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的改進。
【背景技術】
[0002]在建筑領域中,經常需要在建筑物外搭建外部框架,或作為固定建筑本體使用,或作為施工人員行走使用。這些框架通常為一次性使用;焊接一體后再拆除時,會破壞原有結構,導致其不能進行再利用。這是一種極大的浪費。
[0003]破壞原結構后的框架僅能作為廢品賣掉。這給建筑企業帶來極大的經濟負擔,大幅度提尚建筑成本。
[0004]另外,在一些其它領域,如某些生產領域;成品件需要放置在倉儲貨架上;當產品較少時,貨架的存放浪費空間;不能進行拆卸。
[0005]還有許多領域,均會使用到臨時支撐框架結構,但是,目前市面上并沒有一款,能夠便于拆卸,結構簡單,可反復利用的臨時支撐框架。
【發明內容】
[0006]本發明就是針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便于拆卸,結構簡單,可反復利用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
[0007]為實現本發明的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本發明的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包括豎梁、上連接端、下連接端、外表面、內側面、斜支撐,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橫梁和上橫梁之間設置有豎梁;所述豎梁和豎梁之間設置有斜支撐;所述斜支撐的內面與豎梁的外表面相貼和,斜支撐的兩端均設置有連接板,連接板與豎梁的內側面相連。
[0008]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斜支撐首位相連形成一個斜線,設置于上橫梁、下橫梁和豎梁表面。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0010]本發明的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包括豎梁、上連接端、下連接端、外表面、內側面、斜支撐,其結構簡單、緊湊,合理;工作狀態穩定;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0011]本發明上橫梁和下橫梁,以及豎梁組成梯子狀的結構,可以形成簡易框架,便于作為腳手架使用在建筑領域中。
[0012]本發明上橫梁和下橫梁,以及豎梁組成梯子狀的結構,兩梯子狀的結構之間再設置擋板,即可形成臨時倉儲貨架,可應用于各種生產加工領域。
[0013]本發明通過設置斜支撐,可提高本發明的支撐強度。
[0014]本發明通過將斜支撐連成一個直線,能進一步增加本發明的強度。穩定可靠,安全性強。
【附圖說明】
[0015]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6]附圖中6為豎梁、8為上連接端、10為下連接端、12為外表面、14為內側面、20為斜支撐。
【具體實施方式】
[0017]本發明的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包括豎梁6、上連接端8、下連接端10、外表面12、內側面14、斜支撐20,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橫梁和上橫梁之間設置有豎梁6 ;所述豎梁6和豎梁6之間設置有斜支撐20 ;所述斜支撐20的內面與豎梁6的外表面12相貼和,斜支撐20的兩端均設置有連接板,連接板與豎梁6的內側面14相連。
[0018]作為本發明的一種優選方案,所述斜支撐20首位相連形成一個斜線,設置于上橫梁、下橫梁和豎梁6表面。
[0019]本發明的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包括豎梁6、上連接端8、下連接端10、外表面12、內側面14、斜支撐20,其結構簡單、緊湊,合理;工作狀態穩定;具有很好的實用性。
[0020]本發明上橫梁和下橫梁,以及豎梁6組成梯子狀的結構,可以形成簡易框架,便于作為腳手架使用在建筑領域中。
[0021]本發明上橫梁和下橫梁,以及豎梁6組成梯子狀的結構,兩梯子狀的結構之間再設置擋板,即可形成臨時倉儲貨架,可應用于各種生產加工領域。
[0022]本發明通過設置斜支撐20,可提高本發明的支撐強度。
[0023]本發明通過將斜支撐20連成一個直線,能進一步增加本發明的強度。穩定可靠,安全性強。
【主權項】
1.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包括豎梁(6 )、上連接端(8 )、下連接端(10 )、外表面(12)、內側面(14)、斜支撐(20),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橫梁和上橫梁之間設置有豎梁(6);所述豎梁(6)和豎梁(6)之間設置有斜支撐(20);所述斜支撐(20)的內面與豎梁(6)的外表面(12)相貼和,斜支撐(20)的兩端均設置有連接板,連接板與豎梁(6)的內側面(14)相連。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斜支撐(20)首位相連形成一個斜線,設置于上橫梁、下橫梁和豎梁(6 )表面。
【專利摘要】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涉及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的改進。本發明提供一種便于拆卸,結構簡單,可反復利用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本發明的一種臨時支撐框架結構,包括豎梁、上連接端、下連接端、外表面、內側面、斜支撐,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橫梁和上橫梁之間設置有豎梁;所述豎梁和豎梁之間設置有斜支撐;所述斜支撐的內面與豎梁的外表面相貼和,斜支撐的兩端均設置有連接板,連接板與豎梁的內側面相連。
【IPC分類】E04G1/04, E04B1/00, B65G1/02
【公開號】CN105587111
【申請號】CN201410622912
【發明人】張桂春
【申請人】張桂春
【公開日】2016年5月18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