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板材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板材,所述板材包括三層:一側為陶粒層底層;中間層內間隔設有空腔,空腔與陶粒層底層之間設有微孔;另一側為水泥結實面,板體底層設有加強鋼筋網板;本發明的優點在于:其板面呈蓬松狀,可將聲波吸收減弱;復合板為一體結構,整體安裝方便使用、不易損壞;在空腔內可以填充吸音或隔音材料,提高降噪效果;隔音板可由水泥,珍珠巖、陶粒等輕質材料制成,材料來源廣泛,造價低,節約材料和成本。
【專利說明】一種板材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建筑板材,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具有隔音和吸音功能的復合型的板材。
【背景技術】
[0002]城市道路交通車輛產生的噪聲、建筑施工產生的噪聲等等噪聲污染給人們的工作、生活帶來很大影響,甚至給人的健康帶來危害,為此道路兩旁尤其高架橋兩旁,以及建筑工地周圍為阻隔噪聲,需要設置一些板材,以降低交通或建筑噪聲對周圍居民生活的干擾,近幾年道路設計建設中也強制設置板材。目前板材許多選用合金板、鋁薄板封裝吸音材料制成,吸音、隔音效果有限,造價偏高;這種聲屏障缺乏有效吸聲功能,吸音、隔音效果不理想,而且鋁板成本較高,受到腐蝕影響壽命。
[0003]當前,噪聲已成為一種主要的環境污染,建筑物的聲環境問題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和重視。選用適當的材料對建筑物進行吸音和隔音處理是建筑物噪聲控制工程中最常用最基本的技術措施之一。
[0004]由于對噪聲控制的手段缺乏了解,“吸音”和“隔音”作為完全不同的概念,常常被混淆了。玻璃棉、巖礦棉一類具有良好吸音性能但隔音性能很差的材料被誤稱為“隔音材料”,早年一些以植物纖維為原料制成的吸音板被命名為“板材”并用以解決建筑物的隔音問題。為了合理使用材料、提高建筑物噪聲控制效果,對“吸音”和“隔音”這兩個概念有進一步了解和明確的必要。
[0005]材料吸音和材料隔音的區別在于,材料吸音著眼于聲源一側反射聲能的大小,目標是反射聲能要小。吸音材料對入射聲能的衰減吸收,一般只有十分之幾,因此,其吸音能力即吸音系數可以用小數表示;材料隔音著眼于入射聲源另一側的透射聲能的大小,目標是透射聲能要小。隔音材料可使透射聲能衰減到入射聲能的10-3?10-4或更小,為方便表達,其隔音量用分貝的計量方法表示。
[0006]這兩種材料在材質上的差異是:
[0007]吸音材料對入射聲能的反射很小,這意味著聲能容易進入和透過這種材料;這種材料的材質應該是多孔、疏松和透氣,這就是典型的多孔性吸音材料,在工藝上通常是用纖維狀、顆粒狀或發泡材料以形成多孔性結構;結構特征是:材料中具有大量的、互相貫通的、從表到里的微孔,也即具有一定的透氣性。當聲波入射到多孔材料表面時,引起微孔中的空氣振動,由于摩擦阻力和空氣的黏滯阻力以及熱傳導作用,將相當一部分聲能轉化為熱能,從而起吸音作用。
[0008]隔音材料對減弱透射聲能,阻擋聲音的傳播,就不能如同吸音材料那樣多孔、疏松、透氣,相反它的材質應該是重而密實,如鋼板、鉛板、磚墻等一類材料。隔音材料材質的要求是密實無孔隙或縫隙;有較大的重量。由于這類隔音材料密實,難于吸收和透過聲能而反射能強,所以它的吸音性能差。
[0009]可以看出,利用隔音材料或隔音構造隔絕噪聲的效果比采用吸音材料的降噪效果要高得多。這說明,當一個房間內的噪聲源可以被分隔時,應首先采用隔音措施;當聲源無法隔開又需要降低室內噪聲時才采用吸音措施。
[0010]吸音材料如單獨使用,可以吸收和降低聲源所在房間的噪聲,但不能有效地隔絕來自外界的噪聲。當吸音材料和隔音材料組合使用,或者將吸音材料作為隔音構造的一部分,其有利的結果,一般都表現為隔音結構隔音量的提高。
[0011]為了合理地選用材料,提高建筑物吸音和隔音處理的效果,首先將吸音、隔音、吸音材料、隔音材料區別開來,應當是建筑物噪聲控制中首要的基本問題。
【發明內容】
[0012]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板材僅單獨強調隔音或吸引的功能缺陷,提供一種同時具有隔音和吸引功能的、降噪效果好,造價低的板材。
[0013]為實現所述目的,本發明的方案是:所述板材包括三層:
[0014]一側為陶粒層底層;
[0015]中間層內間隔設有空腔,空腔與陶粒層底層之間設有微孔;
[0016]另一側為水泥結實面,板體底層設有加強鋼筋網板;
[0017]進一步的,在板材的空腔內填充有吸音材料,包含玻璃棉、聚酯纖維棉隔音棉、離心玻璃棉、巖棉、礦棉、植物纖維中的一種或其混合物;
[0018]進一步的,在板材的空腔內填充有隔音材料,包括鋼板、鉛板、磚墻中的一種或其組合材料。
[0019]本發明的板材可由水泥,珍珠巖、陶粒等輕質材料制成,造價低廉,材料來源廣泛。
[0020]目前國內外有了墻板隔音的一些基本特性和規律:
[0021]1.隔音量隨材質的不同而有變化;單層均勻密實墻板的隔音量服從建筑聲學的“隔音質量定律”,即隔音量與構件單位面積的重量成正比,面密度每增加一倍,隔音量大約提高4?5dB.聲波投射于墻板時,重的墻比輕的墻不易激發振動,低的頻率比高的頻率容易激發振動,因此,重墻比輕墻隔音好,高頻比低頻隔音好。
[0022]輕質隔墻的面密度受限制,欲提高它們的隔音量,應用雙層或多層復合構造。
[0023]2.空氣層的設置;采用雙層墻構造,并在兩層墻之間留一定空氣層間隙,由于空氣層的彈性層作用,可使總墻體的隔音量超過質量定律。
[0024]3.吸音材料的應用;在雙層墻的空氣層中放置吸音材料,將進一步提高雙層墻的隔音量.并且吸音材料的厚度愈大、吸音材料的吸音性能愈好,隔音量的提高也就愈顯著.,雙層墻空氣層中放置吸音材料,對于輕質雙層墻來講,其效果比重質的雙層墻中更為顯著.
[0025]4.應注意聲橋的出現;雙層墻的空氣層之間應盡量避免固體的剛性連接一一聲橋.若有聲橋存在,將破壞空氣層的彈性層作用,使隔音量下降;空心板隔墻或空心砌塊隔墻的空心部分,雖然能減輕墻體重量,但對隔音不利.對空心板、空心砌塊之類的建筑構件以及砌筑起來的空斗墻等,其內空腔不能誤認為是能起隔音作用的空氣層.因為這些空腔的周圍是百分之百剛性連接的聲橋,完全不起空氣層的彈性作用.同材質的空心板與實心板相比,在面密度相同時,前者的隔音量將低于或近似等于后者的隔音量.
[0026]5.抹灰層可增加隔音量;孔洞與縫隙對隔音有極大的不利影響,墻體上細微的孔洞、縫隙會使高頻隔音下降,隨著孔洞或縫隙的加大,高頻隔音量逐漸下降,且影響向中、低頻擴展;一些輕骨料的空心砌塊墻,由于砌塊材料中存在大量相互貫通的小孔和細縫,砌塊砌筑完畢后必須在墻體表面進行抹灰處理,否則隔音量很低,例如,某190mm厚陶粒空心砌塊砌筑的墻體,表面不抹灰時隔音量低于20dB,抹灰層的厚度增加到30mm以后,墻體的隔音量達到50dB.
[0027]6.不同材質的板可避免“吻合”現象;墻板被聲波激發進行彎曲振動時,在一定頻段會發生吻合效應,形成隔音低谷.吻合頻率不僅與墻板剛度和面密度有關,而且隨板厚增加,頻率下移,雙層薄板復合墻兩面的墻板,選用兩種不同厚度或不同材質的板,可防止兩板同時發生吻合現象,使得兩面板的吻合谷相互錯開,從而改善墻體的隔音性能.
[0028]吸音,對同一個空間,改變室內聲場的特性。吸音的主要作用是吸收室內的混響聲,對直達聲不起作用,也就是說吸音可提高音質,但對降噪能力效果不好;且吸音材料是以多孔、疏散的材質,隔音則是以密質為主的;
[0029]隔音,相對兩個空間的,隔音的主要作用就是隔斷聲音從一個空間到另一個空間,防止噪聲的干擾。隔音材料材質的具體要求是:密實無孔隙、有較大的重量.
[0030]但是一般在進行降噪處理時都是吸、隔音相結合來治理,即運用隔音隔斷外來的噪聲及室內噪聲傳于外面,再用吸音調解室內的混響聲.建筑物的圍護結構如墻體、門、窗、樓板及屋頂的隔音,直接涉及戶外交通、施工以及鄰居生活噪聲的傳入和工廠生產設備噪聲、機房以及迪斯科舞廳等室內高噪聲的向外傳播影響周圍環境。因此,建筑隔音材料是獲得安靜聲環境的技術保證,室內低的環境噪聲也是室內良好音質的基本條件,隔音就是降低從聲源到目的地的聲壓級水平,從能動性角度看,隔音措施分為主動和被動兩種;但常采用的是被動方法一一即使聲能轉化為另一種形式的能量消耗掉。
[0031]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0032]1.發明同時運用吸音和隔音原理,采用復合結構,隔音效果極為顯著;
[0033]2.板材為一體結構,整體安裝方便使用、不易損壞,間隔設置空腔既可以吸收消除噪音,有使復合板具有相當的強度和質量輕等優點;
[0034]3.本發明的材料來源廣泛,造價低,節約資金。
【具體實施方式】
[0035]下面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明本發明,本發明的方案是:板材包括三層:
[0036]—側為陶粒層底層;
[0037]中間層內間隔設有空腔,空腔與珍珠巖層底層之間設有微孔;
[0038]另一側為水泥結實面,板體底層設有加強鋼筋網板;
[0039]進一步的,在板材的空腔內填充有吸音材料,包含玻璃棉、聚酯纖維棉隔音棉、離心玻璃棉、巖棉、礦棉、植物纖維中的一種或其混合物;
[0040]進一步的,在板材的空腔內填充有隔音材料,包括鋼板、鉛板、磚墻中的一種或其組合件。
[0041]本發明的板材可由水泥,珍珠巖、陶粒等輕質材料制成,造價低廉,材料來源廣泛。
[0042]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并非用來限定本發明的范圍,凡依本發明范圍所做的同等變化與修飾,皆落入本發明涵蓋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板材,其特征在于,包括三層結構:一側為陶粒層底層;中間層內間隔設有空腔,空腔與陶粒底層之間設有微孔;另一側為水泥結實面,板體底層設有加強鋼筋網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材,所述空腔內填充有玻璃棉、聚酯纖維棉、隔音棉、離心玻璃棉、巖棉、礦棉、植物纖維中的一種或其混合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板材,所述空腔內填充有鋼板、鉛板、磚墻中的一種或其組合物。
【文檔編號】E04B1/86GK104499591SQ201410795612
【公開日】2015年4月8日 申請日期:2014年12月19日 優先權日:2014年12月19日
【發明者】王荷琴 申請人:王荷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