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變形木地板塊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防變形木地板塊,包括木地板本體,所述木地板本體的底面上設有至少一條內應力調節槽,與所述內應力調節槽垂直方向上設置有至少兩條燕尾槽,所述燕尾槽內插有防變形條;所述調節槽內插有金屬條;所述金屬條上與所述防變形條的相交處設有能使所述防變形條插入的缺口,且所述金屬條寬度大于所述缺口的深度。本實用新型能同時有效防止木地板縱橫方向變形。
【專利說明】防變形木地板塊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防變形木地板塊,屬于木地板【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解決木地板容易變形問題,一直是木地板【技術領域】的難題,現在普遍解決木地板變形的有效方法有:1、通過脫脂、干燥控制木地板內部含水率,雖然能增加木地板的穩定性,但由于木材內應力和環境濕度的不穩定,還是無法保證木地板不變形。2、采用多層縱橫用膠水復合的多層地板,雖然能較好防止木地板變形,但由于沒有徹底消除木材內應力或時間長了膠水老化后,木地板還是會變形或分層;并且由于大量使用了膠水,不可避免地帶來環保問題。3、采用六面涂漆或復膜,雖然防止了大部分水汽透過,但是時間長了木地板內部含水率還是會受到環境濕度的影響而變化,使木地板變形。
[0003]中國專利ZL99211189.7公開了一種快裝可拆卸防變形防水木地板塊,如圖1所示,該木地板塊的底部設有內應力調節槽。雖然底部的內應力調節槽能減輕木地板內應力,但還是無法完全阻止木地板內應力調節槽垂直方向上的變形,更不能防止內應力調節槽方向的變形。
[0004]中國專利CN201554199U公開了一種新型防變形實木地板,如圖2所示,結構包括地板本體和地板底面上設置有多條燕尾槽以及燕尾槽內插有防變形木條構成。其雖然能相對有效防止木地板燕尾槽方向的變形,但還是不能防止木地板燕尾槽垂直方向上的變形,而且在惡劣環境下采用比較容易變形的木材,產生較強形變力時,因防變形木條有一定的柔彈性,木地板燕尾槽方向還是會變形。
【發明內容】
[0005]為了克服木地板塊存在的上述的不足或缺陷,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在惡劣環境下或采用比較容易變形的木材產生較強形變力時,能同時有效防止縱橫方向變形的木地板塊。
[0006]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0007]防變形木地板塊,包括木地板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地板本體的底面上設有至少一條內應力調節槽,與所述內應力調節槽垂直方向上設置有至少兩條燕尾槽,所述燕尾槽內插有防變形條。
[0008]進一步,所述調節槽內插有金屬條;所述金屬條上與所述防變形條的相交處設有能使所述防變形條插入的缺口,且所述金屬條寬度大于所述缺口的深度。
[0009]進一步,所述燕尾槽為T型槽。
[0010]進一步,所述防變形條大小、形狀與所述燕尾槽相對應。
[0011]進一步,所述金屬條厚度與內應力調節槽寬度相對應。
[0012]進一步,所述金屬條上的缺口大小、形狀與燕尾槽及燕尾槽內插有的防變形條相對應。[0013]進一步,所述木地板本體的周邊設有榫槽。
[0014]進一步,所述木地板本體由實木、竹材或上述材料的復合材料制成。
[0015]進一步,所述防變形條由實木、竹材、塑木、塑料、金屬或上述材料的復合材料制成。
[001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體現在:
[0017]1、由于木地板底面上設有內應力調節槽,所以減少了內應力,而木地板底面內應力調節槽的垂直方向上又設有燕尾槽,所述燕尾槽內插有防變形條,更是強力阻止了燕尾槽方向的變形,因此,以上雙重作用可以確保燕尾槽縱橫方向不變形;
[0018]2、由于內應力調節槽內插有金屬條,且金屬條在與防變形條相交處設有相應缺口,使得防變形條能插入缺口,使金屬條與木地板合為一體,確保了內應力調節槽方向不變形;
[0019]3、不使用任何膠黏劑,非常環保。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0]圖1是中國專利ZL99211189.7公開的木地板塊的結構示意圖。
[0021]圖2是中國專利CN201554199U公開的木地板塊的結構示意圖。
[0022]圖3是內應力調節槽內不插金屬條的結構示意圖。
[0023]圖4是內應力調節槽內插有金屬條的結構示意圖。
[0024]圖5是圖4中防變形條的結構示意圖。
[0025]圖6是圖4中燕尾槽的結構示意圖。
[0026]圖7是燕尾槽為T型槽的結構示意圖。
[0027]圖8是圖7中防變形條的結構示意圖。
[0028]圖9是圖7中T型燕尾槽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9]參照圖3至圖9,防變形木地板塊,包括木地板本體1,所述木地板本體I的底面上設有至少一條內應力調節槽12,與所述內應力調節槽12垂直方向上設置有至少兩條燕尾槽11,所述燕尾槽11內插有防變形條2。
[0030]進一步,所述調節槽12內插有金屬條3 ;所述金屬條3上與所述防變形條2的相交處設有能使所述防變形條插入的缺口 31,且所述金屬條3寬度大于所述缺口 31的深度。
[0031]進一步,所述燕尾槽11為T型槽。
[0032]進一步,所述防變形條2大小、形狀與所述燕尾槽11相對應。
[0033]進一步,所述金屬條3厚度與內應力調節槽12寬度相對應。
[0034]進一步,所述金屬條3上的缺口大小、形狀與燕尾槽11及燕尾槽11內插有的防變形條2相對應。
[0035]進一步,所述木地板本體I的周邊設有榫槽。
[0036]進一步,所述木地板本體I由實木、竹材或上述材料的復合材料制成。
[0037]進一步,所述防變形條2由實木、竹材、塑木、塑料、金屬或上述材料的復合材料制成。[0038] 本說明書實施例所述的內容僅僅是對發明構思的實現形式的列舉,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不應當被視為僅限于實施例所陳述的具體形式,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也及于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本實用新型構思所能夠想到的等同技術手段。
【權利要求】
1.防變形木地板塊,包括木地板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地板本體的底面上設有至少一條內應力調節槽,與所述內應力調節槽垂直方向上設置有至少兩條燕尾槽,所述燕尾槽內插有防變形條。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槽內插有金屬條;所述金屬條上與所述防變形條的相交處設有能使所述防變形條插入的缺口,且所述金屬條寬度大于所述缺口的深度。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燕尾槽為T型槽。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變形條大小、形狀與所述燕尾槽相對應。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條厚度與內應力調節槽寬度相對應。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條上的缺口大小、形狀與燕尾槽及燕尾槽內插有的防變形條相對應。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地板本體的周邊設有榫槽。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地板本體由實木、竹材或上述材料的復合材料制成。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變形木地板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變形條由實木、竹材、塑木、塑料、金屬或上述材料的復合材料制成。
【文檔編號】E04F15/02GK203403642SQ201320355527
【公開日】2014年1月22日 申請日期:2013年6月19日 優先權日:2013年6月19日
【發明者】王洪鳴 申請人:王洪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