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水層,尤其涉及一種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
【背景技術】
[0002]衛生間的防水處理非常重要,特別是在墻面與底面接觸處的防水層更是難做。傳統涂刷防水工藝在90°的死角處容易產生裂痕,整體防水性能變差。為了解決這一難題,有必要提供一種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能夠避免在90°的死角處產生裂痕,整體防水性能提升,避免了墻面防水和地面防水二次施工時產生的新老連接的交叉裂痕。
[0004]本實用新型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包括防水涂層,其中,所述防水涂層為五層90°防水砂漿層,每一層均整體澆注成型,由下往上依次為第一素水泥漿層,第二水泥砂漿層,第三素灰層,第四水泥砂漿層以及第五素灰層。
[0005]上述的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其中,所述第一素水泥漿層的厚度為2mm,第二水泥砂楽層的厚度為4?5mm,第三素灰層的厚度為2mm,第四水泥砂楽層的厚度為4?5mm,第五素灰層的厚度為2mm。
[0006]本實用新型對比現有技術有如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利用水泥漿、水泥砂漿以及素灰層的不同組合,且每一層均整體澆注成型,從而能夠避免在90°的死角處產生裂痕,整體防水性能提升,避免了墻面防水和地面防水二次施工時產生的新老連接的交叉裂痕。
【附圖說明】
[0007]圖1為本實用新型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澆注示意圖;
[0008]圖2為本實用新型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剖面結構示意圖。
[0009]圖中:
[0010]I防水涂層11第一素水泥漿層 12第二水泥砂漿層
[0011]13第三素灰層 14第四水泥砂漿層 15第五素灰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澆注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剖面結構示意圖。
[0014]請參見圖1和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包括防水涂層I,其中,所述防水涂層I為五層90°防水砂漿層,每一層均整體澆注成型,由下往上依次為第一素水泥漿層U,第二水泥砂漿層12,第三素灰層13,第四水泥砂漿層14以及第五素灰層15ο
[001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其中,所述第一素水泥漿層11的厚度為2mm,第二水泥砂楽層12的厚度為4?5mm,第三素灰層13的厚度為2mm,第四水泥砂楽層14的厚度為4?5mm,第五素灰層15的厚度為2mm。
[0016]本實用新型提供的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利用水泥漿、水泥砂漿以及素灰層的不同組合,且每一層均整體澆注成型,從而能夠避免在90°的死角處產生裂痕,整體防水性能提升,避免了墻面防水和地面防水二次施工時產生的新老連接的交叉裂痕。
[0017]雖然本實用新型已以較佳實施例揭示如上,然其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本領域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內,當可作些許的修改和完善,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以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為準。
【主權項】
1.一種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包括防水涂層(I),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水涂層(I)為五層90°防水砂漿層,每一層均整體澆注成型,由下往上依次為第一素水泥漿層(11),第二水泥砂漿層(12),第三素灰層(13),第四水泥砂漿層(14)以及第五素灰層(15)。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素水泥漿層(11)的厚度為2mm,第二水泥砂楽層(12)的厚度為4?5_,第三素灰層(13)的厚度為2_,第四水泥砂楽層(14)的厚度為4?5mm,第五素灰層(15)的厚度為2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墻面與底面的密閉防水層,包括防水涂層,其中,所述防水涂層為五層90°防水砂漿層,每一層均整體澆注成型,由下往上依次為第一素水泥漿層,第二水泥砂漿層,第三素灰層,第四水泥砂漿層以及第五素灰層;所述第一素水泥漿層的厚度為2mm,第二水泥砂漿層的厚度為4~5mm,第三素灰層的厚度為2mm,第四水泥砂漿層的厚度為4~5mm,第五素灰層的厚度為2mm。本實用新型利用水泥漿、水泥砂漿以及素灰層的不同組合,且每一層均整體澆注成型,從而能夠避免在90o的死角處產生裂痕,整體防水性能提升,避免了墻面防水和地面防水二次施工時產生的新老連接的交叉裂痕。
【IPC分類】E04F13/04, E04B1/64
【公開號】CN205314265
【申請號】CN201521082202
【發明人】范杰, 張玉, 張小龍, 顧世宏
【申請人】上海波濤裝飾(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6月15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