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與施工設備領域,具體為一種搬運和保護單曲面石材的工具。
【背景技術】
[0002]建筑工程中很多時候都會用到異型建材,單曲面石材就是其中一種常見的異型石材。與普通平板石材不同,單曲面石材大多為造價昂貴的貴重石材,質地較脆,搬運容易破損。現有的搬運工具中尚缺乏具備針對性的設備,一般都是使用普通搬運工具搬運,然后用海綿、泡沫或紙填充縫隙,以降低搬運時的震動。雖然這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單曲面石材在搬運過程中磕碰損傷的可能,但只能算是權宜之計,依舊缺乏一種行之有效的能夠解決該問題的措施。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來解決上述問題。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技術方案為:
[0005]—種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包括搬運小車,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搬運小車為倉庫平板車,在倉庫平板車上安裝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包括底部的長方形底板,其兩側邊分別設置與之相垂直的圓弧形板,圓弧形板的弦邊與長方形底板固定連接,弧邊向上。
[0006]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兩塊圓弧形板之間靠近長方形底板處設置有加強肋,強化整體結構。
[0007]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兩塊圓弧形板之間設置有若干根支撐筋,支撐筋連接兩塊圓弧形板的弧邊,相互平行設置并與長方形底板平行,用于支撐起放置在其上的單曲面石材。
[0008]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長方形底板尺寸為I10mmX 550mm,圓弧形板為弦長1030mm的1/4圓弧形板。
[0009]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
[0010](I)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搬運時能夠極大的保護單曲面石材;
[0011](2)構思巧妙,加工過程中對材料應用合理,拼縫整齊;
[0012](3)造價低廉,效果顯著,易于推廣。
【附圖說明】
[0013]圖1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0014]圖2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支撐架側視截面圖。
[0015]圖3為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的支撐架俯視結構圖。
[0016]圖中:小車1、支撐架2、長方形底板3、圓弧形板4、加強肋5、支撐筋6。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以下結合說明書附圖和具體優選的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但并不因此而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0018]參見圖1~3所示的一種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由倉庫平板小車I和固定在小車I上的支撐架2組成,所述支撐架2包括長方形底板3和豎直設置在長方形底板3兩側邊的圓弧形板4,圓弧形板4的弦邊與長方形底板3固定連接,弧邊向上;所述兩塊圓弧形板4之間靠近長方形底板3處設置有加強肋5,靠近弧邊位置均勻設置有七根支撐筋6,支撐筋6相互平行且與長方形底板3平行。
[0019]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長方形底板尺寸為I10mmX 550mm,圓弧形板為弦長1030mm的1/4圓弧形板。本實用新型針對使用較多的1460mm圓弧柱,該柱子的圓弧部分采用4塊600mm高的單曲面石材,故石材的搬運工具采用以上尺寸,以最大化的適應。但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并不限于上述尺寸。
[0020]本實用新型應用于單曲面石材搬運時,跟普通倉庫平板小車的使用方法相似,將小車放平后,將單曲面石材放置在支撐架上,石材的弧形朝上,使其能夠穩穩扣在支撐架上不動搖,然后即可將小車推送至目的地,再卸下即完成搬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單曲面石材被放置在支撐架上沒有搖動,沒有觸碰帶來的損傷,搬運完成后結構完整,搬運效果好。
【主權項】
1.一種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包括搬運小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搬運小車為倉庫平板車,在倉庫平板車上安裝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包括底部的長方形底板,其兩側邊分別設置與之相垂直的圓弧形板,圓弧形板的弦邊與長方形底板固定連接,弧邊向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塊圓弧形板之間靠近長方形底板處設置有加強肋。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塊圓弧形板之間設置有若干根支撐筋,支撐筋連接兩塊圓弧形板的弧邊,相互平行設置并與長方形底板平行。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長方形底板尺寸為IlOOmmX 550mm,圓弧形板為弦長1030mm的1/4圓弧形板。
【專利摘要】一種單曲面石材搬運工具,包括倉庫平板車,在倉庫平板車上安裝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包括底部的長方形底板,其兩側邊分別設置與之相垂直的圓弧形板,圓弧形板的弦邊與長方形底板固定連接,弧邊向上。本實用新型結構簡單、使用方便、造價低廉,搬運過程中能很好的保護單曲面石材,效果好。
【IPC分類】E04G21/16
【公開號】CN204782007
【申請號】CN201520354392
【發明人】高森林, 彭真, 鄧穎欣
【申請人】中建七局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