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建筑用品,特別是涉及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
【背景技術】
[0002]攪拌車用來運送建筑用的混凝土的專用卡車;由于它的外形,也常被稱為田螺車。這類卡車上都裝置圓筒型的攪拌筒以運載混合后的混凝土。在運輸過程中會始終保持攪拌筒轉動,以保證所運載的混凝土不會凝固。運送完混凝土后,通常都會用水沖洗攪拌筒內部,防止硬化的混凝土占用空間,使攪拌筒的容積越來越少。但是,攪拌筒內的殘留的雜質不容清理,給實際的使用帶來很多的不便,影響正常的施工,存在著很大的弊端。綜上所述,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特別需要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的不足。
【發明內容】
[0003]針對現有技術中攪拌裝置存在的不足,給實際的動用帶來很大的弊端,本發明提出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設計新穎,便于在建筑施工中使用,以解決現有技術的缺陷。
[0004]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包括攪拌筒,攪拌筒采用的材質為合金,攪拌筒內部中空部分設置為攪拌區,攪拌區內部安裝有葉片,葉片的一端通過傳動軸連接電機,葉片的另一端連接物料進口,物料進口的一側設置有進水口,攪拌筒的后側設置有卸料斗。
[0005]在本發明所述的在卸料斗的一端設置有翻轉軸,卸料斗的翻轉角度為O度至180度。
[0006]進一步,所述的卸料斗和攪拌筒之間采用可拆分連接。
[0007]進一步,所述的攪拌筒的外殼上面設置有定時器。
[0008]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產品結構簡單,可以靈活的使用在建筑中,便于物料的混合攪拌,提升了建筑的建造效率,而且方便清理,不會使攪拌筒的內壁上出現雜質,提升了攪拌裝置的使用壽命,設計新穎,是一種很好的創新方案,很有市場推廣前景。
[0009]
【附圖說明】
[0010]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來詳細說明本發明: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1]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0012]參見圖1、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包括攪拌筒100,攪拌筒100采用的材質為合金,攪拌筒100內部中空部分設置為攪拌區110,攪拌區110內部安裝有葉片120,葉片120的一端通過傳動軸連接電機,葉片120的另一端連接物料進口 150,物料進口 150的一側設置有進水口 160,攪拌筒100的后側設置有卸料斗130。
[0013]在本發明所述的在卸料斗130的一端設置有翻轉軸,卸料斗130的翻轉角度為O度至180度。卸料斗130和攪拌筒100之間采用可拆分連接。攪拌筒100的外殼上面設置有定時器140。
[0014]本發明有效果為:結構簡單,可以靈活的使用在建筑中,便于物料的混合攪拌,提升了建筑的建造效率,而且方便清理,不會使攪拌筒的內壁上出現雜質,提升了攪拌裝置的使用壽命,設計新穎,是一種很好的創新方案,很有市場推廣前景。
[0015]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主權項】
1.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包括攪拌筒,所述攪拌筒采用的材質為合金,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筒內部中空部分設置為攪拌區,所述攪拌區內部安裝有葉片,所述葉片的一端通過傳動軸連接電機,所述葉片的另一端連接物料進口,所述物料進口的一側設置有進水口,所述攪拌筒的后側設置有卸料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卸料斗的一端設置有翻轉軸,卸料斗的翻轉角度為O度至180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卸料斗和攪拌筒之間采用可拆分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攪拌筒的外殼上面設置有定時器。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一種房屋建筑使用的攪拌裝置,包括攪拌筒,攪拌筒采用的材質為合金,攪拌筒內部中空部分設置為攪拌區,攪拌區內部安裝有葉片,葉片的一端通過傳動軸連接電機,葉片的另一端連接物料進口,物料進口的一側設置有進水口,攪拌筒的后側設置有卸料斗。本發明可以靈活的使用在建筑中,便于物料的混合攪拌,提升了建筑的建造效率,而且方便清理,不會使攪拌筒的內壁上出現雜質,提升了攪拌裝置的使用壽命,設計新穎,是一種很好的創新方案,很有市場推廣前景。
【IPC分類】B28C5-42
【公開號】CN104526878
【申請號】CN201410759615
【發明人】趙燕春
【申請人】常州南夏墅建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4月22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