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包括隱框部分、明框部分和附框結構,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開口上的蓋板組成,所述橫桿與所述立桿對應玻璃面板安裝側設有連接部,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且開口相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經貫穿U型附框件框底的螺栓套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連接部的前端設有連接槽,在所述明框部分中,所述支座一端卡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另一端與所述外蓋板連接,所述玻璃面板夾持于所述外蓋板與所述附框結構之間。本實用新型通過附框結構實現室內、室外均可安裝玻璃面板,從而可避免受氣候影響,提高現場施工效率,有效縮短工期。
【專利說明】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玻璃幕墻系統,尤其涉及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
【背景技術】
[0002]玻璃幕墻是當代的一種新型墻體,它賦予建筑的最大特點是將建筑美學、建筑功能、建筑節能和建筑結構等因素有機地統一起來,建筑物從不同角度呈現出不同的色調,隨陽光、月色、燈光的變化給人以動態的美。其基本分為框支撐玻璃幕墻、全玻幕墻及點支撐玻璃幕墻。所謂框支撐玻璃幕墻是指玻璃面板周邊由金屬框架支撐的玻璃幕墻,主要包括:明框(金屬框架構件顯露在外表面)玻璃幕墻與隱框(金屬框隱蔽在玻璃的背面)玻璃幕墻,為滿足室內光線的通透性及安裝的牢固性,出現了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即玻璃面板的四周一半是明框結構,另一半是隱框結構,可根據設計需要,選擇橫明豎隱或是豎明橫隱。
[0003]無論是明框或是隱框幕墻,其通常包括立柱、橫桿及玻璃面板,隱框幕墻中玻璃面板粘接于附框上,附框與立柱或橫桿連接,明框幕墻由外蓋板蓋設于玻璃面板外表面,外蓋板與立柱之間通過支座連接,對玻璃實現夾緊安裝。如上所述,明框與隱框實現玻璃面板的安裝方式不同,也就意味著兩者使用的立柱、橫桿型材截面不同,不可通用。另外,由于玻璃幕墻是對外墻的裝飾,傳統的安裝方式需在室外搭建腳手架,施工人員露天操作,一方面在安全上得不到保障,尤其是目前的高層建筑越來越多,樓層越高越存在安全隱患;另一方面室外作業受天氣溫度影響較大,雨天、高溫天等惡劣天氣均不能或不易實施露天安裝操作,對工期進度造成影響,同時后期維修或更換玻璃面板也較為困難。
【發明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通過結構的改進,使安裝更為方便,不受天氣、樓層高度的影響,提高施工效率,縮短工期,節省成本。
[0005]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明框幕墻系統,包括立桿、橫桿、支座、外蓋板及玻璃面板,所述橫桿經螺栓連接件與所述立桿固定連接,所述玻璃面板通過所述外蓋板、支座與所述立桿或橫桿連接,還包括附框結構,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開口上的蓋板組成,所述橫桿與所述立桿對應玻璃面板安裝側設有連接部,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且開口向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經貫穿U型附框件框底的螺栓套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連接部的前端設有連接槽,所述支座一端卡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另一端與所述外蓋板連接,所述玻璃面板夾持于所述外蓋板與所述附框結構之間。
[0006]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U型附框件外側框底與所述連接部之間設有彈性墊片,U型附框件內側框底設有防滑齒形。
[0007]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玻璃面板經結構膠固定于所述U型附框件上。
[0008]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外蓋板的外側設有裝飾板,所述裝飾板的下側壁上設有漏水通孔,所述外蓋板與所述玻璃面板之間設有防水膠條。[0009]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隱框幕墻系統,包括立桿、橫桿及玻璃面板,所述橫桿經螺栓連接件與所述立桿固定連接,所述玻璃面板通過結構膠與所述立桿或橫桿連接,還包括附框結構,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開口上的蓋板組成,所述橫桿與所述立桿對應玻璃面板安裝側設有連接部,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且開口向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經貫穿U型附框件框底的螺栓套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連接部的前端設有連接槽。
[0010]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U型附框件外側框底與所述連接部之間設有彈性墊片,U型附框件內側框底設有防滑齒形。
[0011]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包括隱框部分和明框部分,所述隱框部分玻璃面板通過結構膠與立桿或橫桿連接,所述明框部分玻璃通過外蓋板、支座與立桿或橫桿連接,所述橫桿經螺栓連接件與所述立桿固定連接,還包括附框結構,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開口上的蓋板組成,所述橫桿與所述立桿對應玻璃面板安裝側設有連接部,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且開口向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經貫穿U型附框件框底的螺栓套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連接部的前端設有連接槽,在所述明框部分中,所述支座一端卡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另一端與所述外蓋板連接,所述玻璃面板夾持于所述外蓋板與所述附框結構之間。
[0012]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U型附框件外側框底與所述連接部之間設有彈性墊片,U型附框件內側框底設有防滑齒形。
[0013]上述技術方案中,在所述明框部分中,所述玻璃面板經結構膠固定于所述U型附框件上,所述外蓋板的外側設有裝飾板,所述裝飾板的下側壁上設有漏水通孔,所述外蓋板與所述玻璃面板之間設有防水膠條。
[0014]上述技術方案中,在所述隱框部分中,對應所述玻璃面板的下邊緣設有支撐片,所述支撐片的內端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其外端經粘結劑與玻璃面板下邊緣固定。
[0015]由于上述技術方案運用,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下列優點:
[0016]1.本實用新型中明、隱框的立桿與橫桿型材截面相同,減少型材數量,便于安裝,可以有效縮短施工時間,降低成本;
[0017]2.本實用新型中立桿或橫桿均通過附框結構與玻璃面板連接,附框結構通過螺栓套件與立桿或橫桿固定,螺栓套件位于室內,且從上至下進行鎖緊固定,玻璃面板通過結構膠直接與附框固定,從而實現幕墻的室內安裝,避免室外氣候溫度對安裝進程的影響,提高現場的施工效率及施工安全性;
[0018]3.根據需要可室內、室外同步施工,給施工單位較多的選擇,提高施工效率,有利于縮短工期,同時也利于日后對幕墻的維護;
[0019]4.本實用新型適用于明框、隱框、明隱結合的各類幕墻系統中,應用廣泛,設計靈活,安裝也更為方便。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是圖1中明框A-A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外安裝);[0022]圖3是圖1中明框A-A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內安裝);
[0023]圖4是圖1中隱框B-B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外安裝);
[0024]圖5是圖1中隱框B-B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內安裝);
[0025]圖6是圖1中明框C-C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外安裝);
[0026]圖7是圖1中明框C-C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內安裝);
[0027]圖8是圖1中隱框D-D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外安裝);
[0028]圖9是圖1中隱框D-D節點的放大結構示意圖(室內安裝);
[0029]圖10是本發明實施例一中立桿的結構示意圖;
[0030]圖11是本發明實施例一中橫桿的結構示意圖;
[0031]圖12是本發明實施例一中單個U型附框件的結構示意圖。
[0032]其中:1、玻璃面板;2、結構膠;3、粘結劑;4、立桿;5、橫桿;6、外蓋板;7、支座;8、U型附框件;9、蓋板;10、連接部;11、螺栓套件;12、連接槽;13、支撐片;14、彈性墊片;15、防滑齒形;16、螺栓連接件;17、裝飾板;18、漏水通孔;19、防水膠條;20、膠條;21、固定蓋;22、螺釘。
【具體實施方式】
[0033]下面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
[0034]實施例一:參見圖1?12所示,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包括隱框部分和明框部分,所述隱框部分玻璃面板I通過結構膠2經附框結構與立桿4或橫桿5連接,所述明框部分玻璃面板I通過外蓋板6、支座7與附框結構連接,附框結構與立桿4或橫桿5連接,所述橫桿5經螺栓連接件16與所述立桿4固定連接。
[0035]如圖11、12所示,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8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8開口上的蓋板9組成,所述橫桿5與所述立桿4對應玻璃面板I安裝側設有連接部10,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8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10的兩側,且開口相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8經貫穿U型附框件8框底的螺栓套件11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10上,所述連接部10的前端設有連接槽12,在所述明框部分中,所述支座7 —端卡設于所述連接槽12內(如圖2、3所示),另一端與所述外蓋板6連接,所述玻璃面板I夾持于所述外蓋板6與所述附框結構之間,在隱框部分中,對應所述玻璃面板I的下邊緣設有支撐片13,所述支撐片13的內端設于所述連接槽12內,其外端經粘結劑3與玻璃面板I下邊緣固定(如圖9所示)。
[0036]明框部分與隱框部分中,所述U型附框件8外側框底與所述連接部10之間設有彈性墊片14,U型附框件8內側框底設有防滑齒形15,增加鎖緊的牢固性與穩定性。
[0037]在所述明框部分中,所述玻璃面板I經結構膠2固定于所述U型附框件8上,所述外蓋板6的外側設有裝飾板17,所述裝飾板17的下側壁上設有15 mm寬的漏水通孔18,所述外蓋板6與所述玻璃面板I之間設有防水膠條19。一方面通過防水膠條19防止雨水進入室內,另一方面可通過裝飾板17上的漏水通孔18將雨水排出,從而進一步避免雨水的倒流。
[0038]室內安裝方法:參見圖3、5、7、9所示,施工人員在室內將U型附框件8經螺栓套件11安裝于立桿4 (圖3、7所示)或橫桿5 (圖5、9所示)上,蓋上蓋板9,將螺栓套件11封裝在內,避免環境或粉塵對螺栓套件的污染,保證日后維護拆卸方便,然后使用結構膠2將玻璃面板I固定于U型附框件8上,在明框部分中,間隔300 IM設置支座7(間斷性設置,節省成本),支座7內端卡于連接部10前端的連接槽12內;在隱框部分中,連接部10前端的連接槽12內設置支撐片13,玻璃面板I下邊緣經結構膠2與支撐片13固定。明框部分中的外蓋板6可后期安裝,如此在下雨或其它不易在室外施工的情況下,可先在室內將玻璃面板I安裝好,待適于室外施工時,再將明框部分的外蓋板6及裝飾板17安裝上(如圖3、7所示)。
[0039]室外安裝方法:與傳統的安裝方式類似,明框部分中,玻璃面板I與U型附框件8之間可嵌設膠條20,再通過外蓋板6將玻璃面板I夾持于兩者之間,安裝牢固(如圖2、6所示);而在隱框部分中,可采用室內安裝的方法在室外安裝,也可將U型附框件8的開口相對設置,將立桿4或橫桿5在U型附框件8內的一部分連接部10銑掉,采用現有技術中的固定蓋21加螺釘22的組合固定安裝,如圖4、8所示。
[0040]根據施工的要求,選擇室內安裝、室外安裝或是室內、外同步安裝等方式,施工方有較多的選擇,提高現場的施工效率,縮短施工時間,保證施工質量。
[0041]實施例二: 一種明框幕墻系統,包括立桿、橫桿、支座、外蓋板及玻璃面板,所述橫桿經螺栓連接件與所述立桿固定連接,所述玻璃面板通過所述外蓋板、支座與附框結構連接,附框結構與所述立桿或橫桿連接,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開口上的蓋板組成,所述橫桿與所述立桿對應玻璃面板安裝側設有連接部,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且開口向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經貫穿U型附框件框底的螺栓套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連接部的前端設有連接槽,所述支座一端卡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另一端與所述外蓋板連接,所述玻璃面板夾持于所述外蓋板與所述附框結構之間。
[0042]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支座間斷式布置,間隔距離400 mm。所述U型附框件外側框底與所述連接部之間設有彈性墊片,U型附框件內側框底設有防滑齒形。室內安裝時,所述玻璃面板經結構膠固定于所述U型附框件上,待滿足室外施工環境條件后,再加裝外蓋板;室外安裝時,仍可采用外蓋板與U型附框件夾持的固定方式。所述外蓋板的外側設有裝飾板,所述裝飾板的下側壁上設有漏水通孔,所述外蓋板與所述玻璃面板之間設有防水膠條。
[0043]實施例三:一種隱框幕墻系統,包括立桿、橫桿及玻璃面板,所述橫桿經螺栓連接件與所述立桿固定連接,所述玻璃面板通過結構膠與附框結構連接,附框結構與所述立桿或橫桿連接,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開口上的蓋板組成,所述橫桿與所述立桿對應玻璃面板安裝側設有連接部,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且開口向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經貫穿U型附框件框底的螺栓套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連接部的前端設有連接槽,對應所述玻璃面板的下邊緣設有支撐片,所述支撐片的內端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其外端經粘結劑與玻璃面板下邊緣固定。
[0044]在本實施例中,所述U型附框件外側框底與所述連接部之間設有彈性墊片,U型附框件內側框底設有防滑齒形。
【權利要求】
1.一種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包括隱框部分和明框部分,所述隱框部分玻璃面板通過結構膠與立桿或橫桿連接,所述明框部分玻璃通過外蓋板、支座與立桿或橫桿連接,所述橫桿經螺栓連接件與所述立桿固定連接,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附框結構,所述附框結構由一對U型附框件及卡設于U型附框件開口上的蓋板組成,所述橫桿與所述立桿對應玻璃面板安裝側設有連接部,一對所述U型附框件分別設置于所述連接部的兩側,且開口相背,兩側所述U型附框件經貫穿U型附框件框底的螺栓套件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部上,所述連接部的前端設有連接槽,在所述明框部分中,所述支座一端卡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另一端與所述外蓋板連接,所述玻璃面板夾持于所述外蓋板與所述附框結構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附框件外側框底與所述連接部之間設有彈性墊片,U型附框件內側框底設有防滑齒形。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明框部分中,所述玻璃面板經結構膠固定于所述U型附框件上,所述外蓋板的外側設有裝飾板,所述裝飾板的下側壁上設有漏水通孔,所述外蓋板與所述玻璃面板之間設有防水膠條。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明隱框結合的幕墻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隱框部分中,對應所述玻璃面板的下邊緣設有支撐片,所述支撐片的內端設于所述連接槽內,其外端經粘結劑與玻璃面板下邊緣固定。
【文檔編號】E04B2/88GK203684468SQ201320699971
【公開日】2014年7月2日 申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優先權日:2013年11月7日
【發明者】陳廣龍, 楊耀賓 申請人:蘇州蘇明裝飾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