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折收組合屋結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ー種可折收組合屋結構的技術,尤指一種能受力直接撐開成復數個組合屋,并在受カ后能將復數組合屋壓平收納,而能快速設置或快速折疊移動,提升使用時的便利性及機動性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
背景技術:
早期熟悉的紙板合成屋的構成,都是多片式的組合,而其組合的過程中,有些還要動用到膠水才能固定,所以組裝過程困難重重,而且必需要有相當的技巧才能組裝完成,所以推廣有其瓶頸存在,也使得市場上消費意愿低。后來演變為采用固定尺寸的貨柜屋來作為臨時性的建筑物,藉以作為遮風避雨的住所,由于貨柜屋是由吸熱性高的鋼鐵所制成,因此,使用者必須在該貨柜屋內部作適當的 裝潢,才能夠隔絕貨柜屋的鋼鐵所吸收的熱度,進而無法提供使用者良好的居住質量。另ー種臨時性的建筑物,為組合拆卸方便的組合屋,該組合屋通常是以預搭設的建材運載至施工現場,在搭建的過程當中,需將建材裁切出適合的尺寸,接著再以鎖固元件將建材鎖固定位,雖然該組合屋在架設時可達到建造迅速且造價便宜的目的,但是,該組合屋與貨柜屋在實際使用時仍具有搭建費カ耗時的缺點,組合屋必須將建材運載至施工現場,才能夠裁切適合的尺寸以進行搭建,且搭建工程并不是短時間可以完成,毎次也只能完成單ー個組合屋或貨柜屋,不僅延長了搭建組合的時間,而且亦需耗費較多的人力進行組合屋的搭建作業。在急需使用大量組合屋的場合(例如災害收容屋),顯得供不應求。當然由于搭建工程繁瑣,搭建時間冗長,更不適合用于機動性高的活動屋或行軍屋。因此,如何建立一種能縮短搭建時間及簡化搭建工程,并且能快速搭建多個組合屋,以提升使用時的便利性,更符合機動性的場合使用,且整體造價低,在不使用時更能快速的拆除,將是本實用新型所欲積極揭露之處。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為提供ー種可折收組合屋結構,能簡化搭建工程,縮短搭建時間,井能快速搭建多個組合屋空間,更適合機動性高或是有大量組合屋需求的場合使用。本實用新型的目的為提供一種可折收組合屋結構,整體結構單純,更能降低整體成本,以提升使用普及性。為達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包含復數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以及至少ー門。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相鄰側邊相互連接,且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皆設有窗戶,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底面中央設有一條朝兩側延伸的折收線,使可折收組合屋本體受カ后能朝向中央擠壓而壓平或朝外拉伸而相互撐開。門是設于其中ー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側邊。在一較佳實施例中,可折收組合屋本體以塑料空心板制成。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相連面設有連通ロ。折收線設于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中央,并朝向前、后兩側的中央延伸。相較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主要能快速組構成多個組合屋空間,且在不使用的時候,亦可快速的壓合移除,所以能簡化建造工程及縮短建構時間,更適合大量組合屋需求的場合,再者,整體造價低,更能提升使用的普遍性。
圖I為本實用新型可折收組合屋結構一較佳實施例的擴張時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實用新型可折收組合屋結構一較佳實施例的壓縮后立體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另ー較佳實施例的擴張時立體結構示意圖;以及圖4為本實用新型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另一較佳實施例的壓縮后立體結構示意圖。附圖標記說明I------可折收組合屋結構11-----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0——折收線111----窗戶12-----門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藉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員可由本說明書所掲示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它優點與功效。以下參照圖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應注意的是,以下圖式為簡化的示意圖式,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構想,圖式中僅例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結構而非按照實際實施時的元件數目、形狀及尺寸繪制,其實際實施時各元件的型態、數量及比例并非以圖示為限,可依實際設計需要作變化,合先敘明。首先,請參閱圖I及圖2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可折收組合屋結構一較佳實施例的擴張時立體結構示意圖及壓縮后立體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顯示單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本實用新型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I包含單ー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以及ー門12。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上設有至少ー個窗戶111,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底面中央設有一條朝兩側延伸的折收線110,此折收線110設于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中央,并朝向前、后兩側的中央延伸。使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前后兩側受力后能朝向中央推擠而撐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當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前后兩側受力后,則能朝中央擠壓而呈壓平狀態。在本實施例中,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以塑料空心板制成。且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長、寬、高及窗戶111的數量都可視需求做調整,以做不同的變化。在實際使用時,通過機械或人力將未撐開的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前、后側緩慢擠壓,即可使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形成撐開狀態,內部則具有一容置空間,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頂部則形成屋頂。然后可再進行細部的加工,如此,即可快速搭建單個的組合屋。不使用時再通過機械或人力將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兩側邊朝中央緩慢推擠,即使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朝中央壓合,而快速的折收,更能運到別處使用或收藏。請再參閱圖3及圖4所示,為本實用新型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另ー較佳實施例的擴張時立體結構示意圖及壓縮后立體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I包含復數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以及ー門12。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相鄰側邊相互連接,且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皆設有窗戶111,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底面中央設有一條朝兩側延伸的折收線110,此折收線110設于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中央,并朝向前、后兩側的中央延伸,使位于最外側的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受カ后能朝向中央擠壓而壓平或朝外拉伸而相互撐開。門12設于其中ー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側邊。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相連面可設有連通ロ(圖中未示)。在本實施例中,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以塑料空心板制成。且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的數量、長、寬、高及窗戶111的數量都可視需求做調整,以做不同的變化。在實際使用時,通過機械或人力將未撐開且位于最外側的兩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緩慢朝外側拉伸,位于中間的復數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則會朝向外側撐開,而構成多個組合屋空間,然后可再進行細部的加工,即可快速完成多個組合屋,并且內部可依照需求設置連通ロ,以形成較大的空間。若沒有設置連通ロ則可形成多個獨立的空間,且每個獨立的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皆可設置ー個門12,這樣即可構成多個組合屋空間,供不同的活動或家庭使用。不使用時再通過機械或人力將最外側的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朝向中央緩慢推擠,即使可折收組合屋本體11朝中央壓合而快速的堆疊折收,更能運到別處使用或收藏。相較于現有結構,本實用新型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主要通過可折收的結構,能將整體快速的撐開形成單個或復數個組合屋空間,在不使用時更能將整體快速壓合收納或移動,讓整體建造時更加方便,簡化搭建工程,且整體造價低,更適合作為行軍屋、災難收容屋、戶外活動屋或機動性高的臨時屋使用,更能提升使用時的普遍性。雖然前述的描述及圖式已掲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但必須了解到各種增添、許多修改和取代可能使用于本實用新型較佳實施例,而都不會脫離如本申請所界定的本實用新型原理的精神及范圍。熟悉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一般技術人員將可體會,本實用新型可使用于許多形式、結構、布置、比例、材料、元件和組件的修改。因此,本文于此所掲示的實施例應被視為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而非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應由本申請所界定,并涵蓋其合法均等物,并不限于先前的描述。
權利要求1.一種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其特征在于包含 復數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相鄰側邊相互連接,且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皆設有窗戶,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底面中央設有一條朝兩側延伸的折收線,使位于最外側的可折收組合屋本體受カ后能朝向中央擠壓而壓平或朝外拉伸而相互撐開;以及至少ー門,設于其中ー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側邊。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可折收組合屋本體以塑料空心板制成。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其特征在于該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相連面設有連通ロ。
4.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其特征在于該折收線設于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中央,并朝向前、后兩側的中央延伸。
5.一種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其特征在于包含 一可折收組合屋本體,設有至少ー窗戶,該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底面中央設有一條朝兩側延伸的折收線,使可折收組合屋本體前、后側受カ后能朝向中央推擠而撐開,左右側受力后能朝中央擠壓而壓平;以及 至少ー門,設于該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側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可折收組合屋本體以塑料空心板制成。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其特征在于該折收線設于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中央,并朝向前、后兩側的中央延伸。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為一種可折收組合屋結構,包含一個以上可折收組合屋本體以及至少一門。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相鄰側邊相互連接,且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皆設有窗戶,每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底面中央設有一條朝兩側延伸的折收線,使可折收組合屋本體受力后能朝向中央擠壓而壓平或朝外拉伸而相互撐開,門是設于其中一個可折收組合屋本體的側邊。藉此,能快速的拉開及壓合,可作為行軍屋、災害收容屋、戶外活動屋或臨時空間使用,并且一次可組成多個組合屋。
文檔編號E04B1/343GK202450624SQ20122001110
公開日2012年9月26日 申請日期2012年1月11日 優先權日2012年1月11日
發明者楊世雄, 柯國權 申請人:楊世雄, 柯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