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設置于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該臺面收口結構包括翻轉部,其一側轉動連接于升降舞臺或者臺面、相對的另一側與臺面或者升降舞臺形成企口式連接,升降扶手上升時頂開該翻轉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其在不影響升降扶手正常升降的同時,還可以有效地消除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的縫隙,保證不會有雜物落入到地下室內,從而保護地下室內人員的安全以及升降舞臺的零部件不受損壞,保證升降扶手和升降舞臺的正常升降。
【專利說明】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臺面收口結構,具體涉及一種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
【背景技術】
[0002]在劇場中,升降舞臺與臺面之間通常會留出縫隙,以便起降升降舞臺的扶手。對于該縫隙,在裝修時通常要對其作裝飾收口,目前所采用較多的為舞臺地板收口條直接收口。
[0003]但是由于扶手需要起降,即時是作了收口處理,該縫隙還是會存在的,該縫隙寬度至少也會在1mm左右。因此,在樂隊進行表演或者觀眾行走的時候,雜物很容易通過該縫隙墜落到地下室,不但會影響地下室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也會容易造成升降舞臺內部各零部件的損壞,從而影響升降扶手和升降樂池的正常升降。
實用新型內容
[0004]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在不影響扶手正常起降的情況下可以有效消除臺面與升降舞臺之間縫隙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
[0005]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設置于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該臺面收口結構包括翻轉部,其一側轉動連接于升降舞臺或者臺面、相對的另一側與臺面或者升降舞臺形成企口式連接,升降扶手上升時頂開該翻轉部。
[0007]本實用新型通過在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設置翻轉部,同時將翻轉部的一側設置成與臺面或者升降舞臺的企口式連接,首先利用翻轉部的覆蓋,在升降扶手未上升時,覆蓋原有的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的縫隙,使得雜物不會從縫隙中落入地下室,其次,利用一側的翻轉連接處和另一側的企口式連接,保證細小的雜物不會通過連接處的縫隙落入地下室,而在升降扶手上升時,升降扶手便會從下面給予翻轉部一個向上頂起的力,翻轉部自動被打開,從而升降扶手便可以順利地上升。
[0008]因此,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其在不影響升降扶手正常升降的同時,還可以有效地消除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的縫隙,保證不會有雜物落入到地下室內,從而保護地下室內人員的安全以及升降舞臺的零部件不受損壞,保證升降扶手和升降舞臺的正常升降。
[0009]在上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本實用新型還可以作如下改進:
[0010]作為優選的方案,上述的翻轉部通過合頁轉動連接于升降舞臺或者臺面。
[0011]采用上述優選的方案,通過設置合頁,可以消除轉動連接處的細小縫隙,從而使得本結構的防雜物功能進一步得到加強。
[0012]作為優選的方案,上述的翻轉部設有第一臺階面,臺面或者升降舞臺設有第二臺階面,該第一臺階面蓋于該第二臺階面形成企口式連接。
[0013]采用上述優選的方案,在替代直縫以防止雜物落入的同時,還可以保證翻轉部的打開和關閉的自如。
[0014]作為優選的方案,上述的翻轉部為板體,其寬度匹配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的縫隙寬度。
[0015]采用上述優選的方案,可以形成翻轉部與臺面及舞臺之間的平整性,保證安全性和美觀性。
[0016]作為優選的方案,上述的翻轉部包括木材料內芯以及包覆于該木材料內芯外的不銹鋼。
[0017]采用上述優選的方案,在保證翻轉部的牢固性和耐用性的同時,也可以形成與臺面及舞臺之間外觀上的統一和協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8]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在升降扶手未上升時的結構示意圖。
[0019]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在升降扶手上升時的結構示意圖。
[0020]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在升降扶手未上升時的立體圖。
[0021]其中,1.升降舞臺11.第二臺階面2.臺面21.第一基層鋼架22.第二基層鋼架23.細木工板24.木地板3.翻轉部31.側部311.合頁32.側部321.第一臺階面4.升降扶手。
【具體實施方式】
[0022]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
[0023]為了達到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如圖1-3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的其中一些實施方式中,其設置于升降舞臺I和臺面2之間,該臺面2可以包括第一基層鋼架21、第二基層鋼架22、細木工板23和木地板24,第一基層鋼架21可以由8#鍍鋅槽鋼制成,第二基層鋼架22可以由40*40*5熱鍍鋅方管制成,細木工板23可以采用18mm細木工板;作為改進,該臺面收口結構包括翻轉部3,其一側部31通過鉸鏈等已知的方式轉動連接于臺面2、相對的另一側部32與升降舞臺I形成企口式連接,升降扶手4上升時頂開該翻轉部3,即升降扶手設置于該翻轉部3的下方、升降舞臺I和臺面2之間的縫隙內。
[0024]結合圖1-3所示,本臺面收口結構通過在升降舞臺I和臺面2之間設置翻轉部3,同時將翻轉部3的一側設置成與升降舞臺I的企口式連接,首先利用翻轉部3的覆蓋,在升降扶手4未上升時,覆蓋原有的升降舞臺I和臺面2之間的縫隙,使得雜物不會從縫隙中落入地下室,其次,利用一側的翻轉連接處和另一側的企口式連接,保證細小的雜物不會通過連接處的縫隙落入地下室,而在升降扶手4上升時,升降扶手4便會從下面給予翻轉部3 —個向上頂起的力,翻轉部3自動被打開,從而升降扶手4便可以順利地上升。
[0025]因此,本臺面收口結構與現有技術相比,其在不影響升降扶手正常升降的同時,還可以有效地消除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的縫隙,保證不會有雜物落入到地下室內,從而保護地下室內人員的安全以及升降舞臺的零部件不受損壞,保證升降扶手和升降舞臺的正常升降。
[0026]而作為上述實施例的替代方案,翻轉部3還可以設置與升降舞臺I轉動連接、與臺面2企口式連接。
[0027]為了進一步地優化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效果,如圖1-3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的另一些實施方式中,在前述內容的基礎上,上述的翻轉部3通過合頁311轉動連接于臺面2。采用該實施例的方案,通過設置合頁,可以消除轉動連接處的細小縫隙,從而使得本結構的防雜物功能進一步得到加強。
[0028]而作為上述實施例的替代方案,翻轉部3還可以通過合頁311轉動連接于升降舞臺I O
[0029]為了進一步地優化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效果,如圖1-3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的另一些實施方式中,在前述內容的基礎上,上述的翻轉部3設有第一臺階面321,升降舞臺I設有第二臺階面11,該第一臺階面321蓋于該第二臺階面11形成上述的企口式連接。采用該實施例的方案,在替代直縫以防止雜物落入的同時,還可以保證翻轉部的打開和關閉的自如。
[0030]而作為上述實施例的替代方案,第二臺階面11還可以設置于臺面2上。
[0031]為了進一步地優化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效果,如圖1-3所示,在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的另一些實施方式中,在前述內容的基礎上,上述的翻轉部3為板體,其寬度匹配升降舞臺I和臺面2之間的縫隙寬度。采用該實施例的方案,可以形成翻轉部與臺面及舞臺之間的平整性,保證安全性和美觀性。
[0032]為了進一步地優化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效果,在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的另一些實施方式中,在前述內容的基礎上,上述的翻轉部包括木材料內芯以及包覆于該木材料內芯外的不銹鋼。采用該實施例的方案,在保證翻轉部的牢固性和耐用性的同時,也可以形成與臺面及舞臺之間外觀上的統一和協調。
[0033]下面介紹本實施例的一種優選的加工及施工方法:
[0034]1、根據木扶手現場弧度,制作基層鋼架,在基層鋼架上焊制水平方向方管2道,做好焊接;
[0035]2、前期鋼架基層與升降樂池、觀眾池地面臨邊的距離,通過現場實驗確認基層材質、做法、木扶手規格和型號;
[0036]3、結合基層材料伸縮特性,進行木扶手基層板安裝、扶手安裝,留好企口 ;
[0037]4、企口位置,升降扶手與升降樂池間、升降扶手與觀眾池側邊用實木包不銹鋼收P ;
[0038]5、按規范要求鋪上木地板,將翻轉部利用合頁連接在臺面上,保證其打開和關閉的自如。
[0039]以上所述的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創造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變形和改進,這些都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
1.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設置于升降舞臺和臺面之間,其特征在于,所述臺面收口結構包括翻轉部,其一側轉動連接于所述升降舞臺或者臺面、相對的另一側與所述臺面或者升降舞臺形成企口式連接,升降扶手上升時頂開所述翻轉部。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部通過合頁轉動連接于所述升降舞臺或者臺面。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部設有第一臺階面,所述臺面或者升降舞臺設有第二臺階面,所述第一臺階面蓋于所述第二臺階面形成所述企口式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部為板體,其寬度匹配所述升降舞臺和所述臺面之間的縫隙寬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劇場升降扶手的臺面收口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翻轉部包括木材料內芯以及包覆于所述木材料內芯外的不銹鋼。
【文檔編號】E04H3/26GK204252586SQ201420655608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5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5日
【發明者】王軒, 顧政, 牟迎修, 朱丹青, 李甪, 姜賽亮, 謝美榮, 郭俊, 戴方會, 周平, 徐海田, 任加寶, 江新, 肖楠, 婁曉軍 申請人:蘇州金螳螂建筑裝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