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玻璃鋼琉璃復合瓦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建筑材料中的瓦片,特別涉及玻璃鋼琉璃瓦。
用索瑞爾水泥(氧化鎂,氯化鎂)為基料,以玻璃纖維布為骨料的鎂質瓦主要問題是返鹵,防水性能差,吸水率為20%,表面粗糙,不美觀。為改性鎂質瓦,CN88101237A“彩色玻璃瓦的生產方法”專利申請提供了一種彩色琉璃瓦,其吸水率為9%,在其表面涂有封閉劑,其表面吸水率為1.5%,不透水性由12小時增加到720小時。這種彩色琉璃瓦對于干旱的北方地區是適用的,但對于多雨的南方仍感到表面不夠光滑,防水性能尚欠佳,并由于潮濕引起抗折強度不足,使用壽命短。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已有技術存在的問題,研制一種表面光潔,防水性能好,抗折強度高,使用壽命長的建筑材料。
本發明的目的采用如下技術方案達到本發明的復合瓦由表層A及基層B兩部分復合而成。在基層B中以玻璃纖維網格布為骨架,以氧氯鎂為基料,輔以石英粉及各種改性劑;表層A以玻璃纖維密格布為骨架,以滑石粉為基料,輔以樹脂漆,經合成即在A、B層界面上相應滲透化合,固化后構成的復合瓦。除去玻璃纖維布骨架,構成本發明的復合瓦的原料配方(重量%、下同)為氧化鎂25~50%氯化鎂15~25%石英粉10~20%滑石粉10~20%191樹脂漆2~5%防水劑0.3~1%固化劑0.01~0.5%促進劑0.01~0.5%其中191樹脂漆由37%苯乙烯,28%順酐,25%苯酐,10%丙二醇組成。
其中固化劑由二酊酯48%,雙氧水52%組成。
其中促進劑由環烷酸鈷8%,苯乙烯92%組成。
其中防水劑由硫酸亞鐵48%,草酸48%,余量雜質組成。
本發明的玻璃鋼琉璃復合瓦的工藝流程為1、稱量把各組份的原料按配方稱量。
2、配料把樹脂漆與滑石粉配合在一起為表層A料;把氧氯鎂、石英粉、固化劑、促進劑、防水劑配合在一起為底層B料。
3、攪拌A、B層料分別混合,攪拌均勻成泥漿料A、B。
4、平鋪泥漿A、B層泥漿料分別鋪平。
5、鋪布在A層泥漿料上鋪玻璃纖維密格布,構成面層A,在B層泥漿料上鋪玻璃纖維網格布構成基層B。
6、合成把A、B層疊加在一起加壓合成為一體的復合板。
7、成型把合成的A、B兩層復合板放入瓦模中加壓成型,并固化48~60小時。
8、脫模從瓦模中取出即為復合瓦。
9、養護在20℃左右室溫下,天然養護40天。
10、清邊
去除多余的毛邊。
11、檢驗按標準檢驗。
12、入庫把檢驗合格品入庫。
本發明的復合瓦經江西省建筑材料科研設計院檢測,證明不透水性由玻璃鋼瓦的25小時提高到1000小時,吸水率由對比文獻的9%降低到5%,表面層光亮美觀,表層吸水率由對比文獻的15%降低到零。即完全徹底不吸水。橫向抗折強度由琉璃瓦的2~3KN提高到5~6KN,縱向抗折強度由0.5~1.5KN提高到2~3KN。該復合瓦還具有普通氧氯鎂瓦的優點即阻燃,耐酸堿腐蝕等優點。
下面結合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稱取氧化鎂6公斤,鹵片(氯化鎂)3公斤制成水溶液(Be°20),石英粉1.5公斤,防水劑45克,固化劑5克,促進劑5克,經配料,混合,攪拌制成基層B的泥漿料,鋪平后再鋪上0.3毫米厚的玻璃纖維網格布一張,構成基層B,稱取滑石粉1.5公斤,191樹脂柒0.5公斤,經配料,混合,攪拌成泥漿,鋪平泥漿料,再在其上鋪0.2毫米厚玻璃纖維密格布一張構成表面層A。把A及B兩層疊加加壓合成為一體的復合板,把復合板放入瓦模加壓成型,固化55小時,脫模取出復合瓦,在室溫下天然養護40天,清除毛邊,按標準檢驗、入庫。該產品為1800×720×5毫米規格瓦片。送江西省建筑材料科研設計院檢測,得出其橫向抗力為5.18KN,縱向抗力為2.78KN。吸水率為5%,表面層吸水率為0%,不透水性試驗達1000小時,凍融循環試驗達50次。各項指標都達到本發明目的的要求。
權利要求
1.一種玻璃鋼琉璃復合瓦,是以玻璃纖維為骨架,以氧氯鎂為主料的玻璃鋼為基層,本發明的特征在于在基層B中輔以石英粉及防水劑,固化劑,促進劑,以玻璃纖維密格布為骨架,以滑石粉為基料,輔以樹脂漆構成表層A,經合成A、B兩層構成復合瓦。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瓦,其特征在于,除去玻璃纖維布之外各原料的配方(重量%)為氧化鎂 25~50%氯化鎂 15~25%石英粉 10~20%滑石粉 10~20%191樹脂漆 2~5%防水劑 0.3~1%固化劑 0.01~0.5%促進劑 0.01~0.5%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復合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191樹脂漆由37%苯乙烯,28%順酐,25%苯酐,10%丙二醇組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復合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防水劑由48%硫酸亞鐵,48%草酸及余量雜質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復合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化劑由48%二酊酯及52%雙氧水組成。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復合瓦,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促進劑由8%環烷酸鈷及92%苯乙烯組成。
7.一種制作權利要求1的復合瓦的工藝流程為稱量,分兩層配料,攪拌,平鋪泥漿,在A層鋪玻璃纖維密格布,B層鋪玻璃纖維網格布,合成A、B兩層為一體,入模成型,固化48~60小時,脫模,養護40天,清邊,檢驗,入庫等12道工序。
8.根據權利要求1或2或7的復合瓦及其工藝為稱取氧化鎂6公斤,氯化鎂3公斤,石英粉1.5公斤,防水劑45克,固化劑5克,促進劑5克,經配料、混合制成泥漿,鋪0.3毫米厚玻纖布構成基層B,稱取滑石粉1.5公斤,191樹脂漆0.5公斤,經配料,混合、攪拌成泥漿,鋪0.2毫米厚玻纖密格布構成表層A,合成A、B,入模成型,固化55小時,脫模取出復合瓦,養護40天,清邊,檢驗,入庫、制得1800×720×5毫米復合瓦一片。
全文摘要
一種玻璃鋼琉璃復合瓦,由改性的氧氯鎂水泥為泥漿,以玻璃纖維為骨架組成基層B,由滑石粉與191樹脂漆為泥漿,以玻璃纖維密格布為骨架構成表層A,合成A、B層,經成型,固化,脫模,養護,清邊,制成復合瓦。該復合瓦表面光亮,吸水率極低,具有防水性能好,抗折強度高,防火阻燃,抗凍,耐酸堿腐蝕等優點,特別適用于多雨的南方地區,是一種優良的鎂質瓦及琉璃瓦的替代產品。
文檔編號B28B1/52GK1090232SQ93118610
公開日1994年8月3日 申請日期1993年10月9日 優先權日1993年10月9日
發明者傅全根, 廖紹昆, 陳欽華 申請人:峽江縣鐵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