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高強石膏制模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公安部門刑事偵破中的制作立體足跡印模的方法。
目前,國內外制作立體足跡印模的幾種主要方法有熟石膏制模法、石臘制模法和硅橡膠制模法。從效果及實用價值出發,一般多采用熟石膏制模法,其配方為熟石膏(β-CaSO4·1/2 H2O)+水用該配方制作的足跡印模,雖然可以反映立體足跡中較為明顯的形象特征,但用這種方法制模存在以下諸多弊端1、熟石膏制模法所制印模表面粗糙,缺乏細膩,對足跡中面大、粗深的特征反映較好,對細微淺小的特征卻不能清晰完整地反映或反映不出,因此直接影響到檢驗的依據和鑒定結論的準確程度。
2、熟石膏制模法所制印模抗壓強度低,抗磨損能力差,在提取、運送、檢驗中,較易損壞和斷裂,使證據得而復失;印模制成后,用水沖洗印模表面的泥土及雜物時,特征極易遭到破壞,所以往往為了保證印模免受損壞而只能保留部分泥土及雜物,則又因泥土及雜物的遮擋,影響了特征的確定和利用,使檢驗鑒定形成一定的困難。
3、不能高質量提取水底足跡和斜坡足跡,因熟石膏液粘度較小,流動性較差,初凝速度較快,水底足跡制模時只能將其直接倒入水中,水的浮力易將熟石膏液沖散,使水混濁,影響操作,至使熟石膏液不能準確均勻地灌入印痕中,所制印模常呈缺損和厚度不勻的狀況;在較深的流水中制模更加困難,熟石膏液不僅易被水的浮力沖散,而且常順水流失,以致根本無法制模。同樣,在灌制斜坡足跡印模時,必須起高圍墻,大量灌注熟石膏液,所制印模呈三角形,份量重,厚度嚴重不勻,使運送、檢驗、保存均帶來很大不便。
4、熟石膏制模法操作繁瑣,由于所制印模抗壓能力差,必須在制模時增放骨架來提高強度。同時因為印模必須保持相當的厚度才能不發生斷裂,以及熟石膏液粘度小,因此制模前必須在印痕周圍制作圍墻以防止熟石膏液的流失。
本發明的目的就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提出一種高強石膏制模法。
本發明的技術解決方案是采用主要成分為α-CaSO4·1/2H2O的高強石膏(或硬石膏)與水攪拌均勻呈漿液狀灌入印痕中,凝固后提取,其高強石膏(或硬石膏)與水的重量配比為高強石膏(或硬石膏)∶水=1.6-3.5∶1為加快凝固速度,還可采用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和熟石膏與快速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灌入印痕中,凝固后提取,其快速水的的成份和重量配比為水 100份硫酸鉀(或氯化鈉) 2份其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和熟石膏與快速水的重量配比為高強石膏(或硬石膏)∶熟石膏∶快速水=2∶0.5∶0.9-1.8由于快速水中加有K2SO4或NaCL,而K+離子或Na+離子均具有鹽折作用,吸收H2O分子,使高強石膏(或硬石膏)的成份CaSO4·1/2 H2O加速成為CaSO4·2 H2O,進而促進其它部分加速反應而凝固。
此外,還可采用硬石膏與快速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灌入印痕中,凝固后提取,其硬石膏與快速水的重量配比為硬石膏∶快速水=2∶1由于熟石膏的主要成份為β-CaSO4·1/2 H2O,其粉粒表面粗糙,有氣孔,粒度較粗,且線膨脹率大,為0.1-0.2%,因此熟石膏吸水量大,在調制漿液時需加較多的水才能滿足氣孔的吸收及膨脹的需要,并潤滑粉粒使漿液取得合適的稠度,所調制的漿液粘度小,流動性差,水份蒸發后,粉粒縮小,氣孔增大,粉粒間距離增大,空隙增多,所制印模表面就較粗糙,光潔度差,不能如實反映痕跡中的細微淺小特征;抗壓強度較低,印模制成后,在提取、運送、沖洗、檢驗、保存中極易破損斷裂,特征消失,因此直接影響了痕跡的檢驗鑒定甚至案件的破獲。此外,熟石膏制模法的凝固速度不能按需要調節,漿液調制后初凝速度比較快,終凝速度又比較慢,以致多個足跡的制模需要逐個調制漿液,而單個足跡的制模又需要足夠的凝固時間,從而導致了現場勘查時間的大大延長。
本發明采用主要成份為α-CaSO4·1/2 H2O的高強石膏(或硬石膏)來制模,則解決了上述熟石膏制模法所存在的問題。因為高強石膏(或硬石膏)粉粒表面光潔,無氣孔,顆粒細小,粒度通過100目篩孔為98%,通過200目篩孔為90%,且它的線膨脹率小,為0.1%以下,故加少量的水就可以滿足膨脹的需要并潤滑粉粒使漿液取得合適的稠度,所調制的漿液粘度大、流動性好,水份蒸發后,粉粒間距離較小,所制印模表面光潔、細膩,抗壓強度較高,因此提高了現場的采痕率和痕跡的利用率,增加了鑒定結論的準確程度,方便了痕跡的運送,檢驗和保存。此外,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制模法可以按需要調節制模時間,多個足跡制模時即不加快速水,僅用水調制漿液,一次就可灌制多個足跡印模,單個足跡制模時,用快速水調制漿液,灌制印模后,凝固時間僅為熟石膏制模法的1/3,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本發明方法與熟石膏制模法相比具有如下優點1、本發明制模法所制印模光潔度高,表面細膩,細微特征能夠完整反映。
2、本發明方法所制印模抗壓強度較高,在提取、運送、檢驗中,不易損壞,抗磨損能力較強,印模提取后可以用水猛沖和用軟毛刷刷洗,不會損壞特征。
3、本發明方法由于采用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其調制的液體粘度較大,流動性較好,初凝速度較慢,水底足跡制模時可通過管道灌入印痕中,不受水的浮力和流水的影響,所制印模完整、細膩、厚度均勻,其所灌制的斜坡足跡印模質輕體薄,厚度均勻,為提取、運送、檢驗均帶來方便。斜坡足跡制模效果見對比表1。
4、本發明方法由于所制印模質輕體薄,強度大,漿液粘度大,故制模時不用放置骨架和起制圍墻。
實施例1、一般制模法對于多個足跡的一般制模法,將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和水按2.8(或2)∶1混合攪拌均勻,呈漿液狀灌入多個足跡中,待凝固后即可提取印模。
對于單個足跡的一般制模法,為加快其凝固速度,采用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和熟石膏與快速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或采用硬石膏與快速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或采用快速石膏粉與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灌入足跡中,凝固后提取印模。其快速水的成份和重量配比為水 100份硫酸鉀(或氯化鈉) 2份若用高強石膏,其各成份的重量配比為高強石膏∶熟石膏∶快速水=2∶0.5∶1.1若用硬石膏,其各成份的重量配比為硬石膏∶熟石膏∶快速水=2∶1∶1.8或硬石膏∶快速水=2∶1若用快速石膏粉,其快速石膏粉的成份和重量配比為
高強石膏(或硬石膏) 4份熟石膏 1份硫酸鉀(或氯化鈉) 0.08份其快速石膏粉與水的重量配比為快速石膏粉∶水=2.5∶1.22、斜坡足跡制模法將高強石膏和熟石膏與快速水按2∶0.5∶1.1的重量配比混合攪勻呈漿液狀,或采用硬石膏與快速水按2∶1的重量配比混合攪勻呈漿液狀,或采用快速石膏粉與水按2.5∶1.2的重量配比混合攪勻呈漿液狀,其所用的快速水、快速石膏粉與實施例1中的快速水、快速石膏粉相同,使用時,先將少量漿液灑于印痕表面,利用該漿液具有粘度較大、流動性較好、初凝時間較長的特點,使印痕表面形成漿液層,以保證印模表面特征的完整真實,然后待剩余漿液呈半凝固狀態時,一次加蓋于印痕的漿液層表面,并使各部位厚度相等,以此起到加固作用,待漿液完全凝固后提取。
3、水底足跡制模法將高強石膏和熟石膏與快速水按2∶0.5∶1.1的重量配比混合攪勻呈漿液狀,或采用硬石膏與快速水按2∶1的重量配比混合攪勻呈漿液狀,或采用快速石膏粉與水按2.5∶1.2的重量配比混合攪勻呈漿液狀,其所用的快速水、快速石膏粉亦與實施例1中的快速水、快速石膏粉相同;使用時,將一長腳漏斗置于水中,其入口高出水面,其出口距印痕0.5公分左右,將漿液倒入漏斗,通過管道,避開流水和浮力的影響,直接灌入印痕中,同時不斷移動漏斗使所制的印模厚度均勻,待漿液完全凝固后提取。
本發明的方法同樣適用于手印、輪胎印、工具印等其它各類立體痕跡的制模,其效果均優于熟石膏制模法。
對比表1條件斜坡面傾斜角為35°的泥土地面遺留的單足跡長24cm、寬13cm
權利要求
1.一種高強石膏制模法,其特征在于它采用主要成份為α-CaSO4·1/2H2O的高強石膏(或硬石膏)與水攪拌均勻呈漿液狀灌入印痕中,凝固后提取,其高強石膏(或硬石膏)與水的重量配比為高強石膏(或硬石膏)∶水=1.6-3.5∶1。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強石膏制模法,其特征在于為加快凝固速度,還可采用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和熟石膏與快速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灌入印痕中,凝固后提取,其快速水的成份和重量配比為水 100份硫酸鉀(或氯化鈉) 2份其高強石膏(或硬石膏)和熟石膏與快速水的重量配比為高強石膏(或硬石膏)∶熟石膏∶快速水=2∶0.5∶0.9-1.8。
3.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強石膏制模法,其特征在于還可采用硬石膏與快速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灌入印痕中,凝固后提取,其硬石膏與快速水的重量配比為硬石膏∶快速水=2∶1
4.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強石膏制模法,其特征在于為加快凝固速度還可采用快速石膏粉與水混合攪勻呈漿液狀灌入印痕中,凝固后提取。其快速石膏粉的的成份和重量配比為高強石膏(或硬石膏) 4份熟石膏 1份硫酸鉀(或氯化鈉) 0.08份其快速石膏粉與水的重量配比為快速石膏粉∶水=2.5∶0.9-1.8
5.按權利要求1、2、3所述的高強石膏制模法,其特征在于斜坡痕跡制模時,先將配制好的高強石膏(或硬石膏)漿液取少量灑于印痕表面,使印痕表面形成漿液層,以保證印模表面特征的完整真實,然后待剩余漿液呈半凝固狀態時,一次加蓋于印痕的漿液層表面,并使各部位厚度相等,以此起到加固作用,待漿液完全凝固后提取。
6.按權利要求1、2、3所述的高強石膏制模法,其特征在于在水底痕跡制模時,先將一長腳漏斗置于水中,其入口高出水面,其出口距印痕0.5公分,將調好的高強石膏(或硬石膏)漿液倒入漏斗,使其通過管道,避開流水和浮力的影響,直接灌入印痕中,同時不斷移動漏斗使所制的印模厚度均勻,待漿液完全凝固后提取。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公安部門刑事偵破中的制作立體足跡印模的方法,它采用主要成分為α-CaSO
文檔編號C04B11/06GK1062518SQ92107280
公開日1992年7月8日 申請日期1992年1月25日 優先權日1992年1月25日
發明者汪麗萍, 肖世祥, 張福源 申請人:江蘇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