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安全吸盤警示裝置,主要提供吸盤可與墻壁或平面物品相互吸附的扶手或提握的結構,尤指一種具有安全與警示效能的吸盤。
背景技術:
習用的「具有安全裝置的吸盤式裝置」如中國TW專利申請案號第097211707,一種具有安全裝置的吸盤式裝置,包含一桿體,凹設有至少一凹槽;至少一吸盤,組設于該桿體并對應于該凹槽; 至少一壓桿,樞設于凹槽并相對于該桿體轉動,該壓桿并頂抵于該吸盤,且該壓桿與該桿體間隔有一間隙;以及至少一安全檔片,容置于該間隙。其上述所述的「具有安全裝置的吸盤式裝置」,該創作雖可利用安全檔片來防止壓桿受到不當外力而轉動,以避免吸盤脫離吸附狀態,但由于吸盤的吸附效果常因水蒸氣而導致其有松脫及滑動的情事,此情形并不會使壓桿彈開,故其外觀看來并無任何異狀,造成使用者無法察覺吸盤的吸附狀態是否良好,倘若使用者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則相當容易發生更加危險的情事。有鑒于上述缺失弊端,本發明人認為其有急待改正的必要,遂以其從事相關產品設計制造的多年經驗,及其一貫秉持具有的優良設計理念,針對以上不良處加以研究創作,在經過不斷的努力后,終乃推出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以更正優良的產品結構提升產品的功效。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具有安全與警示效能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結構簡單,使用方便,便于組裝,能提高安全性能和實用性。為達到前揭的目的,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扶手裝置,其與安全警示裝置相互組合,由扶手本體、按壓件、吸附體與容槽組成,于扶手本體兩端上樞設有相對稱的按壓件,在二按壓件下方各設有吸附體,而于扶手本體內兩側設有相對稱的容槽,于各容槽中容設有安全警示裝置;安全警示裝置,設置在扶手裝置的容槽中,該安全警示裝置由殼體、傳動件、軸件、彈性件、限位塊、警示體與桿體組成,在殼體內容設有傳動件,于傳動件下端設有軸件,其軸件上方位于傳動件外部設有彈性件,而于傳動件上端設有至少一限位塊,該各限位塊一側形成有多個咬合槽,該警示體設置在限位塊上方,在警示體中心設有桿體,該桿體上設有多個能卡合在限位塊的咬合槽的咬合塊。其中,安全警示裝置的殼體材質由透光材料制成。[0014]其中,安全警示裝置的警示體上分別形成有安全警示塊與危險警示塊,其安全、危險警示塊以不同顏色做區分。其中,警示體上所形成的安全、危險警示塊分別設為綠色與紅色做區分。其中,扶手裝置的容槽的開口端設有蓋體。其中,安全警示裝置的殼體兩側上端凹設有接合孔。通過上述結構,本實用新型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系藉由安全警示裝置使扶手本體在吸附的同時,可讓使用者得知其扶手本體的使用狀態是否安全,藉以可有效避免使用者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因吸附體松動而發生危險的情事,藉之,整體結構相當簡單且便于組裝和操作,又可達到使用安全與實用性佳的優點。
圖I :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整體組合立體的示意圖。圖2 :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整體局部分解立體的示意圖。圖3 :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安全警示裝置分解的示意圖。圖4 :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一端局部剖面放大的示意圖。圖5 :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一實施例作動的剖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用新型有關一種安全吸盤警示裝置,[請參閱圖I、圖2]其包括一扶手裝置1,可與安全警示裝置2相互組合,主要由扶手本體11、按壓件12、吸附體13與容槽14所組成,于扶手本體11兩端上樞設有一相對稱的按壓件12,在二按壓件12下方各設有一吸附體13,而于扶手本體11內兩側設有一相對稱的容槽14,該各容槽14的開口端可鎖設有蓋體15,其蓋體15可藉由螺固件將安全警示裝置2鎖固在容槽14內;二安全警示裝置2,分別設置在扶手裝置I的二容槽14中,[請一并參閱圖3、圖4]該各安全警示裝置2,主要由殼體21、傳動件22、軸件23、彈性件24、限位塊25、警示體26與桿體27所組成,在殼體21兩側上端各凹設有接合孔211,并在殼體21內容設有一可上下活動的傳動件22,于傳動件22下端設有螺紋221,該螺紋221上螺設有一軸件23,其軸件23上方且位于傳動件22外部環設有一彈性件24,而于傳動件22上端則設有至少一限位塊25,該各限位塊25 —側形成有多個咬合槽251,設一警示體26,該警示體26設置在限位塊25上方,且警示體26上分別形成有安全警示塊261與危險警示塊262,該安全、危險警示塊261、262可以不同顏色做顯示,以區分該吸附體13的吸附狀態是否良好,其在警示體26中心設有一桿體27,該桿體27兩端置容在殼體21的接合孔211上,且其桿體27上環設有多個咬合塊271,各咬合塊271皆可卡合在上述限位塊25的咬合槽251。上述二安全警示裝置2的各殼體21,該殼體21的材質可由透光材料而制成,且上述警示體26的安全、危險警示塊261、262,該安全、危險警示塊261、262分別設為綠色與紅色做區分。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組合實施例,該實施例將二安全警示裝置2進行組裝在扶手裝置I的扶手本體11上,[請參閱圖3]先將其一安全警示裝置2的傳動件22下端置入殼體21內,且同時將軸件23朝殼體21下端的孔體將彈性件24 —并置入,使彈性件24可套合在傳動件22外部,而軸件23可與傳動件22的螺紋221相互螺合固定,[請一并參閱圖4]且該軸件23末端凸出在扶手本體11外,接著將桿體27兩端組合在殼體21的接合孔211上,且桿體27的咬合塊271與限位塊25上的咬合槽251可相互卡合,而后將另一安全警示裝置2的構件依上述方式相互組合,即完成二安全警式裝置2的構件組合,[請一并參閱圖2]再將二安全警示裝置2的各殼體21對應在扶手本體11的二容槽14下方,并向上分別組合在該二容槽14,進而將蓋體15蓋合在容槽14開口端,并藉螺固件將其鎖固,繼以完成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實施例。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一使用實施例,[請參閱圖4]該實施例假設將扶手裝置I吸附在一物體上的使用情況,先將扶手本體11底面與該物體相互貼靠并將按壓件 12向下按壓,其在按壓的過程,該按壓件12可拉動吸附體13—端向上作動,使該吸附體13被拉動收縮張力而吸附在該物體上,且同時使殼體21的傳動件22受到該物體擠壓向上作動,讓該傳動件22上端的限位塊25藉由桿體27在殼體21的接合孔211轉動,而讓限位塊25上的咬合槽251由桿體27的咬合塊271脫離,在脫離時,可一并帶動警示體26轉動,使桿體27的下一咬合塊271與下一咬合槽251可相卡合,此時,警示體26的安全警示塊261若設為綠色,該綠色的安全警示塊261可對應顯示在扶手本體11表面,即可由此得知目前的扶手裝置I處于正常的吸附狀態,繼以完成本實用新型的一實施例。承上所述,由于該吸附體13會隨著氣體滲入到吸附體13內使其吸力有減弱的狀況,而本實用新型具警示功能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的另一使用實施例,[請參閱圖5]該實施例系當吸附體13吸力減弱可用以作為提醒的情況,可藉由彈性件24的彈性復位來帶動末端的軸件23先向外推動,且同時使其傳動件22上的限位塊25可被向下拉動,而該限位塊25配合桿體27轉動,使得咬合槽251與咬合塊271往回相互卡合,藉以可一并帶動警示體26反向轉動,并讓危險警示塊262對應顯示在扶手本體11表面,而該危險警示塊262若設為紅色,即可得知目前吸附體13處于較危險的吸附狀態,用以防范使用者在無預警的情況下因吸附體13滑落而發生危險的情事,進而可達到提醒、警示的效能,繼以完成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本實用新型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優點在于,[請參閱圖4]設置一相對稱的安全警示裝置,而透過傳動件來帶動咬合槽與咬合塊相互卡合以控制警示體,以俾顯示吸附體的吸附狀態是否良好,且該安全警示裝置的殼體具有良好的透光性,能讓使用者更清楚得知吸附體的吸力是否處于正常的吸附狀態,為防范該吸附體的吸力減弱而導致意外情事的發生,以達到較佳的警示效能,藉之,整體結構具有簡單便于組裝與操作的優點,并可有效提升其使用上的安全性,以誠為一相當符合實用性與進步性的產品。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一較佳實施例而已,當不能以的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即大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仍屬本實用新型專利涵蓋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1.ー種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扶手裝置,其與安全警示裝置相互組合,由扶手本體、按壓件、吸附體與容槽組成,于扶手本體兩端上樞設有相対稱的按壓件,在ニ按壓件下方各設有吸附體,而于扶手本體內兩側設有相対稱的容槽,于各容槽中容設有安全警示裝置; 安全警示裝置,設置在扶手裝置的容槽中,該安全警示裝置由殼體、傳動件、軸件、弾性件、限位塊、警示體與桿體組成,在殼體內容設有傳動件,于傳動件下端設有軸件,其軸件上方位于傳動件外部設有彈性件,而于傳動件上端設有至少ー限位塊,該各限位塊ー側形成有多個咬合槽,該警示體設置在限位塊上方,在警示體中心設有桿體,該桿體上設有多個能卡合在限位塊的咬合槽的咬合塊。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安全警示裝置的殼體材質由透光材料制成。
3.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安全警示裝置的警示體上分別形成有安全警示塊與危險警示塊,其安全、危險警示塊以不同顔色做區分。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警示體上所形成的安全、危險警示塊分別設為緑色與紅色做區分。
5.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扶手裝置的容槽的開ロ端設有蓋體。
6.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安全警示裝置的殼體兩側上端凹設有接合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安全吸盤警示裝置,其包括一扶手裝置與二安全警示裝置,于該扶手裝置的扶手本體內設有容槽,安全警示裝置設置在容槽中,其由殼體、傳動件、軸件、彈性件、限位塊、警示體與桿體組成,殼體內設有傳動件,于傳動件下端設有軸件并環設有彈性件,而傳動件上端則設有限位塊與警示體,在警示體中心設有桿體,當軸件被擠壓一并帶動傳動件作動,并透過桿體的咬合塊與限位塊的咬合槽相卡合,來控制警示體的安全、危險警示塊以顯示扶手裝置的吸附體的使用狀態,藉之,整體不需使用電力且兼具有使用安全與操作便利的效能。
文檔編號E04F11/18GK202416747SQ20112051416
公開日2012年9月5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2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12日
發明者林明憲, 胡榮生 申請人:張新玲, 胡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