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落下防止系統、復環部件、八字環部件、四孔部件、在屋頂上的作業方法、主繩設置方法、落 ...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在太陽能發電模塊(太陽電池板)的設置、電視天線的安裝等、在2 3層樓的低層住宅中的屋頂上作業中為確保完全而使用的落下防止系統、構成該落下防止系統的用于連接主繩與墜落防止器具的八字環部件等復環部件、四孔部件、用作固定主繩的重錘的桶、用于在屋頂側端上固定主繩的鉤(屋頂側端用鉤)、使用落下防止系統的在屋頂上的作業方法、以及用于設置的主繩設置方法。
背景技術:
低層住宅的屋頂上作業是以太陽電池板的設置、住宅建設或電視天線的安裝等為目的而進行,而在這種高空作業中,防止作業員的滾落事故極其重要,法律規定公司、工人雙方有義務采取安全帶的使用等墜落防止措施,并規定了標準。詳細內容如下。勞動安全衛生法第21條2項;公司的危險防止措施義務、第24條公司的勞動災害防止義務、第26條工人遵守公司措施的義務、第27條公司的講授措施、工人的遵守義務、第42條若不是厚生勞動大臣的標準合格品則禁止轉讓、出租、設置,第119條違反第42條者的罰規。勞動安全衛生法施行法令第13條40號要具備勞動大臣規定的標準的機械等、安全帶。勞動安全衛生規則第27條若不是安全衛生法第42條的標準合格品則公司禁止使用、第518條公司的作業平臺設置義務(在高度2m以上作業時)、第518條之2 :公司的墜落防止措施義務(難以設置作業平臺時)、第519條公司的圍墻、欄桿等的設置義務(高度2m以上的作業平臺的端部等)、第519條之2 :公司的墜落防止措施義務(難以設置圍墻、欄桿等時)、第520條工人的安全帶使用義務、第521條公司的安全帶安裝設備設置義務(在高度2m以上進行作業時)、第521條之2 :安全帶及安裝設備的隨時檢查義務、第526條在高度、深度為
I.5m以上的場所時要設置升降設備的義務、第526條之2 :工人使用升降設備的義務。另外,關于安全帶及安全帶相關器具的種類、結構、性能、試驗方法等,在安全帶結構指南(NIIS -TR- No. 35 (1999)、ISSN0911 — 8063)中表示了詳細的指南。在外國也同樣規定了標準,主要的標準有以下幾種(上述安全帶結構指南的參考資料2、安全帶的標準的比較(日本美國歐洲):整體的比較、材料、結構、記載在48 — 50頁)。美國ANSI標準(美國標準協會)、歐洲EN標準(歐洲統一標準)(歐洲標準化委員會、歐洲電氣標準化委員會)。根據這些法規、指南,開發出各種器具、系統并一直使用。例如是作業員安裝的高空作業用安全帶、以橫穿屋頂的屋脊的方式拉設的主繩、在地上固定主繩的固定器、連接所拉設的主繩與作業員安裝的高空作業用安全帶的用具有緊急停止功能的卷繞器卷繞的帶、或者安裝有夾鉗的輔助繩。另外,還設置用于作業員在高空作業的腳手架。在日本特許第2991612號公報(專利文獻I)中,作為屋頂上作業用安全帶安裝工具,公開了在屋頂上設置主繩的內容。在日本特開2002 - 327540號公報(專利文獻2)中,作為搬運、組裝、拆卸作業容易的墜落防護裝置,記載了用鉤將主繩固定在屋頂的邊緣(檐端)上的內容。在日本特開平9 一 250237號公報(專利文獻3)中,記載了屋頂上作業用腳手架裝置,其能夠有效地保管及輸送,并且能夠以短時間裝配。在日本特開平9 一 75471號公報(專利文獻4)中,記載了短時間內容易且安全地進行架設的屋頂上作業用安裝帶安裝工具及安裝方法。另外,作為改善設置時的安全確保這一點的技術,開發出作業員無需登上屋頂上等也能將安全裝置設置在屋頂上等的安全裝置的安裝方法及安裝裝置(日本特開2005-325562號公報、專利文獻5)。
而且,在日本特開2002 - 155632號公報(專利文獻6)中公開了如下方法,將伸縮自如地連接多個導管的操作棒設置在兩根屋脊的兩端,在其間拉設主繩并用固定器固定,然后在其繩上卡定安全帶的鉤。由此,能夠從設置主繩并用梯子登上屋頂的階段開始確保安全。在日本特許第4138632號公報(專利文獻7)中也公開了能夠在墜落防止器具的設置階段防止滾落、滑落的方法。另一方面,盡管開發出這些落下防止器具、系統,但實際上在有關低層住宅的工作中發生非常多的墜落滾落災害。在平成21年,由墜落引起的傷亡災害(死亡災害及停業4天以上)在全部產業及全國共發生114154件,其中相當于17. 5%的20006件是由墜落、滾落引起的(平成21年的按行業、按事故類型的傷亡災害發生狀況、厚生勞動省“工人傷亡病報告”:來自安全衛生信息中心)。由墜落引起的死亡災害在低層住宅相關工程中與事業規模比起來占據相當高的比例,建筑業中的死亡災害的39. 62%是由于墜落引起的,墜落的17. 00%是由建筑工程(低層)引起的(來自建筑業勞動災害防止協會主頁)。由于作為清潔能源受到關注的太陽能發電的增加等,低層住宅的屋頂上作業的件數有增加的傾向,而且,近年來由于設計機構的普及,低層住宅的形狀也變得多樣化,也有難以采取安全對策的情況,防止低層住宅的落下事故變得更重要。如此發生了很多墜落滾落事故,作為未能防止的主要原因認為有以下幾種。(I)各個系統在一部分屋頂上作業中成功地確保了安全,但是從主繩的設置作業到撤收作業的整個過程中未能確保安全。即,作業中包括主繩的設置、撤掉,而在用梯子登上屋頂上之后,或者在梯子上進行這些作業的情況下,當爬梯子時、設置主繩時,沒有防止落下的機構。撤掉時也同樣如此。(2)在低層建筑的屋頂上作業中,由于工期短且工費也便宜,存在看漏正式的安全對策的一面。尤其在腳手架或主繩用固定器的設置、撤掉上需要作業前后各一天,成本低即可,需要設置和撤掉不花時間的系統。另外,根據工地也有難以打入固定器的工地。為了解決上述問題,發明人想到,在防止低層住宅的墜落事故方面最重要的是開發出如下落下防止系統,即能夠在整個作業中確保安全,能夠以短時間進行設置、撤收,能夠以簡單的結構廉價地提供。對此,首先,需要開發能夠從地上簡單地拉設主繩的器具。由于能夠在將作業員所戴的吊帶利用移動用繩連接在主繩的狀態下爬梯子,并且在撤掉時也能同樣地下梯子,因此能夠貫穿整個作業防止不安全的狀態。其次,需要能夠簡單且迅速地將主繩固定在地上的方法。若是如以往那樣使用金屬重錘的方法,搬運負載大且設置也困難,又花費時間。由于必須將沉重的重錘提升、搬運、下降,所以對腰施加負擔,因而成為發生非常多的腰痛工傷的原因。細微的位置調整也很難進行。打入固定器的方法也花費時間且無法進行位置調整,根據場所有時無法設置。對此,想到使用水桶很有效。由于搬運時輕,設置時在桶中注水即可,因此系統的搬運、設置、撤掉變得格外容易,有助于縮短工期。而且,落下防止系統要求能夠在寬范圍進行自由度高的作業。為此,對于構成系統的各個要素(在正交于主繩的方向上設置的水平繩,連接主繩與水平繩的器具,連結作業員所戴的吊帶與主繩、水平繩的移動用繩、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將這些各要素在任意的位置簡單地連接在主繩、水平繩上的器具等),需要重新研 究整體。另外,不僅從檐端,而且從屋頂側端落下也能有效防止這一點也很重要。若要防止從屋頂側端落下,要點是能夠可靠地固定水平繩。為了縮短工期,能夠由多名作業員作業也很必要。但是,在此情況下,設想全部作業員同時落下的事例,要求即使發生這種情況也能防止落下。能夠實現如上所述的所有要求的完整的落下防止系統尚未開發出來。本發明是以這種完整的落下防止系統為目標,發明人對于各個要素開發出有效的結構,并且例如對防止落下有效的重錘的重量、多根主繩與水平繩、水平輔助繩的組合、使用移動用繩時與使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時的比較、防止從屋頂側端落下、多名作業員同時落下的事例等,將各個要素以各種方式組合而積累了詳細的驗證試驗(將當作作業員的沙囊從屋頂上實際落下的試驗),以至完成本發明。現有技術文獻專利文獻專利文獻I :日本特許第2991612號公報專利文獻2 日本特開2002-327540號公報專利文獻3 :日本特開平9 - 250237號公報專利文獻4 :日本特開平9 - 75471號公報專利文獻5 日本特開2005 — 325562號公報專利文獻6 日本特開2002 — 155632號公報專利文獻7 日本特許第4138632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課題本發明是鑒于上述問題而做出的,目的是提供用于確保在屋頂上作業的作業員相對于墜落的安全的落下防止系統及在屋頂上的作業方法等,其能夠從設置作業的階段開始確保作業員的安全,并且設置和撤掉容易且能夠縮短作業工期。而且,目的是提供落下防止系統,其能夠在屋頂上確保寬范圍的作業空間,不僅能夠防止從檐端落下,而且還能防止從屋頂側端落下,還能夠防止多名作業員同時作業時設想的同時落下。用于解決課題的手段第一方案的發明是一種落下防止系統,具有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重錘,由桶構成,并且在上述主繩的端部與上述主繩連接,并設在地面上;以及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將在上述屋頂之上作業的作業員所穿戴的吊帶與上述主繩連接。第二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是使用復環部件與上述主繩連接的器具,上述復環部件具有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第三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或第二方案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具備多根上述主繩,這些主繩在上述屋頂的屋脊的延伸方向上隔開預定的間隔而設置,具有水平繩,該水平繩的一端部與設置于上述屋頂上的各主繩之中的一根主繩連接,另一端部與設置于上述屋頂上的各主繩之中的另一根主繩連接。第四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設在上述水平繩上,具有輔助主繩和輔助主繩用重錘,上述輔助主繩的一端部與設有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水平繩的部位連接,另一端部側從連接于上述水平繩的一端部與上述主繩大致平行地延伸至建造有上述房屋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上述輔助主繩用重錘由桶構成,并且在上述輔助主繩的另一端部與上述輔助主繩連接,并設在地面上。第五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 第四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具備水平輔助繩,該水平輔助繩的一方的端部與上述主繩連接,從上述一方的端部延伸的部位在上述屋頂之上水平地延伸,另一端部使用屋頂側端用鉤固定在上述屋頂的屋頂側端上,或者,上述另一端部與由桶構成且設置于地面上的重錘連接。第六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具有四孔部件,該四孔部件在主體部設有第一貫通孔、第二貫通孔、第三貫通孔和第四貫通孔,上述四孔部件構成為,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主繩一體地設置,并且上述四孔部件構成為,在上述第二貫通孔與上述屋頂的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之間設置第一輔助繩,在上述第四貫通孔與上述屋頂的另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之間設置第二輔助繩,由此在與上述主繩的延伸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移動被限制。第七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具有四孔部件,該四孔部件構成為,具有第一貫通孔、第二貫通孔、第三貫通孔和第四貫通孔,并且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主繩一體地設置;第一輔助繩,在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一體地設有掛在上述屋頂的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第一棘輪裝置,具備鋼環或鉤,在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與上述第一輔助繩配合,上述鋼環或鉤與上述四孔部件的第二貫通孔接合,并且在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長度變短的方向上,允許上述第一輔助繩移動,在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長度變長的方向上,限制上述第一輔助繩移動;第二輔助繩,在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一體地設有掛在上述屋頂的另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以及第二棘輪裝置,具備鋼環或鉤,在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與上述第二輔助繩配合,上述鋼環或鉤與上述四孔部件的第四貫通孔接合,并且在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長度變短的方向上,允許上述第二輔助繩移動,在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長度變長的方向上,限制上述第二輔助繩移動。第八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具有第一復環部件,具備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第二復環部件,具備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以及輔助繩,在上述屋頂之上在與上述主繩相交的方向上延伸,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 一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將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附近的在上述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這些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鋼環,拉拽從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輔助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輔助繩的部位,由此上述各復環部件與上述主繩和上述輔助繩一體地設置。第九方案是的發明是第三方案 第五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上述水平繩是使用復環部件與上述主繩連接的結構,上述復環部件具有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第十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 第九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上述重錘分為多個。第H^一方案是第一方案 第十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上述重錘構成為用作容納上述主繩、上述吊帶、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容器。第十二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 第i^一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在一根上述主繩上支撐一名作業員,與一根上述主繩的端部連接的上述重錘的質量小于上述一名作業員的質量。第十三方案的發明是第一方案 第十二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上述重錘是布桶。
第十四方案的發明是一種復環部件,具備第一貫通孔,插入使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以及第二貫通孔,插入使上述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和已插入到上述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繩一體地設置。第十五方案的發明是一種復環部件,具備第一貫通孔,插入使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以及第二貫通孔,插入使上述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繩一體地設置。第十六方案的發明是一種八字環部件,結合兩個圓環而成,該圓環的由包括中心軸的平面得到的截面形狀是矩形。 第十七方案的發明是一種四孔部件,具有主體部,形成為平板狀,并且從厚度方向觀察為矩形;第一貫通孔,中心位于從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一角部延伸至與該第一角部相對的第三角部的第一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一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第三貫通孔,中心位于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一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三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第二貫通孔,中心位于從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二角部延伸至與該第二角部相對的第四角部的第二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二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以及第四貫通孔,中心位于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二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四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第十八方案的發明是一種四孔部件,在主體部具備插入使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的第一貫通孔;插入使上述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的第三貫通孔;配合鋼環或鉤的第二貫通孔;以及配合鋼環或鉤的第四貫通孔,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與上述鋼環不同的另一個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繩一體地設置。第十九方案的發明是一種在屋頂上的作業方法,包括主繩設置階段,使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該主繩;重錘設置階段,將設置于上述房屋的附近的地面上且在內部放入水的桶作為重錘,與上述主繩的端部連接;連結繩連接階段,使用連結繩將吊帶安裝者與主繩連接;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階段,使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將使用上述連結繩登到上述屋頂上的吊帶安裝者與主繩連接;以及作業階段,在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進行預定的作業。第二十方案的發明是一種主繩設置方法,包括將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的階段;以及將由桶構成的重錘在上述主繩的端部與上述主繩連接,并通過將水放入上述桶中,使上述重錘設在地面上的階段。第二十一方案的發明是一種落下防止系統的桶,與主繩的端部連接,并且為了拉設上述主繩而放入水且設在地面上,從而作為重錘起作用,上述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第二十二方案的發明是一種桶,具有主體部,用于放入水;加強部,形成為環狀,并且沿著上述主體部的環狀的開口部與上述主體部一體地設置;以及手柄,形成為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與上述主體部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與上述主體部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且從上述主體部的開口部伸出。第二十三方案的發明是第二十二方案所述的桶,上述主體部具備筒狀的側壁部和平板狀的底壁部而成,上述加強部設在上述側壁部上,上述手柄在上述側壁部從上述主體部的開口部延伸至上述側壁部與上述底壁部的邊界而設置。·第二十四方案的發明是第二十三方案所述的桶,上述底壁部形成為圓板狀,上述手柄由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構成,上述各手柄從上述主體部的開口部的伸出長度與上述主體部的深度大致相等。第二十五方案的發明是第二十三方案或第二十四方案所述的桶,上述主體部的底壁部的剛性大于上述主體部的側壁部的剛性。第二十六方案的發明是第二十三方案 第二十五方案的任一項所述的桶,在上述主體部的內側,設有用于表示放入到上述主體部的水的規定量的刻度。第二十七方案的發明是一種桶,具有內側結構體,具備由防水片構成的筒狀的內側側壁部和由防水片構成的平板狀的內側底壁部,并形成為斗狀,是防水結構;底部加強體,形成為直徑與內側底壁部的直徑大致相等的圓板狀,在上述內側結構體的外側與上述內側底壁部接觸或稍微分離,與上述內側底壁部并排設置;外側結構體,具備形成為高度尺寸比上述內側側壁部的高度尺寸稍大且內徑比上述內側側壁部的外徑稍大的筒狀的外側側壁部、和直徑比上述內側底壁部的直徑稍大的外側底壁部,并且形成為斗狀,以上述內側結構體和上述底部加強體納入內側的方式,設在上述內側結構體和上述底部加強體的外側;開口部接合體,以帶狀形成為環狀,以覆蓋上述內側結構體的開口部的邊緣和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的邊緣的方式,與上述內側結構體和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第一手柄,形成為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的第一預定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在從上述第一預定部位分離的第二預定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并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伸出;第二手柄,形成為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在從上述第一預定部位及上述第二預定部位分離的第三預定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在從上述第一預定部位及上述第二預定部位及上述第三預定部位分離的第四預定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并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伸出;加強部,以帶狀形成為環狀,在上述外側結構體及上述各手柄的外側且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的附近,沿著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以及刻度,設在上述內側結構體的內側,以表示放入上述內側結構體的水的規定量。第二十八方案的發明是一種屋頂側端用鉤,與主繩連接,并設在房屋的屋頂側端上,上述主繩從上述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并且在兩端部設有重錘。發明效果根據本發明的落下防止系統,由于通過使用筒體能夠容易從地面上拉設主繩,因此能夠從通過將連結有安全帶的移動用繩利用夾鉗與主繩連結而用梯子登到屋頂上的作業的最初階段防止落下。另外,作為固定主繩的重錘使用桶,能夠使設置、撤收、搬運變得容易,能夠縮短工期。而且,通過使用水平繩、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復環部件,能夠在屋頂上確保寬范圍的作業空間。此外,通過包括固定于屋頂側端上的鉤對系統結構進行各種研究,能夠防止從屋頂側端落下,并且還能確保多名作業員同時落下時的安全。
圖I是表示將本發明實施方式的落下防止系統設在房屋上的狀態的立體圖。圖2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主繩展開工具的主視圖。圖3是將圖2的用箭頭III表示的部分進行局部剖的說明圖。圖4是將圖2的用箭頭IV表示的部分進行局部剖的說明圖。圖5是表示圖2的主繩展開工具的使用狀態的說明圖。圖6是表示圖2的主繩展開工具的其他的使用狀態的說明圖。圖7是表示圖2的主繩展開工具的另外的使用狀態的說明圖。圖8是表示圖7的主繩的使用狀態的說明圖。圖9是表示以圖8的使用狀態與主繩連結的夾鉗的說明圖。圖10是表示以本發明的主繩展開方法展開的主繩的其他的使用狀態的說明圖。圖11是表示將本發明實施方式的落下防止系統設在房屋上的中途的狀態的圖。圖12是表示將本發明實施方式的落下防止系統設在房屋上的中途的狀態的圖。圖13是表示將本發明實施方式的落下防止系統設在房屋上的中途的狀態的圖。圖14是表示八字環部件的圖,(a)是俯視圖,(b)是表示(a)中的XIV — XIV剖面的圖。圖15是表示將八字環部件設在主繩上的工序的圖。圖16是表示桶的概略結構的立體圖。圖17是表示主繩式滑動器具的概略結構的圖。圖18是表示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概略結構的圖。圖19是表示吊帶的概略結構的圖。
圖20是表示落下防止系統的設置工序的流程圖。圖21是表示將八字環部件設在主繩上的工序的變形例的圖。圖22是表示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水平繩上連結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23是表示在圖22中設置輔助主繩和輔助主繩用重錘的情況的俯視圖。圖24是表示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上連結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25是表示在圖24中設置水平輔助繩和水平輔助繩用重錘的情況的俯視圖。圖26是表示屋頂側端用鉤的概略結構的主視圖和俯視圖。圖27是表示將屋頂側端用鉤設在屋頂的屋頂側端上的狀態的立體圖。
圖28 Ca)是表示圖16中的X X VIII— X X VIII剖面的圖,(b)是(a)中的X X VIII B部的放大圖,(C)是(a)中的X X V II C部的放大圖,(d)是(a)中的X X VIII D部的放大圖。圖29是表示四孔部件的圖,(a)是俯視圖,(b)是(a)中的X X I XB-XX I XB剖視圖,(C)是(a)中的X X I XC-XX I X C剖視圖。圖30是表示在棘輪裝置中穿過輔助繩的狀態的俯視圖。圖31是圖30中的X X X I向視圖。圖32是圖30中的X X X II向視圖。圖33是表示圖15 (C)的變形例的圖。圖34是表示經由兩個八字環部件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和輔助繩上連接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35是表示經由四孔部件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和輔助繩上連接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36是圖34中的X X XVI部的放大圖。圖37是圖35中的XX XVII部的放大圖。圖38是表示四孔部件向主繩的設置情況的圖,是對應于圖21的圖。圖39是表示經由八字環部件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上連接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40是表示經由四孔部件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上連接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41是圖40中的X L I部的放大圖。圖42是表示經由四個八字環部件和兩個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和輔助繩上連接兩名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43是表示經由兩個四孔部件和兩個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和輔助繩上連接兩名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44是表示經由兩個八字環部件、兩個四孔部件和三個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主繩和輔助繩上連接三名作業員的情況的俯視圖。圖45是表示在圖35中在檐端上追加設置屋頂側端用鉤,并將三名作業員連接在輔助繩上的狀態的圖。圖46是表示配重桶(落下體例如當作作業員的沙袋)從屋頂側端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
圖47A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47B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48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49A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49B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0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1A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IB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
圖52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3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4A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4B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5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6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7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圖58是表示配重桶從屋頂落下的試驗結果的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如圖I所示,本發明實施方式的落下防止系統(墜落防止系統)101具備主繩103、重錘105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 (參照圖18)。主繩103從房屋109的一方側的地面GL的附近穿過包含屋脊111的房屋109的屋頂113之上,并延伸至房屋109的另一方側的地面GL的附近而設置(展開)。首先,參照圖2 圖10說明使用主繩展開工具(主繩引導工具)2的主繩103向房屋109的設置(展開)。圖2所示的主繩展開工具2具備筒體4、傳號線6和作為頭部的球8。筒體4例如具備12根節(筒體結構部件)。即,筒體4具備節10a、10b、10c、IOcU IOeUOf, 10g、10h、10i、10j、10k、10m。節IOa位于把手側。從節IOa朝向節IOm依次位于前端側。圖2及圖3所示的節IOa的形狀是筒狀。節IOa形成有向其長度方向延伸的空間12a。該空間12a向節IOa的長度方向貫通。節IOa的粗細從基端側朝向前端側變細。與節IOa的粗細同樣,空間的外徑也從基端側朝向前端側變細。如圖2所示,節IOa的基端側端面的空間12a的開口用栓14堵塞。如圖3所示,在節IOa的筒狀的壁16上形成有入口孔18。該入口孔18向空間12a貫通節IOa的壁16。該入口孔18從節IOa的基端側朝向前端側從徑向外側向內側傾斜地貫通,但入口孔18也可以不傾斜而貫通。即,入口孔18的中心軸也可以正交于與圓柱形狀近似的圓臺狀的空間12a的中心軸。在節IOa的前端部安裝有蓋止動器20。在該蓋止動器20上形成有孔22。節IOb的形狀與節IOa同樣是筒狀。節IOb具備向其長度方向延伸的空間12b。該空間12b向節IOb的長度方向貫通。節IOb的粗細從基端側吸納朝向前端側變細。與節IOb的粗細同樣,空間12b的外徑也從基端側朝向前端側變細。節IOc至節IOm的形狀其粗細及空間的外形不同,但是形狀與節IOb相同。
如圖4所示,節IOm的空間12m在節IOm的前端設有開口。該前端的開口稱為出口孔 24。在該筒體4中,在節IOa的空間12內插入節10b。節IOb以能夠相對于節IOa滑動的方式插入。節IOb的基端的粗細比節IOa的前端的空間12a的外徑大。節IOb的基端設置成不會從節IOa的前端的空間12a脫落。同樣,節IOc可滑動地插入到節10b。通過如此設置,內側的節穿過與其徑向外側相鄰的節的空間。圖2所示的傳號線6是將電線、電話線、光纜等引入保護管內進行配線時所使用的引入用線材。如圖2及圖4所述,該傳號線6具備傳號線主體26、容納殼28及前端工具30。作為傳號線主體26的材料,可舉出纖維強化塑料(FRP)、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在不使用時,該傳號線主體26容納在容納殼28內。在使用時,傳號線主體26從容納殼28被拉出。在傳好線主體26的前端連結有前端工具30。雖然未圖示,但在該前端工具30上 形成有外螺紋。
如圖4所示,球8具備主體32、安裝工具34及環36。作為主體32,可舉出聚氯乙烯(PVC)制的充氣球、橡膠制球等。該球8是頭部的一例。頭部的外表面優選為難以掛在房屋42 (參照圖6等)的突起物上的光滑的曲面。頭部的形狀尤其優選為球體。安裝工具34固定在主體32上。在該安裝工具34上形成有內螺紋。在安裝工具34上安裝有環36。在該安裝工具34的內螺紋上擰入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的外螺紋而進行連結。該球8可裝卸地安裝在傳號線6上。該球8可裝卸地安裝在傳號線6上即可,也可以使用螺紋連結以外的安裝方法。例如,也可以由安裝工具34和前端工具30構成面接合,從而球8安裝在傳號線6上。圖5 Ca)表示筒體4的全長縮回的狀態。在節IOa的空間12a內插入節10b。在節IOb的空間12b內插入節10c。同樣,從節IOc至節IOm依次插入。在節IOa中容納有節IOb至節10m。在蓋止動器20上安裝有蓋38。利用蓋38堵塞孔22。該筒體4容易攜帶。從圖5 Ca)的狀態拆卸蓋38。從孔22拉出節IOm至節IOb的內側的節。節IOb的基端設置成不會從節IOa的前端的空間12a脫落。節IOb的基端部與節IOa的前端部重合。同樣,從節IOb至節10m,徑向內側的節的基端部與徑向外側的節的前端部重合。筒體4如此將其全長延長。從節IOa至節IOm,內側的節不從與徑向外側相鄰的節脫落即可,粗細也可以從基端側到前端側恒定。在圖5 (b)中表不了筒體4延長的狀態的一部分。雖然未圖不,但該延長的筒體4形成有連通節IOa的空間12a至節IOm的空間12m的空間。連通該多個節IOa至節IOm的空間就是引導孔40。在圖3中表示了該引導孔40的把手側的一部分。在該筒體4中,節IOa是把手部。在圖4中表示了該引導孔40的前端側的一部分。在該筒體4中,節IOm是前端部。在圖5 (b)中表示了從入口孔18插入到引導孔40之前的傳號線6。該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從入口孔18插入到引導孔40。該傳號線6壓入引導孔40內。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從節IOa插入,并朝向節IOm壓入。該前端工具30從節IOm的出口孔24推出。傳號線6如此穿過筒體4。圖5 (C)表示傳號線6穿過了筒體4的狀態。該圖5 (b)至圖5 (C)是從筒體4的把手部朝向前端部在筒體4的引導孔40內送入傳號線6的步驟。
而且,在該實施方式中,前端工具30的外螺紋擰入球8的安裝工具34的內螺紋內。在傳號線6上安裝球8。圖5 (d)表不在傳號線6上安裝了球8的狀態。圖6 (a)表示圖5 (d)所示的筒體4斜靠在房屋42上的狀態。該圖6 (a)是筒體4以節IOm位于屋頂44的一方側44a的上方的方式配置的步驟。在圖6 (a)的狀態下,傳號線6從入口孔18進一步壓入到引導孔40內。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及球8從屋頂44 (113)的一方側44a朝向另一方側44b延伸。傳號線6的從筒體4突出的部分由于該部分的自重和球8的重量而逐漸彎曲。通過該彎曲,前端工具30及球8向下逐漸下降。圖6 (b)表不傳號線6從一方側44a向另一方側44b延長的狀態。從圖6 (a)的狀態到圖6 (b)的狀態就是傳號線6從筒體4的把手部進一步向前端部送入并從屋頂44的一方側44a向另一方側44b延長而配置的步驟。
從圖6 (b)的狀態,傳號線6從入口孔18進一步壓入到引導孔40內。通過傳號線6的從筒體4突出的部分的彎曲,前端工具30及球8朝向地面逐漸下降。在圖6 (c)中表示了前端工具30及球8如此接近地面的狀態。在球8的環36上系牢主繩46 (103)的前端部。在圖6 (d)中表示了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經由球8與主繩46的前端部連結的狀態。從圖6 (c)的狀態至圖6 (d)的狀態就是在傳號線6上連結主繩46的步驟。從圖6 (d)的狀態,傳號線6從入口孔18拉回。在圖7 (a)中表不了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及球8拉回屋頂44的上方的狀態。在圖7 (b)中表示了該前端工具30及球8從屋頂44的另一方側44b朝向一方側44a拉回的狀態。主繩46的前端部從另一方側44b朝向一方側44a輸送。從圖6 (d)的狀態至圖7 (b)的狀態就是傳號線6被把手部拉回而主繩46的前端部從屋頂44的另一方側44b朝向一方側44a輸送的步驟。另外,在圖6和圖7 (a)、(b)所示的狀態下,優選筒體4與屋頂44的相交角度Θ盡量小。若如此設置,則不增加傳號線6的伸出量就能夠使傳號線6超越屋頂44延伸。從圖6 (b)的狀態,筒體4放置在地面上。在圖7 (C)中表示了筒體4放置在地面上的狀態。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及球8向下方降下。從圖7 (b)的狀態至圖7 (c)的狀態就是通過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從屋頂44的一方側44a向下方降下而使主繩46從房屋42 (109)的屋頂44的另一方側44b延長至一方側44a配置的步驟。另外,筒體4的全長縮小,傳號線6的前端工具30從屋頂44的一方側44a向下方降下也可。在該圖7 (C)的狀態下,主繩46的前端部從球8的環36拆卸。主繩46的前端部與作為重錘的水袋48 (105)連結。該水袋48是在其袋中放入水的重錘。同樣,主繩46的后端部與水袋49 (105)連結。圖7 (d)表示如此將主繩46展開在屋頂44之上的狀態。從圖7 (c)的狀態至圖7 Cd)的狀態就是固定主繩46的兩端的步驟。在該主繩展開工具2中,穿過筒體4的引導孔40而輸送傳號線6。能夠防止傳號線6卡在房屋42的凹凸部上。能夠容易送出傳號線6。在傳號線主體26中,從筒體4的出口孔24突出的部分由于其自重、前端工具30及球8的重量而彎曲。通過該彎曲,前端工具30及球8逐漸向下方下降。由此,在筒體4的節IOm位于屋頂44的一方側44a的上方的狀態下,前端工具30及球8能夠向另一方側輸送。不需要猛力地輸送前端工具30,所以能夠抑制損傷屋頂材料等。
而且,通過具備球8,能夠進一步抑制損傷屋頂材料等。另外,能夠抑制卡在房屋42的檐溝等凹凸部上。而且,筒體4能夠伸縮。球8能夠裝卸。該主繩展開工具2適于攜帶。在使用該主繩展開工具2的主繩展開方法中,能夠從地上展開主繩46。該主繩展開方法安全性優良。主繩46的展開容易進行。利用該主繩展開工具2,抑制了房屋42的損傷。在使用主繩展開工具2及移動用繩56的作業方法中,從開始爬梯子52時到下降到地上時為止,抑制了作業員50的滾落事故的發生。該作業方法安全性優良。雖然該筒體4具備12根節,但本發明的筒體也可以由一根筒(節)構成。而且,該筒體也可以具備兩根以上具有與筒體4相同的結構的多個節。而且,在主繩展開工具2中,例如消除入口孔18,如圖2的虛線所示,也可以是從筒 體4 (節IOa)的底端部(底)插入傳號線6的結構。由此,即使未將主繩展開工具2最大地延長,也可以使傳號線6插入到筒體4內并延伸。而且,即使筒體4的長度稍微不足,也可以使用主繩展開工具2使傳號線6延伸而設置主繩46。接著,說明使用主繩46的作業員50的作業狀態。在圖8中表示了使用該主繩46的作業員50的作業狀態。在圖7 (d)所示的主繩46的附近,梯子52 (175)斜靠在房屋42上。作業員50安裝了安全帶(腰帶;腰帶式安全帶)54。該移動用繩56具備構成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 (參照圖18等)的連結工具57、繩主體58、卷繞器60和夾鉗62。另外,在該繩主體58的一端連結有連結工具57。繩主體58的另一端連結在卷繞器60上。卷繞器60以能夠卷繞輸出的方式卷繞繩主體58的另一端部。該卷繞器60與夾鉗62連結。該夾鉗62安裝在主繩46上。如此連接該安全帶54、移動用繩56和主繩46。詳細而言,夾鉗62 (參照圖9)在正常狀態下,用彈簧等對齒輕輕地加力,以使齒輕壓主繩46將其固定。而且,相對于主繩46能夠滑動。在施加人的體重時,齒(爪)咬入主繩46,相對于主繩46進行固定。在卷繞器60上具備自動鎖定機構,當急劇輸出繩主體58時,該自動鎖定機構阻止該輸出。該自動鎖定機構一般是公知的,在此省略其詳細說明。作為該自動鎖定機構,可舉出利用卷繞繩主體58的卷筒的旋轉離心力,在卷繞器60的主體與卷筒之間配合鎖定爪的機構。而且,移動用繩56也可以不具備卷繞器60。移動用繩56 (連結繩;主繩式滑動器具115 ;參照圖17等)也可以由連結工具57、繩主體58及夾鉗62構成。對夾鉗62進行詳細說明,如圖9所示,夾鉗62具備主體64、第一爪66、第二爪68、握柄70、連結環72及作為彈性體的彈簧74。利用彈簧74的作用力,主體64、第一爪66及第二爪69夾入主繩46。通過夾入,夾鉗6被固定在主繩46上。主體64、第一爪66、第二爪68、握柄70及彈簧74構成阻止相對于主繩46滑動的滑動鎖定機構。利用連結環72的孔76安裝卷繞器60。在該夾鉗62中,若向用箭頭X表不的一個方向拉動連結環72,則第一爪66及第二爪68克服彈簧74的作用力而轉動。主體64與第一爪及第二爪68解除主繩46的夾入。由此解除該夾甜62的滑動鎖定機構,夾甜62能夠沿著王繩46滑動。在該夾甜62中,即使代替連結環72,使握柄70向一個方向移動,第一爪66及第二爪68也克服彈簧74的作用力而轉動。在圖8中,在該主繩46上連結移動用繩56的夾鉗62。連結工具57與安全帶543連結。如此使主繩46與移動用繩56與安全帶54連結。該移動用繩56經由安全帶54與作業員50連結。如此進行主繩46經由移動用繩56與作業員50連結的步驟。作業員爬梯子52。夾鉗62通過向一個方向(圖8中向上)使連結環72轉動或者使握柄70移動,伴隨著作業員50的移動,在與主繩46連結的狀態下沿著主繩46滑動。該移動用繩56構成為利用滑動鎖定機構能夠對相對于主繩46能夠滑動的狀態和不能滑動的狀態進行切換。圖10是表示在屋頂44上的作業狀態的說明圖。在屋頂44上,夾鉗62利用滑動鎖定機構固定在主繩46上。若作業員向遠離主繩46的方向移動,則從卷繞器60輸出繩主體58。由此,作業員50能夠在預定的范圍可移動地進行作業。 如圖10所示,主繩46的前端也可以與梯子52連結。而且,主繩的前端部及后端部的某一方或雙方也可以與房屋連結。該爬梯子52的行為或在屋頂44上作業的行為都是在作業員50與移動用繩56連結的狀態下進行作業的步驟。通常,夾鉗62利用滑動鎖定機構固定在主繩46上。若作業員50從屋頂44或梯子52落下,則卷繞器60的自動鎖定機構起作用。由此,抑制了作業員50從高空落下。另夕卜,在屋頂44上,在主繩46上連結卷繞器60,卷繞器60也可以在能夠輸出繩主體58的范圍內進行作業。在此,返回到落下防止系統101的說明。如上所述且圖I等所示,落下防止系統101的主繩103穿過房屋109的屋頂113的屋脊111而設置。所謂屋脊111指的是在屋頂113的最高的地方向水平方向延伸的棱線部分。主繩103設置在具備屋頂113的房屋109上,其中屋頂113具有屋脊111。作為設置主繩103的屋頂113的種類,可以舉出人字形、四面坡、歇山式、一面坡、折線形、筒形等。對于在屋頂113上設置主繩103的狀態,以人字形屋頂為例進行詳細說明。如圖I所示,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中央部在屋脊111的上部與屋脊111接觸。從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中央部向一方側,延伸出主繩103的一部分即第一斜面延伸部位117和第一垂直延伸部位119。第一斜面延伸部位117在位于屋脊11的一方側的屋頂113的斜面之上與屋頂113的斜面接觸,從屋脊111到屋頂113的一方的下端部,向斜下方且與屋脊111正交的方向延伸。第一垂直延伸部位119從屋頂113的一方的下端部在鉛垂方向上向下方延伸。第一垂直延伸部位119的前端(下端)位于房屋109的一方側的地面GL的附近,但第一垂直延伸部位119的前端和其附近的部位與地面GL接地也可以。從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中央部向另一方側延伸的第二斜面延伸部位(在圖I中未表不)和第二垂直延伸部位(在圖I中未表不),相對于包含屋脊111且向鉛垂方向展開的平面,與第一斜面延伸部位117、第一垂直延伸部位119對稱。重錘105由上部開口的桶構成,在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一方的端部與主繩103連接,并且設在房屋109的一方側的地面GL上。而且,重錘105在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另一方的端部與主繩103連接,并且設在房屋109的另一方側的地面GL上。利用設在房屋109的兩側的一對重錘105,拉緊主繩103并在主繩103上產生一點點張力(拉設主繩103)。但是,產生于主繩103的張力是不會使設在屋頂113上的主繩103產生位置偏移的程度的很小的力(例如為Ikgf 數kgf左右)。從而,重錘105將其大部分重量支撐在地面GL上。例如,設房屋109的一方側的重錘105的重量為75kgf,則重錘105利用稍小于75kgf的力(例如為74kgf左右的力)按壓地面GL。房屋109的另一方側的重錘105也是同樣的情況。作為構成重錘105的桶,例如圖16所示,采用了布桶(水囊;帆布制的桶)。布桶105具備由防水片構成且上部開口的主體部(容器)121 ;設在該主體部121上的手柄123 ;以及加強主體部121的加強部125。·主體部121具備形成為圓筒狀等筒狀的側壁部127 ;以及堵塞該側壁部127的一方的開口部(底側的開口部)的圓形的底壁部129。另外,底壁部129也可以是矩形等圓形以外的形狀。手柄123由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和第二手柄構成部件133構成。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以布等材料形成為厚實的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與主體部121的側壁部的外表面接觸并配合,從而與主體部121 —體地設置。而且,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從主體部121的側壁部127的開口部301處延伸至底壁部129處(側壁部127與底壁部129的邊界)。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也與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同樣,從主體部121的側壁部127的開口部301處延伸至底壁部129處。另外,若從上方朝向下方觀察桶105(俯視時),則側壁部127位于形成為圓形的底壁部129的外周。而且,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位于以底壁部129的中心為中心相對于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偏移90°的地方。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形成為“U”字形,從主體部121的開口部301向上方突出而形成第一個手柄123。第二手柄構成部件133也與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同樣地設在主體部121上,形成與第一個手柄123相同形狀的第二個手柄123。若俯視桶105,則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的一端部側的部位、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的另一端側的部位、第二手柄構成部件133的一端部側的部位與第二手柄構成部件133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位于將形成為圓形的主體部121的外周進行四等分的地方。另外,在第一個手柄123的中間部,一體地設有板狀的手柄接合部件135。在手柄接合部件135上設有面接合部136,若配合面接合部136,則手柄接合部件135成為筒狀。在配合面接合部136時,若第二個手柄123的中間部貫通手柄接合部件135的筒且利用手柄接合部件135的筒系緊第二個手柄123的中間部,則第一個手柄123的中間部與第二個手柄123的中間部彼此成為一體。加強部125由加強部件137構成,該加強部件137與第一手柄構成部件131同樣地形成為帶狀。而且,加強部件137通過在主體部121的開口部301的附近沿著開口部301形成為環狀并與主體部121 —體地設置,從而形成加強部125。加強部125(加強部件137)與各手柄構成部件131、133彼此大致正交地配合,在加強部125與各手柄構成部件131、133的配合部,通過用加強線縫合等,從而使加強部125與各手柄構成部件131、133成為一體。在此,參照圖16、圖28等,對桶105更詳細地進行說明。以下,為了便于說明,將桶105的斗狀的主體部121的底壁部(底部)129與開口部301彼此連結的方向作為桶105的高度方向,開口部301側作為上側,底壁部129側作為下側。如上所述,桶105具備主體部121、加強部125和手柄123而成。主體部121用于在內部放入水,形成為斗狀。加強部125以帶狀的部件形成為環狀,沿著位于主體部121的上端的環狀的開口部301 (例如在開口部301的附近與開口部301大致平行)形成為環箍狀并與主體部121 — 體地設置。手柄123形成為帶狀。而且,手柄123的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從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到長度方向的第一中間部的部位;另外,第一中間部位于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與主體部121 (主體部121的預定的第一部位)一體地設置。另外,手柄123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從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到長度方向的第二中間部的部位;另外,第二中間部位于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與主體部121 (從上述預定的第一部位分離的預定的第二部位)一體地設置。而且,手柄123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第一中間部與第二中間部之間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并且從主體部121的開口部301伸出。另外,手柄123的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的至少一部分還與加強部125 —體地設置,手柄123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的至少一部分還與加強部125 —體地設置。由此,將手柄123與主體部121牢固地接合。桶105的主體部121具備筒狀的側壁部127和平板狀的底壁部129而成。平板狀的底壁部129的厚度方向與桶105的高度方向一致,筒狀的側壁部127向桶105的高度方向立起。換言之,筒狀的側壁部127的母線或中心軸向桶105的高度方向延伸。加強部125設在側壁部127上。另外,環狀的加強部125在桶105的高度方向隔開預定的間隔排列并設置多個也可以。手柄123在側壁部127從主體部125的開口部301延伸至側壁部127與底壁部129的邊界而設置。底壁部129例如形成為圓板狀。由此,側壁部127形成為大致圓筒狀。另外,手柄123例如由第一手柄123A和第二手柄123B構成。而且,各手柄123A、123B的伸出長度與主體部121的深度大致相等。在此,所謂第一手柄123A(第二手柄123B)的伸出長度是指,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并從主體部121的開口部301伸出的長度(圖16的尺寸HA2)。與手柄123以“U”字形伸出的情況(圖16所示的情況)相比,手柄123以“V”字形伸出的情況的伸出長度稍大,而該差是極小的。從而,無論以“U”字形伸出還是以“V”字形伸出,實際上第一手柄123A (第二手柄123B)的伸出長度可以看作是一定的。桶105的主體部121的深度是從主體部121的開口部301到主體部121的底壁部129的尺寸(圖16的尺寸HAl )。主體部121的直徑(底壁部129的直徑;側壁部127的外徑;圖16的尺寸DAl)的值與手柄123的伸出長度的值大致相等,或者比手柄123的伸出長度的值稍大。例如,圖16所示的尺寸HAl為320mm,尺寸HA2為320mm,尺寸DAl為350mm。主體部121的側壁部127和底壁部129的厚度相對于上述各尺寸HA1、HA2、DA1非常小以至實際上能夠忽視的程度。在桶105中,主體部121的底壁部129的剛性高于主體部121的側壁部127的剛性。S卩,側壁部127的剛性是厚布的程度。相對于此,底壁部129的剛性是硬質的合成樹脂的薄板程度或者是其以上的剛性。而且,即使在桶105內(主體部121內)放入規定量的水并將手柄123向上方拉而將桶105向空中拉起,桶105的底壁部129也能保持大致平板狀的狀態。而且,由于設有加強部125且手柄123在側壁部127的整個高度上設置,因此即使在桶105內放入規定量的水并將手柄123向上方拉而將桶105向空中拉起,桶105的側壁部127只是以木桶狀稍微變形,能夠保持大致筒狀的狀態。另外,在桶105中,第一手柄123A和第二手柄123B也可以延伸至底壁部129并在底壁部129的外側構成十字形的十字形加強部303。若如此設置,則能夠進一步抑制桶105的底壁部129的變形。而且,在桶105上設有刻度305。刻度305用于表示放入主體部121的水的規定量,設在主體部121的內側(內表面)。若將水放入至刻度305,則桶105的質量(重量)約為25kg。刻度305形成為環狀,設在主體部121的側壁部127的內表面上。而且,刻度305的設置聞度(底壁部129與刻度305之間的距尚;圖16所不的尺寸HA3)與加強部125的設置高度大致相等。另外,尺寸HA3例如為240mm。詳細而言,構成加強部125的帶狀的部件以其寬度方向(圖16的用尺寸BAl表示的方向的尺寸)與主體部121的高度方向一致的方式設在主體部121的側壁部127上,在桶105 (主體部121)的高度方向上,刻度305位于帶狀的加強部125的下端與上端之間。進一步說明桶105。桶105具備內側結構體307、底部加強體313、外側結構體319、開口部接合體325、如上所述的第一手柄123A、第二手柄123B、加強部125和刻度305。內側結構體307具備由防水片構成的筒狀(圓筒狀)的內側側壁部309和由防水片構成的平板狀的內側底壁部311并形成為斗狀,并且構成為防水結構。而且,內側結構體307形成為橙色或黃色等容易顯眼的顏色。防水片例如由薄且具有撓性的合成樹脂構成,通過用熱進行鉚接,將板狀的原材料的端部彼此相互接合而形成筒狀的內側側壁部309,通過用熱進行鉚接,接合內側側壁部309與內側底壁部311,防止了從這些接合處漏水。底部加強部313形成為直徑與內側底壁部311的直徑大致相等的圓板狀,在內側結構體307的外側(下側)與內側底壁部311接觸或稍微分尚,與內側底壁部311并排設置。底部加強體313例如由硬質的合成樹脂構成,幾乎沒有撓性。而且,內側底壁部311的厚度方向和底部加強體313的厚度方向與桶105的上下方向一致,若從桶105的上下方向觀察,則內側底壁部311與底部加強體313相互大致重疊。外側結構體319具備高度尺寸比內側側壁部309的高度尺寸稍大且內徑比內側側壁部309的外徑稍大的形成為筒狀(圓筒狀)的外側側壁部315 ;以及直徑比內側底壁部311的直徑稍大的外側底壁部317,并且形成為斗狀。而且,以內側結構體307和底部加強體313納入內側的方式,設在內側結構體307和底部加強體313的外側。另外,外側結構體319形成為黑色等不顯眼的顏色。外側側壁部315和外側底壁部317例如由厚布構成,通過縫制將外側結構體319形成為斗狀。而且,外側底壁部317的厚度方向和底部加強體313的厚度方向與桶105的上下方向一致,若從桶105的下方向觀察,則外側底壁部317與底部加強體313相互大致重疊。外側底壁部317位于底部加強體313的下側并與底部加強體313接觸或者稍微分離。外側側壁部315與內側側壁部309接觸或者稍微分離。另外,在桶105的上下方向上,內側結構體307的上端(邊緣321)與外側結構體319的上端(邊緣323)彼此位于大致相同的地方。 開口部接合體325以帶狀形成為環狀,并且以覆蓋內側結構體307的開口部的邊緣321 (從邊緣到其附近的部位)和外側結構體319的開口部的邊緣323 (從邊緣到其附近的部位)的方式,與內側結構體307和外側結構體319 —體地設置。開口部接合體325例如有厚布(與外側結構體319相同顏色的布)構成,通過縫制而設在內側結構體307和外側結構體319上。通過設置開口部接合體325,內側結構體307和外側結構體319在桶105的環狀的開口部301處成為一體化。另外,帶狀的開口部接合體325在寬度方向的中央在向長度方向延伸的中心線處折回,以該中心線為間隔的一方側位于外側結構體319的外側,以中心線為間隔的另一方側位于內側結構體307的內側。另外,開口部接合體325其中心線位于桶105的開口部301處。開口部接合體325的接縫位于桶105的開口部301的最近處。如上所述,第一手柄123A形成為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在外側結構體319的外側的預定的第一部位從外側結構體319的開口部向外側結構體319 (外側側壁部315)的母線的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315與外側底壁部317的邊界處,與外側結構體319(外側側壁部315) —體地設置。同樣,第一手柄123A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也設在從上述第一預定部位分離的預定的第二部位。而且,第一手柄123A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第一中間部與第二中間部之間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并且從外側結構體319的開口部(桶105的開口部301)伸出。第一手柄123A通過編織尼龍等化學纖維(與外側結構體319相同顏色的纖維)等而形成為帶狀。而且,第一手柄123A其長度方向的截面形狀為矩形。該矩形的橫向的尺寸成為第一手柄123A的寬度尺寸(圖16的尺寸BA2),矩形的高度方向的尺寸成為第一手柄123A的厚度尺寸。另外,矩形的高度方向的尺寸與矩形的橫向的尺寸相比非常小。另外,第一手柄123A以其厚度方向與外側側壁部315的厚度方向一致的方式與外側側壁部315貼緊,例如通過縫制與外側側壁部315 —體地設置。第二手柄123B與第一手柄123A同樣地構成,與第一手柄123A同樣地設在外側側壁部315上。另外,第二手柄123B其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在從上述第一部位、第二部位分離的第三部位安裝在外側側壁部315上,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在從上述第一部位、第二部位、第三部位分離的第四部位安裝在外側側壁部315上。
另外,從桶105的高度方向觀察,與外側結構體319配合的各手柄123A、123B的部位(第一部位 第四部位)設在將桶105的開口部301的圓周大致四等分的位置上。而且,第一部位 第四部位例如以順時針按該順序排列。另外,也可以是以順時針按第一部位、第三部位、第二部位、第四部位的順序排列的結構。如上所述,加強部125以帶狀形成為環狀。而且,加強部125在外側結構體319及各手柄123AU23B的外側且在外側結構體319 (桶105)的開口部的附近,沿著外側結構體319 (桶105)的開口部與外側結構體319 —體地設置。而且,加強部125例如由與手柄123相同的材料構成為大致相同的形狀,以其厚度方向與外側側壁部315的厚度方向一致的方式與外側側壁部315貼緊,例如通過縫制與外側側壁部315 —體地設置。另外,在設有手柄123的部位,加強部125與手柄123重疊并通過縫制與手柄123 —起與外側結構體319 —體地設置。刻度305設在內側結構體307的內側,以表示放入內側結構體307內的水的規定 量。刻度305設置成紅色等顏色,并且是相對于內側結構體307對比度大的顏色。另外,根據桶105,由于設有加強部125,因此能夠防止在桶105的內部放入水時的主體部121的膨脹。而且,能夠防止用多個桶105構成重錘時的各桶105相互間的干涉,能夠防止因桶105相互間的干涉而水溢出。而且,根據桶105,通過手柄123從主體部131的開口部301延伸至側壁部127與底壁部129的邊界而設置,從而能夠進一步防止側壁部127的膨脹。另外,根據桶105由于將主體部121和手柄123設置成如上所述的形式,因此當將三個桶105作為重錘使用時,力的方向(吊掛狀態)變得良好。而且,根據桶105,能夠利用刻度305以目視容易確認到適當量的水已進入的情況。另外,在刻度305處設有加強部125,因此能夠防止刻度305的變形。另外,根據具備內側結構體307和外側結構體319而成的桶105,由于形成為用內側結構體307防止漏水且主要用外部結構體319支撐水的重量的雙層結構,因此能夠確保強度且可靠地防止漏水。另外,在主繩103的端部設有鉤或鋼環,鉤或鋼環與各手柄123配合,從而主繩103與桶105連接。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用于相互連接在屋頂113之上作業的作業員50所戴的吊帶139 (參照圖19等)與主繩103。作為吊帶139,如圖19等所示,使用了全吊帶型,但如圖8等所示,有時使用腰帶型(安全帶54)。吊帶139具備與穿戴者(作業員)50的身體配合的吊帶主體部141、和從該吊帶主體部141伸出的吊帶支撐繩143。吊帶支撐繩143形成為帶狀,在安裝了吊帶139時從穿戴者50的頸部的后方伸出。在吊帶支撐繩143的前端部,設有圓環狀的連接工具145。如上所述且圖18等所示,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用于相互連接吊帶穿戴者(作業員)50與主繩103。與只用繩(例如,后述的連結繩)連接的情況相比,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與主繩103連接的吊帶穿戴者50在屋頂113上的行動范圍擴大。詳細而言,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具備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鉤149、鋼環151。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卷繞器60)具備箱體部153、從該箱體部153伸出的繩155。繩155從箱體部153的伸出長度為最大6m左右。繩155利用設在箱體部153的內部的繩卷繞保持機構(未圖示)支撐。另外,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設在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的箱體部153上,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鉤149設在繩155的前端。而且,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將在后面詳細敘述,并且與設有八字環部件(參照圖14等)的主繩103的部位配合,從而使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與主繩103連接。另外,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鉤149設置在設于吊帶139的吊帶支撐繩143的前端部上的連接工具145上,從而使繩155與吊帶139連接。而且,在未對繩155施加大的加速度或大的拉力(人的體重左右的力)的情況下,繩155以極小的力(例如Ikgf左右的力)卷繞在箱體部153內,以使其長度縮短。而且,從箱體部153的伸出長度能夠根據吊帶穿戴者50的移動而適當變化。S卩,在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連接吊帶穿戴者50與主繩103的情況下,若 吊帶穿戴者50位于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 (主繩103)的附近,則繩155的伸出長度由于被繩卷繞保持機構卷繞而自動地縮短,若吊帶穿戴者50位于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 (主繩103)的遠處,則被吊帶穿戴者50拉緊而繩155的伸出長度變長。另外,在對繩155施加了大的加速度或大的拉力(作業員50的體重左右的力)的情況下,繩155被卡定在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上(被鎖定),繩155與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成為一體化,繩155無法從墜落防止器具主體部147伸出。由此,能夠防止吊帶穿戴者50向地面GL墜落。另外,也可以僅在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一方的端部連接重錘105,將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另一方的端部使用固定器等固定在地面GL上。而且,也可以僅在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一方的端部連接重錘105,將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另一方的端部設為自由狀態。此時,作業員僅在屋頂113的另一方的斜面上作業。在此,說明主繩103與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連接。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使用復環部件與主繩103連接。上述復環部件形成為具備第一貫通孔和第二貫通孔的形狀,該第一貫通孔貫通主體部,該第二貫通孔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并與上述第一貫通孔平行地貫通上述主體部,上述復環部件例如由形成為八字形的八字環部件157構成。以下,以八字環部件157為例進行說明。如圖14等所示,八字環部件形成為將平板狀的原材料切斷成八字形等的形狀,并且具備第一圓環狀部位159和外周的一部分與第一圓環狀部位159的外周的一部分連接的第二圓環狀部位161。由此,在八字環部件157上形成有內徑彼此相等的兩個貫通孔163、165。兩個貫通孔163、165的中心軸相互平行。對八字環部件157更詳細地進行說明。如圖14等所示,八字環部件157結合兩個圓環而構成,該圓環的由包括中心軸CA、CB的平面得到的截面形狀是矩形。若進一步說明八字環部件157,則八字環部件157形成為以下說明的立體形狀。首先,將一個平面上的一個方向作為橫向,將上述一個平面上的另一個方向即與上述橫向正交的方向作為縱向。然后,在上述一個平面上,描繪橫向尺寸為預定尺寸且縱向尺寸為預定尺寸的矩形的圖形。
接著,描繪第一直線,該第一直線向上述一個平面的縱向延伸,在上述一個平面的橫向的左側從上述矩形的圖形分離預定距離。而且,該第一直線將成為構成八字環部件157的一個圓環的中心軸CA。然后,描繪第二直線,該第二直線向上述一個平面的縱向延伸,在上述一個平面的橫向的右側從上述矩形的圖形分離預定距離(與第一直線相同的距離)。該第二直線將成為構成八字環部件157的另一個圓環的中心軸CB。接著,以上述第一直線為旋轉中心軸將上述矩形的圖形旋轉360°,并且以上述第二直線為旋轉中心軸將上述矩形的圖形旋轉360°。此時,由上述矩形的圖形的軌跡所表示的立體就成為八字環部件157。八字環部件157例如對平板狀的鋼板進行沖裁加工而制造。應該能夠理解,這種形態的八字環部件157的各貫通孔163、165的端部(入口和出口)的圓形的邊緣有棱角(圖 14(b)所示的角度α為90° )。但是,在各貫通孔163、165的端部并不存在飛邊,而且各貫通孔163、165的端部實施了輕倒角或者比輕倒角稍大的倒角,從而與八字環部件157配合的繩(主繩103等)不會受損傷。根據八字環部件157,由于貫通孔163、165的端部有棱角,因此能夠更牢固地設在繩上。在此,詳細說明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向主繩103的設置。首先,在設置于屋頂113上的一根主繩103 (例如屋脊111的附近的部位)上設置八字環部件157。八字環部件157的設置如下,在設置八字環部件157的部位使主繩103的一部分彎曲而形成第一倒“U”字形部位(彎曲部位)167,并與該第一倒“U”字形部位167鄰接,設置與第一倒“U”字形部位167大致相同形態的第二倒“U”字形部位(彎曲部位)169 (參照圖 15 (a))。然后,將第一倒“U”字形部位167例如從下向上插入到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一圓環狀部位159的貫通孔163中,并且將第二倒“U”字形部位169以與第一倒“U”字形部位167相同的方向(例如從下向上)插入到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二圓環狀部位161的貫通孔165中(參照圖15 (b))。在各倒“U”字形部位167、169向各圓環狀部位159、161的貫通孔163、165的插入結束的狀態下,在八字環部件157的一方側(八字環部件157的各貫通孔163、165的貫通方向上的一方側;例如上側)突出有第一倒“U”字形部位167和第二倒“U”字形部位169。另夕卜,未成為倒“U”字形的主繩103的直線狀的部位存在于八字環部件157的另一方側(例如下側)。接著,在向八字環部件157的一方側突出的兩個倒“U”字形部位167、169上設置鋼環177,并且在該鋼環177上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 (參照圖15 (C))。在鋼環177的設置結束的狀態下,環狀的鋼環177貫通第一倒“U”字形部位(由第一倒“U”字形部位167和八字環部件157形成為環狀的部位)167和第二倒“U”字形部位(由第二倒“U”字形部位169和八字環部件157形成為環狀的部位)169。另外,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貫通鋼環177。而且,各鋼環177、151、第一倒“U”字形部位167和第二倒“U”字形部位169位于八字環部件157的一方側。
接著,若對主繩103施加極小的張力,則各倒“U”字形部位167、169縮小,鋼環177被主繩103拉緊,從而主繩103、八字環部件157和鋼環177成為一體化。由此,主繩103向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設置結束。另外,鋼環177由于形成為比八字環部件157的貫通孔163、165還大,因此鋼環177不會穿越八字環部件157的貫通孔163、165。另外,在圖
15(c)中,也可以消除鋼環177。而且,也可以代替鋼環177,將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設在兩個倒“U”字形部位167、169上。另外,如圖I等所示,落下防止系統101有時具備多根(例如兩根)主繩103和水平繩171而成。如圖I等所示,兩根主繩103在屋頂113的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隔開預定的間隔設置。具體而言,一個繩103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設在距離屋頂113的一方的端部Im左右的地方,另一個主繩103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設在距離屋頂113的另一方的端部Im左右的地方。 水平繩171其一端部與設置于屋頂113上的各主繩103之中的一根主繩103連接,另一端部與設置于屋頂上的各主繩之中的另一根主繩103連接。另外,在將水平繩171設在屋頂113上時,也可以穿過與該水平繩171大致相同長度的筒狀部件(未圖示)的貫通孔而設置水平繩171。上述筒狀部件由可當作大致剛體的原材料(例如金屬)構成。由此,即使與水平繩171連接的吊帶穿戴者50因滑腳等對水平繩171施加了大的載荷,也能避免水平繩171變傾斜而拉主繩103的情況。而且,水平繩171也可以由可當作大致剛體的原材料(例如金屬棒)構成。對主繩103與水平繩171的連接進行說明。水平繩171例如使用八字環部件157與主繩103連接。更詳細地進行說明。假設在水平繩171的長度方向的兩端部設有鋼環。首先,在設置于屋頂113上的一根主繩103 (例如屋脊111的附近的部位)上,與上述情況同樣地設置八字環部件157,并且設置水平繩171的一方的鋼環。同樣地,在設置于屋頂113上的另一根主繩103 (例如屋脊111的附近的部位)上設置八字環部件157,并且設置水平繩171的另一方的鋼環。由此,在兩根主繩103之間向兩根主繩103設置水平繩171的動作結束。另外,兩根主繩103以兩根之間的間隔與設置于這些主繩103上的水平繩171的長度大致相同的方式設在屋頂113上。另外,在水平繩171的長度的值小于兩根主繩103的間隔的值時,如圖12所示,使用八字環部件157和鋼環172將水平繩171與一對主繩103連接即可。更詳細地進行說明。假設水平繩171的長度方向的兩端部形成為環狀。首先,在設置于屋頂113上的一根主繩103 (例如屋脊111的附近的部位)上,與上述同樣地設置八字環部件157,并且設置鋼環172。在該鋼環172上配合設置水平繩171的一方的端部。同樣地,在設置于屋頂113上的另一根主繩103(例如屋脊111的附近的部位)上,設置八字環部件157和鋼環172,并且配合設置水平繩171的另一方的端部。由此,在兩根主繩103之間向兩根主繩103設置水平繩171的動作結束。如圖I等所示,重錘105例如分為多個。S卩,與一根主繩103的一方的端部連接的重錘105形成為多個。更具體而言,一個質量為25kg的三個放入水的桶與一根主繩103的一方的端部連接。在如此地重錘105形成為多個的情況下,若相互連結各桶彼此,則各桶作為重錘成為一體化,能夠進一步確保作業員的安全性。另外,就各桶的連結而言,可以利用手柄接合部件135連結各桶的手柄123彼此,也可以利用另外的繩連結各桶的手柄123彼此,并且也可以在各桶的主體部121上設置面接合部等配合部,從而連結主體部121彼此。與一根主繩103的端部連接并設置于地面GL上的各桶105相互緊挨在一起,但是各桶105也可以相互稍微分離而配置。另外,通過由桶構成重錘105,重錘105能夠用作容納主繩103、吊帶139、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等的容器。作為容納于桶105中的部件,還能舉出其他桶(未放入水的桶)、連結繩115、八字環部件157、水平繩171、墊片173。在此,對墊片173進行說明,墊片173是將橡膠或硬質海綿等彈性體利用布等材料包裹而成。而且,如圖I所示,墊片173設在屋頂113的屋脊111與主繩103之間、屋頂113的下端部與主繩103之間,從而能夠保護屋頂113。另外,在落下防止系統101中,在一根主繩103上連接一名作業員50而將其支撐。 而且,與一根主繩103的一方的端部連接的重錘105的質量(重量)小于一名作業員50的質量(重量;包括衣服和裝備的總重量)(77%以上且小于100% ;更加優選為88%以上且100%)。若舉例說明,則在作業員50的質量不足65kg的情況下,重錘105的質量為50kg,在作業員50的質量為65kg以上且85kg以下的情況下,重錘105的質量為75kg,在作業員50的質量大于85kg且為IOOkg以下的情況下,重錘105的質量為100kg。更詳細而言,假設作業員(吊帶穿戴者)50的質量為85kg。此時,與一根主繩103的一方的端部連接的重錘105的質量為75kg即可。而且,在重錘105與主繩103的兩端部分別連接時,在主繩103的一方的端部連接質量75kg的重錘,在主繩103的另一方的端部連接質量75kg的重錘即可。在主繩103為兩根,在兩根主繩103之間連接一根水平繩171,用兩根主繩之中的一個主繩(第一主繩)103支撐一名作業員50,用兩根主繩之中的另一個主繩(第一主繩)103支撐另一名作業員50,用一根水平繩171支撐再一名作業員50的情況下,詳細而言,如用圖23等在后面說明的那樣,設置輔助主繩201,在輔助主繩201上設置重錘105即可。另外,如上所述(參照圖15),八字環部件157具備插入將繩(例如主繩103)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成倒“U”字形的第一倒“U”字形部位的第一貫通孔;以及從與上述第一倒“U”字形部位相同的方向插入將上述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倒“U”字形部位的附近彎曲成倒“U”字形的第二倒“U”字形部位的第二貫通孔,并且形成為八字狀。另外,八字環部件I57通過在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倒“U”字形部位和插入到上述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倒“U”字形部位上設置鋼環,將從上述各倒“U”字形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向遠離各倒“U”字形部位的方向拉拽,將從上述各倒“U”字形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向遠離各倒“U”字形部位的方向拉拽,從而,與上述主繩一體地設置。在此,參照圖21說明八字環部件157向主繩103等的設置形式的變形例。在圖21所示的形式中,在插入到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一貫通孔中的主繩103的第一彎曲部位167,插入已插入到第二貫通孔中的主繩103的第二彎曲部位169,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169上設置鋼環177,這一點與圖15所示的形式不同。
S卩,在圖21 (a)所示的狀態下,在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一貫通孔中插入主繩103的第一彎曲部位167,在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二貫通孔中插入主繩103的第二彎曲部位169(參照圖21 (b))。然后,在插入到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167,插入已插入到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169 (參照圖21 (c)),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169上設置鋼環177 (參照圖21 (d))。接著,拉拽從各彎曲部位167、169向一方側伸出的主繩103的部位,拉拽從各彎曲部位167、169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主繩103的部位,從而八字環部件157便與主繩103 —體地設置。若如此將八字環部件157設在主繩103上,則主繩103與八字環部件157之間等的摩擦力增大,能夠將八字環部件157更可靠地設置固定在主繩103上。
在此,參照圖33說明八字環部件157向主繩103等的設置形式的另一變形例。在圖33所示的形式中,使插入到八字環部件157的第一貫通孔中的主繩103的第一彎曲部位167和插入到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169穿過環327,而且,在第一彎曲部位167和第二彎曲部位169上設有鋼環151。而且,通過拉拽從各彎曲部位167、169向一方側伸出的朱主繩103的部位,拉拽從各彎曲部位167、169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主繩103的部位,從而八字環部件157便與主繩103一體地設置。以下,參照圖20等說明落下防止系統101向屋頂113的設置作業等。首先,如圖11等所示,在主繩設置階段SI,設置第一根主繩103和重錘105。BP,從房屋109的一方側的地面GL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111的房屋109的屋頂113之上,延伸至房屋109的另一方側的地面GL的附近,設置主繩103。如圖6、圖7等所示,主繩103的設置由作業員50例如使用主繩展開工具2而進行。而且,由作業員50將設置于房屋109附近的地面GL上且上部開口并在內部放入的水的桶與在主繩設置階段設置的主繩103的端部連接。另外,如上所述,向桶105內的水的積蓄是在將桶105與主繩103連接之前進行,但也可以將向桶105內的水的積蓄在將桶105連接在主繩103上之后進行。然后,位于地面GL上的第一名作業員50安裝吊帶139(S3),在第一根主繩103的附近將梯子175設置在房屋109上(S5)。另外,在安裝吊帶139時,在吊帶139上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和八字環部件157。S卩,在八字環部件157的一方的貫通孔163中穿過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并且在鋼環151中穿過構成吊帶139的一部分的帶狀部件,從而在吊帶139上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和八字環部件157。接著,在連結主繩連接階段S7,使用連結繩(主繩式滑動器具)115將第一名吊帶穿戴者(安裝了吊帶的作業員)50與主繩103連接。主繩103是在主繩設置階段SI設置的主繩,使用連結繩115的上述連接如下進行,由位于地面GL上的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將連結繩115的夾鉗62與主繩103配合,將連結繩115的連結工具(鉤)57與吊帶139的連接工具145配合。然后,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使用梯子175爬到房屋109的屋頂113上,并走到屋脊111的附近(S9)。另外,此時,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用連結繩(主繩式滑動器具)115與第一根主繩103連接。接著,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階段(S11、S13、S15),在主繩103上設置八字環部件157,并且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即,使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吊帶穿戴者50與主繩103連接。更詳細地進行說明,使用梯子175爬到屋頂113的屋脊111處的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在由重錘設置階段SI設置重錘105的主繩103的中間部(例如,屋脊111的部位或屋脊111附近的部位),設置八字環部件157 (Sll)0通過設置八字環部件157,在向八字環部件157的一方側突出的主繩103的兩處的突出部位(彎曲部位)167、169設置鋼環177,在該鋼環177上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 (參照圖15 ;S13)。而且,在安裝有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的吊帶139上,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鉤149,在主繩103上連接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 (S15)。另外,也可以不使用鋼環177,在主繩103的兩處的彎曲部位167、169上直接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
接著,在連結繩撤掉階段S17,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撤掉在連結繩連接階段S7連接的連結繩115,并且設置墊片173 (S19)。之后,也可以僅用第一根主繩在房屋109的屋頂113之上進行預定的作業(例如,設置太陽能發電模塊179),但通常情況下,如圖12等所示,與第一根主繩同樣地設置第二根主繩103 (S21)。第二根主繩103的設置由第一名吊帶穿戴者50進行,如上所述,也可以再使用主繩展開工具2進行。接著,如圖12等所示,由第一名作業員50設置水平繩171 (S23)。如圖15等所示,水平繩171的設置是使用八字環部件157進行的。接著,與第一名作業員50的情況同樣,第二名作業員50、第三名作業員使用連結繩115和梯子175爬到屋頂113上,并且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 (S25)。另外,第二名作業員50、第三名作業員由于使用第二根主繩103爬到屋頂113上,因此梯子175架設在第二根主繩103的附近的位置。之后,梯子175用于太陽能發電模塊179的搬運。然后,在作業階段S27,由各作業員50在房屋109的屋頂113之上進行預定的作業(例如,設置太陽能發電模塊179)。另外,有時作業不是太陽能發電模塊179等的新品設置,而是已有產品的維修等。作業結束后,以與上述情況相反的順序,將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更換為連結繩115,各作業員50下梯子175,扔掉桶內的水并撤掉重錘105,撤掉主繩103,撤掉梯子175。根據落下防止系統101,由于使用主繩103防止作業員50墜落(例如,從圖I所示的檐端185墜落),并且作為拉伸主繩103的重錘使用放入水的桶105,因此,落下防止系統101自身的設置和撤掉容易,并且能夠確保作業員的安全并縮短作業工期。S卩,若作為重錘使用鋼鐵或鑄件等,則在搬運方面產生很多負載,但若將水用作重錘,則在設置重錘的地方,不在桶中放入水而能搬運,因此能夠減輕搬運的負載。另外,由于作為重錘105使用桶,因此即使在萬一發生漏水的情況下,也能夠通過桶上部的開口部301用肉眼容易發現漏水,能夠防止作業員的墜落且可靠地確保安全。而且,由于作為重錘105使用布桶,因此能夠穩定地在內部儲存水,能夠確保作業員50的安全。即,若使用金屬桶或聚乙烯桶,則因作業員誤踢等對桶施加橫向載荷時桶容易橫滾而其中的水溢出,但若是布桶,則即使在作業員誤踢的情況下,形狀適當變化而吸收沖擊,因此幾乎不會橫滾。而且,由于用主繩103向上方拉,因此能夠進一步抑制布桶的橫滾。而且,由于作為重錘105使用布桶,因此能夠恰當地吸收作業員50失誤而似乎要墜落時的沖擊力。即,若作為重錘使用放入水的金屬桶等,則由于重錘由剛體構成,從而在作業員50失誤而似乎要墜落時,很大的沖擊力施加在吊帶139和主繩103上。但是,由于重錘105由儲存水的布桶構成,因此在作業員50失誤而似乎要墜落時,重錘自身(水桶自身)稍微變形,通過該變形能夠緩和沖擊力。另外,通過布桶105的變形,容易將重錘與地面GL接觸地設置。即,若作為重錘使
用放入水的金屬桶等,則若要使重錘與地面GL接觸并在主繩10上發生張力,需要進行主繩103的長度的細微的調整。換言之,若主繩103稍長,則主繩103就變松弛。若主繩103稍短,則重錘從地面分離而成為振子。但是,若使用布桶,則由于布桶變形,因此即使主繩103的長度稍微發生變化,也能吸收該變化,容易在確保主繩103的張力的狀態下使重錘105接地。另外,由于作為重錘105使用桶,因此即使地面GL被混凝土覆蓋,也不損傷該混凝土而能設置主繩103。而且,若使用落下防止系統101,則能夠在兩天左右進行主繩103等的設置、太陽電池板179的設置和主繩103等的撤掉(整個工程)。另外,根據落下防止系統101,由于使用八字環部件157,因此容易向主繩103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S卩,在無需將主繩103的端部穿過八字環部件157的貫通孔163、165,將主繩103設在屋頂113上的狀態下,能夠將八字環部件157 —體地設在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在該設置的八字環部件157上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因此能夠減少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設置工時。另外,根據落下防止系統101,能夠利用水平繩171防止主繩103從屋脊111脫離。即,在人字形屋頂113中,若只是在屋脊111的延長方向上在屋脊111的一端部側設置第一根主繩103,在屋脊111的延長方向上在屋脊111的另一端部側設置第二根主繩103,則第一個主繩103有可能向朝向屋脊111的一端部的方向進一步偏移而從屋脊111脫離。第二根主繩103也同樣有可能從屋脊111脫離。但是,通過設置水平繩171,利用該水平繩171的張力,防止了上述第一根主繩103的進一步的位置偏移和第二根主繩103的進一步的位置偏移。另外,若利用伸出繩155的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吊帶穿戴者50與水平繩171連接,則在屋頂上的作業范圍擴大。而且,根據落下防止系統101,由于重錘105分為多個,因此即使一個重錘萬一發生了漏水,也能避免重錘的重量全部消失的情況,能夠確保作業員50的安全。另外,由于能夠將一個重錘105的重量變輕,因此能夠容易進行儲存水后的桶105的移動(例如,位置的調整)。另外,假設在作業員50在屋頂113之上進行作業時,確認桶105內放入水的情況的作業員位于地面上。
而且,根據落下防止系統101,由于桶105能夠用作容納主繩103、吊帶139、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等的容器,因此容易進行落下防止系統101的搬運和保管,并且能夠防止落下防止系統101的結構部件的丟失。另外,根據落下防止系統101,即使重錘105的重量小于作業員50的重量,在作業員50失誤而似乎要墜落時,能夠防止作業員50的墜落。從而,能夠實現重錘105的輕量化,容易進行重錘105的位置調整等。另外,即使重錘105的重量小于作業員50的重量也能防止作業員50墜落,這是由于主繩103與屋頂113之間的摩擦力(尤其是主繩103彎曲的部位的摩擦力)、主繩103的瞬間的拉伸引起的沖擊力的緩和、以及布桶105的變形引起的沖擊力的緩和等引起的。在此,舉出落下防止系統101的設置時間的測定結果。實際測定了本發明的落下防止系統101的設置所需的時間。作為測定對象的落下防止系統101的結構例如設為圖25 (d)所示的結構。只是,雖然在圖25 (d)中僅使用了兩根主繩103,但是在作為測定對象的落下防止系統101中使用了三根主繩103。作為測定 對象的落下防止系統101的設置由四名作業員進行。測定的結果確認到,落下防止系統101的設置所需的時間為28分鐘,能夠以非常短的時間設置。從設置開始到各作業結束的之間如下。設置第一根主繩10分鐘,設置第二根主繩14分鐘,設置第三根主繩17分鐘(第二根、第三根主繩未從地面展開,而是由屋頂上的作業員展開),設置水平繩19分鐘,設置水平輔助繩22分鐘,設置桶25分鐘,張力、位置的調整28分鐘。向桶內放入水的作業是在將桶放置在設置場所并使用軟管進行,每一個需要約I分鐘,并且與其他作業同時進行,所以不會延長時間。另外,在兩根主繩103之間設置水平繩171的情況下,如圖I的虛線所示,也可以在各主繩103上設置“Y”字形的輔助繩181。在輔助繩181的下端設有重錘105,“Y”字形的輔助繩181的兩個上端之中的一個上端例如使用八字環部件157,與位于屋頂113的一方的斜面上的主繩103的部位連接,另一個上端例如使用八字環部件157與位于屋頂113的另一方的斜面上的主繩103的部位連接。由此,即使在與水平繩171連接的作業員50失誤而似乎要從檐端185墜落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水平繩171變傾斜,并且,能夠能夠防止與主繩103連接的作業員50失誤而從屋頂側端183墜落。另外,在圖I中,僅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屋頂側端183)的一方側描繪了輔助繩181和重錘105,但也可以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的兩方側設置輔助繩181和重錘105。而且,在使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作業員與水平繩(不使用筒狀部件和金屬棒且兩端部與一對主繩103連接的水平繩)連接的情況下,也可以如圖15等所示使用八字環部件157將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和箱體部153固定在水平繩171上(也可以固定成無法向水平繩171的長度方向移動)。而且,也可以不使用輔助繩181等,詳細而言,如使用圖23 (a)等在后面敘述的那樣,在固定了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箱體部153的水平繩171的部位的附近,使用八字環部件157固定繩(圖23 (a)所示的輔助主繩201)的一端部,將繩的另一端部側向屋頂113的一方側垂下,在繩的另一端部連接輔助主繩用重錘203。此時,重錘105由與上述其他桶同樣地與地面接地的水桶構成。而且,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與水平繩171連接的作業員50在與繩下垂的屋頂113的斜面相反側的斜面(相對于屋脊111位于相反側的斜面)上進行作業。由此,在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與水平繩171連接的作業員50失誤而似乎要墜落時,能夠用繩和重錘支撐墜落載荷。在此,說明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用水平繩171支撐作業員50的情況。此時,如圖23 (a)所示,設有輔助主繩201和輔助主繩用重錘203。輔助主繩201其一端部與設有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圖23 Ca)中未圖示)的水平繩171的部位連接。輔助主繩201的另一端部側從連接于水平繩171的一端部與主繩103大致平行地延伸并延伸至建造有房屋109的地面GL的附近而設置。輔助主繩用重錘203與重錘105同樣地由放入水的布桶構成并設在地面GL上。并且,輔助主繩201的另一端部與輔助主繩用重錘203連接。 更詳細地進行說明,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的一端部側的屋頂113上設有主繩103A,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屋頂113上也設有主繩103B。在各主繩103的端部,與圖I等所示的情況同樣地設有重錘(設在地面上的重錘)105。而且,在各主繩103之間例如使用八字環部件157 (在圖23 Ca)中未圖示)設有水平繩171。由此,若俯視,則由一對主繩103和水平繩171形成“H”字。水平繩171從屋頂113的屋脊111稍微分離,并與屋頂113的屋脊111平行地延伸。在水平繩171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例如中央部),例如使用八字環部件和鋼環(在圖23 (a)中未圖示)設有伸縮式墜落器具。輔助主繩201其一端部與水平繩171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例如中央部)連接而固定。輔助主繩201的一端部例如使用八字環部件(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設置用的八字環部件)和鋼環(在圖23 Ca)中未圖示)設在水平繩171上。另外,輔助主繩201從連接于水平繩171的部位超越屋頂113的屋脊111,穿過與設有水平繩171的屋頂的斜面相反側的斜面,并從該相反側的斜面的檐端朝向地面離主繩103預定的距離并與主繩103大致平行地延伸。而且,在輔助主繩201的另一端部,與主繩103的情況同樣地設有輔助主繩用重錘203。相對于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與水平繩連接的作業員50的質量的輔助主繩用重錘203的質量處于如上所述的關系。例如,如果作業員50的質量為85kg,則輔助主繩用重錘203的質量為75kg。另外,在圖23 Ca)的紙面上,水平繩171位于比屋頂113的屋脊111稍靠下側,作業員50在水平繩171的下側作業,輔助主繩201和輔助主繩用重錘203位于水平繩171(屋脊111)的上側,但可以將作業員50的位置和輔助主繩201等的位置進行調換。S卩,也可以使水平繩171位于比屋頂113的屋脊111稍靠下側(在圖23 Ca)所示的狀態下),作業員50在水平繩171的上側(比屋脊111靠上側描繪的屋頂113的斜面)進行作業,輔助主繩201和輔助主繩用重錘203位于水平繩171 (屋頂113)的下側。在圖23 (b)所示的形式中,將輔助主繩201的一端部形成為“Y”字形,并與水平繩171連接,這一點不同于圖23 (a)所示的形式,其他方面與圖23 (a)所示的形式大致相同。另外,在圖23 (b)所示的形式中,向水平繩171的兩個連接部位的間隔LI例如為1500mm以下。而且,在該間隔LI的內側連接有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
另外,在圖23 (b)所示的形式中,也可以例如僅使用鋼環將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設在水平繩(兩個連接部位之間;L1的范圍)171上,在兩個連接部位之間,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能夠相對于水平繩171自由地移動(在水平繩171的延伸方向上移動)。在圖23 (C)所示的形式中,在一對主繩103上也分別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有作業員50 (存在三名作業員50),這一點不同于圖23 (a)所示的形式,其他方面與圖23 (a)所示的形式大致相同。另外,在圖23 (b)、圖23 (C)所示的形式中,也與圖23 (a)的情況同樣地,作業員50的位置與輔助主繩201等的位置可以調換。
根據圖23所示的落下防止系統1,以在水平繩171上連接作業員50的形式,在水平繩171上設有輔助主繩201和輔助主繩用重錘203。若作業員從屋頂113的檐端185失誤而似乎要落下(如圖23中箭頭所示從檐端185似乎要落下),則在輔助主繩201的延伸方向的大致延長線上,發生作業員50的落下,而能夠用輔助主繩201和輔助主繩用重錘203可靠地承受作業員50的落下載荷。而且,防止了水平繩171和一對主繩103相對于屋頂113偏移,能夠防止作業員50從屋頂113墜落。對此,如圖22所示,若是未設置輔助主繩、輔助主繩用重錘的形式則在作業員50似乎要落下時,水平繩171和一對主繩103彎曲成“-”字形,無法防止作業員50從屋頂113墜落。另外,在本案說明書中,在使當作作業員50的沙袋(沙囊)從屋頂113落下時,若重錘從地面的上升量(重錘與地面GL之間的距離)為500mm (O. 5m)以下,且沙袋從檐端185的落下量(檐端185與沙袋之間的距離)為2000mm (2m)以下,則能夠防止作業員50墜落。以下,說明作業員50從屋頂113的屋頂側端183的墜落防止。如圖25 (a)所示,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在圖25 (a)中未圖示)設在主繩103A上,在主繩103B上連接有水平輔助繩205,在水平輔助繩205上設有鉤(屋頂側端用鉤)207。更詳細而言,水平輔助繩205的一方的端部與主繩103B連接。從水平輔助繩205的一方的端部延伸的部位在屋頂113之上水平地延伸,水平輔助繩205的另一端部使用鉤(屋頂側端用鉤)207固定在屋頂113的屋頂側端183上(參照圖27)。而且,主繩103A與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連接部存在于水平輔助繩205的大致延長線上。更詳細而言,在圖25 (a)所示的形式中,與圖23 (a)所示的情況同樣地,若俯視,則由一對主繩103和水平繩171形成“H”字。另外,在圖25 Ca)所示的形式中,在一個主繩103A (連接有水平繩171的部位)上,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有作業員50,在另一個主繩103B(連接有水平繩171的部位)上,例如利用八字環部件(水平繩171設置用的八字環部件;在圖25 Ca)中未圖示)和鋼環(在圖25 Ca)中未圖示)連接有水平輔助繩205的一端部。在水平輔助繩205的另一端部設有鉤(屋頂側端用鉤)207,水平輔助繩205的另一端使用該鉤(屋頂側端用鉤)207被支撐在屋頂113的屋頂側端183上。對鉤(屋頂側端用鉤)207進行詳細說明,如圖26、圖27所示,鉤(屋頂側端用鉤)207具備一對“J”字形部位209、相互連結一對“J”字形部位209的多個連結部位211、加強肋213和水平輔助繩連接用環狀部位215。而且,如圖27所示,“J”字形部位的彎曲的部位掛在屋頂113的屋頂側端183上,從而鉤(屋頂側端用鉤)207被設置在屋頂113上。如此,通過設置鉤(屋頂側端用鉤)207,能夠防止作業員50從屋頂側端(與設有屋頂側端用鉤207的一側的屋頂側端183相反側的屋頂側端)183墜落(圖25 Ca)中箭頭所示的墜落)。另外,雖然在圖25(a)中,主繩103B與鉤(屋頂側端用鉤)207經由水平輔助繩205連接,但是如圖27所示,也可以消除水平輔助繩205,并將鉤(屋頂側端用鉤)207直接設在主繩103B、水平繩171上。此時,也可以將圖25 Ca)所示的水平繩171看作水平輔助繩。而且,也可以是將鉤(屋頂側端用鉤)207設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的兩側的屋頂側端183上的結構。即,也可以在位于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的一方側的屋頂側端183上設置鉤(屋頂側端用鉤)207,在位于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的另一方側的屋頂側端183上 設置另一個鉤(屋頂側端用鉤)207。
在圖25 (b)所示的形式中,與圖25 (a)所示的情況同樣地,若俯視,則由一對主繩103和水平繩171構成“H”字。另外,在圖25 (b)所示的形式中,在一個主繩103A (連接有水平繩171的部位)上,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有作業員50。而且,在一個主繩103A (連接有水平繩171的部位)上,例如使用八字環部件(水平繩設置用的八字環部件)和鋼環連接有水平輔助繩205的一端部。水平輔助繩205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從屋頂113的屋頂側端183朝向地面GL伸出,水平輔助繩205的另一端部與設置于地面上的重錘105連接。在另一個主繩103B (連接有水平繩171的部位)上,也同樣與另一個水平輔助繩205和重錘105連接。另外,在俯視時,水平繩171與一對水平輔助繩205大致位于一條直線上。相對于作業員50的質量的重錘(與水平輔助繩205的端部連接的重錘)105的質量處于如上所述的關系。在圖27 (c)所示的形式中,將主繩103設置一根且消除了水平繩,這一點不同于圖25 (a)所示的形式,其他方面與圖25 (a)所示的形式相同。圖25 (d)所示的形式是在圖25 (b)所示的情況下,在兩根主繩103上,分別經由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有作業員50。在圖25 (e)所示的形式中,將水平輔助繩205的端部與重錘105連接以代替與鉤(屋頂側端用鉤)207連接,這一點不同于圖25 (c)所示的形式,其他方面與圖25 (c)所示的形式相同。根據圖25所示的落下防止系統1,由于具備水平輔助繩205和重錘105,或者具備水平輔助繩205和鉤(屋頂側端用鉤)207,因此若作業員50失誤而似乎要從屋頂113的屋頂側端183落下(如圖25中箭頭所示似乎要從一 183落下),則在水平輔助繩205的延伸方向的大致延長線上發生作業員50的落下,因此能夠用水平輔助繩205和水平輔助繩用重錘105或鉤(屋頂側端用鉤)207可靠地承受作業員50的落下載荷。而且,防止了水平繩171或主繩103相對于屋頂113偏移,能夠防止作業員50從屋頂113墜落。對此,如圖24所示,若是未設置水平輔助繩的結構,則無法防止作業員從屋頂側端墜落。S卩,若在圖24 Ca)或圖24 (b)所示的狀態下作業員50似乎要向箭頭方向落下,則主繩103成為“ ”字形。無法防止作業員50墜落。而且,即使如圖24 (C)所示,傾斜地設置繩,或者如圖24 (d)所示,交叉地設置繩,若作業員50似乎要向箭頭方向落下,則主繩103也成為“ ”字形。無法防止作業員50墜落。另外,如圖I等所示,在將兩根主繩103設在房屋109的屋頂113上的情況下,也可以將屋頂113的一側(房屋109的正面側及背面側)的重錘105集中在一處。例如,也可以將房屋109的正面側的四個重錘105如上所述地相互連結而集中在一處。在如此將重錘105連結成一個的情況下,與圖I所示的情況不同,若主繩103的間·隔緊挨在一起,則在兩根主繩103的下端部集中連接四個重錘105即可。另一方面,如圖I所示,若主繩103的間隔分離,則在屋頂113的下端部的各墊片173處彎曲主繩103,將各垂直延伸部位119形成為“V”字形,在兩根主繩103的下端部集中連接四個重錘105即可。另外,即使在主繩為三根以上的多根的情況下,也可以將重錘105集中在一處。由此,能夠進一步確保作業員的安全性。而且,在兩名以上的多名作業員50在屋頂113行作業的情況下,優選將與作業員50的人數相同的根數的主繩103設在屋頂113上,并用一根主繩103支撐一名作業員50。例如,在三名作業員50在屋頂113上作業的情況下,優選將三根主繩103設在屋頂113上,并用一根主繩103支撐一名作業員50,在η名作業員50在屋頂113上作業的情況下,優選將η根主繩103設在屋頂113上,并用η根主繩103分別支撐η名作業員50的每個人。另外,在將三根以上的主繩103隔開預定的間隔(在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預定的間隔)設在屋頂113上的狀態下設置水平繩171的情況下,在相互鄰接的兩根主繩103之間設置水平繩171即可。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不用主繩103支撐,而是用水平繩171支撐作業員50。只是,在一根水平繩171上支撐一名作業員50,并且如圖23 (a)等所示,設有輔助主繩201和輔助主繩用重錘203。以下,對具備四孔部件351的落下防止系統進行說明。首先,參照圖29說明四孔部件351。四孔部件351具備主體部361、第一貫通孔353、第二貫通孔355、第三貫通孔357和第四貫通孔359而成。主體部361形成為平板狀,并且若從厚度方向觀察,則形成為矩形(外周的形狀例如為菱形)。而且,在主體部361的四個角部分別進行了圓弧狀的倒角。各貫通孔353、355、357、359例如形成為圓形,并且將主體部361向其厚度方向貫通。第一貫通孔353其中心位于從矩形的主體部361的第一角部延伸至與該第一角部相對的第三角部的第一對角線上且位于第一角部側。第三貫通孔357形成為與第一貫通孔353相同的形狀。而且,第三貫通孔357其中心位于矩形的主體部361的第一對角線上且位于第三角部側。第二貫通孔355其直徑形成為比第一貫通孔353的直徑小。而且,第二貫通孔355其中心位于從矩形的主體部361的第二角部延伸至與該第二角部相對的第四角部的第二對角線(比第一對角線短的對角線)上且位于第二角部側。第四貫通孔359形成為與第二貫通孔355相同的形狀。而且,第四貫通孔359其中心位于矩形的主體部361的第二對角線上且位于第四角部側。進一步說明四孔部件351,各貫通孔353、355、357、359相互分離而設置,第一貫通孔353與第三貫通孔357相對于第二對角線對稱地設置,第二貫通孔355與第四貫通孔359相對于第一對角線對稱地設置。四孔部件351也與八字環部件157同樣地,例如對平板狀的鋼板進行沖裁加工而制造。這種形式的四孔部件351與八字環部件157同樣地,各貫通孔355、355、357、359的端部的圓形的邊緣具有棱角。落下防止系統的四孔部件351與八字環部件157同樣地設置在主繩103上。SP, 如圖35、圖37或圖38所示,四孔部件351將在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167插入到第一貫通孔353中,將在主繩103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第一彎曲部位167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169插入到第三貫通孔357中,在插入到第一貫通孔353中的第一彎曲部位167,插入已插入到第三貫通孔357中的第二彎曲部位169 (也可以在插入到第三貫通孔357中的第二彎曲部位169,插入已插入到第一貫通孔353中的第一彎曲部位167),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169設置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通過拉拽從各彎曲部位167、169向一方側伸出的主繩103的部位,并拉拽從各彎曲部位167、169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主繩103的部位,從而在主繩103上一體地設置。另外,四孔部件351通過在第二貫通孔355與屋頂113的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之間設置第一輔助繩,在第四貫通孔359與屋頂113的另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之間設置第二輔助繩,從而限制在與主繩103的延伸方向正交的方向(與屋頂113的屋脊111平行的方向;圖35的左右方向)上的移動。更詳細而言,具有四孔部件351的落下防止系統具備第一輔助繩371、第一棘輪裝置373、第二輔助繩375和第二棘輪裝置377而成(參照圖35等)。第一輔助繩371在其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一體地設有掛在屋頂113的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207。第二輔助繩375在其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一體地設有掛在屋頂113的另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207。第一棘輪裝置373具備鋼環370 (作為代替也可以是設有鉤的結構。)(參照圖37等)。第一棘輪裝置373在第一輔助繩371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與第一輔助繩371配合,鋼環370與四孔部件351的第二貫通孔355接合。而且,在第一輔助繩371和第一棘輪裝置373的配合部位與屋頂側端用鉤207之間的長度變短的方向上,允許第一輔助繩371移動(在第一輔助繩371的長度方向的上的移動;相對于第一棘輪裝置373的移動)。即,在圖37中,第一輔助繩371能夠向向右的箭頭方向移動。另一方面,在第一輔助繩371和第一棘輪裝置373的配合部位與屋頂側端用鉤207之間的長度變長的方向上,限制第一輔助繩371移動。第二棘輪裝置377與第一棘輪裝置373同樣地構成,并且與第一棘輪裝置373同樣地與第二輔助繩375 —起設在主繩103等上。
S卩,第二棘輪裝置377具備鋼環370 (作為代替也可以是設有鉤的結構)。第二棘輪裝置377在第二輔助繩375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與第二輔助繩375配合,鋼環370與四孔部件351的第四貫通孔359接合。另外,在第二輔助繩375和第二棘輪裝置377的配合部位與屋頂側端用鉤207之間的長度變短的方向上,允許第二輔助繩375移動(在第二輔助繩375的長度方向上的移動;相對于第二棘輪裝置377的移動)。即,在圖37中,第二輔助繩375能夠向向左的箭頭方向移動。另一方面,在第二輔助繩375和第二棘輪裝置377的配合部位與屋頂側端用鉤207之間的長度變長的方向上,限制第二輔助繩375移動。在此,參照圖30 圖32詳細說明棘輪裝置373 (377)。棘輪裝置373與圖17所示的夾鉗62大致同樣地構成。為了便于說明,將棘輪裝置373的一個方向作為長度方向,將與該長度方向正交的另一方向作為縱向,將與長度方向和縱向正交的方向作為橫向。
棘輪裝置373具備基體379、第一連桿結構體381、第二連桿結構體383、第三連桿結構體385和連結體387而成。基體379和第三連桿結構體385構成為將矩形的平板彎曲成“U”字形的形狀。第一連桿結構體381構成為將矩形的平板彎曲成“U”字形的形狀,并且在彎曲的部分的兩端部側的部位形成有切口。第二連桿結構體383形成為與第一連桿結構體381相同的形狀。第一連桿結構體381從中間到底端的部位位于基體379的內側(通過彎曲成“U”字形而相互平行的兩張平板狀的部位之間)且基體379的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而且,第一連桿結構體381其中間部經由第一軸部件389支撐在基體379上,并且以向寬度方向延伸的軸Cl為中心相對于基體379轉動自如。第一連桿結構體381的前端部側的部位從基體379向縱向的另一端部側突出。而且,在第一連桿結構體381的底端部側形成有爪部397,在該爪部397與基體379的彎曲的部位之間形成有間隙,輔助繩371、375能夠穿過該間隙處。第二連桿結構體383從中間到底端的部位位于基體379的內側且基體379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而且,第二連桿結構體383其中間部經由第三軸部件393支撐在基體379上,并且以向寬度方向延伸的軸C3為中心相對于基體379轉動自如。另外,第二連桿結構體383的前端部側的部位從基體379向縱向的另一端部側突出。而且,在第二連桿結構體383的底端部側,與第一連桿結構體381同樣地形成有爪部397,在該爪部397與基體379的彎曲的部位之間形成有間隙,輔助繩371 (375)能夠穿過該間隙處。第一連桿結構體381的從前端部到其附近的部位位于第三連桿結構體385的內側(通過彎曲成“U”字形而相互平行的兩張平板狀的部位之間)且第三連桿結構體385的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而且,第一連桿結構體381其前端部的附近的部位經由第二軸部件391支撐第三連桿結構體385,并且第三連桿結構體385以向寬度方向延伸的軸C2為中心相對于第一連桿結構體381轉動自如。第二連桿結構體383的從前端部到其附近的部位位于第三連桿結構體385的內側且第三連桿結構體385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
而且,第二連桿結構體383其前端部的附近的部位經由第四軸部件395支撐第三連桿結構體385,并且第三連桿結構體385以向寬度方向延伸的軸C4為中心相對于第二連桿結構體383轉動自如。由此,由基體379、第一連桿結構體381、第二連桿結構體383和第三連桿結構體385構成平行連桿結構。若將轉動中心軸Cl、轉動中心軸C2、轉動中心軸C4、轉動中心軸C3以該順序用直線連接,則形成平行四邊形。而且,在棘輪裝置373的縱向上,轉動中心軸Cl與轉動中心軸C3位于彼此相同的位置,轉動中心軸C2與轉動中心軸C4位于彼此相同的位置,轉動中心軸Cl和轉動中心軸C3位于比轉動中心軸C2和轉動中心軸C4更靠縱向的一端部側。
在棘輪裝置373的長度方向上,轉動中心軸Cl位于比轉動中心軸C3更靠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轉動中心軸C2位于比轉動中心軸Cl更靠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轉動中心軸C4位于比轉動中心軸C3更靠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在第一連桿結構體381和第二連桿結構體383上,一體地設有用于加強這些連桿結構體381、383的爪部397的保持力的爪結構體401。另外,第一連桿結構體381 (第二連桿結構體383)以能夠將預定的方向轉動的方式用彈性體(例如受扭螺旋彈簧403)加力。S卩,以第一連桿結構體381的爪部397 (第二連桿結構體383的爪部397)與基體379的彎曲的部位之間的間隙(輔助繩371穿過的間隙)的值變小的方式(第一連桿結構體381以軸Cl為中心向逆時針方向轉動),第一連桿結構體381 (第二連桿結構體383)被受扭螺旋彈簧403加力。若在如此加力的狀態下將輔助繩371穿過間隙,則在棘輪裝置373的長度方向上延伸的輔助繩371被基體379與第一連桿結構體381或第二連桿結構體383的爪部397(爪結構體41)夾住。而且,在棘輪裝置373的長度方向上延伸的輔助繩371相對于棘輪裝置373容易向圖30的右側移動,而通過掛住爪部397 (爪結構體401 ),不能向圖30的左側移動。換言之,在棘輪裝置373的長度方向上延伸的輔助繩371的移動,在朝向棘輪裝置373的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方向上受到限制,在朝向棘輪裝置373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方向上得到允許。另外,由受扭螺旋彈簧403引起的作用力并不太大,人能夠用空手克服受扭螺旋彈簧403引起的作用力而轉動第一連桿結構體381 (第二連桿結構體383)。而且,在第二連桿結構體383和第三連桿結構體385上設有連結體387。連結體387在其底端部的附近,經由第四軸部件395支撐在第二連桿結構體383或第三連桿結構體385上,并且以向寬度方向延伸的軸C4為中心相對于第二連桿結構體383或第三連桿結構體385轉動自如。連結體387的前端部側的部位向棘輪裝置373的縱向的另一端部側或棘輪裝置373的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突出,在連結體387的前端部側的部位設有貫通孔388。而且,棘輪裝置373經由設置于連結體387的貫通孔388中的鋼環或鉤(在圖30中未圖示),與例如設置于主繩103 (設置于去頂113的主繩103)上的四孔部件351的第二貫通孔355或第四貫通孔359接合。另外,將棘輪裝置373經由四孔部件351和鋼環等設在主繩103 (設置于屋頂113的主繩103)并在棘輪裝置373上穿過輔助繩371,將設置于從棘輪裝置373向左側伸出的輔助繩371的左端端部上的屋頂側端用鉤207掛在屋頂113的屋頂側端上,若對輔助繩371施加拉力,則連結體387相對于圖30所示的狀態以中心軸C4為中心向順時針方向轉動約90°。而且,棘輪裝置373被拉向右側,對第一連桿結構體381 (第二連桿結構體383)施加以軸Cl (軸C3)為中心的向順時針方向的旋轉力矩,輔助繩371被更大的力夾入。另外,在圖3中,四孔部件351位于棘輪裝置373的右側,向右側伸出的輔助繩371是自由的。根據具備四孔部件351的落下防止系統,在想要使用輔助繩371、375抑制主繩103在屋頂113的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的位置偏移的情況下,通過使用四孔部件351,能夠容易且可靠地進行輔助繩371、375與主繩103的接合。而且,通過使用四孔部件351和棘輪裝置373 (377),在使用輔助繩371 (375)抑制主繩103在屋頂113的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的位置偏移的情況下,能夠以簡單的作業進行輔助繩371 (375)的長度的調整和張力的施加。 另外,也可以代替四孔部件351而使用兩個八字環部件157,從而抑制主繩103在屋頂113的屋脊111的延伸方向上的位置偏移。S卩,如圖34和圖36所示,也可以在屋頂113上設置向與主繩103相交的方向延伸的輔助繩405,并將主繩103與輔助繩405在它們的相交部位使用八字環部件157相互接合。雖然在輔助繩405的兩端部設有桶105而被施加張力,但也可以代替桶105用屋頂側端用鉤207施加張力。另外,一個八字環部件157向主繩103的設置和另一個八字環部件157向輔助繩405的設置例如與圖21所示的情況大致同樣地進行。只是,在圖36所示的結構中,在從設置于主繩103上的八字環部件157突出的第一彎曲部位167,設有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設有該鋼環151、從設置于輔助繩405上的八字環部件157突出的第一彎曲部位167和鋼環407。在此,對落下防止系統向屋頂113的各種設置形式更詳細地進行說明。在圖39中,將一根主繩103設在屋頂113上,使用八字環部件157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作業員50用主繩103支撐。而且,在圖39中,雖然作為重錘的桶105在屋頂113的一方側(圖39的下側)僅描繪一個,在屋頂113的另一方側(圖39的上側)僅描繪一個,但實際上,通過放入規定量的水而一個質量成為25kg的桶105在屋頂113的一方側使用三個,在屋頂113的另一方側使用三個。在圖40、圖41中,將一根主繩103設在屋頂113的一方側(圖40中比屋脊111靠下側),將另一根主繩103設在屋頂113的另一方側(圖40中比屋脊111靠上側),使用設置于屋頂113的屋脊111處的四孔部件351和一對棘輪裝置373相互連接一對主繩103。而且,使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作業員50用主繩103支撐。另外,在圖40中,雖然使用屋頂側端用鉤207,將主繩103與屋頂113的檐端接合,但也可以與圖39的情況同樣地,使用桶105設置主繩103。在圖42中,將兩根主繩103和一根水平繩171設在屋頂113上,使用四個八字環部件157和兩個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兩名作業員50用主繩103支撐。而且,桶105的個數與圖39的情況相同。在圖43中,將兩根主繩103、一根水平繩171和兩根水平輔助繩205設在屋頂113上,使用兩個四孔部件351、四個棘輪裝置373和兩個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兩名作業員50用主繩103支撐。另外,在圖43中,適當使用桶105 (與圖39所示的桶同樣的桶)和屋頂側端用鉤207,設置主繩103和水平輔助繩205。在圖44中,將三根主繩103、一根水平繩171和兩根水平輔助繩205設在屋頂113上,使用兩個八字環部件157、兩個四孔部件351、四個棘輪裝置373和三個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三名作業員50用主繩103支撐。另外,在圖44中,適當使用桶105 (與圖39所示的桶同樣的桶)和屋頂側端用鉤207,設置主繩103和水平輔助繩205。在圖45中,將一根主繩103、兩根水平輔助繩205和一根輔助主繩201設在屋頂113上,使用兩個八字環部件157、一個四孔部件351、三個棘輪裝置373、三個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和屋頂側端用鉤207,將三名作業員50用主繩103支撐。更詳細而言,在圖45中,一根主繩103利用桶105 (與圖39所示的桶同樣的桶)設置。四孔部件351在屋頂113的屋脊111的附近,利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的鋼環151設在主繩103上(例如還參照圖21)。一方(圖45的左側)的水平輔助繩205使用屋頂側端用鉤207和與四孔部件351接合的棘輪裝置373設在屋頂113上,另一方(圖45的右偵D的水平輔助繩205使用屋頂側端用鉤207和與四孔部件351接合的棘輪裝置373設在屋頂113上。另外,在圖45中,如上所述,在四孔部件351上設有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在一方的水平輔助繩205的中間部設有八字環部件157 (例如還參照圖21),在另一方的水平輔助繩205的中間部設有八字環部件157 (例如還參照圖21)。另外,在圖45中,經由四孔部件351和分別設置于兩個八字環部件157上的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三名作業員50與主繩103和水平輔助繩205連接。中央的作業員與左右相鄰的作業員的距離(間距)分別為IOOOmm以下。而且,在圖45中,在屋頂的一方側(在圖45中比屋脊111靠上側)設有輔助主繩201。輔助主繩201在設置于屋頂113的檐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207與四孔部件351之間延伸。由此,即使圖45上側的桶105的質量為75kg,也能防止三名作業員(在圖45中在比屋脊11靠下側作業的作業員)50墜落。另外,在落下防止系統中,一般而言用一根主繩支撐一名作業員,但只要滿足在屋頂的檐端設置屋頂側端用鉤等上述的預定條件,即使在圖45所示的狀態下也能例外地支撐三名作業員。以下,使用圖46 圖58說明為構筑落下防止系統以及為確認所構筑的落下防止系統的功能而進行的各種試驗的結果。圖46 圖58所示的各試驗圖是俯視圖。圖46 圖58所示的判斷如下,“ X ”表示不可采用的形式,“〇”表示可采用的形式,“Λ”表示原則上不可采用且要控制采用的形式。該判斷基準以安全帶結構指南(NIIS-TR-No. 35(1999)、ISSN0911-8063)的以下部分作為參考。5. I. 3 :安全帶的各部的結構(10頁);單吊裝用繩索原則1700mm以下,不得已的情況下到2500mm為止,表12安全帶相關器具的沖擊吸收性(20頁);主繩式滑動、固定引導式滑動、伸縮式墜落阻止器具的沖擊吸收性及相關性能“使用質量85kg的落下體進行了落下試驗時,保持落下體,最大沖擊載荷8. OkN以下,落下距離2.Om以下”。另外,上述試驗中屋頂的檐端距離地面的高度為約6m,上述試驗中屋頂的屋脊距離地面的高度為約8m。上述試驗中屋頂的屋頂側端距離地面的高度在6m 8m之間,而在上述試驗中,從屋頂側端的約7m的高度位置落下沙囊。得到圖46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驗證了在配重桶(桶105)的重量(質量)為多少千克的情況下能夠阻止作為作業員50的代替品的沙囊(質量85kg的落下體)的落下。每個桶的重量(質量)設為25kg,并組合多個用于試驗。在得到圖46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中,使用一根主繩,經由八字環部件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Belblock 口 々);注冊商標)將落下體(例如代替作業員的沙囊)用主繩支撐。落下體的落下從屋頂的檐端進行。落下場所中的“有檐端加強件”是指,為了防止 屋頂的檐端因主繩而破損,在檐端設有角部材料等。由此,主繩的大部分載荷施加在角部材料上而不是檐端。在“落下方法”中的“沙囊旋轉”中,在屋頂上將位于距離地面預定高度的沙囊在上述屋頂上滾動,并從檐端扔下。另一方面,在“沙囊落下”中,將沙囊從上述預定高度直接扔下(自由落體)。作業員從屋頂的實際的落下以接近“沙囊滾下”的狀態發生。“帶拉出長度”是指在沙囊落下之前從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箱體部)伸出的繩(參照圖18)的長度,“帶輸出長度”是指在沙囊落下之后從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箱體部)伸出的繩的輸出長度。“落下長度”是指在沙囊落下之后的屋頂的檐端與沙囊之間的距離。在圖46所示的試驗結果中,在落下體(沙囊)的重量為85kg的情況下,若桶(重錘)的重量為75kg以上,則能夠確保作業員的安全(從屋頂落下時的安全)(參照試驗Nol - 4)。另外,在落下方法中的落下(自然落下)和滾下(滾動落下)中,自然落下的方法對主繩施加的沖擊更小。實際的作業員的落下是與滾動落下相似的條件。圖46所示的Nol — I的試驗是將繩(主繩)更換為新品后實施。通過將繩更換為新品,有助于繩的拉伸(利用繩稍微緩和沖擊力),與使用反復使用過的繩的情況相比,配重(桶)的上浮稍微改善并且上浮量減小。在圖46所示的Nol — 2的試驗中,與試驗Nol — I比較,變更了落下場所及落下方法。其結果,未能阻止沙囊的落下(未能確保從屋頂落下時的作業員的安全)。認為屋頂與主繩之間的摩擦力小是其中一個原因。在圖46所示的Nol — 3的試驗中,與試驗Nol — I比較,變更了落下方法。其結果,雖然配重(桶)上浮,但是能夠大致阻止落下。另外,與到此為止的試驗結果比較可知,若阻止落下,則對落下體和桶施加的沖擊載荷(用未圖示的測力傳感器測定)的值稍微變大。圖46所示的Nol — 4的試驗是將配重(桶)變更為75kg后實施。配重幾乎不上浮,完全阻止了沙囊的落下(完全確保了從屋頂落下時的作業員的安全)。得到圖47A、圖47B、圖48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驗證了在主繩與作業員(落下體)的連接為Belblock (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情況下能否阻止沙囊(例如質量85kg的落下體)的落下。在圖47A、圖47B、圖48的試驗中,使用一根主繩,經由八字環部件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將沙囊用主繩支撐。落下是從屋頂的檐端進行。
試驗的結果,在落下體的重量為65kg的情況下,若重錘的重量為50kg以上,則防止了落下體的落下(確保了從屋頂落下時的作業員的安全)。而且,在落下體的重量為75kg的情況下,若重錘的重量為75kg以上,則防止了落下體的落下。另外,在落下體的重量為85kg的情況下,若重錘的重量為75kg以上,則防止了落下體的落下。而且,在落下體的重量為IOOkg的情況下,若重錘的重量為75kg以上,則防止了落下體的落下。得到圖49A、圖49B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嘗試了能否用主繩和水平繩阻止作業員(落下體)的落下。在兩根主繩之間拉設水平繩,在水平繩的中間部經由八字環部件和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支撐落下體。落下是從屋頂側端的檐端進行。試驗的結果知道了不能阻止落下體。在圖49A所示的No3 — I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帶圓圈數字“I”)向右側移動了 880_,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帶圓圈數字“2”)向左側移動了 430mm。在該試驗中,也看到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落下體的落下。但是推測這是因為水平主繩的長度(兩根主繩103的間隔)為2000mm較短的緣故。在實際的民房中也預測到水平主繩的長度為5m以上的情況,因此認為該方式不能采用。 在落下防止系統的開發初期,研究了盡量減少主繩的方式。那是因為曾認為主繩越少越容易設置面板。但是,以本試驗為開始,認識到該方式不能阻止落下。于是,完成了原則上一名作業員使用一根主繩的本申請的落下防止系統的原形。在圖49A所示的No3 — 2的試驗中,水平繩的長度設為4500mm。在該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1300mm,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1400mm。在圖49A所示的No3 — 3的試驗中,水平繩的長度設為4500mm。在該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1300mm,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1440mm。在圖49B所示的No3 — 4的試驗中,水平繩的長度設為4000mm。在該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530_,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1450mm。而且,由于落下體的落下,配合部A與配合部B之間的距離成為 1350mm。在圖49B所示的No3 — 5的試驗中,通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1050mm,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1550mm。由于在進行作業的一側(設置面板的南側)主繩成為障礙,因此為了研究盡量不在南側拉設主繩的辦法而進行了 No3 - 5的試驗。在圖49B所示的No3 — 6的試驗中,在水平繩的兩端設有一對重錘,而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600_,主繩與水平繩的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500mm。得到圖50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驗證了不在水平繩上安裝重錘而作為替代安裝小繩(利用小繩的效果)能否阻止落下體的落下。試驗的結果知道了不能阻止落下體的落下。在圖50所示的No4 — I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水平繩的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帶圓圈數字“I”和“5”)向右側移動了 600mm,水平繩的另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帶圓圈數字“4”和“8”)向左側移動了 700mm。由此,確認到了小繩幾乎沒有效果。在圖50所示的No4 — I的試驗中,好不容易阻止了落下體的落下,推測這是因為把持間隔小于2m的緣故。認為要想僅用水平繩阻止落下體的落下的該方式不適合用于實際的作業。而且,考慮到這只是所謂的“繩作用”,能否設法阻止落下體的落下,所以進行了No4 - I的試驗,但結果是,弄清楚了該方式不行(不能阻止落下體的落下)。得到圖51A、圖51B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是為了確認能否利用輔助主繩阻止落下體的落下而進行的。在圖51A、圖51B所示的試驗中,使用了兩根主繩、一根水平繩、一根輔助主繩。試驗的結果知道了若設置輔助主繩和重錘,則在落下體的重量為85kg的情況下,只要設置于輔助主繩上的重錘的重量為50kg以上,就能夠阻止落下體的落下。在圖51A所示的No5 — I的試驗中,水平繩的長度(主繩的設置間隔)為4500mm。·而且,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1100mm,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1000mm。圖49所示的No3 — I No3 — 6的試驗和圖50所示的No4 — I的試驗的結果,認為若在作業員(落下體)的后方沒有主繩則不能阻止落下,并嘗試了圖51A、圖51B所示的方式。但是,若與輔助主繩連接的重錘的重量為50kg則不能阻止落下體的落下,因此如No5 - 3的試驗,將重錘的重量設為75kg后進行了試驗,并以此為基礎構筑了現在的落下防止系統。在圖51A所示的No5 — 2的試驗中,水平繩171的長度為4500mm。而且,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300_,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170mm。就No5 — 2的試驗而言,作為結果是“〇”,但在安全帶的標準方面必須扔下85kg的落下體,因此決定為“Λ”。在圖51B所示的No5 — 3的試驗中,水平繩171的長度為4000mm。而且,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380_,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320mm。另外,由于落下體的落下,配合部A與配合部B之間的距離變成3340mm。在圖51B所示的No5 — 4的試驗中,水平繩171的長度為2150mm。而且,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與水平繩的一個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620_,主繩與水平繩的另一個配合部B向左側移動了 460mm。雖然落下距離與圖49所示的No3 — I的試驗大致相同,但是認為能更穩定地阻止落下的本方式的實用性更高。得到圖52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用于確認輔助主繩的有無能否阻止多名作業員的落下。在得到圖52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中,使用兩根主繩、一根水平繩,并且使用一根輔助主繩或未使用輔助主繩。試驗的結果知道了若不設置輔助主繩和重錘,則不能阻止落下體的落下。相反,若適當設置輔助主繩和重錘,則能夠阻止落下體的落下。此時,在落下體的重量為85kg時若將設置于輔助主繩上的重錘的重量設為75kg以上,則能夠阻止落下體的落下。在圖52所示的試驗No6 — I中,根據兩根主繩的跨距(設置間隔),落下體有可能與地面碰撞。即,結果是不可能在多人(多個落下體)同時落下時阻止落下(確保落下時的安全)。得到圖53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用于確認能否阻止從屋頂的屋頂側端落下。使用了一根或兩根主繩,并根據情況使用了水平繩,但任何情況下都未能阻止落下。圖53的試驗No7 — I將主繩與屋頂的屋頂側端的距離設為600mm,但未能阻止落下。由此確認到,在擔心向側面方向落下(從屋頂側端落下)的工地中,必須設置用于防止張開的水平主繩。另外,No7 - I的試驗是對應于僅用主繩能否阻止從屋頂側端的落下的研究而進行的。在圖53的試驗No7 — 2中,主繩的安裝間距(兩根主繩之間的距離)設為4000mm。在No7 — 2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水平繩的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1030mm,水平繩的另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B)向右側移動了 360mm,配合部B與屋頂側端之間的距離變成350mm。
在圖53的試驗No7 — 3中,主繩的安裝間距(兩根主繩之間的距離)設為3600mm。并且,一個主繩(符號B處的主繩;右側的主繩)與屋頂的屋頂側端(右側的屋頂側端)之間的距離設為1100mm。在No7 — 3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水平繩的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3680mm,水平繩的另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B)向右側移動,并從屋頂側端(屋頂)脫離而落下。在圖53的試驗No7 — 4中,將主繩設在距離屋頂側端(右側的屋頂側端)1500mm的位置上。在No7 — 4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從屋頂側端(屋頂113)脫離。在圖53的試驗No7 — 5中,將主繩的安裝間距(兩根主繩3之間的距離)設為3600mm。而且,將左側的主繩設在距離屋頂側端(左側的屋頂側端)600mm的位置上,將右側的主繩設在距離屋頂側端(右側的屋頂側端)1000mm的位置上。在No7 — 5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符號B側的主繩(右側的主繩)從屋頂側端(屋頂)脫離而落下。另外,設置于參照符號A所示的位置上的八字環部件157因落下體的落下而向右側移動了 3200_。得到圖54A、圖54B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用于確認能否阻止從屋頂的屋頂側端落下。在該試驗中,使用了兩根主繩、一根水平繩和輔助主繩。但是,即使設置了輔助主繩,也未能阻止從屋頂側端落下。在圖54A的試驗NoS — I中,將主繩的安裝間距(兩根主繩之間的距離)設為3600mm。將右側的主繩(符號B側的主繩)設在距離屋頂的屋頂側端(右側的屋頂側端)IOOOmm的位置上。在No8 — I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水平繩的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A)向右側移動了 790mm,水平繩的另一方側的固定點(水平繩與主繩的配合部B)向右側移動,并從屋頂側端(屋頂)脫離而落下。在圖54A的試驗No8 — 2、8 — 3中,采用了 V字的張開防止部件。圖54A、圖54B的試驗全部是考慮到僅用繩作用能否阻止落下而實施的。但是清楚了在任何情況下僅用主繩的繩作用不能阻止落下。然后(參照圖56、圖57、圖58),在判斷相對于落下方向在相反側需要設置重錘的基礎上,追加進行了試驗。另外,在圖54A的試驗No8 — 2、8 — 3中,在屋頂上的螺釘頭上掛住帶,從而防止了落下,因此實際上未進行落下的阻止。而且,在圖54A的試驗NoS -2,8-3的試驗中,由于落下體的落下,水囊(桶)移動了 Im左右。在圖54B的試驗NoS — 6中,水囊(桶)移動了 300mm 左右。
得到圖55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是為了確認以下內容而進行的,S卩、通過在主繩與屋頂(例如量或檐端)之間設置墊片等防滑件,能否阻止從屋頂側端落下。由此知道,即使使用防滑件也不能阻止從屋頂側端落下。在圖55的試驗No9 — I中,作為墊片使用了相當厚的海綿,但未能阻止從屋頂側端落下。在圖55的試驗No9 — 2中,作為墊片在檐端的四個部位使用了雨水檐溝罩的改良品。在這種情況下也不能阻止從屋頂側端落下。得到圖56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是為了確認以下內容而進行的,S卩、通過使用屋頂側端用鉤等,能否阻止從屋頂側端落下。在該試驗中,使用了兩根主繩、一根水平繩、水平輔助繩、屋頂側端用鉤(或重錘)。該試驗的結果,若使用重錘,則在落下體的重量為85kg的情況下,如果重錘的重量為75kg以上,就能阻止落下。另外,在使用屋頂側端用鉤時的判斷(是否阻止了落下體的落下的判斷)中,如果85kg的落下體落下而屋頂側端用鉤沒有產生塑性變形,原則上就認為阻止了落下體的落下。·
在圖56的試驗NolO — I中,利用屋頂繩的鉤(屋頂側端用鉤)支撐了符號A處的主繩(左側的主繩)。其結果,阻止了落下。在圖56的試驗NolO — 2中,在水平繩的兩端設置了水囊(重量為50kg的桶)。即使使落下體落下,主繩也不張開,阻止了落下。在圖56的試驗NolO - 3中,利用鉤零件(掛在屋頂的屋頂側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支撐了水平繩的兩端。其結果,由于作為符號A側的鉤使用了試制品,因此上述鉤因落下體落下的沖擊而發生了變形。然后,通過作為鉤使用現有品(圖26所示的改良品),鉤沒有變形,阻止了落下。得到圖57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是為了確認能否阻止多人從屋頂側端落下而進行的。在該試驗中,適當使用了兩根主繩、一根水平繩、水平輔助繩、屋頂側端用鉤(或重錘)。其結果,在使用重錘的情況下,在落下體的重量為85kgX2時,如果重錘的重量為150kg以上,就能阻止落下。在使用屋頂側端用鉤的情況下,即使落下體的重量為85kgX2,屋頂側端用鉤207也不會因落下而發生塑性變形,并且阻止了落下。在圖57的試驗Noll — I中,雖然符號C處的主繩(最右側的主繩)因落下體的落下而從屋頂脫離,但阻止了落下。而且,即使符號C處的主繩從屋頂脫離,載荷也施加在側繩(水平繩)上,因此落下距離不會比規定量大。在圖57的試驗Noll — 2中,即使落下體落下,屋頂側端用鉤也沒有發生塑性變形。而且,由于不存在由繩的拉伸引起的落下時的沖擊吸收,因此落下沖擊載荷變大。在圖57的試驗Noll — 3中,主繩掛在屋頂的屋脊上而阻止了落下。因此認為,在試驗Noll - 3中,實際上不能阻止落下。在圖57的試驗Noll — 4中,將主繩的安裝間距(兩根主繩之間的距離)設為4000mm。參照符號B側的主繩(右側的主繩)設在距離屋頂的右側的屋頂側端IOOOmm的位置上。由于落下體的落下,帶圓圈數字I所示的水囊(重錘)向橫向移動了 2000mm左右,帶圓圈數字3所示的水囊(重錘)向橫向移動了 1400mm左右。得到圖58所示的試驗結果的試驗用其他方式嘗試了能否阻止從屋頂的屋頂側端落下。在圖58的試驗Nol2 — I中,將主繩的安裝間距(兩根主繩之間的距離)設為4000mm。而且,符號B處的主繩(右側的主繩)設在距離右側的屋頂側端IOOOmm的位置上。通過落下體的落下,主繩在符號A與符號B之間移動了 4070mm,水囊(重錘)向橫向移動了IOOOmm0圖58的試驗Nol2 — 2用于驗證四面坡屋頂的張開防止。所謂四面坡屋頂是指屋頂的四面傾斜的屋頂。屋頂的四面由兩個三角形(等腰三角形)和兩個梯形(等腰梯形)構成。另外,圖46 圖56所示的試驗,使用圖18所示的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了落下體與主繩等,但是即使使用圖17所示的卡夾(安全器)連接落下體與主繩等,也能得到大致同樣的結果。符號說明2 一主繩展開工具,50 —作業員,101 —落下防止系統,103 —主繩,105 —重錘(布桶),107 一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9 一房屋,111 一屋脊,113 一屋頂,115 一連結繩(主繩 式滑動器具),139 —吊帶,157 一八字環部件,171 一水平繩,183 一屋頂側端,201 —輔助主繩,203 —輔助主繩用重錘,205 —水平輔助繩,207 —鉤(屋頂側端用鉤),351 —四孔部件,353 一第一貫通孔,355 —第二貫通孔,357 —第二貫通孔,359 —第四貫通孔,361 —主體部(四孔部件的主體部),371、375 —輔助繩,373、377 —棘輪裝置,GL —地面。
權利要求
1.一種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具有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重錘,由桶構成,并且在上述主繩的端部與上述主繩連接,并設在地面上;以及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將在上述屋頂之上作業的作業員所穿戴的吊帶與上述主繩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是使用復環部件與上述主繩連接的器具,上述復環部件具有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多根上述主繩,這些主繩在上述屋頂的屋脊的延伸方向上隔開預定的間隔而設置,具有水平繩,該水平繩的一端部與設置于上述屋頂上的各主繩之中的一根主繩連接, 另一端部與設置于上述屋頂上的各主繩之中的另一根主繩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設在上述水平繩上,具有輔助主繩和輔助主繩用重錘,上述輔助主繩的一端部與設有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水平繩的部位連接,另一端部側從連接于上述水平繩的一端部與上述主繩大致平行地延伸至建造有上述房屋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上述輔助主繩用重錘由桶構成,并且在上述輔助主繩的另一端部與上述輔助主繩連接,并設在地面上。
5.根據權利要求I 4中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水平輔助繩,該水平輔助繩的一方的端部與上述主繩連接,從上述一方的端部延伸的部位在上述屋頂之上水平地延伸,另一端部使用屋頂側端用鉤固定在上述屋頂的屋頂側端上,或者,上述另一端部與由桶構成且設置于地面上的重錘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具有四孔部件,該四孔部件在主體部設有第一貫通孔、第二貫通孔、第三貫通孔和第四貫通孔,上述四孔部件構成為,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 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主繩一體地設置, 并且上述四孔部件構成為,在上述第二貫通孔與上述屋頂的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之間設置第一輔助繩,在上述第四貫通孔與上述屋頂的另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之間設置第二輔助繩,由此在與上述主繩的延伸方向正交的方向上的移動被限制。
7.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具有四孔部件,該四孔部件構成為,具有第一貫通孔、第二貫通孔、第三貫通孔和第四貫通孔,并且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主繩一體地設置;第一輔助繩,在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一體地設有掛在上述屋頂的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第一棘輪裝置,具備鋼環或鉤,在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與上述第一輔助繩配合,上述鋼環或鉤與上述四孔部件的第二貫通孔接合,并且在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長度變短的方向上,允許上述第一輔助繩移動,在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一輔助繩的長度變長的方向上,限制上述第一輔助繩移動; 第二輔助繩,在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一體地設有掛在上述屋頂的另一方側的屋頂側端上的屋頂側端用鉤;以及第二棘輪裝置,具備鋼環或鉤,在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與上述第二輔助繩配合,上述鋼環或鉤與上述四孔部件的第四貫通孔接合,并且在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長度變短的方向上,允許上述第二輔助繩移動,在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配合部位與上述屋頂側端用鉤之間的上述第二輔助繩的長度變長的方向上,限制上述第二輔助繩移動。
8.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 具有第一復環部件,具備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第二復環部件,具備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以及輔助繩,在上述屋頂之上在與上述主繩相交的方向上延伸, 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主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將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附近的在上述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將在上述輔助繩的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這些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鋼環,拉拽從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第一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主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輔助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第二復環部件的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輔助繩的部位,由此上述各復環部件與上述主繩和上述輔助繩一體地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3 5中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水平繩是使用復環部件與上述主繩連接的結構,上述復環部件具有貫通主體部的第一貫通孔和從該第一貫通孔分離且貫通上述主體部的第二貫通孔。
10.根據權利要求I 9中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重錘分為多個。
11.根據權利要求I 10中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重錘構成為用作容納上述主繩、上述吊帶、上述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的容器。
12.根據權利要求I 11中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在一根上述主繩上支撐一名作業員,與一根上述主繩的端部連接的上述重錘的質量小于上述一名作業員的質量。
13.根據權利要求I 12中任一項所述的落下防止系統,其特征在于,上述重錘是布桶。
14.一種復環部件,其特征在于,具備第一貫通孔,插入使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以及第二貫通孔,插入使上述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和已插入到上述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繩一體地設置。
15.一種復環部件,其特征在于,具備第一貫通孔,插入使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以及第二貫通孔,插入使上述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二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繩一體地設置。
16.一種八字環部件,其特征在于,結合兩個圓環而成,該圓環的由包括中心軸的平面得到的截面形狀是矩形。
17.一種四孔部件,其特征在于,具有主體部,形成為平板狀,并且從厚度方向觀察為矩形;第一貫通孔,中心位于從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一角部延伸至與該第一角部相對的第三角部的第一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一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第三貫通孔,中心位于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一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三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第二貫通孔,中心位于從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二角部延伸至與該第二角部相對的第四角部的第二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二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以及 第四貫通孔,中心位于上述矩形的主體部的第二對角線上且位于上述第四角部側,并且將上述主體部向其厚度方向貫通。
18.一種四孔部件,其特征在于, 在主體部具備插入使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彎曲的第一彎曲部位的第一貫通孔;插入使上述繩在其長度方向的中間部且在上述第一彎曲部位的附近彎曲的第二彎曲部位的第三貫通孔;配合鋼環或鉤的第二貫通孔;以及配合鋼環或鉤的第四貫通孔, 在已插入到上述第一貫通孔中的第一彎曲部位中,插入已插入到上述第三貫通孔中的第二彎曲部位,在該已插入的第二彎曲部位設置與上述鋼環不同的另一個鋼環,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拉拽從上述各彎曲部位向另一方側伸出的上述繩的部位,由此與上述繩一體地設置。
19.一種在屋頂上的作業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繩設置階段,使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該主繩; 重錘設置階段,將設置于上述房屋的附近的地面上且在內部放入水的桶作為重錘,與上述主繩的端部連接; 連結繩連接階段,使用連結繩將吊帶安裝者與主繩連接; 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連接階段,使用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將使用上述連結繩登到上述屋頂上的吊帶安裝者與主繩連接;以及 作業階段,在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進行預定的作業。
20.一種主繩設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將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的階段;以及 將由桶構成的重錘在上述主繩的端部與上述主繩連接,并通過將水放入上述桶中,使上述重錘設在地面上的階段。
21.一種落下防止系統的桶,其特征在于, 與主繩的端部連接,并且為了拉設上述主繩而放入水且設在地面上,從而作為重錘起作用, 上述主繩從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
22.—種桶,其特征在于,具有 主體部,用于放入水; 加強部,形成為環狀,并且沿著上述主體部的環狀的開口部與上述主體部一體地設置;以及 手柄,形成為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與上述主體部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與上述主體部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且從上述主體部的開口部伸出。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桶,其特征在于, 上述主體部具備筒狀的側壁部和平板狀的底壁部而成, 上述加強部設在上述側壁部上, 上述手柄在上述側壁部從上述主體部的開口部延伸至上述側壁部與上述底壁部的邊界而設置。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桶,其特征在于, 上述底壁部形成為圓板狀, 上述手柄由第一手柄和第二手柄構成, 上述各手柄從上述主體部的開口部的伸出長度與上述主體部的深度大致相等。
25.根據權利要求23或24所述的桶,其特征在于, 上述主體部的底壁部的剛性大于上述主體部的側壁部的剛性。
26.根據權利要求22 25中任一項所述的桶,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主體部的內側,設有用于表示放入到上述主體部的水的規定量的刻度。
27.一種桶,其特征在于,具有 內側結構體,具備由防水片構成的筒狀的內側側壁部和由防水片構成的平板狀的內側底壁部,并形成為斗狀,是防水結構; 底部加強體,形成為直徑與內側底壁部的直徑大致相等的圓板狀,在上述內側結構體的外側與上述內側底壁部接觸或稍微分尚,與上述內側底壁部并排設置; 外側結構體,具備形成為高度尺寸比上述內側側壁部的高度尺寸稍大且內徑比上述內側側壁部的外徑稍大的筒狀的外側側壁部、和直徑比上述內側底壁部的直徑稍大的外側底壁部,并且形成為斗狀,以上述內側結構體和上述底部加強體納入內側的方式,設在上述內側結構體和上述底部加強體的外側; 開口部接合體,以帶狀形成為環狀,以覆蓋上述內側結構體的開口部的邊緣和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的邊緣的方式,與上述內側結構體和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 第一手柄,形成為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的第一預定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在從上述第一預定部位分離的預定的第二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并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伸出; 第二手柄,形成為帶狀,長度方向的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在從上述第一預定部位及上述第二預定部位分離的第三預定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另一端部側的部位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外側在從上述第一預定部位及上述第二預定部位及上述第三預定部位分離的預定的第四部位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向上述外側結構體的母線方向延伸至外側側壁部與外側底壁部的邊界的位置,并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長度方向的中間部的部位形成為“U”字形或“V”字形,并從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伸出;加強部,以帶狀形成為環狀,在上述外側結構體及上述各手柄的外側且在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的附近,沿著上述外側結構體的開口部與上述外側結構體一體地設置;以及刻度,設在上述內側結構體的內側,以表示放入上述內側結構體的水的規定量。
28.一種屋頂側端用鉤,其特征在于, 與主繩連接,并設在房屋的屋頂側端上, 上述主繩從上述房屋的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的上述房屋的屋頂之上并延伸至上述房屋的另一方側的地面的附近而設置,并且在兩端部設有重錘。
全文摘要
落下防止系統(101)具有主繩(103),從房屋(109)的一方側的地面(GL)的附近,穿過包括屋脊(111)的房屋(109)的屋頂(113)之上,并延伸至房屋(109)的另一方側的地面(GL)的附近而設置;重錘(105),由桶構成,并且在主繩(103)的端部與主繩(103)連接,并設在地面上;以及伸縮式墜落防止器具(107),將在屋頂(113)之上作業的作業員(50)所穿戴的吊帶(139)與主繩(103)連接。
文檔編號E04G21/32GK102947520SQ20118002559
公開日2013年2月27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25日 優先權日2010年5月25日
發明者井上均, 藤原義行, 松村不二夫, 三橋綾史 申請人:綠安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