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可收回的鉤臂的裝飾板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有可收回的鉤臂的裝飾板,其包括基板、可樞轉(zhuǎn)地附裝至所述基板的折疊鉤臂和支撐所述折疊鉤臂的重量支承桁架。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第一端在所述折疊鉤臂的大致中部處可樞轉(zhuǎn)地連接至所述折疊鉤臂。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第二端位于所述基板的主狹槽中。所述基板中的兩個副狹槽位于所述主狹槽的兩側(cè)上;并且從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基板端垂直地延伸有銷,所述銷配合在所述副狹槽中,以便每當所述折疊鉤臂打開或關閉時在所述副狹槽中滑動。
【專利說明】具有可收回的鉤臂的裝飾板
【技術(shù)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在諸如病房的設施中的墻壁固定物。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附裝至墻壁或天花板插座的線、纜或管比直接需要的要長。通常,任何余量可以簡單地垂到地板上或沿著墻壁垂放。當插座清楚地在視野中或者位于患者上方(如經(jīng)常在醫(yī)療設施中)時,這是不希望的。
【背景技術(shù)】
[0002]在醫(yī)療設施中,在患者到達病房之前需要準備好管和套的標準“設置”。該管必須在一端連接至出口或治療設備(流量計或抽吸調(diào)節(jié)器),但在需要前以某種方式存儲。通常這通過盤繞所述管而實現(xiàn),將其放回其原來的袋中并且將其懸掛在流量計上或?qū)⑵淙匠槲{(diào)節(jié)器后面。
[0003]這些方法的缺點在于管(應保持至少清潔并且總是消過毒的)并未固定,會輕易掉落并且在地板或床上拖拽,或從設備分離,或(更差地)掉落在患者身上。盤繞并且裝袋的管還阻擋了流量計和調(diào)節(jié)器的視覺檢查,使得難以確認當出口未使用時流動關閉,或當管在使用時難以調(diào)節(jié)流量計。
[0004]作為醫(yī)療領域中的額外因素,為了高效或在某些必須的情況下,大部分物理空間都被填滿。因此,占用物理空間的新物品的價值必須根據(jù)顯著的功能優(yōu)點進行評估。
[0005]因此,需要方便的固定物來幫助存儲管和類似物品,以便助于保持所述物品清潔,或者甚至是消過毒的,而不會與病房自身的必須醫(yī)療功能發(fā)生干涉,并且有可能會增強這些醫(yī)療功能。
實用新型內(nèi)容
[0006]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改進的裝飾板,其可以替代在大多數(shù)標準電插座(“箱”)、網(wǎng)絡連接插座、天線插座、燈開關、醫(yī)療氣體終端單元、或?qū)⒀b飾板用于美觀或功能目的的任何其他應用處的傳統(tǒng)裝飾板。
[0007]—方面,所述裝飾板包括折疊鉤臂和支撐折疊鉤臂的桁架。尤其是除了折疊鉤臂之外,新的裝飾板具有額外的重量支承桁架,該重量支承桁架當關閉時與裝飾板齊平或基本齊平,當所述鉤臂打開時打開,并且當所述鉤臂收回時收回。在此時用的術(shù)語“鉤”用于描述功能,而非具體形狀(例如卷曲的)。
[0008]重量支承桁架的一端大致在鉤臂的中部處樞轉(zhuǎn)地連接至收回的鉤臂。桁架的另一端位于面板的主狹槽中并且在鉤臂下方。在主狹槽兩側(cè)定位有兩個副狹槽。銷從桁架的板端垂直地延伸并且配合在這些副狹槽中,并且每當鉤臂打開或關閉時在副狹槽中滑動。
[0009]所得到的的結(jié)構(gòu)提供了可收回的鉤臂和用于主鉤臂的可收回的重量支承桁架。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本實用新型的上述和其他目的和優(yōu)點及其實施方式將從以下參照附圖提供的詳細說明而變得明顯。
[0011]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裝飾板的透視圖。
[0012]圖2是圖1的裝飾板的第二透視圖。
[0013]圖3是圖1和2的裝飾板的主視圖。
[0014]圖4是圖1-3的裝飾板的側(cè)視圖。
[0015]圖5是沿著圖3的線5-5得到的圖1-4的裝飾板的剖視圖。
[0016]圖6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裝飾板的第二實施例的剖視圖。
[0017]圖7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裝飾板的第三實施例的側(cè)視圖。
[0018]圖8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裝飾板的第四實施例的側(cè)視圖。
[0019]圖9是圖8的裝飾板的側(cè)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0]圖1是根據(jù)本實用新型的裝飾板的透視圖,總體上用附圖標記10指示。裝飾板包括包括矩形基板11,該矩形基板限定基本在基板中心中的矩形開口 12,并且提供到達裝飾板10后面的墻壁或面板(未示出)中的物品的通路。矩形形狀易于配合許多或大多數(shù)樣式的小插座,而非功能上的要求。在其他情況下其他的周邊形狀也是完全適當?shù)摹n愃频?,開口 12的矩形形狀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
[0021]折疊(或收回)鉤臂13安裝成能相對于基板11樞轉(zhuǎn)(例如圖2-5)。樞轉(zhuǎn)結(jié)構(gòu)和元件最好地示出于下圖5。臂13可選地包括突起或凸部14,其有助于避免特定物品(諸如線和管)從鉤臂13的遠端滑落。鉤臂13可以折疊或收回到基板11中的鉤臂座15中,該鉤臂座的形狀對應于鉤臂13。鉤臂座15還包括凸部座16,當鉤臂13收回時,凸部14可以配合在該凸部座中。
[0022]附圖示出鉤臂13位于基板11的一側(cè)上,但應理解,鉤臂13可以位于任意一側(cè)上,或者可以包括在兩個位置處的兩個鉤臂。
[0023]鉤臂13在臂銷17 (其保持靜止;例如圖5)處連接至基板11,并且通過臂桁架銷21連接至桁架20。在所示實施例中,桁架20是90°弧的形式,并且桁架20的另一端通過桁架銷23固定在銷狹槽22中,當鉤臂13在臂桁架銷21上樞轉(zhuǎn)并且收回到臂座15中時,桁架銷可以在平行的銷狹槽22中直線地運動(圖1中僅能看到一個)。
[0024]在所示實施例中,墊片24繞開口 12定位并且有助于接收由裝飾板10支撐的額外的蓋板(未示出)。開口 12還由墊25進一步限定,該墊支撐若干對應孔或?qū)令^孔26以及終止于垂直凸片30的向后延伸的腿27。裝飾板10可以使用在孔26中的緊固件(例如未示出的機械螺釘)固定就位。
[0025]墊片24根據(jù)最終用途而是可選的。如果存在,則其可以由橡膠或與其最終用途物理地和化學地相匹配的其他適當材料形成。
[0026]圖2示出與圖1的板相同的板,但鉤臂13折疊或收回到臂座15中。在該位置,并且基于部件之間的相互關系,桁架20緊鄰基板11設置。如圖2、4和5所示,隨著臂13樞轉(zhuǎn)到收回位置,桁架銷23在桁架狹槽22中向上滑動,同時桁架20的另一端相對于折疊鉤臂13樞轉(zhuǎn)。
[0027]圖2還示出主桁架狹槽28的清晰視圖,桁架20可以在該桁架狹槽中運動。如圖I和2所示,銷狹槽23形成在主桁架狹槽28的側(cè)壁中。
[0028]圖2中的其他部件與圖1中相同,并且以相同方式編號。
[0029]圖3是裝飾板10的主視圖,并且折疊鉤臂13處于與圖2所示的相同的收回位置。圖3所示的其余部件同樣與圖1和2中的相同并且因此以相同方式編號。
[0030]圖4是裝飾板10的側(cè)視圖,并且示出當折疊鉤臂13從打開位置(實線)運動通過由箭頭31和虛線指示的運動圓弧時,該折疊鉤臂的相對運動。
[0031]圖5是剖視圖,示出臂和桁架的運動部分。尤其圖5是以下三個樞轉(zhuǎn)部件的詳細視圖:臂銷17、臂桁架銷21和板桁架銷23。圖5示出桁架銷23和基板11如何允許桁架相對于基板樞轉(zhuǎn),并且如何允許桁架相對于基板11在桁架狹槽22中滑動。
[0032]圖5對應地示出折疊鉤臂13在臂銷17上相對于基板11樞轉(zhuǎn),并且在收回(或打開)運動期間在桁架銷臂21上樞轉(zhuǎn)。
[0033]圖6是總體上以34指示的裝飾板的第二實施例的剖視圖。與上一實施例相同的部件具有相同的附圖標記,但重新布置的或不同的部件具有新的附圖標記。因此,裝飾板34仍包括基板11,其具有與第一實施例相同的其他特征,但在此為了清楚而未重復(或示出)。
[0034]鉤臂13仍通過桁架銷23樞轉(zhuǎn)地固定至基板11,但在該實施例中,桁架35定位在基板11的上部,而不是下部。桁架35仍通過桁架銷23連接至基板,并且由于其位置,桁架銷23在不同定位的桁架狹槽36內(nèi)運動。尤其是桁架狹槽36位于基板11的上部中而不是下部中(如在第一實施例中)。
[0035]桁架35的另一端通過桁架銷21固定至鉤臂13,但在該實施例中,桁架銷21在臂13中的狹槽37中運動。圖6所示的實施例的優(yōu)點在于,鉤部13及其凸部14仍完全折疊到基板11中,但在該實施例中,桁架35同樣完全收回到基板11中。
[0036]圖7示出總體上以40指示的裝飾板的第三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鉤部13位于基板11的頂部附近,而不是從底部附近樞轉(zhuǎn)。桁架20仍通過臂中的桁架銷21和基板11中的桁架銷23(圖7中不可見)連接至臂13。
[0037]該實施例也包括樞轉(zhuǎn)凸部41,該樞轉(zhuǎn)凸部在其凸部銷42上運動并且可以收回到凸部座43中。
[0038]圖7所示的實施例的功能與圖1-5所示的實施例類似,但將線和管(或任意其他物品)支撐在與基板11的上部相鄰的位置處,而非與其中部或下部相鄰的位置處。
[0039]在圖7所示的實施例中,由于鉤臂13向上樞轉(zhuǎn),因此板和桁架20包括鎖或鎖定機構(gòu)(未示出),以保持桁架20和臂13就位。已知的機械鎖例如球掣裝置和鎖定銷將起作用,各種彈簧式銷也可以。這些部件在本領域和許多其他領域中是公知的,并且具有許多的設計和版本,并且本領域技術(shù)人員可以不需要經(jīng)過試驗就選擇和引入。
[0040]還應理解,圖6和7中所示的狹槽37是可選的,并且臂桁架銷21可以提供固定的轉(zhuǎn)動點,而不是滑動的。在這種情況下,板11處的桁架銷23用作滑動轉(zhuǎn)動點,即,如圖6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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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1]圖8是總體上用45指示的裝飾板的第四實施例的主視圖。許多部件與圖1所示的相同并且因此相應地編號。但在圖8和9所示的實施例中,鉤臂13在鉸鏈上在水平面中樞轉(zhuǎn),而不是如上述實施例中那樣在豎直平面中樞轉(zhuǎn)。鉤臂13因而定位在樞轉(zhuǎn)銷46上,這與上述實施例不同。這使得鉤臂13可以在不同平面內(nèi)運動,根據(jù)工作環(huán)境、具體房間或設施的幾何特征或其他條件,這可能是優(yōu)選的。
[0042]適當?shù)你q鏈和鉸鏈設計是公知的并且在該領域和其他領域中廣泛應用,例如閘門式鉸鏈和門式鉸鏈。
[0043]圖9是裝飾板45的第四實施例的側(cè)視圖,并且再次示出鉤臂13、凸部14、樞轉(zhuǎn)銷46和軸承47。
[0044]圖8和9所示的實施例也可以可選地包括幫助避免臂13以不希望的方式從打開和/或關閉位置樞轉(zhuǎn)的鎖。如在其他實施例中那樣,所述鎖可以包括球掣鎖,其使用和示例在許多機械裝置中是很多的,或者包括上述彈簧銷。
[0045]本實用新型適度地增大了裝飾板的尺寸,其將用于任意標準電插座、網(wǎng)絡連接插座、天線連接、燈開關、醫(yī)療氣體終端單元或?qū)⒀b飾板用于美觀裝飾或墻壁開口的功能關閉的其他應用。
[0046]已在附圖和說明書中提供了本實用新型的優(yōu)選實施例,雖然采用了具體特征,但它們以上位說明意義被使用,并且不是為了限制性的目的。
【權(quán)利要求】
1.一種裝飾板,其包括: 基板; 可樞轉(zhuǎn)地附裝至所述基板的折疊鉤臂;和 支撐所述折疊鉤臂的重量支承桁架; 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第一端在所述折疊鉤臂的大致中部處可樞轉(zhuǎn)地連接至所述折疊鉤臂; 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第二端位于所述基板的主狹槽中; 所述基板中的兩個副狹槽位于所述主狹槽的兩側(cè)上;并且 從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基板端垂直地延伸有銷,所述銷配合在所述副狹槽中,以便每當所述折疊鉤臂打開或關閉時在所述副狹槽中滑動。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折疊鉤臂下方。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所述第二端位于所述折疊鉤臂上方。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板是矩形的并且限定基本在中心處的矩形開口。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板包括兩個所述折疊鉤臂,所述矩形開口的兩側(cè)上各有一個所述折疊鉤臂。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板,還包括: 所述折疊鉤臂中的狹槽;和 在所述折疊鉤臂中的所述狹槽中運動的桁架銷。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板,還包括在所述基板中的座,用于接收處于其收回位置的所述折疊鉤臂,以便當所述折疊鉤臂折疊到所述臂座中時,所述折疊鉤臂和所述重量支承桁架與所述基板更齊平。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裝飾板,還包括: 在所述折疊鉤臂的遠端上的凸部;和 在所述基板中的用于所述凸部的座。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部座在所述臂座中。
10.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鉤臂樞轉(zhuǎn)地附裝在所述基板的上部中;并且所述重量支承桁架的所述第二端包括鎖,當所述折疊鉤臂樞轉(zhuǎn)地向上打開時,所述鎖將所述重量支承桁架和所述折疊鉤臂保持就位。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是球掣鎖。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鎖是彈簧銷。
13.一種裝飾板,其包括: 基板; 由所述基板限定的出口開口; 在所述基板中位于所述開口外側(cè)的鉸鏈;和 樞轉(zhuǎn)地附裝至所述基板中的所述鉸鏈的折疊鉤臂。
1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鉤臂在所述開口上方。
1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折疊鉤臂在所述開口下方。
1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是閘門式鉸鏈。
1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3所述的裝飾板,其特征在于,所述鉸鏈是門式鉸鏈。
【文檔編號】E04F13/074GK204040347SQ201420297042
【公開日】2014年12月24日 申請日期:2014年6月6日 優(yōu)先權(quán)日:2014年5月8日
【發(fā)明者】M·艾倫 申請人:碧康梅達斯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