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帶露臺的住宅樓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房屋設計使用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帶露臺的住宅樓。
【背景技術】
[0002]現有的普通住宅建筑,住戶與外界溝通只能靠小小的陽臺,陽臺的向上空間高度一般在3m左右,陽臺寬度在1.5m左右。陽臺的頂板一般為上層住戶的地板,陽臺為懸挑或內凹式,有時被住戶封閉后,亦成為室內空間的一部分,極大地影響了住宅的采光及通風效果,使用戶無法與大自然親密接觸。
[0003]為了解決陽臺面積小及相對封閉的問題,人們選擇設置了露臺,露臺與陽臺的區別在于露臺的向上空間高度、露臺寬度和面積都可以比陽臺大一倍以上,在使用中陽臺的功能遠遠比不上露臺,有露臺的單元不論新房還是舊房,在賣出時都比同樓單元貴很多。然而,現在在建或建成的小區中,普遍只有二樓及樓頂有露臺,其他樓層只有陽臺,越來越滿足不了用戶對露臺住宅樓得需求,開發實用的帶露臺的住宅樓顯得越來越迫切。
【實用新型內容】
[0004]為了克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帶露臺的住宅樓。
[0005]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一種帶露臺的住宅樓,包括住宅主體和露臺,所述露臺與相應層的住宅主體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露臺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
[0006]本實用新型的帶露臺的住宅樓通過設置露臺,極大的增加了住宅的室外活動空間,相鄰樓層的露臺錯開式分布在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增加了住宅的的采光和通風效果。
[0007]進一步地,奇數層與偶數層的所述露臺分列于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
[0008]進一步地,所述露臺之間隔層設置,相鄰樓層設置的所述露臺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的兩側。隔層設置露臺可以滿足不同用戶對住宅房型的需求,如建泳池或運動休閑設施等;同時,隔層之后住宅的采光及通風效果更好。
[0009]為了更好地理解和實施,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附圖說明】
[0010]圖1是實施例一的帶露臺的住宅樓的示意圖。
[0011]圖2是實施例二的帶露臺的住宅樓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實施例一
[0013]請參閱圖1,其為實施例一的帶露臺的住宅樓的示意圖。本實施例的帶露臺的住宅樓包括住宅主體I和露臺2,露臺2與相應層的住宅主體I連接。露臺2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I相對的兩側。
[0014]具體地,每層均設置有露臺2,奇數層與偶數層的露臺2分列于住宅主體I相對的兩側。
[0015]在一梯兩戶的單元中可以采用這種辦法設計露臺2,建出來的露臺2比較方正,上下相鄰的露臺間距離在6m左右,露臺寬度在3m-4m左右。
[0016]本實用新型的帶露臺的住宅樓通過設置露臺,極大的增加了住宅及活動面積,相鄰樓層的露臺錯開式分布在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增加了住宅的的采光和通風效果。
[0017]實施例二
[0018]請參閱圖2,其為實施例二的帶露臺的住宅樓的示意圖。本實施例的帶露臺的住宅樓包括住宅主體I和露臺2,露臺2與相應層的住宅主體I連接。露臺2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I相對的兩側。
[0019]具體地,露臺2之間隔層設置,相鄰樓層設置的露臺2分布于住宅主體I的兩側。
[0020]隔層設置的方案為實施例一不合用時的替代方案,如非一梯兩戶的單元可視條件使用隔層設置,此方案使部分樓層擁有露臺,上下相鄰的露臺之間相隔距離更大,進一步地增強了采光和通風效果。
[0021]本實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實施方式,如果對本實用新型的各種改動或變形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倘若這些改動和變形屬于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和等同技術范圍之內,則本實用新型也意圖包含這些改動和變形。
【主權項】
1.一種帶露臺的住宅樓,包括住宅主體和露臺,所述露臺與相應層的住宅主體連接,其特征在于:所述露臺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露臺的住宅樓,其特征在于:奇數層與偶數層的所述露臺分列于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露臺的住宅樓,其特征在于:所述露臺之間隔層設置,相鄰樓層設置的所述露臺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的兩側。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帶露臺的住宅樓,包括住宅主體和露臺,露臺與相應層的住宅主體連接,露臺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奇數層與偶數層的露臺分列于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露臺之間隔層設置,相鄰樓層設置的露臺錯開式分布于住宅主體的兩側。本實用新型的帶露臺的住宅樓通過設置露臺,極大的增加了住宅的室外活動空間,相鄰樓層的露臺錯開式分布在住宅主體相對的兩側,增加了住宅的采光和通風效果。
【IPC分類】E04H1-04, E04B1-00
【公開號】CN204552151
【申請號】CN201420631407
【發明人】李文杰
【申請人】李文杰
【公開日】2015年8月12日
【申請日】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