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地板材料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地板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木質纖維粉15-18份;秸稈30-40份;顆粒20-30份;聚苯醚12-15份;樹脂15-20份;碳酸鈣5-8份;石棉10-20份;粘合劑1-2份。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地板材料對對廢物進行了充分的利用,節約了能源,降低了生產成本,制造方便,石棉的采用,使地板具有隔音的效果,當人們在踩踏的時候,不會有聲音的出現,滿足了人們的需求。
【專利說明】一種地板材料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地板材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對于家具或公共場所的環境質量追求也相應的不斷提高,尤其是地面裝飾,目前普遍采用陶瓷地磚或木質地板或大理石地板。陶瓷地磚和大理石地板重量較大且含有微量元素的輻射,地板較滑,安裝費時費錢,木地板不僅面臨著怕水怕火等問題且對森林資源造成極大的浪費和破壞。
[0003]因此,為解決上述問題,特提供一種新的技術方案來滿足需求。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提供一種地板材料。
[0005]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地板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木質纖維粉 15-18份;
秸桿30-40份;
顆粒20-30份;
聚苯醚12-15份;`
樹脂15-20份;
碳酸鈣5-8份;
石棉10-20份;
粘合劑1-2份。
[0006]所述顆粒包括石英砂顆粒和玻化微珠,所述石英砂顆粒與玻化微珠的重量比為1:1。
[0007]所述樹脂為聚烯烴樹脂。
[0008]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地板材料對對廢物進行了充分的利用,節約了能源,降低了生產成本,制造方便,石棉的采用,使地板具有隔音的效果,當人們在踩踏的時候,不會有聲音的出現,滿足了人們的需求。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為了加深對本發明的理解,下面將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述,該實施例僅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保護范圍的限定。
[0010]實施例1
一種地板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木質纖維粉 15份;
稻桿30份;石英砂顆粒 10份;
玻化微珠10份;
聚苯醚12份;
聚烯烴樹脂 15份;
碳酸鈣5份;
石棉10份;
粘合劑1份。
[0011]實施例2
一種地板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木質纖維粉 16份;
稻桿35份; 石英砂顆粒 12份;
玻化微珠12份;
聚苯醚14份;
聚烯烴樹脂 17份;
碳酸鈣7份;
石棉15份;
粘合劑1.5份。
[0012]實施例3
一種地板材料,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木質纖維粉 18份;
稻桿40份;
石英砂顆粒 15份;
玻化微珠15份;
聚苯醚15份;
聚烯烴樹脂 20份;
碳酸鈣8份;
石棉20份;
粘合劑2份。
[0013]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該種地板材料對對廢物進行了充分的利用,節約了能源,降
低了生產成本,制造方便,石棉的采用,使地板具有隔音的效果,當人們在踩踏的時候,不會
有聲音的出現,滿足了人們的需求。
[0014]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是對本發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
制,而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變化,仍屬于本發明所要求保護的范圍。
【權利要求】
1.一種地板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重量份的成分: 木質纖維粉 15-18份; 秸桿30-40份; 顆粒20-30份; 聚苯醚12-15份; 樹脂15-20份; 碳酸鈣5-8份; 石棉10-20份; 粘合劑1-2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地板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顆粒包括石英砂顆粒和玻化微珠,所述石英砂顆粒與玻化微珠的重量比為1: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 述的一種地板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樹脂為聚烯烴樹脂。
【文檔編號】C04B14/28GK103880329SQ201410064717
【公開日】2014年6月25日 申請日期:2014年2月26日 優先權日:2014年2月26日
【發明者】倪雨舒 申請人:倪雨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