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折疊式嬰兒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童用機械產品,具體涉及一種折疊式嬰兒車,此種嬰兒車可處于一使用的展開狀態,以及一收藏的收折的狀態。
目前的式嬰兒車的種類繁多,其中大多數為折疊式設計,在不使用時,嬰兒車可以折疊成一較小的體積,不占空間,便于收藏。折疊式嬰兒車的款式可見于美國第3,953,046號、第4,094,531號專利利案、第4,126,331號專利案、第4,248,443號專利案、第4,346,912號、第4,369,986號專利案、第5,123,670號專利案、第5,201,535號專利案、第5,257,799號專利案、第5,417,450號專利案、第5,427,402號專利案、第5,460,398號專利案、第5,468,009號專利案、第5,499,831號專利案、第5,553,885號專利案、第5,622,377號專利案、第5,765,855號專利案、第5,769,447號專利案、及第5,882,030號專利案等,上述這些專利案中車架都采用了可折疊的設計,亦即車架可以處于縮小體積的收折狀態以及供嬰幼兒乘坐 且使用者可以推行的展開兩種狀態,而上述的專利案中所采用之可折疊設計,絕大多數都是在組成車架的管件間以一關節機構相連,且在關節結構上設計有鎖扣機構,利用關節機構及鎖扣機構的設計,使車架可保持于展開狀態或收疊至收折狀態;然而由于車架是由成對的支管件所組成,為了于收折動作時,成對的支管件可以彼此的靠攏,在設計時還必須在各管件間設計傳動之連桿,因此許多可折疊的嬰兒車車架都相當的復雜。
再者,為了便于使用者操控鎖扣機構,通常在嬰兒車車架上都會設計一控制鎖扣機構的開關,此開關可以直接設計在關節機構上,而許多的嬰兒車是將此開關設計在嬰兒車車架的推把上,以提供使用者更容易的控制鎖扣機構;然而以美國專利第5,882,030號、美國專利第5,718,444號、臺灣專利公告第268407號及臺灣專利公告第242764號等專利案來,上述的專利案所述之嬰兒車車架收折方式,都是將推把向下收折靠攏,亦即嬰兒車車架于收折狀態下,推把供使用者握持的位置將移至最低端,同樣的設于推把握持位置的開關亦隨之移至最低端,如此一來,當使用者要再次將嬰兒車車架移至展開狀態時,則必須彎下腰控制開關,順勢的將推把拉起,才能將嬰兒車車架移至展開狀態,然而這樣的動作對使用者而言非適當,譬如使用者手中抱著嬰兒或是手提重物時,即十分的不便,這樣的設計即未考慮到使用者操作的便利性。
為了解推把朝下收折造成使用者操作不便的問題,遂有美國專利第5,893,577號專利案,此專利案于收折狀態下,其推把的位置仍然朝上,因此使用者可以很容易的來控制車架的收折動作,而無需在彎下腰來操作,但是此專利案同樣得在車架的成對支管件間設計傳動的連桿,因而造成車架結構復雜。
本實用新型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構簡單的折疊式嬰兒車,特 是無須增加連桿或關節構造,依靠車架中之各管件相互傳遞收折之力量,進行收折之動作;簡化車架之結構設計。
同時本實用新型車架中之推把管件在收折狀態下,仍然位于朝上的位置,使用者可以很容易的操控車架的收折動作。
本實用新型方案是這樣的,一種折疊式嬰兒車,具有可介于展開狀態及收折狀態的可折疊車架,其至少包括了扶手、前腳管、后腳管、活動管、前底管、后底管及連接座;其中扶手的前、后端分 連接前腳管及后腳管,扶手中央的適當位置處有一個貫穿的滑槽,活動管伸入扶手的滑槽 且其底端連接于連接座,而前底管分 連接于前腳管及連接座,后置物籃連接于后腳管及連接座,如此構成一展開的車架。滑槽的壁面上開設有定位孔,活動管上則設置有對應于定位孔 可活動的鎖栓,通過彈性件,鎖栓保持位于突出定位孔的扣鎖位置,以確保各管件維持在展開狀態,鎖栓可受力退出于定位孔而移至釋放位置,使各管件可移動至車架收折狀態時的位置。
本實用新型透過各管件間彼此的連接,而無須設計牽引連動的連桿,且由于活動管穿過扶手座,無須再設計關節結構,簡化了車架結構,同時利用各管件間相互連動,使得活動管位于收折狀態的位置仍保持朝上,方便使用者操作控制。
以下通過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位于展開狀態的車架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進行收折動作的車架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位于收折狀態的車架結構示意圖;圖4為本實用新型扶手與活動管的關系之部分結構示意圖;圖5為本實用新型扶手與活動管的關系另一視角之部分結構示意圖;圖6為本實用新型之第二實施例之結造示意圖。
如
圖1、圖3所示,根據本實用新型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可介于一供嬰幼兒乘坐的展開狀態,以及一減少收藏時所占用體積的收折狀態,包括一由成對的支管形元件所組成的可折疊的車架10,車架10是包括了一扶手座11、一前腳管12、一后腳管13、一活動管14、一前底管15、一后底管16、一連接座17、一椅座管18及一椅背管19;其中扶手座11位于整車架10的中心位置,可封閉車架10的側邊可供嬰幼兒置手之用,同時扶手座11亦可供餐盤(圖中未示)放置,扶手座11的兩端設有一連接點A及一固定點a,在扶手座11位于連接點A及固定點a間之適當位置處設有一貫穿的滑槽111,滑槽111壁相應處設有定位孔112、113,由定位孔112、113向下延伸朝外的導斜邊114、115,而在滑槽111上方開口處設置有一可活動的彈性遮墊116,彈性遮墊116用以封閉滑槽上方的開口,以避免嬰幼兒將手伸入于滑槽111而造成危險。(如圖4、圖5所示)前腳管12為一管形元件,前腳管12頂端連接于扶手座11的連接點A,而底端連接一前輪20,前腳管12于連接點A與前輪20間的適當位置處設有連接點B;后腳管13為一管形元件,后腳管頂端連接于扶手座11的固定點a,而底端連設一后輪30,在后腳管13于固定點a與后輪30間的適當位置處設有連接點C。
活動管14為一管形元件,其頂端可略為彎曲以構成一握持部141,使用者可以握扶住握持部141的位置而來控制嬰兒車,使活動管14可作為推把之用,活動管穿過14扶手座11的滑槽111,在活動管14的底端有一連接點D,于連接點D連接連接座17,連接座17具有一固定點b,而于活動管14對應于滑槽111定位孔112、113的位置處設有可活動的鎖栓41、42,鎖栓41、42間設置有一彈性件43,通過彈性件43,鎖栓41、42突出于定位孔112、113,確保車架10位于展開狀態而不致于行進中收折,鎖栓41、42于此的位置上稱為鎖扣位置,使用者可施力將鎖栓41、42退出定位孔112、113,使車架10可以進行收折的動作將車架10移至收折狀態,鎖栓41、42于此的位置上稱為釋放位置。
前底管15為一管形元件,一端連接于該前腳管12的連接點B,另一端則連接于連接座17的固定點b;后底管16為一管形元件,一端連接于后腳管13的連接點C,另一端則連接于活動管14的連接點D。前底管15及后底管16間可設置一置物籃50,使嬰兒車具有一置放物品的空間。
在連接座17上固定設置有椅座管18,以及連接可改變角度的椅背管19,由椅座管18及椅背管19構成可供嬰幼兒乘坐的區域,椅座管18及椅背管19間可套置軟質之紡織類布墊(圖中未示),使嬰幼兒乘坐時較為舒適,當然本實用新型亦可不設置椅座管18及椅背管19,利用軟質之紡織類布墊在不影響收折動作下,直接的設置于活動管14與前腳管12間(圖中未示),亦可提供嬰幼兒乘坐的位置;又或者前底管15可直接固定于活動管14上,而后底管16可直接連接于活動管14的連接點D,即可省略連接座17此一構件,當然椅座管18及椅背管19亦可直接的設置于活動管14上。另外在扶手座11的適當位置處可設置一遮陽篷,提供遮蔽陽光之用,或者于扶手座11前端的位置亦可設置一餐盤(圖中未示);如此及構成一臺完整之折疊式嬰兒車結構。
如
圖1、圖2和圖3所示,
圖1所示者即為可折疊車架10位于展開狀態,于展開狀態下,鎖栓41、42位于鎖扣位置,而各管件間彼此牽制固定,使各管件固定不動,而維持于展開狀態,嬰幼兒可乘坐于車架10上的紡織類布墊上(圖中未示),確保嬰兒車于行進中之安全。當欲進行收折動作時(如第2圖所示),首先需將鎖栓41、42移至釋放位置,將活動管14向下施一力量F,由于活動管14是略為傾斜,因此力量F產生一斜向的分力F1及一側向的分力F2,使活動管14向下及向前移動,透過連接點D,力量F分傳遞至前底管15及后腳管15產生分力F3及F4,透過連接點B,分力F3使前底管15拉動前腳管12向活動管14靠攏,且力量F繼續傳遞至前腳管12產生分力F5,透過連接點A,藉由分力F5使前腳管12將扶手座11推動向上;另外透過連接點C,藉由分力F4使后底管16拉動后腳管13向活動管14靠攏,且力量F繼續傳遞至后腳管13產生分力F6,使后腳管13將扶手座11拉動向下,一并的向活動管14靠攏,移至收折狀態(如第3圖所示);在車架10收折的過程中,椅座管18固定于連接座17上(或活動管14上),透過展開角度的設計,將可隨著一并的靠攏,而不致影響車架10收折之動作,同樣的椅背管19因采用可調整角度之連接方式設計,亦可隨著一并的靠攏,而不致影響車架10收折之動作,而遮陽篷本身即為可折收或可拆卸之設計,也不會影響車架10收折之動作。
本實用新型之車架10的組成中各管件都具有其功用,譬如扶手座11封閉側邊可以放置手或連接遮陽篷或餐盤(圖中未示),前腳管12用以連接前輪20,后腳管13用以連接后輪30,活動管14用來供使用者握持推動車架10,前底管16、后底管17共同支撐置物籃50,而透過彼此連接之設計,無須增加連桿等連動元件,藉由活動管14穿過扶手座14的設計,而省去嬰兒車可折疊的車架中所采用之關節設計,即省去了連桿及關節等元件。另外活動管14之收折動作是直接向下推動,因此活動管14的握持部141位置保持朝上,于握持部141上設計如開關及牽引索(圖中未示)等可控制鎖栓41、42之構件,即使車架10于收折狀態,亦可很容易的操作開關,便于使用者控制。
上述的實施例中,活動管14穿過扶手座11的滑槽111,在滑槽111的范圍 移動;同樣的動作原理,可分在扶手座11上設置一可旋轉活動的第一轉盤,活動管14上設置一連接于第一轉盤的第二轉盤,藉由第一轉盤及第二轉盤的設計,便于傳遞收折之力,使收折車架較為省力。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其中的較佳實施例而已,非用來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即凡依本實用新型申專利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為本實用新型專利范圍所涵蓋。籃(50)。
權利要求1.一種折疊式嬰兒車,具有一可折疊的車架(10),其特征在于,該車架(10)包括有扶手座(11);頂端連接于該扶手座(11)的一端、底端連接一前輪(20)的前腳管(12);頂端連接于扶手座(11)的一端、底端連接一后輪(30)的后腳管(13);活動管(14);一端連接于該前腳管(12)、另一端則連接于該活動管(14)底端的前底管(15);一端連接于該后腳管(13)、另一端則連接于該活動管(14)底端的后底管(1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扶手座(11)適當位置處有一貫穿的滑槽(111),滑槽(111)至少具有一定位孔(112、113)。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滑槽(111)開口處設置有一用以遮蔽該滑槽開口的彈性遮墊(116)。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扶手座(11)對應于該定位孔(112、113)的位置設有導斜邊(114、11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活動管(14)穿過扶手座(11)的滑槽(111),且在對應該滑槽定位孔(112、113)的位置設有可活動于鎖扣位置和釋放位置之間的鎖栓(41、42)。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鎖栓(41、42)內有一彈性件(43)。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活動管(14)頂端處有一握持部(141)。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活動管(14)底端連接有一連接座(17),連接座(17)分別與前底管(15)和后底管(16)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連接座(17)處設置有椅座管(18),并連接有一椅背管(19),構成供嬰幼兒乘坐于該車架之區域。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扶手座(11)處設置有遮陽蓬。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前底管(15)及該后底管(16)間設置有置物籃(50)。
12.一種折疊式嬰兒車,具有一可折疊的車架(10),其特征在于,該車架(10)包括適當位置處設置有可活動的第一轉盤的扶手座(11);頂端連接于該扶手座(11)的一端、底端連接一前輪(20)的前腳管(12);頂端連接于該扶手座(11)的一端、底端連接一后輪(30)的后腳管(13);適當位置處設置有連接扶手座第一轉盤之第二轉盤的活動管(14);一端連接于該前腳管(12)、另一端則連接于該活動管(14)底端的前底管(15);一端連接于該后腳管(13)、另一端則連接于該活動管(14)底端的后底管(16)。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轉盤至少具有一定位孔(112、113)。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第二轉盤對應于定位孔(112、113)的位置設有可活動于鎖扣位置和釋放位置之間的鎖栓(41、42)。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鎖栓(41、42)內有一彈性件(43)。
16.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活動管(14)頂端置有握持部(141)。
17.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活動管(14)底端有一連接座,該連接座(17)分別與前底管(15)和后底管(16)連接。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連接座(17)設置有一椅座管(18),以及連接有一椅背管(19),椅座管(18)和椅背管(19)構成供嬰幼兒乘坐于該車架之區域。
19.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扶手座(17)設置有遮陽蓬。
20.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折疊式嬰兒車,其特征在于該前底管(15)和該后底管(16)間設置有置物籃(50)。
專利摘要一種折疊式嬰兒車,可處于一供嬰幼兒乘坐的展開狀態,以及一減少收藏時所占用體積的收折兩種狀態。本實用新型是由前腳管件、后腳管件、活動管件及扶手構成可折疊的車架,各管件間彼此連接,可在收折的過程中相互的牽引連動,使各管件一起靠攏收折,將車架由展開狀態移至收折狀態。
文檔編號A47D13/02GK2440405SQ00237878
公開日2001年8月1日 申請日期2000年8月8日 優先權日2000年8月8日
發明者黃英源 申請人:中山市隆成日用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