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建筑施工,尤其涉及一種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
背景技術:
1、在建設地下室車庫頂板的過程中,為保證行車道、堆載場地以及后澆帶結構的安全穩定,通常需要在地庫頂板下部采用支撐結構,目前常用的支撐方式有盤扣式腳手架支撐與混凝土柱支撐。但是在目前的技術水平當中,盤扣式腳手架因搭設面積較大,占用空間較多,會對地下室施工造成很大不便性;而采用臨時混凝土柱施工的方式則存在碳排放量較大的缺點,不符合節能減碳的目標。
2、因此,如何提供一種既能滿足節能減碳,又能提高施工便捷性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是本領域技術人員亟待解決的一個技術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以解決上述技術問題。
2、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包括支撐柱系統、起升系統以及頂部連接系統,
3、所述支撐柱系統包括:工字鋼和固定于所述工字鋼兩側的型鋼,所述工字鋼的上下兩端分別延伸至所述型鋼兩端以外;所述工字鋼的底部設有第一限位裝置;
4、所述起升系統為兩組,每組所述起升系統包括:上部平臺、下部平臺以及機械起升器,所述上部平臺與下部平臺平行設置,所述機械起升器安裝于所述上部平臺和下部平臺之間;兩組所述起升系統從兩側夾合所述支撐柱系統;所述下部平臺上安裝有與所述第一限位裝置匹配的第二限位裝置;
5、所述頂部連接系統包括:維護殼體,所述維護殼體內設有緩沖盤,所述緩沖盤與上殼體和下殼體之間分別設有彈性部件,所述下殼體上設有與所述工字鋼頂部對應的讓位孔。
6、較佳地,還包括輔助系統,所述輔助系統包括地面輔助裝置,包括設置于地面上的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所述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的位置分別與所述工字鋼底部的柱腳位置對應;所述地面輔助裝置還包括兩條平行設置的導軌,所述下部平臺上設有滾輪,所述滾輪沿所述導軌移動。
7、較佳地,所述輔助系統還包括輔助支撐裝置,所述輔助支撐裝置能夠插入并支撐于所述上部平臺和下部平臺之間。
8、較佳地,兩個所述型鋼的凹槽朝向所述工字鋼并與工字鋼拼合,所述型鋼和工字鋼上分別設有沿縱向排布的多個橫向貫通的貫穿孔,通過螺栓錨入所述貫穿孔內;所述工字鋼和型鋼之間以及外側分別設有填充材料。
9、較佳地,所述上部平臺和下部平臺的側面分別設有與所述工字鋼的邊緣對應的讓位槽,所述上部平臺的上方還設有與所述型鋼的邊緣對應的夾槽。
10、較佳地,所述機械起升器為四組,每組所述機械起升器包括底座、四個傳動桿、兩個旋轉塊、上部支撐構件以及螺紋鋼管,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下部平臺上,所述上部支撐構件固定于所述上部平臺下方,其中兩個傳動桿與所述底座鉸接,另外兩個傳動桿與所述上部支撐構件鉸接;兩個所述旋轉塊依次螺旋套入所述螺紋鋼管上,每個所述旋轉塊分別與上下兩個所述傳動桿的另一端鉸接,所述螺紋鋼管旋轉帶動所述上部平臺升降。
11、較佳地,所述第一限位裝置包括限位塊和固定于所述工字鋼側面的兩個上下排布的l型鋼,所述限位塊通過第一彈簧與所述工字鋼側面連接,并能夠在兩個所述l型鋼之間水平移動;所述限位塊為上部為斜面,下部為平面的楔形;所述第二限位裝置包括上下分布的多個第一咬齒,所述第一咬齒的上部為平面,下部為斜面。
12、較佳地,所述限位塊配備有拆卸裝置,所述拆卸裝置包括推桿和固定于所述推桿端部的上下分布的多個第二咬齒,所述第二咬齒的上部為斜面,下部為平面;所述第二限位裝置上設有用于為所述第二咬齒讓位的預留洞口。
13、較佳地,所述緩沖盤包括多個陣列式排列的平盤,相鄰兩個所述平盤的相鄰邊通過轉動軸鉸接。
14、較佳地,所述緩沖盤與下殼體之間設有第二彈簧,所述上殼體與所述緩沖盤之間設有分級彈簧,所述分級彈簧包括中部的第三彈簧和外圍的第四彈簧,所述第四彈簧的外部套設有伸縮套筒,所述第三彈簧的長度小于所述第四彈簧的長度。
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具有如下優點:
16、1、本實用新型利用支撐柱系統實現了居民建筑地庫頂板臨時過車路的臨時支撐,實現了可拆卸、可回收、可二次利用,并擴大了地庫部分的施工空間;利用起升系統實現了支撐柱系統的原位起升與回落,繼而實現了節能減排的目標,同時提高了施工效率,降低了施工風險;
17、2、本實用新型利用第一限位裝置與第二限位裝置的配合,實現了對支撐柱系統起升高度的控制;
18、3、本實用新型中的頂部連接系統實現了橫向變形對結構造成的影響,實現了外部結構壓力的緩沖以及支撐柱系統的頂部限位和自身穩定。
1.一種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柱系統、起升系統以及頂部連接系統,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系統,所述輔助系統包括地面輔助裝置,包括設置于地面上的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所述第一凸起和第二凸起的位置分別與所述工字鋼底部的柱腳位置對應;所述地面輔助裝置還包括兩條平行設置的導軌,所述下部平臺上設有滾輪,所述滾輪沿所述導軌移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輔助系統還包括輔助支撐裝置,所述輔助支撐裝置能夠插入并支撐于所述上部平臺和下部平臺之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型鋼的凹槽朝向所述工字鋼并與工字鋼拼合,所述型鋼和工字鋼上分別設有沿縱向排布的多個橫向貫通的貫穿孔,通過螺栓錨入所述貫穿孔內;所述工字鋼和型鋼之間以及外側分別設有填充材料。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部平臺和下部平臺的側面分別設有與所述工字鋼的邊緣對應的讓位槽,所述上部平臺的上方還設有與所述型鋼的邊緣對應的夾槽。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械起升器為四組,每組所述機械起升器包括底座、四個傳動桿、兩個旋轉塊、上部支撐構件以及螺紋鋼管,所述底座固定于所述下部平臺上,所述上部支撐構件固定于所述上部平臺下方,其中兩個傳動桿與所述底座鉸接,另外兩個傳動桿與所述上部支撐構件鉸接;兩個所述旋轉塊依次螺旋套入所述螺紋鋼管上,每個所述旋轉塊分別與上下兩個所述傳動桿的另一端鉸接,所述螺紋鋼管旋轉帶動所述上部平臺升降。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裝置包括限位塊和固定于所述工字鋼側面的兩個上下排布的l型鋼,所述限位塊通過第一彈簧與所述工字鋼側面連接,并能夠在兩個所述l型鋼之間水平移動;所述限位塊為上部為斜面,下部為平面的楔形;所述第二限位裝置包括上下分布的多個第一咬齒,所述第一咬齒的上部為平面,下部為斜面。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配備有拆卸裝置,所述拆卸裝置包括推桿和固定于所述推桿端部的上下分布的多個第二咬齒,所述第二咬齒的上部為斜面,下部為平面;所述第二限位裝置上設有用于為所述第二咬齒讓位的預留洞口。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盤包括多個陣列式排列的平盤,相鄰兩個所述平盤的相鄰邊通過轉動軸鉸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支撐型組合結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緩沖盤與下殼體之間設有第二彈簧,所述上殼體與所述緩沖盤之間設有分級彈簧,所述分級彈簧包括中部的第三彈簧和外圍的第四彈簧,所述第四彈簧的外部套設有伸縮套筒,所述第三彈簧的長度小于所述第四彈簧的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