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木質房屋建筑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
【背景技術】
[0002]近年來,木結構建筑越來越貼近人們的生活,景區或公園內隨處可見木結構房屋。現有的木結構房屋的墻壁主要由木材堆積而成。隨著時間推移和環境的影響,木屋的木材可能會發生緊縮、縫隙減小的情況,這種情況可能導致木屋的墻體高度下降。而現在技術的木屋,通常采用固定長度的立柱支撐裝置,如果木屋的墻體高度發生了下降,而立柱支撐裝置的高度依然固定,必然會破壞木屋的整體結構,影響木屋的使用,甚至可能造成安全問題,并且現有技術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還存在承重能力差,以及在風大的情況下抗折和抗拔能力差的情況,進而影響木屋立柱的安全性和美觀性。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主要解決現有技術中木屋的墻體高度發生下降時,固定的立柱支撐的高度可能破壞木屋的整體結構的技術問題,提出一種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以達到提高木屋整體結構的安全性和延長木屋使用壽命,同時提高立柱支撐的承重性、抗拔、抗折性的目的。
[0004]本發明提供了一種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所述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包括:調節托盤、支撐部和立柱,其中,
[0005]所述調節托盤的縱向截面為“U”型;
[0006]所述支撐部包括支撐桿和從上至下依次套設在支撐桿上的連接件、調節螺母、立柱封蓋、襯套、彈簧以及固定螺母;所述支撐桿上半部分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連接件為倒置的圓錐形,所述支撐桿和所述連接件的頂部與所述調節托盤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插入所述立柱中,所述襯套、彈簧以及固定螺母被立柱包覆,所述調節螺母與支撐桿上半部分的外螺紋相配合;所述立柱封蓋包覆立柱的頂部。
[0007]優選的,所述調節螺母和所述立柱封蓋之間設置有墊圈。
[0008]優選的,所述支撐桿的下端與固定螺母之間通過固定銷連接。
[0009]本發明提供的一種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通過調節所述調節螺母在所述支撐桿上的位置來調節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高度,解決現有木屋的墻體高度發生下降時,固定的立柱支撐的高度可能破壞木屋的整體結構的技術問題;并通過將調節托盤設置為縱向截面為“U”型的結構以及將所述連接件設置為倒置的圓錐形,能夠擴大承重面的面積,進而增加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承重能力;并通過設置襯套和固定螺母,能夠增強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抗折能力和抗拔性能;本發明提供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能夠抵御強風,進而提高木屋整體的安全性和延長木屋的使用壽命。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0011]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調節托盤和支撐部的結構示意圖。
[0012]圖中附圖標記指代的技術特征為:
[0013]1、調節托盤;2、立柱;3、支撐桿;4、連接件;5、調節螺母;6、立柱封蓋;7、襯套;8、彈簧;9、固定螺母;10、墊圈。
【具體實施方式】
[0014]為使本發明解決的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和達到的技術效果更加清楚,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詳細說明。可以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僅用于解釋本發明,而非對本發明的限定。另外還需要說明的是,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僅示出了與本發明相關的部分而非全部內容。
[0015]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調節托盤和支撐部的結構示意圖。如圖1、2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包括:調節托盤1、支撐部和立柱2。
[0016]其中,所述調節托盤I的縱向截面為“U”型;所述支撐部包括支撐桿3和從上至下依次套設在支撐桿3上的連接件4、調節螺母5、立柱封蓋6、襯套7、彈簧8以及固定螺母9 ;所述支撐桿3上半部分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連接件4為倒置的圓錐形,所述支撐桿3和所述連接件4的頂部與所述調節托盤I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3插入所述立柱2中,所述襯套7、彈簧8以及固定螺母9被立柱2包覆,所述調節螺母5與支撐桿3上半部分的外螺紋相配合;所述立柱封蓋6包覆立柱2的頂部。所述調節螺母5和所述立柱封蓋6之間設置有墊圈10。所述支撐桿3的下端與固定螺母9之間通過固定銷連接。
[0017]其中,所述調節托盤I用于通過支撐部連接到立柱2頂部,調節托盤I的上端連接到立柱2支撐的木材。所述立柱2用于固定在地面上。支撐部用于對立柱2進行支撐、固定以及調節立柱高度。本發明的支撐桿3上半部分設置外螺紋,能夠與調節螺母5相配合,調節螺母5可以在支撐桿3上移動,并能夠通過調節所述調節螺母5來調整支撐桿3深入立柱2中的長度。因此,本發明可在木屋的墻體高度發生下降時,實現立柱支撐裝置的高度調節,而保證木屋的整體結構不被破壞。同時,支撐桿3下端與固定螺母9之間通過固定銷連接,固定螺母9與襯套7之間安裝有彈簧8,能夠在保持襯套7與固定螺母9的相對位置的同時,有效地保證襯套7與上端的立柱封蓋6的緊密貼合,保持結構的整體穩定性,通過固定螺母9對支撐桿3與襯套7的相對位置進行固定,保證了深入立柱部分的裝置的整體牢固性,極大地增加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抗折、抗拔性能。
[0018]將所述調節托盤I設置為縱向截面為“U”型的結構,將所述連接件4設置為倒置的圓錐形,并將所述支撐桿3和所述連接件4的頂部共同與所述調節托盤I的底部固定連接,能夠擴大承重面的面積,進而增加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承重能力。所述襯套7套設在支撐桿3上的目的是增強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抗拔、抗折能力,使本發明提供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能夠抵御強風。在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安裝時,所述調節螺母5和所述墊圈10通過支撐桿3上的外螺紋擰緊在所述立柱封蓋6上。所述襯套7緊套在所述支撐桿3上。
[0019]本實施例提供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能夠通過調節所述調節螺母在所述支撐桿上的位置來調節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高度,解決現有木屋的墻體高度發生下降時,固定的立柱支撐的高度可能破壞木屋的整體結構的技術問題;并通過將調節托盤設置為縱向截面為“U”型的結構以及將所述連接件設置為倒置的圓錐形,能夠擴大承重面的面積,進而增加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承重能力;并通過設置襯套和固定螺母,能夠增強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抗折能力和抗拔性能;本發明提供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能夠抵御強風,進而提高木屋整體的安全性和延長木屋的使用壽命。
[0020]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裝置包括:調節托盤(I)、支撐部和立柱(2); 所述調節托盤⑴的縱向截面為“U”型; 所述支撐部包括支撐桿(3)和從上至下依次套設在支撐桿(3)上的連接件(4)、調節螺母(5)、立柱封蓋(6)、襯套(7)、彈簧⑶以及固定螺母(9);所述支撐桿(3)上半部分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連接件(4)為倒置的圓錐形,所述支撐桿(3)和所述連接件(4)的頂部與所述調節托盤(I)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3)插入所述立柱(2)中,所述襯套(7)、彈簧(8)以及固定螺母(9)被立柱(2)包覆,所述調節螺母(5)與支撐桿(3)上半部分的外螺紋相配合;所述立柱封蓋(6)包覆立柱(2)的頂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螺母(5)和所述立柱封蓋(6)之間設置有墊圈(1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3)的下端與固定螺母(9)之間通過固定銷連接。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木質房屋建筑技術領域,提供一種高度可調節的木屋立柱支撐裝置,包括:調節托盤、支撐部和立柱,其中,所述調節托盤的縱向截面為“U”型;所述支撐部包括支撐桿和從上至下依次套設在支撐桿上的連接件、調節螺母、立柱封蓋、襯套、彈簧以及固定螺母;所述支撐桿上半部分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連接件為倒置的圓錐形,所述支撐桿和所述連接件的頂部與所述調節托盤的底部固定連接,所述支撐桿插入所述立柱中,所述襯套、彈簧以及固定螺母被立柱包覆,所述調節螺母與支撐桿上半部分的外螺紋相配合;所述立柱封蓋包覆立柱的頂部。本發明在實現立柱高度隨墻體高度同步沉降的同時,能夠增加木屋立柱支撐裝置的承重能力、抗折能力和抗拔性能。
【IPC分類】E04G23-04, E04G25-04
【公開號】CN104818862
【申請號】CN201510173780
【發明人】田福弟, 崔俊峰, 秦邦國, 胡海
【申請人】營口小雨木結構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8月5日
【申請日】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