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復合木地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涉及地板結構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復合木地板。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市場上,復合木地板因具有耐磨、不易變形等優點,而被廣泛應用。一般情況,復合木地板是由面板層,芯板層和平衡層構成,如果需要適應更高要求的復合木地板,會由三層以上板層連接而成。實際使用的復合木地板,通常為長條形板體,板體四周設有榫槽榫舌結構或直槽結構。由于通常底板為木單板,而木單板有天然樹種制成,不可避免的會存在潮濕的隱患,且木板比較堅硬,容易損壞。所以,如何解決地板所產生的問題是當務之急。
[0003]因此,針對上述技術問題,有必要提供一種新的復合木地板。
【實用新型內容】
[0004]為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復合木地板。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種復合木地板,所述復合木地板從上向下依次包括天然樹皮層、中間板層、及三聚氰胺層,所述中間板層的密度大于三聚氰胺層的密度,所述天然樹皮層、中間板層、及三聚氰胺層之間依次粘合固定。
[0007]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中間板層的厚度大于樹皮層及三聚氰胺層的厚度。
[0008]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木地板側邊設有向下延伸的卡合結構。
[0009]本實用新型中的木地板結構簡單,制造方便,能夠起到防滑和防潮的效果,提高了地板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方式】中復合木地板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12]參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一【具體實施方式】中的一種復合木地板,復合木地板從上向下依次包括天然樹皮層1、中間板層2、及三聚氰胺層3,中間板層2的密度大于三聚氰胺層3的密度,天然樹皮層1、中間板層2、及三聚氰胺層3之間依次粘合固定。
[0013]其中,天然樹皮層I具有紋理,具有較大的摩擦力,可以防止底面打滑。三聚氰胺層3的密度低于中間板層2的密度,可以起到平衡防潮的作用。
[0014]進一步地,在本實施方式中,中間板層2的厚度大于樹皮層I及三聚氰胺層3的厚度。
[0015]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復合木地板側邊設有向下延伸的卡合結構4,可以方便地板的拼裝,且地板安裝后結構穩固。
[0016]由上述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中的木地板結構簡單,制造方便,能夠起到防滑和防潮的效果,提高了地板的使用壽命。
[0017]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18]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復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木地板從上向下依次包括天然樹皮層、中間板層、及三聚氰胺層,所述中間板層的密度大于三聚氰胺層的密度,所述天然樹皮層、中間板層、及三聚氰胺層之間依次粘合固定。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間板層的厚度大于樹皮層及三聚氰胺層的厚度。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木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地板側邊設有向下延伸的卡合結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復合木地板,所述復合木地板從上向下依次包括天然樹皮層、中間板層、及三聚氰胺層,所述中間板層的密度大于三聚氰胺層的密度,所述天然樹皮層、中間板層、及三聚氰胺層之間依次粘合固定。本實用新型中的木地板結構簡單,制造方便,能夠起到防滑和防潮的效果,提高了地板的使用壽命。
【IPC分類】E04F15/02, B32B27/06, B32B21/04
【公開號】CN205348674
【申請號】CN201620094506
【發明人】洪委
【申請人】常州瑞格木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29日
【申請日】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