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弧形防護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安全保護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的涉及一種圓弧形防護艙。
【背景技術】
[0002]近年,隨著我國金融電子化的發展、銀行業務的不斷增多,ATM自動提款機逐漸普及,銀行卡在全國范圍內聯網通用的實現,給人們的經濟和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ATM自助取款機已被廣泛使用,但由于ATM提款機的特殊位置,在使用過程中不斷發生的用戶隱私不能得到保護,卡內信息被盜等安全問題已使許多用戶感到擔心。使ATM的防范成為銀行保安的一個重點和難點。
[0003]防護艙是一種離行式與在行式的新型智能化金融自助服務設施,具有完善的結構設計、智能化控制和遠程監控功能,以保障內部ATM取款機及其它金融服務機具全天候安全、獨立、可靠地運行。它是在原有自助銀行服務模式基礎上,立足于“節省占地、降低建設及運營成本、提升銀行服務質量、保護人民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全天侯24小時服務、方便客戶”等競爭要求的人性化的延伸設計,安裝在室內室外擁有24小時自助服務的ATM取款設備上,不受時間和空間限制、彰顯銀行服務形象等特點,防護艙的推廣使用已逐漸成為金融電子化、服務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之一。
[0004]公開號為CN 103526955A的中國專利申請公開了一種ATM安全防護艙,它包括單人艙體,艙體采用防彈或防爆玻璃制成;在艙體內安裝ATM自動柜員機;艙體設有電子門禁系統,在艙體內還設有換風裝置、智能語音裝置、自動照明裝置、監控裝置以及遠程控制裝置、遠程阻嚇裝置,監控裝置、遠程控制裝置、遠程阻嚇裝置與控制中心通信。該ATM安全防護艙利用監控裝置、遠程控制裝置、遠程阻嚇裝置等設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高安全性能,但是也僅僅起到遠程監控和記錄作用,并不能有效防止人員尾隨情況。
【發明內容】
[0005]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圓弧形防護艙,能夠有效防止尾隨,提高安全性能。
[0006]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7]—種圓弧形防護艙,包括艙體,所述艙體包括位于底部的底框、位于中部的豎框和位于頂部的頂框,所述底框和頂框之間對應設有弧形軌道,所述弧形軌道上安裝有弧形艙門,且所述艙體內設有用于驅動所述弧形艙門沿著所述弧形軌道滑動的驅動裝置,所述豎框的內外兩側分別設有用于開啟所述弧形艙門的開啟按鈕;還包括安全控制系統,所述安全控制系統包括控制器、設置在所述頂框上用于檢測進入所述艙體內的人員數量的紅外線傳感器和固定安裝在所述艙體上的報警裝置,所述控制器內設有與所述紅外線傳感器電連接的計數器,所述底框內設有重量傳感器,所述重量傳感器和所述報警裝置均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驅動電路,所述控制器與所述驅動電路電連接。
[0008]進一步,所述艙體內設有與遠程監控中心相連的視頻通話裝置。
[0009]進一步,所述艙體內設有與遠程監控中心相連的視頻監控裝置。
[0010]進一步,所述頂框上設有燈箱,所述燈箱內設有照明設備。
[0011]進一步,所述燈箱的兩側設有通風口,且所述燈箱內設有用于促進氣流循環的換氣設備。
[0012]進一步,所述艙體內設有報警按鈕。
[0013]進一步,所述豎框上還設有模式開關。
[0014]進一步,所述豎框上安裝有安全玻璃,所述弧形艙門采用所述安全玻璃制成,且所述安全玻璃的內側面上貼有磨砂貼膜。
[0015]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0016]本實用新型的圓弧形防護艙,通過設置紅外傳感器用于檢測進入艙體內的人員的數量,即紅外傳感器將檢測信號傳輸至控制器,對應的計數器加一,當計數器的計數小于等于設定的數值(設定的數值通常為I)時,報警裝置不報警,且在弧形艙門關閉時,計數器的計數清零;當計數器的計數大于設定的數值時,表明存在尾隨人員,控制器控制報警裝置報警,同時控制器向ATM機控制裝置發出信號,ATM機控制裝置控制ATM機不工作,防止錢財損失;同時,重量傳感器檢測底框上受到的重力作用,若重量傳感器檢測上底框上有人員時,向控制器發出檢測信號,控制器通過驅動電路控制驅動裝置處于常閉狀態,防止外側人員進入艙體內;如此,本實用新型的弧形保護艙能夠防止尾隨,提高安全性能。
【附圖說明】
[0017]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附圖進行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圓弧形防護艙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圖1的左視圖;
[0020]圖3為本實施例圓弧形防護艙的立體圖;
[0021]圖4為本實施例圓弧形防護艙的控制原理框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
[0023]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圓弧形防護艙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本實施例的圓弧形防護艙,包括艙體,艙體包括位于底部的底框1、位于中部的豎框2和位于頂部的頂框3,底框I和頂框3之間對應設有弧形軌道,弧形軌道上安裝有弧形艙門4,且艙體內設有用于驅動弧形艙門4沿著弧形軌道滑動的驅動裝置,豎框2的內外兩側分別設有用于開啟弧形艙門的開啟按鈕5 ο本實施例的圓弧形防護艙還包括安全控制系統,安全控制系統包括控制器6、設置在頂框3上用于檢測進入艙體內的人員數量的紅外線傳感器7和固定安裝在艙體上的報警裝置8,控制器7內設有與紅外線傳感器7電連接的計數器9,底框I內設有重量傳感器10,重量傳感器10和報警裝置8均與控制器6電連接,驅動裝置包括驅動電路11,控制器6與驅動電路11電連接。
[0024]進一步,艙體內設有與遠程監控中心相連的視頻通話裝置,且艙體內設有與遠程監控中心相連的視頻監控裝置,用于遠程監控和通訊。
[0025]進一步,頂框3上設有燈箱12,燈箱12內設有照明設備。本實施例的燈箱12的兩側設有通風口 13,且燈箱12內設有用于促進氣流循環的換氣設備。
[0026]進一步,艙體內設有報警按鈕14,豎框2上還設有模式開關15。本實施例的開啟按鈕5、報警按鈕14和模式開關15均與控制器6電連接,控制器6接收來自開啟按鈕5、報警按鈕14和模式開關15的信號通過驅動電路11控制驅動裝置動作。本實施例的艙體內設有計時器16和語音播報器17,當人員進入艙體內時間超過設定時間后,控制器6控制語音播報器17發出語音播報予以提醒。
[0027]進一步,豎框2上安裝有安全玻璃,弧形艙門4也采用安全玻璃制成,且安全玻璃的內側面上貼有磨砂貼膜,能夠進一步確保安全。
[0028]本實施例的圓弧形防護艙,通過設置紅外傳感器用于檢測進入艙體內的人員的數量,即紅外傳感器將檢測信號傳輸至控制器,對應的計數器加一,當計數器的計數小于等于設定的數值(設定的數值通常為I)時,報警裝置不報警,且在弧形艙門關閉時,計數器的計數清零;當計數器的計數大于設定的數值時,表明存在尾隨人員,控制器控制報警裝置報警,同時控制器向ATM機控制裝置發出信號,ATM機控制裝置控制ATM機不工作,防止錢財損失;同時,重量傳感器檢測底框上受到的重力作用,若重量傳感器檢測上底框上有人員時,向控制器發出檢測信號,控制器通過驅動電路控制驅動裝置處于常閉狀態,防止外側人員進入艙體內;如此,本實用新型的弧形保護艙能夠防止尾隨,提高安全性能。
[0029]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優選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通過上述優選實施例已經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但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在形式上和細節上對其作出各種各樣的改變,而不偏離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圓弧形防護艙,包括艙體,所述艙體包括位于底部的底框、位于中部的豎框和位于頂部的頂框,所述底框和頂框之間對應設有弧形軌道,所述弧形軌道上安裝有弧形艙門,且所述艙體內設有用于驅動所述弧形艙門沿著所述弧形軌道滑動的驅動裝置,所述豎框的內外兩側分別設有用于開啟所述弧形艙門的開啟按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安全控制系統,所述安全控制系統包括控制器、設置在所述頂框上用于檢測進入所述艙體內的人員數量的紅外線傳感器和固定安裝在所述艙體上的報警裝置,所述控制器內設有與所述紅外線傳感器電連接的計數器,所述底框內設有重量傳感器,所述重量傳感器和所述報警裝置均與所述控制器電連接,所述驅動裝置包括驅動電路,所述控制器與所述驅動電路電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弧形防護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艙體內設有與遠程監控中心相連的視頻通話裝置。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圓弧形防護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艙體內設有與遠程監控中心相連的視頻監控裝置。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弧形防護艙,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框上設有燈箱,所述燈箱內設有照明設備。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圓弧形防護艙,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箱的兩側設有通風口,且所述燈箱內設有用于促進氣流循環的換氣設備。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弧形防護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艙體內設有報警按鈕。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弧形防護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框上還設有模式開關。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圓弧形防護艙,其特征在于:所述豎框上安裝有安全玻璃,所述弧形艙門采用所述安全玻璃制成,且所述安全玻璃的內側面上貼有磨砂貼膜。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圓弧形防護艙,包括艙體,艙體包括位于底部的底框、位于中部的豎框和位于頂部的頂框,底框和頂框之間對應設有弧形軌道,弧形軌道上安裝有弧形艙門,且艙體內設有用于驅動弧形艙門沿著弧形軌道滑動的驅動裝置,豎框的內外兩側分別設有用于開啟弧形艙門的開啟按鈕;還包括安全控制系統,安全控制系統包括控制器、設置在頂框上用于檢測進入艙體內的人員數量的紅外線傳感器和固定安裝在艙體上的報警裝置,控制器內設有與紅外線傳感器電連接的計數器,底框內設有重量傳感器,重量傳感器和報警裝置均與控制器電連接,驅動裝置包括驅動電路,控制器與驅動電路電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圓弧形防護艙,能夠有效防止尾隨,提高安全性能。
【IPC分類】E04H1/12, E04H9/14, E05F15/75
【公開號】CN204899292
【申請號】CN201520456424
【發明人】李波
【申請人】重慶華中工貿(集團)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23日
【申請日】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