其紋理方向與飾面板的相同。所以在正面邊緣實際上看不見疊置的單板之間的區別。這種結構元件例如用于門、家具板件、細木工板等。
但在特別高級的表面時,這類板結構則具有這樣的缺點,即在飾面板上看得見從框到芯的過渡。
此外,在靜荷載作用下,這類板具有相當大的永久變形。
所以,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出這樣一種輕型結構板,它具有高的穩定性并在板的上側看不出框和芯之間的過渡。
根據本發明,這個目的是通過權利要求1的特征部分來實現的。
本發明的其他結構可從各項從屬權利要求的內容中得知。
根據本發明,芯部由一個用輕型結構材料制成的內襯件和上、下層構成。具有相同材料厚度的框和芯部用一塊上蓋板和下蓋板覆蓋。
在一個優選的實施例中,芯部的上、下層和上、下蓋板用相同的材料制成。
此外,如果該包括層板,則這種輕型結構板可達到特別高的穩定性。
本發明的其它結構和優點用下面的描述和附圖來詳細說明。
附圖所示為
圖1沿圖2剖面線I-I剖開的輕型結構板的橫斷面;圖2輕型結構板的平面圖。
圖中所示的輕型結構板主要包括一個外框1和一個芯中2。它們具有相同的材料厚度a。此外,還配有一塊上蓋板3和一塊下蓋板4,它們覆蓋外框1和芯部2。
在需要的情況下,也可在輕型結構板的邊緣。設置一個端面元件5,例如粘接一塊實木。此外,在輕型結構板的一側或兩側可配置飾面板6、7,該飾面板鋪在上蓋板3或下蓋板4上且必要時鋪在端面元件5上。
該芯部包括一個內襯件2a,而該內襯件又用一個上層2b和下層2c覆蓋。內襯件2a最好包括一種含纖維素的材料并例如由一種蜂窩狀紙板構成。
上、下蓋板3、4以及芯部2的上、下層2b、2c最好用相同的材料制成。可特別考慮用膠合板作為這種材料。但也可用金屬層、塑料層或膠合層。另一種可能的材料是生物復合材料。
該芯部的上、下層2b、2c的厚度應至少為1mm,最好至少為2mm。而上、下蓋板3、4的厚度則應至少為3mm,最好至少為4mm。
為了進行輕型結構板的預加應力,上、下蓋板3、4和/或上、下層2b、2c可具有不同的剛度或在相同材料時具有不同的厚度。這樣,例如在60°的溫度下進行粘接時,就會產生這樣的效果,即剛度較小的或較薄的蓋板或上、下層可產生較大的膨脹,從而使輕型結構板朝較薄的蓋板或較薄的上、下層鼓出。
輕型結構板是這樣預加應力的通過適當選擇蓋板或上、下層的不同剛度或厚度可使輕型結構板這樣預加應力,即其鼓出部分在荷載作用下重新被消除掉。
本發明對具有如下單層厚度的輕型結構板進行了試驗上蓋板3為5mm,下蓋板4為5mm,上層2b為2mm,下層2c為3mm。
這種輕型結構板的靜力試驗表明,它比常規的輕型結構板具有小得多的永久變形。根據(德國工業標準)DIN4454WH標準對一塊尺寸為1.800×800×33mm的樣品板進行了試驗。試驗臺用75kg進行7天中心加載。然后在30分鐘的靜止時間后進行永久變形測量,按DIN標準規定,該永久變形不得大于3.5mm。與無載狀態比較,7天后產生的永久變形只有0.46mm。如果在常規的輕型結構板上進行這種試驗,則產生1.6至5mm的永久變形值。
所以上述輕型結構板具有特別高的穩定性和極小的永久變形的特點。此外,在板的表面上看不出從外框到芯部的過渡。
權利要求
1.具有一個外框(1)和芯部(2)以及覆蓋該外框和芯部的上、下蓋板(3、4)的輕型結構板,其中該外框和芯部具有相同的材料厚度,其特征在于,該芯部包括一個用輕型結構材料制成的內襯件(2a)和上、下層(2b、2c)。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內襯件(2a)用一種含纖維素的材料制成。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內襯件(2a)由一塊蜂窩狀紙板構成。
4.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蓋板(3、4)和上、下層(2b、2c)用相同的材料制成。
5.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蓋板(3、4)和/或上、下層(2b、2c)由膠合板構成。
6.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蓋板(3、4)和/或上、下層(2b、2c)由金屬層構成。
7.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蓋板(3、4)和/或上、下層(2b、2c)由一層單板構成。
8.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蓋板(3、4)和/或上、下層(2b、2c)由一層塑料構成。
9.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蓋板(3、4)和/或上、下層(2b、2c)由生物復合材料構成。
10.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外框(1)用木材尤其是層板制成。
11.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至少上蓋板(3)裝有一塊飾面板。
12.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上、下蓋板(3、4)分別裝有一塊飾面板。
13.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芯部(2)的上、下層(2b、2c)的厚度至少為1mm,最好至少為2mm。
14.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上、下蓋板(3、4)的厚度至少為3mm,最好至少為4mm。
15.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為了給輕型結構板預加應力,上、下蓋板(3、4)具有不同的剛度。
16.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為了給輕型結構板預加應力,上、下蓋板(3、4)具有不同的厚度。
17.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為了給輕型結構板預加應力,上、下層(2b、2c)具有不同的剛度。
18.按前述權利要求中一項或多項所述的輕型結構板,其特征在于,為了給輕型結構板預加應力,上、下層(2b、2c)具有不同的厚度。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具有一外框(1)和芯部(2)以及覆蓋該外框和芯部的上、下蓋板(3、4)的輕型結構板,其中外框(1)和芯部(2)具有相同的材料厚度。芯部(2)包括一個用輕型結構材料制成的內襯件(2a)和上、下層(2b、2c)。這種輕型結構件具有特別高的剛度。此外,在板的表面上看不見外框(1)和芯部(2)之間的過渡。
文檔編號A47B96/20GK1409798SQ00817109
公開日2003年4月9日 申請日期2000年12月5日 優先權日1999年12月14日
發明者海因里茨·伊格塞德, P·安格寧德特, K·瓦爾特 申請人:海因里茨·伊格塞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