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接良好的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拼接良好的木地板,包括地板本體(1),地板本體(1)的相鄰兩側均設有第一榫頭(2),第一榫頭(2)下方設有第一榫槽(3),地板本體(1)另外相鄰兩側分別設有與第一榫頭(2)對應的第二榫槽(4),第二榫槽(4)的下方設有與第一榫槽(3)對應的第二榫頭(5);所述第一榫頭(2)、第一榫槽(3)、第二榫頭(5)和第二榫槽(4)的截面均為梯形結構。本實用新型不僅提高了地板連接的牢固性,也提高了其拼接強度。
【專利說明】
拼接良好的木地板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木地板,特別是一種拼接良好的木地板。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木地板之間的連接方式通常是通過在木地板兩側分別開設榫頭和榫槽,經榫頭和榫槽之間的相互配合來完成兩塊木地板的拼接,這種拼接方式由于其結構簡單、拼接方便的特性得到廣泛使用,然而由于榫槽和榫頭都是平行的,不能很好的利用所受的壓力將其壓緊,兩塊木地板不能很好的契合,導致木地板之間的連接不牢固,而且木地板之間只通過一次配合連接,無法有效的保證其連接效果,其拼接的強度也不高。因此,現有的技術存在著木地板之間的連接不牢固和拼接強度不高等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拼接良好的木地板。它不僅提高了地板連接的牢固性,也提高了拼接強度。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拼接良好的木地板,包括地板本體,地板本體的相鄰兩側均設有第一榫頭,第一榫頭下方設有第一榫槽,地板本體另外相鄰兩側分別設有與第一榫頭對應的第二榫槽,第二榫槽的下方設有與第一榫槽對應的第二榫頭;所述第一榫頭、第一榫槽、第二榫頭和第二榫槽的截面均為梯形結構。
[0005]前述的拼接良好的木地板中,所述梯形結構的第一榫頭、第一榫槽、第二榫頭和第二榫槽的兩個斜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傾斜角度的范圍為5度至15度。
[0006]前述的拼接良好的木地板中,所述第一榫頭和第一榫槽為上下位置關系,第二榫槽與第一榫頭處于同一平面,第一榫槽與第二榫頭處于同一平面。
[000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地板本體的四個側邊上均設置榫槽和榫頭,使得兩塊木地板之間的連接都通過兩個榫槽和榫頭的配合連接,提高了木地板的連接穩定性,也提高了木地板間的連接強度;同時通過將榫頭和榫槽設置成梯形結構,由于榫頭和榫槽是斜面的,榫頭和榫槽能夠更好的緊密貼合,同時木地板上所受的壓力能夠更好的傳遞給榫頭,提高了木地板的連接的牢固性和拼接強度。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不僅提高了地板連接的牢固性,也提高了拼接強度。
【附圖說明】
[0008]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不意圖;
[0009]圖2是圖1的左視圖。
[0010]附圖中的標記說明:1-地板本體,2-第一榫頭,3-第一榫槽,4-第二榫槽,5-第二榫頭。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但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限制的依據。
[0012]實施例:拼接良好的木地板,構成如圖1和圖2所示,包括地板本體I,地板本體I的相鄰兩側(所述的地板本體I的相鄰兩側即地板本體I相鄰的長邊側和短邊側)均設有第一榫頭2,第一榫頭2下方設有第一榫槽3,地板本體I另外相鄰兩側(也即與上文長邊側和短邊側相對的另一長邊側和另一短邊側)分別設有與第一榫頭2對應的第二榫槽4,第二榫槽4的下方設有與第一榫槽3對應的第二榫頭5;所述第一榫頭2、第一榫槽3、第二榫頭5和第二榫槽4的截面均為梯形結構。所述第一榫頭2和第二榫槽4相配合(可以相互緊密契合),第一榫槽3和第二榫頭5相配合(可以相互緊密契合)。
[0013]所述梯形結構的第一榫頭2、第一榫槽3、第二榫頭5和第二榫槽4的兩個斜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傾斜角度的范圍為5度至15度。
[0014]所述第一榫頭2和第一榫槽3為上下位置關系,第二榫槽4與第一榫頭2處于同一平面,第一榫槽3與第二榫頭5處于同一平面。
[0015]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將木地板長邊側或短邊側的第一榫頭2和相鄰木地板長邊側或短邊側的第二榫槽4相配合,位于第一榫頭2下方的第一榫槽3與相鄰木地板上位于第二榫槽4下方的第二榫頭5相配合,完成兩塊木地板的拼接。
【主權項】
1.拼接良好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包括地板本體(I),地板本體(I)的相鄰兩側均設有第一榫頭(2),第一榫頭(2)下方設有第一榫槽(3),地板本體(I)另外相鄰兩側分別設有與第一榫頭(2)對應的第二榫槽(4),第二榫槽(4)的下方設有與第一榫槽(3)對應的第二榫頭(5);所述第一榫頭(2)、第一榫槽(3)、第二榫頭(5)和第二榫槽(4)的截面均為梯形結構。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接良好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榫頭(2)、第一榫槽(3)、第二榫頭(5)和第二榫槽(4)的兩個斜面與水平面之間的傾斜角度的范圍為5度至15度。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拼接良好的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榫頭(2)和第一榫槽(3)為上下位置關系,第二榫槽(4)與第一榫頭(2)處于同一平面,第一榫槽(3)與第二榫頭(5)處于同一平面。
【文檔編號】E04F15/04GK205558187SQ201620295776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4月11日
【發明人】馮永成
【申請人】馮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