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
【背景技術】
[0002]階梯是一級又一級連接供人們上下樓的,但正是因為這樣,人們想搬運貨物時,為確保貨物的安全,人們必須將貨物用手抬起,這樣就非常的累。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是:
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包括至少兩級階梯,還包括具有兩端的彈性部件,階梯上設有具有前端和后端的翻板,所述彈性部件的兩端分別連接階梯和翻板;階梯具有豎直面和水平面,所述豎直面上設有與翻板前端適配的收納槽,所述水平面上設有與翻板后端適配的支撐坑。
[0005]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彈性部件為彈簧。
[0006]作為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翻板上設有操作凹槽。
[0007]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當翻板的前端與收納槽相配合時,本發明跟普通的階梯一樣供人們上落,而當翻板的后端與支撐坑相配合時,本發明化為一個斜面,人們可以將貨物放在該斜面上,使貨物在斜面上滑動以達到搬運的目的,這樣的運貨方式也使貨物更加安全。本發明用于貨物的搬運。
【附圖說明】
[0008]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說明。顯然,所描述的附圖只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設計方案和附圖。
[0009]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0]以下將結合實施例和附圖對本發明的構思、具體結構及產生的技術效果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以充分地理解本發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只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實施例,基于本發明的實施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其他實施例,均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另外,文中所提到的所有聯接/連接關系,并非單指構件直接相接,而是指可根據具體實施情況,通過添加或減少聯接輔件,來組成更優的聯接結構。本發明創造中的各個技術特征,在不互相矛盾沖突的前提下可以交互組合。[0011 ] 參照圖1,本發明的一個實施例,具體地:
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包括至少兩級階梯,還包括具有兩端的彈性部件3,階梯上設有具有前端和后端的翻板2,所述彈性部件3的兩端分別連接階梯和翻板2 ;階梯具有豎直面和水平面,所述豎直面上設有與翻板2前端適配的收納槽11,所述水平面上設有與翻板2后端適配的支撐坑12。當翻板的前端與收納槽相配合時,本發明跟普通的階梯一樣供人們上落,而當翻板的后端與支撐坑相配合時,本發明化為一個斜面,人們可以將貨物放在該斜面上,使貨物在斜面上滑動以達到搬運的目的,這樣的運貨方式也使貨物更加安全。
[0012]為使翻板2的前端能自動進入收納槽,以及能讓翻板2的后端與支撐坑12配合時有一定的結合力,所述彈性部件3為彈簧。
[0013]為方便對翻板2進行操作,同時為在翻板2后端與支撐坑12配合時,為方便推動在翻板2形成的斜面上的貨物,在翻板2上設有操作凹槽21,操作凹槽21除了可以作為把手拉動翻板2,人們還能利用操作凹槽21作為助力點。
[0014]以上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方式進行了具體說明,但本發明創造并不限于所述實施例,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不違背本發明精神的前提下還可作出種種的等同變型或替換,這些等同的變型或替換均包含在本申請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包括至少兩級階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具有兩端的彈性部件(3),階梯上設有具有前端和后端的翻板(2),所述彈性部件(3)的兩端分別連接階梯和翻板(2);階梯具有豎直面和水平面,所述豎直面上設有與翻板(2)前端適配的收納槽(11),所述水平面上設有與翻板(2)后端適配的支撐坑(12)。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部件(3)為彈 ο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其特征在于:所述翻板(2)上設有操作凹槽(21)。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便于運貨的階梯,包括至少兩級階梯,還包括具有兩端的彈性部件,階梯上設有具有前端和后端的翻板,所述彈性部件的兩端分別連接階梯和翻板;階梯具有豎直面和水平面,所述豎直面上設有與翻板前端適配的收納槽,所述水平面上設有與翻板后端適配的支撐坑。當翻板的前端與收納槽相配合時,本發明跟普通的階梯一樣供人們上落,而當翻板的后端與支撐坑相配合時,本發明化為一個斜面,人們可以將貨物放在該斜面上,使貨物在斜面上滑動以達到搬運的目的,這樣的運貨方式也使貨物更加安全。本發明用于貨物的搬運。
【IPC分類】E04F11/00
【公開號】CN105298038
【申請號】CN201510642061
【發明人】李金平
【申請人】李金平
【公開日】2016年2月3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