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帳篷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帳篷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帳篷作為一種戶外用品,成為時下許多愛好旅游、露營、感受大自然等戶外休閑活動人士的必備,帳篷主要由帳篷布及用于支撐帳篷布的帳篷架組成,如圖1所示,其為現有技術中較具代表性的帳篷,其包括有帳篷布10’和帳篷架20’,該帳篷布10’連接于帳篷架20’上,該帳篷架20’包括有頂部模座21’和連接于頂部模座21’下方的多個支腳22’,該頂部模座21’通過多個支腳22’來支撐,并在帳篷布10’上開設一供使用者進出的門11’。
[0003]上述現有帳篷在使用時至少存在以下缺點:
[0004]首先,現有帳篷是由各支腳22’直接連接頂部模座21’,帳篷展開后各支腳22’直接由地面向帳篷頂部傾斜設置,帳篷展開后內部空間有限,使用者于帳篷內休息時,通常會感覺到壓抑,而且頭部經常會碰到帳篷布10’或傾斜的支腳22’,影響戶外野營的心情;
[0005]其次,現有帳篷底層采用布或充氣墊作地鋪,由于帳篷內部空間有限,鋪上充氣墊后,其內部空間進一步縮小,因此使用者的不適感會進一步增加,而若直接鋪上布使用,則不適合在有碎石、荊棘或凹凸不平等地面上使用;
[0006]另外,上述現有帳篷內部是通過帳篷布10’圍合形成的一個近似密閉空間,而且帳篷布布料密實,透氣性差,使得帳篷內通風不暢,空氣質量差,因此一些帳篷在頂部設有網格布形成的通風口 12’,為令該通風口 12’具有防雨的功能,通常是在該通風口處設有可以活動打開的篷布,在無雨時人工將該篷布打開便可令帳篷通風,但是下雨時,篷布會蓋合通風口,使現有帳篷存在通風效果不佳的缺陷。
[0007]有鑒于此,本設計人針對上述帳篷結構設計上未臻完善所導致的諸多缺失及不便,而深入構思,且積極研宄改良試做而開發設計出本實用新型。
【實用新型內容】
[0008]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展開后帳篷內部空間大,且通風透氣的帳篷結構。
[0009]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解決方案是:
[0010]一種帳篷,其包括帳篷布及用于支撐帳篷布的帳篷支架,該帳篷支架至少包括四組支撐桿組,各支撐桿組的一端共同樞接在一個頂部模座上;帳篷布的頂部設有網格通風口,其中:每一根支撐桿組均包括頂支桿及底支桿,頂支桿及底支桿之間由肩關節相互連接;帳篷展開時,各底支桿呈豎直放置,其一端與頂支桿連接,另一端固定于地上,各頂支桿的另一端直接樞接于頂部模座上,帳篷布于相鄰兩底支桿的位置處至少設置一網格狀透氣窗,帳篷布于其中一兩相鄰的底支桿間設有一可活動開啟的門。
[0011]所述帳篷布于其中一兩相鄰的底支桿間設有一可活動開啟的門,帳篷布其余相鄰的底支桿之間各設有所述網格狀透氣窗。
[0012]所述網格狀透氣窗的上方各設有一檐布,檐布的一端直接車縫于帳篷布上,檐布的兩側各設有一拉繩。
[0013]所述門的兩側對齊底支桿頂端的位置處分別設有延伸至底支桿的小篷布,各小篷布直接車縫于由門的側邊延伸至底支桿頂部的帳篷布外壁及車縫于帳篷布位于底支桿的外壁上,小篷布的兩側分別設有拉繩。
[0014]所述帳篷布頂部于網格通風口的位置處設有可活動開合的遮雨布,遮雨布蓋合網格通風口。
[0015]所述帳篷布于門上設有透氣口。
[0016]采用上述結構后,本實用新型一種帳篷結構在各支撐桿組上設置呈豎直放置的底支桿,使帳篷內底部形成方形的空間,相較于現有的帳篷結構大大增加了帳篷內部的空間,讓使用者在帳篷內的活動空間加大,并且躺著時頭部不會碰到帳篷布,因此可獲得更加舒適的體驗。另外,本實用新型帳篷結構于帳篷布上設置透氣窗及通風口,并于門上設置透氣口,可保持帳篷內部空氣的流通。
【附圖說明】
[0017]圖1為現有帳篷結構的立體示意圖;
[0018]圖2為本實用新型帳篷結構的立體示意圖;
[0019]圖3為本實用新型檐布展開的立體示意圖;
[0020]圖4為本實用新型另一方向的立體示意圖;
[0021]圖5為本實用新型部分剖視立體示意圖;
[0022]圖6為本實用新型門被打開的立體示意圖;
[0023]圖7為本實用新型套上遮雨布的立體圖。
[0024]其中:
[0025]帳篷布I網格通風口 11門12
[0026]透氣口 121透氣窗13檐布14
[0027]拉繩15小篷布16帳篷支架2
[0028]支撐桿組2A頂支桿21底支桿22
[0029]肩關節23頂部模座3遮雨布4。
【具體實施方式】
[0030]為了進一步解釋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通過具體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闡述。
[0031]請參閱圖2至圖7所示,本實用新型一種帳篷結構,主要包括帳篷布I及用于支撐帳篷布I的帳篷支架2。
[0032]該帳篷支架2至少包括四組支撐桿組2A,各支撐桿組2A的一端共同樞接在一個頂部模座3上;每一根支撐桿組2A均包括頂支桿21及底支桿22,頂支桿21及底支桿22之間由肩關節23相互連接;帳篷展開時,各底支桿22呈豎直放置,其一端與頂支桿21連接,另一端固定于地上,各頂支桿21的另一端直接樞接于頂部模座3上。
[0033]該帳篷布I的頂部設有網格通風口 11,帳篷布于其中一相鄰的底支桿21間設有一可活動開啟的門12,方便使用者進出,門12上設有透氣口 121,可增加帳篷內部的空氣流通,其余相鄰的底支桿21之間各設有一網格狀透氣窗13,網格透氣窗是設于帳篷布對齊底支桿頂部的上方,透氣窗13除了可增加帳篷內部的空氣流通外,讓使用者在帳篷內平躺時,剛好可借由該透氣窗13呼吸外部的新鮮空氣。各網格狀透氣窗13的上方各設有一檐布14,檐布14的一端直接車縫于帳篷布I上,檐布14的兩側各設有一拉繩15,檐布14可用于遮陽擋雨。帳篷布I還于門12的兩側對齊底支桿22頂端的位置處分別設有延伸至底支桿22的小篷布16,各小篷布直接車縫于由門12的側邊延伸至底支桿22頂部的帳篷布I外壁及車縫于帳篷布I位于底支桿22的外壁上,小篷布16的兩側分別設有拉繩15,小篷布16展開后,可供使用者放置鞋子或者其他非貴重的物品,避免鞋子或其他物品風吹日曬雨淋。帳篷布I頂部的網格通風口 11外壁上處設有可活動開合的遮雨布4,遮雨布4可活動蓋合網格通風口 11,下雨或者太陽太大時可將該遮雨布4蓋合網格通風口 11,避免帳篷內布受到日曬及雨淋。
[0034]展開時,帳篷支架的各底支桿22呈豎直放置,其底端固定于地上,頂端與頂支桿21連接,各頂支桿21的另一端共同樞接于頂部模座3上,使頂支桿21形成由底支桿22頂部向位于帳篷中心頂部的頂部模坐3傾斜的弧狀結構,帳篷布I直接固定于帳篷支架2上,設于帳篷布I上的檐布14及小篷布16通過拉繩15拉直后,將拉繩15固定于地上,帳篷頂部的遮雨布4可取下。
[0035]使用者在使用本實用新型帳篷時,可于帳篷底部放置一充氣床墊,以增加舒適性,如圖5所示,由于帳篷內部下部分為方形結構,而不是像現有帳篷的傾斜狀結構,除了可增加帳篷內部的空間外,更主要的是使用者在平躺時,其頭部及腳底不會輕易觸碰帳篷布1,可讓使用者以更為舒適的姿勢進行平躺,而設于底支桿22上方的透氣窗13可讓使用者平躺時呼吸到外面的新鮮空氣,以獲得更加舒適的體驗。另外,本實用新型帳篷布I上設置的檐布14、小篷布16及遮雨布4可使該帳篷能應付各種天氣,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結構設計深具人性化。
[0036]上述實施例和圖式并非限定本實用新型的產品形態和式樣,任何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對其所做的適當變化或修飾,皆應視為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疇。
【主權項】
1.一種帳篷結構,其包括帳篷布及用于支撐帳篷布的帳篷支架,該帳篷支架至少包括四組支撐桿組,各支撐桿組的一端共同樞接在一個頂部模座上;帳篷布的頂部設有網格通風口,其特征在于:每一根支撐桿組均包括頂支桿及底支桿,頂支桿及底支桿之間由肩關節相互連接;帳篷展開時,各底支桿呈豎直放置,頂端與頂支桿連接,底端固定于地上,各頂支桿的另一端直接樞接于頂部模座上,帳篷布于相鄰兩底支桿的位置處至少設置一網格狀透氣窗,帳篷布于其中一組相鄰的底支桿間設有一可活動開啟的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帳篷布于其中一組相鄰的底支桿間設有一可活動開啟的門,帳篷布其余相鄰的底支桿之間各設有所述網格狀透氣窗。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網格狀透氣窗的上方各設有一檐布,檐布的一端直接車縫于帳篷布上,檐布的兩側各設有一拉繩。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門的兩側對齊底支桿頂端的位置處分別設有延伸至底支桿的小篷布,各小篷布直接車縫于由門的側邊延伸至底支桿頂部的帳篷布外壁及車縫于帳篷布位于底支桿的外壁上,小篷布的兩側分別設有拉繩。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帳篷布頂部于網格通風口的位置處設有可活動開合的遮雨布,遮雨布蓋合網格通風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帳篷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帳篷布于門上設有透氣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帳篷結構,其包括帳篷布及用于支撐帳篷布的帳篷支架,該帳篷支架至少包括四組支撐桿組,各支撐桿組的一端共同樞接在一個頂部模座上;帳篷布的頂部設有網格通風口,每一根支撐桿組均包括頂支桿及底支桿,頂支桿及底支桿之間由肩關節相互連接;帳篷展開時,各底支桿呈豎直放置,其一端與頂支桿連接,另一端固定于地上,各頂支桿的另一端直接樞接于頂部模座上,帳篷布于相鄰兩底支桿的位置處至少設置一網格狀透氣窗,帳篷布于其中一兩相鄰的底支桿間設有一可活動開啟的門。借此,增加帳篷內部的空間及帳篷的透氣效果。
【IPC分類】E04H15-58, E04H15-16, E04H15-42
【公開號】CN204552257
【申請號】CN201520055784
【發明人】金昌洙
【申請人】金昌洙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