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建筑底層房間的減振隔音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適用于建筑底層房間的減振隔音系統,該減振隔音系統包括隔音減振吊頂結構(1)和復合式隔音減振墻體結構(2)。該減振隔音系統不僅可吸音、隔音,還能有效吸收低頻聲波并減輕相應振動,結構簡單,易于施工安裝,尤其適用于建筑底層房間,屬于一體式的解決方案。
【專利說明】適用于建筑底層房間的減振隔音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隔音設施,具體涉及一種適用于建筑底層房間的減振隔首系統。
【背景技術】
[0002]隨著經濟不斷發展,人們對生活品質和娛樂專業化的追求程度也在逐步提高。各類劇院、場館、歌舞廳等專業設施以及與聲學有關的錄音室、演播室等專業用房本身就對聲學技術指標有相應要求。而且,希望在家庭住房中營造音樂欣賞環境的需求也在逐漸增多。
[0003]與此同時,噪音污染在城市生活中屬于較為嚴重的問題。尤其是在人口較為密集的大型城市中,由于其住宅區更加擁擠、夜生活更加豐富,如何處理好群眾娛樂與安寧生活環境之間的關系,也是目前亟待解決與改善的技術難題。
[0004]為此,目前主要采用各種材質的多孔性吸聲材料(如玻璃棉、巖棉、礦渣棉、棉麻和人造纖維棉、特制的金屬纖維棉等,以及空隙連通的泡沫塑料)和一般性平板狀隔音材料,從而進行吸音、隔音處理。但是這些方式對低頻聲波的吸收能力較差,難以減輕或消除由低頻聲波導致的振動。
[0005]另外,由于建筑聲學效果受諸多因素影響,當前市場上還缺少一體化式的隔音減振解決方案和系統。
實用新型內容
[0006]因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提供了一種可吸音、隔音,還能有效吸收低頻聲波并減輕相應振動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結構簡單,易于施工安裝,尤其適用于建筑底層房間,屬于一體式的解決方案。
[0007]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減振隔音系統,該減振隔音系統包括隔音減振吊頂結構I和復合式隔音減振墻體結構2 ;
[0008]所述吊頂結構I包括吊筋11,固定于所述吊筋11的上層龍骨12和下層龍骨13,以及連接于所述上層龍骨12的上層石膏板14和連接于所述下層龍骨13的下層石膏板15,所述吊筋11上設置有減振彈簧16,所述上層龍骨12之間填充有上層隔音巖棉17,所述下層龍骨13之間填充有下層隔音巖棉18 ;
[0009]所述墻體結構2包括內層隔音墻21和設置在所述內層隔音墻21與房間墻面之間的外層隔音墻22 ;所述內層隔音墻21包括內層隔音墻龍骨211、連接于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的內層石膏板212和填充在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之間的內層隔音巖棉213,所述外層隔音墻22包括外層隔音墻龍骨221、連接于所述外層隔音墻龍骨221的外層石膏板222和填充在所述外層隔音墻龍骨221之間的外層隔音巖棉223 ;所述墻體結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內層隔音墻21遠離房間墻面一側的飾面層23,所述飾面層23與內層隔音墻21的距離為50mm,所述外層隔音墻22與房間墻面的距離為100mm。
[0010]減震彈簧16主要用來吸收低頻聲波的振動,上層隔音巖棉17主要用來阻隔中高頻聲波,下層隔音巖棉18不僅阻隔中高頻聲波,而且使穿透后的中高頻聲波在上下兩層隔音巖棉之間的空腔中來回反射衰減,最終被完全吸收。
[0011]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其中,所述上層石膏板14與下層石膏板15之間的距離為200mm,所述減振彈簧16設置在高于所述上層龍骨12的位置,并且所述減振彈簧16與房間頂面之間的距離為200?300mm ;在安裝有多個所述吊頂結構I時,所述減振彈簧16的高度均是相同的,并且所述吊筋11之間的距離不大于1000mm。將減振彈簧16設置在吊筋中上部,可盡量減少上層吊筋的水平振動,以確保整體吊頂的牢固性。各個減振彈簧16的水平高度需保持一致,以保證吸收低頻聲波時吊頂的整體均勻性。
[0012]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其中,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和外層隔音墻龍骨221均是整根的,并且分別通過橡膠墊24同時與房間頂面和房間地面進行軟連接。該設置使本實用新型的墻體結構能夠“頂天立地”,可伸入吊頂中與建筑樓板連接。整根而非拼接的龍骨則可進一步確保隔音墻體的整體性。此外,所有龍骨與建筑樓板的接觸面上均墊有例如3mm厚的橡膠墊作為緩沖處理,保證整個墻體結構與原建筑結構之間無任何硬連接,從而避免形成聲橋導致聲波外泄。
[0013]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其中,所述飾面層23包括穿孔板231,在所述穿孔板231上設置有皮革軟包232和石材踢腳線233,并且所述皮革軟包232上設置有多個針孔。將皮革進行針孔處理,使聲波能穿透飾面層23 (即穿透該皮革軟包和穿孔板)進入墻體結構的內部,并在內層隔音墻21與飾面層23之間形成的空腔中被吸收,否則聲波將在房間中來回反射,難以達到吸音的效果,對整體音效造成影響。
[0014]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其中,所述上層隔音巖棉17、下層隔音巖棉18、內層隔音巖棉213和外層隔音巖棉223均為50mm厚且密度為80kg/m3的低頻減振巖棉。密度可根據行業習慣換算為“容重”,其單位為kN/m3。
[0015]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其中,所述上層石膏板14、下層石膏板15、內層石膏板212和外層石膏板222均為雙層石膏板,且每層均為12mm厚。
[001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其中,所述上層龍骨12為卡式龍骨,所述下層龍骨13、內層隔音墻龍骨211和外層隔音墻龍骨221均為寬度75mm的龍骨。
[0017]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但不限于以下有益效果:
[0018]1、本實用新型中的吊頂結構的減震彈簧可吸收低頻聲波的振動。同時,兩層間隔設置的上層隔音巖棉和下層隔音巖棉不僅均可阻隔中高頻聲波,還可使穿透后的中高頻聲波在上下隔音巖棉之間的空腔中來回反射衰減并完全吸收。
[0019]2、本實用新型中的墻體結構呈“頂天立地”設置,并且全部龍骨與建筑樓板(即房間頂面和房間地面)的接觸面上均墊有橡膠墊作為緩沖處理,保證整個墻體結構與原建筑結構之間無任何硬連接,避免形成聲橋導致聲波外泄。
[0020]3、本實用新型中的墻體結構的飾面層包括穿孔板。若使用皮革軟包,則在皮革軟包上設置多個真空,使聲波能穿透飾面層(即穿透該皮革軟包和穿孔板)進入墻體結構的內部并最終被吸收,避免聲波在房間中來回反射影響吸音效果和整體音效。
[0021]4、本實用新型中各個石膏板的運用均可獲得較好的耐火、防火性能。
[0022]5、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的各組成結構清楚簡潔,施工工藝簡單方便,因此操作性強,有助于提高施工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3]以下,結合附圖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案,其中:
[0024]圖1示出了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的縱剖結構示意圖。
[0025]附圖標記說明:
[0026]1、吊頂結構;11、吊筋;12、上層龍骨;13、下層龍骨;14、上層石膏板;15、下層石膏板;16、減振彈簧;17、上層隔音巖棉;18、下層隔音巖棉;
[0027]2、墻體結構;21、內層隔音墻;211、內層隔音墻龍骨;212、內層石膏板;213、內層隔音巖棉;22、外層隔音墻;221、外層隔音墻龍骨;222、外層石膏板;223、外層隔音巖棉;23、飾面層;231、穿孔板;232、皮革軟包;233、石材踢腳線;24、橡膠墊。
【具體實施方式】
[0028]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但是,應當理解為,這些實施例僅僅是用于更詳細具體地說明之用,而不應理解為用于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實用新型。
[0029]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包括包括隔音減振吊頂結構I和復合式隔音減振墻體結構2 ;
[0030]所述隔音減振吊頂結構I包括吊筋11,固定于所述吊筋11的上層龍骨12和下層龍骨13,以及連接于所述上層龍骨12的上層石膏板14和連接于所述下層龍骨13的下層石膏板15,所述吊筋11上設置有減振彈簧16,所述上層龍骨12之間填充有上層隔音巖棉17,所述下層龍骨13之間填充有下層隔音巖棉18。
[0031]所述上層石膏板14與下層石膏板15之間的距離為200mm。所述減振彈簧16設置在高于所述上層龍骨12的位置。所述減振彈簧16與房間頂面之間的距離為200?300mm。所述上層隔音巖棉17和下層隔音巖棉18均為50mm厚且密度為80kg/m3的低頻減振巖棉。所述上層石膏板14和下層石膏板15均為雙層石膏板,其兩層均為12mm厚。所述上層龍骨12為卡式龍骨,所述下層龍骨13為75mm寬的輕鋼龍骨。在安裝有多個所述吊頂結構時,所述減振彈簧16的高度均是相同的,并且所述吊筋11之間的距離不大于1000mm。
[0032]所述復合式隔音減振墻體結構2包括內層隔音墻21和設置在所述內層隔音墻21與房間墻面之間的外層隔音墻22 ;所述內層隔音墻21包括內層隔音墻龍骨211、連接于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的內層石膏板212和填充在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之間的內層隔音巖棉213,所述外層隔音墻22包括外層隔音墻龍骨221、連接于所述外層隔音墻龍骨221的外層石膏板222和填充在所述外層隔音墻龍骨221之間的外層隔音巖棉223 ;所述墻體結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內層隔音墻21遠離房間墻面一側的飾面層23,所述飾面層23與內層隔音墻21的距離為50mm,所述外層隔音墻22與房間墻面的距離為100mm。
[0033]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和外層隔音墻龍骨221均是整根的,并且分別通過橡膠墊24 (例如3mm厚的橡膠墊)同時與房間頂面和房間地面進行軟連接。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和外層隔音墻龍骨221均為寬度75mm的輕鋼龍骨。所述內層隔音巖棉213和外層隔音巖棉223均為50mm厚且密度為80kg/m3的低頻減振巖棉。所述內層石膏板212和外層石膏板222均為雙層石膏板,其兩層均為12mm厚。所述飾面層23包括穿孔板231,在所述穿孔板231上設置有皮革軟包232和石材踢腳線233,并且所述皮革軟包232上設置有多個針孔。
[0034]經測試,本實用新型的減振隔音系統完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且符合設計需求,可通過所有專業隔音及音效測試,例如達到甚至超過《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建筑隔聲測量規范》、《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等規范、標準所規定的指標。
[0035]盡管本實用新型已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描述,明顯地,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的條件下,可進行各個條件的適當變化。可以理解,本實用新型不限于所述實施方案,而歸于權利要求的范圍,其包括所述每個因素的等同替換。
【權利要求】
1.適用于建筑底層房間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特征在于,該減震隔音系統包括隔音減振吊頂結構(I)和復合式隔音減振墻體結構(2); 所述吊頂結構(I)包括吊筋(11),固定于所述吊筋(11)的上層龍骨(12)和下層龍骨(13),以及連接于所述上層龍骨(12)的上層石膏板(14)和連接于所述下層龍骨(13)的下層石膏板(15),所述吊筋(11)上設置有減振彈簧(16),所述上層龍骨(12)之間填充有上層隔音巖棉(17),所述下層龍骨(13)之間填充有下層隔音巖棉(18); 所述墻體結構(2)包括內層隔音墻(21)和設置在所述內層隔音墻(21)與房間墻面之間的外層隔音墻(22);所述內層隔音墻(21)包括內層隔音墻龍骨(211)、連接于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的內層石膏板(212)和填充在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之間的內層隔音巖棉(213),所述外層隔音墻(22)包括外層隔音墻龍骨(221)、連接于所述外層隔音墻龍骨(221)的外層石膏板(222)和填充在所述外層隔音墻龍骨(221)之間的外層隔音巖棉(223);所述墻體結構還包括設置在所述內層隔音墻(21)遠離房間墻面一側的飾面層(23),所述飾面層(23)與內層隔音墻(21)的距離為50mm,所述外層隔音墻(22)與房間墻面的距離為100mm。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石膏板(14)與下層石膏板(15)之間的距離為200mm,所述減振彈簧(16)設置在高于所述上層龍骨(12)的位置,并且所述減振彈簧(16)與房間頂面之間的距離為200?300mm ;在安裝有多個所述吊頂結構⑴時,所述減振彈簧(16)的高度均是相同的,并且所述吊筋(11)之間的距離不大于100mm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層隔音墻龍骨(211)和外層隔音墻龍骨(221)均是整根的,并且分別通過橡膠墊(24)同時與房間頂面和房間地面進行軟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飾面層(23)包括穿孔板(231),在所述穿孔板(231)上設置有皮革軟包(232)和石材踢腳線(233),并且所述皮革軟包(232)上設置有多個針孔。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隔音巖棉(17)、下層隔音巖棉(18)、內層隔音巖棉(213)和外層隔音巖棉(223)均為50mm厚且密度為80kg/m3的低頻減振巖棉。
6.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石膏板(14)、下層石膏板(15)、內層石膏板(212)和外層石膏板(222)均為雙層石膏板,且每層均為12mm厚。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減震隔音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層龍骨(12)為卡式龍骨,所述下層龍骨(13)、內層隔音墻龍骨(211)和外層隔音墻龍骨(221)均為寬度75mm的龍骨。
【文檔編號】E04B1/82GK204081192SQ201420515548
【公開日】2015年1月7日 申請日期:2014年9月9日 優先權日:2014年9月9日
【發明者】沈杰, 李林澤, 王嘉嘉, 李君英 申請人:深圳市建筑裝飾(集團)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裝(池州)產業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