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吊頂龍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裝飾工程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建筑裝飾工程中的吊頂龍骨。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吊頂一般為平吊頂即包括龍骨骨架和吊頂板,吊頂板平行于龍骨骨架設置,龍骨骨架主要由主龍骨和次龍骨縱橫交錯形成,吊頂板的重量由龍骨骨架的主龍骨和次龍骨共同承擔。平吊頂是目前的主要吊頂形式,但是對于影劇院、音樂廳等公共娛樂場所,出于更高音響效果及裝修效果的考慮,往往采用豎吊體系,豎吊體系是通過吊件將吊板垂直于天花板吊起,此時,兩塊相鄰吊頂板之間需要橫向約束,目前的龍骨形式,均無法實現與吊件之間便捷的連接。因此,研發出一種新型的吊頂龍骨結構形式。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吊頂龍骨,其目的是通過新型的龍骨結構實現在豎吊體系中與吊件之間的可靠連接。
[0004]為了實現上述發明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5]一種吊頂龍骨,包括龍骨本體和鉤掛結構,所述鉤掛結構位于所述龍骨本體的兩端,所述鉤掛結構包括鉤掛本體以及位于所述鉤掛本體上的卡槽。
[0006]優選地,所述鉤掛結構和所述龍骨本體為一體件。
[0007]優選地,所述鉤掛本體為所述龍骨本體向外延展而成。
[0008]優選地,所述鉤掛本體沿所述龍骨本體的平面向外延展或所述龍骨本體成一定角度向外延展。
[0009]優選地,在所述龍骨本體一端的所述鉤掛結構至少為兩個,且所述鉤掛結構對稱于所述龍骨本體設置。
[0010]優選地,所述鉤掛本體底面平直或為圓弧型。
[0011]優選地,所述鉤掛本體的頂面低于所述龍骨本體的頂面。
[0012]優選地,所述龍骨本體為U型、C型或H型。
[0013]本實用新型和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14]通過在龍骨本體端部設置鉤掛結構,使用時,將鉤掛結構從吊件上的插孔內穿過,鉤掛結構的掛鉤端部鉤住吊件形成可靠連接,此龍骨形式制作便捷,安裝簡單。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一種吊頂龍骨的立體圖。
[0016]附圖標記:1-U型龍骨本體、2-鉤掛本體、3-卡槽。
【具體實施方式】
[0017]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了,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說明,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中的實施例和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任意組合。
[0018]圖1為一種吊頂龍骨的立體圖。如圖1所示,一種吊頂龍骨,包括U型龍骨本體I和鉤掛結構,鉤掛結構位于U型龍骨本體I的兩端,由U型龍骨本體I的雙肢兩端底部向外延伸形成鉤掛本體2,鉤掛本體2的頂面開有開口方向朝向U型龍骨本體的卡槽3。本實施例中,鉤掛本體2沿U型龍骨本體的雙肢的平面向外延展形成。本實施例中,鉤掛結構由龍骨本體的雙肢向外延展形成的一體結構。在具體實施時,鉤掛結構和龍骨本體還可為獨立的U型龍骨和獨立的帶彎鉤的鉤掛結構連接而成。
[0019]在本實施例中,鉤掛本體2沿U型龍骨本體的雙肢的平面向外延展形成,在其他實施例中,鉤掛本體2還可與龍骨本體之間成一定角度向外延展,比如鉤掛本體2與U型龍骨本體的雙肢成45度角斜向外延伸,此時,鉤掛本體斜向插入與吊頂龍骨連接的吊件預留的孔洞內,鉤掛本體2自身即可與吊件形成卡接。
[0020]為了確保連接的便捷性及連接后的穩定性,優選的實施方式為,在龍骨本體一端的鉤掛結構至少為兩個,且鉤掛結構對稱于龍骨本體設置。如本實施例中,U型龍骨本體的一端的鉤掛結構為兩個,兩個鉤掛結構設置在U型龍骨本體雙肢的相同位置,且關于U型龍骨本體對稱設置。
[0021]本實施例中,鉤掛結構的底面與U型龍骨本體底部平齊,在其他實施例中,為了鉤掛結構與其他吊件插接方便,鉤掛結構底部可為弧形。
[0022]為了在具體安裝時,順利的將鉤掛結構插入與吊頂龍骨連接的吊件上預留的孔洞內,鉤掛結構的頂面低于龍骨本體的頂面,一般地,鉤掛結構的頂面不高于龍骨本體雙肢高度的一半。
[0023]在本實施例中,鉤掛本體2由U型龍骨本體I的雙肢向外延展而成,鉤掛本體2的底面平直,在具體實施時,為了順利將鉤掛本體插入與其連接的吊件內,鉤掛本體的底面可為圓弧型。
[0024]在本實施例中,龍骨本體為U型本體,作為一種可實施的方式,龍骨本體還可為H型、C型。當龍骨本體為H型時,鉤掛結構可設置在H型龍骨本體的腹板上,或對稱腹板設置在H型龍骨本體的兩分肢的上部、中部或下部。當龍骨本體為C型時,鉤掛結構可設置在C型龍骨本體的兩個分肢上。
[0025]雖然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實施方式如上,但其內容只是為了便于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采用的實施方式,并非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任何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內的技術人員,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核心技術方案的前提下,可以在實施的形式和細節上做任何修改與變化,但本實用新型所限定的保護范圍,仍須以所附的權利要求書限定的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吊頂龍骨,包括龍骨本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鉤掛結構,所述鉤掛結構位于所述龍骨本體的兩端,所述鉤掛結構包括鉤掛本體以及位于所述鉤掛本體上的卡槽。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吊頂龍骨,其特征在于:所述鉤掛結構和所述龍骨本體為一體件。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吊頂龍骨,其特征在于:所述鉤掛本體為所述龍骨本體向外延展而成。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吊頂龍骨,其特征在于:所述鉤掛本體沿所述龍骨本體的平面向外延展或所述龍骨本體成一定角度向外延展。5.如權利要求1至4任意一項所述的一種吊頂龍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龍骨本體一端的所述鉤掛結構至少為兩個,且所述鉤掛結構對稱于所述龍骨本體設置。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吊頂龍骨,其特征在于:所述鉤掛本體底面平直或為圓弧型。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吊頂龍骨,其特征在于:所述鉤掛本體的頂面低于所述龍骨本體的頂面。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吊頂龍骨,其特征在于:所述龍骨本體為U型、C型或H型。
【專利摘要】本申請涉及一種吊頂龍骨,包括龍骨本體和鉤掛結構,所述鉤掛結構位于所述龍骨本體的兩端,所述鉤掛結構包括鉤掛本體以及位于所述鉤掛本體上的卡槽。所述鉤掛結構和所述龍骨本體為一體件。所述鉤掛本體為所述龍骨本體向外延展而成。上述龍骨結構實現在平吊體系中與吊件之間的可靠連接,具有安裝簡單,整體性好等優點。
【IPC分類】E04B9/06
【公開號】CN204715598
【申請號】CN201520231242
【發明人】李昂, 黨連軍, 劉占維, 趙云平
【申請人】北新集團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0月21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