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墻面裝飾材料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
【背景技術】
[0002]墻紙廣泛用于一些墻面或壁面的裝飾,因其價格低,裝飾強而受到廣大消費者的喜愛。而現有的墻紙電絕緣性能較差,導電性較強,安全系數較低。同時墻紙一般不具有滅火功能,當發生火災時,如果沒有人員及時進行滅火工作,墻紙十分容易燒著,有助火勢的擴散,造成較大的損失。另外墻紙一般非常容易磨損,在搬運和使用過程中非常容易造成墻紙上圖案的損壞,墻紙的美觀度大大下降。
【發明內容】
[0003]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絕緣性較好,導電性弱,安全系數高,防火效果好,降低財產損失,且能夠透光,并能夠防止墻紙圖案層磨損的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
[0004]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所采取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包括基層和圖案層,在基層上設置有圖案層,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防火透光膜、耐磨層、不干膠層和離型紙層,在圖案層上設置有一層防火透光膜,在防火透光膜上設置有耐磨層,在基層下方設置有不干膠層,在不干膠層的下方設置有離型紙層,所述基層采用云母片材料制成,所述基層厚度為0.3mm,所述防火透光膜厚度為0.4mm。
[0005]前述的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層的厚度為0.3mm。
[0006]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基層采用云母片制成,由于云母片是一種硅酸鹽結晶,本發明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高雅有光澤感,加上很好的電絕緣性,相對來說導電性弱,安全系數高,既美觀又實用。本發明在圖案層上設置有一層防火透光膜,具有較好透光性,使用起來更加柔和,居住更加舒適,且可以起到防火作用,阻止火勢蔓延,使墻紙不會受到損壞,延長其使用壽命。另外在防火透光膜上設置有耐磨層,在使用和搬運過程中,可很好的對墻紙表面圖案進行保護,使其不會受到損壞,延長其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0007]圖1是本發明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做進一步的描述。
[0009]如圖1所示,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包括基層1、圖案層2、防火透光膜3、耐磨層4、不干膠層5和離型紙層6,在基層I上設置有圖案層2,在圖案層2上設置有一層防火透光膜3,在防火透光膜3上設置有耐磨層4,在基層I下方設置有不干膠層5,在不干膠層5的下方設置有離型紙層6,所述基層I采用云母片材料制成,所述基層I厚度為0.3_,所述防火透光膜3厚度為0.4mm。所述耐磨層4的厚度為0.3mm。
[0010]綜上所述,本發明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基層I采用云母片制成,由于云母片是一種硅酸鹽結晶,本發明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高雅有光澤感,加上很好的電絕緣性,相對來說導電性弱,安全系數高,既美觀又實用。本發明在圖案層2上設置有一層防火透光膜3,具有較好透光性,使用起來更加柔和,居住更加舒適,且可以起到防火作用,阻止火勢蔓延,使墻紙不會受到損壞,延長其使用壽命。另外在防火透光膜3上設置有耐磨層4,在使用和搬運過程中,可很好的對墻紙表面圖案進行保護,使其不會受到損壞,延長其使用壽命。
[0011]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包括基層和圖案層,在基層上設置有圖案層,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防火透光膜、耐磨層、不干膠層和離型紙層,在圖案層上設置有一層防火透光膜,在防火透光膜上設置有耐磨層,在基層下方設置有不干膠層,在不干膠層的下方設置有離型紙層,所述基層采用云母片材料制成,所述基層厚度為0.3_,所述防火透光膜厚度為0.4mm。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其特征在于:所述耐磨層的厚度為0.3臟。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包括基層和圖案層,在基層上設置有圖案層,其特征在于:還設置有防火透光膜、耐磨層、不干膠層和離型紙層,在圖案層上設置有一層防火透光膜,在防火透光膜上設置有耐磨層,在基層下方設置有不干膠層,在不干膠層的下方設置有離型紙層,所述基層采用云母片材料制成,所述基層厚度為0.3mm,所述防火透光膜厚度為0.4mm。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電絕緣性較好,導電性弱,安全系數高,防火效果好,降低財產損失,且能夠透光,并能夠防止墻紙圖案層磨損的云母類耐磨防火墻紙。
【IPC分類】E04F13/075
【公開號】CN105089228
【申請號】CN201410170468
【發明人】王偉民
【申請人】王偉民
【公開日】2015年11月25日
【申請日】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