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建筑用施工工具,尤其涉及一種建筑領域中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
背景技術:
現有技術中建筑用的支撐材料一般包括木枋和復合木枋。在中國專利號 “97112278. 4”中公開了一種人造木枋的生產制造方法,其申請日為1997年7月21日,
公開日為1999年1月27日,是將一般樹種的單板依次進行在以H2A為主的溶液中漂白、在一定溫度的酸性染料溶液中染色、蒸氣或高頻干燥、分選、組坯、選用膠種涂膠、冷壓或熱壓、刨切等工序。但此種木枋并不作為建筑施工工具用,而僅僅是作為建筑材料的裝飾板。在現有技術中,建筑施工用木枋強度和重復利用率較低,但卻在大量使用,現有建筑施工用傳統木枋的方式是木材耗量最大之一。現有的復合木枋都是采用鋼材與木材復合制備的復合木枋。例如,在中國專利號 "200720080728. 5”公開了一種鋼筋混凝土構件成型支撐用復合木枋,其申請日為2007年8 月21日,
公開日為2008年6月11日,鋼框架采用C型鋼框架,木枋嵌合在C型鋼框架內,其鋼制面上設有連接孔,用連接件將C型鋼框與木枋固定在一起形成一個整體,在C型鋼框架鋼制面上設有距離不等的施工圓孔。再如中國專利號“200920M3850.9”公開了一種復合木枋支撐結構件,其申請日為2009年12月9日,
公開日為2010年10月27日,包括由“U” 形槽鋼和填充木形成的支撐結構件本體,將填充木設置為呈“凸”形,“ U,,形槽鋼的兩槽鋼邊向內彎折延伸與填充木的凸端配合形成一平面。現有的復合木枋制備方法主要是將鋼板彎折并切割成所需形狀,再與木材復合制成復合木枋。但在實際應用中發現,現有的鋼木復合木枋主要還存在如下不足一、現有技術的復合木枋都是采用鋼材作為木枋的外部加強套,過余笨重,尤其是在施工過程中重復使用后,水泥漿會大量灌入加強套與木枋之間的縫隙中,使復合木枋更加沉重,使得作為支撐的復合木枋重復利用較為困難,不僅大增加了木材的消耗量,不利于環境保護,并且增大了施工成本。二、在施工過程中,復合木枋需要平放置在鋼管支撐架上,由于復合木枋較為沉重, 且鋼材復合木枋與鋼管之間遇水更易滑落,有較大的安全隱患。三、鋼材作為木枋的加強套成本較高。四、鋼材制成的加強套與木枋采用螺釘連接,連接的螺釘及螺帽凸起部位在鋼木復合木枋上下車吊裝運輸過程中易損壞加強套表面的保護層,從而縮短了鋼木復合木枋的使用壽命。五、鋼木復合木枋用于梁的陽角支撐,在使用時還需要配套其它工具,比如本領域稱為火鉤的工具,由于連接螺釘和螺帽的凸起,使聯接的木板不能與復合木枋全面接觸, 使得火鉤對復合模板定位的穩定性不佳。而現有技術中玻璃鋼的應用范圍較為廣范,例如航空、航天、軍事等。并且在建筑領域中也有涉及,例如中國專利號“99102010. 3”公開了一種竹/玻璃鋼復合輕型建筑材料,其申請日為1999年2月5日,
公開日為2000年8月9日,是以我國南方盛產的竹子為主要原料,作為結構的主要承力構件,外覆或纏繞纖維增強復合材料,中間填充填料復合而成,該材料結構可制成各種型式和形狀的承力桿件和面板結構,僅用于輕型建筑結構所用的桿件和墻板,以及高層建筑隔墻。因而現有技術中僅是作為輕型建筑材料使用。由于玻璃鋼存在如下缺陷一、彈性模量低,玻璃鋼的彈性模量比木材大兩倍,但比鋼小10倍,因此在產品使用中常感到剛性不足,容易變形。二、長期耐溫性差,一般玻璃鋼不能在高溫下長期使用,通用聚酯FRP在50°C以上強度就明顯下降,一般只在100°C以下使用;通用型環氧FRP在60°C以上,強度有明顯下降。三、老化現象,老化現象是塑料的共同缺陷,玻璃鋼也不例外,在紫外線、風沙雨雪、化學介質、機械應力等作用下容易導致性能下降。四、層間剪切強度低,層間剪切強度是靠樹脂來承擔的,所以很低。上述缺陷使得玻璃鋼材料不易于連接,且連接后可靠性較差,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因而使得玻璃鋼材料在建筑領域中僅作為建筑材料用,而不能作為建筑施工材料使用。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木枋及鋼木復合木枋存在的上述問題,提供一種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本實用新型采用玻璃鋼與木材復合成一整體形成玻璃鋼復合木枋,不僅提高了復合木枋的強度,重量輕,便于拆卸,克服了玻璃鋼自身存在的缺陷,而且玻璃鋼復合木枋與施工工具配合使用更加可靠。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包括復合套和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套包括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木枋卡接在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之間。所述木枋的截面呈矩形,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卡接形成過盈配
I=I O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均包括支撐面板和與支撐面板垂直且呈一整體的兩復合板,木枋的兩端分別卡接在兩復合板之間。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還包括與復合板垂直的連接板,木枋上對應連接板設置有連接槽。所述連接板的寬度與連接槽的深度相同。所述木枋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通過連接件連接。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厚度為2mm — 6mm,長度為 Im——4m ο所述復合板和連接板的寬度均為5mm—20mm。采用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一、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復合套包括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木枋卡接在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之間,此結構使玻璃鋼復合套與木枋緊密的結合成一整體,使玻璃鋼復合套與木枋不需要通過連接件連接,不僅提高了復合木枋的強度,重量輕,克服了玻璃鋼自身存在的缺陷,而且玻璃鋼復合木枋與施工工具配合使用更加可靠。二、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木枋的截面呈矩形,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卡接形成過盈配合,呈矩形不僅受力均勻,而且便于在施工時與其它配套使用工具的連接。[0020]三、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使復合木枋的左右兩面與玻璃鋼的結合更緊密,保證了整體強度。四、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均包括支撐面板和與支撐面板垂直且呈一整體的兩復合板,木枋的兩端分別卡接在兩復合板之間,此結構使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與木枋復合的可靠性更佳。五、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還包括與復合板垂直的連接板,木枋上對應連接板設置有連接槽,此結構使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與木枋復合不需要連接件連接,便于與其它配套使用工具的連接。六、本實用新型中,所述連接板的寬度與連接槽的深度相同,使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與木枋通過連接板連接更加牢固,整體性更強。七、本實用新型中,所述木枋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通過連接件連接,通過連接件連接便于拆卸,有利于復合木枋的重復使用。八、本實用新型中,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厚度為2mm— 6mm,長度為lm_^i,此結構尺寸為最佳尺寸,不僅保證了玻璃鋼復合套的強度,材料用量最小,而且便于與其它施工工具配套使用,尺寸統一。九、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復合板和連接板的寬度均為5mm—20mm,保證了復合的可靠性。十、與現有的鋼木復合木枋相比,本實用新型重量輕,不僅便于運輸,延長了復合木枋的使用壽命,并且本實用新型與其它工具在配套使用時,能夠與連接板緊密接觸,且本實用新型的重量遠遠小于現有的復合木枋,從而從多方面保證了連接的可靠性。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1結構示意圖圖2為圖1中的木枋俯視結構示意圖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2結構示意圖圖中標記為1、木枋,2、玻璃鋼左復合套,3、玻璃鋼右復合套,4、支撐面板,5、復合板,6、連接板,7、連接槽,8、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一種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包括復合套和木枋,所述復合套包括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木枋卡接在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之間。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為,所述木枋的截面呈矩形,例如正方形,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卡接形成過盈配合。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優選實施方式為,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進一步地優選,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均包括支撐面板和與支撐面板垂直且呈一整體的兩復合板,木枋的兩端分別卡接在兩復合板之間。進一步地,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還包括與復合板垂直的連接板,木枋上對應連接板設置有連接槽。并且所述連接板的寬度與連接槽的深度相同。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厚度為2mm— 6mm,例如2mm、4mm和6mm,長度為Im — 4m,例如Im Jm和4m。所述復合板和連接板的寬度均為 5mm — 20mm,例如 5mm、10 mm 禾Π 20mm。實施例2一種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包括復合套和木枋,所述復合套包括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木枋卡接在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之間。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為,所述木枋的截面呈矩形,例如正方形,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卡接形成過盈配合。本實用新型的又一優選實施方式為,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進一步地優選,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均包括支撐面板和與支撐面板垂直且呈一整體的兩復合板,木枋的兩端分別卡接在兩復合板之間。進一步地,所述木枋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通過連接件連接,連接件可以是螺釘等。本實用新型的成型過程如下a、增強材料進入樹脂混合料中浸漬,其中增強材料為用以增加縱向強度的玻璃纖維紗和用以增加橫向強度的玻璃纖維布和/或玻璃纖維氈; b、浸漬后的增強材料進入拉擠模具中拉擠成型玻璃鋼復合套粗坯;C、玻璃鋼復合套粗坯進入固化模具中成型玻璃鋼復合套;d、將木材成型為與玻玻璃鋼復合套內腔相匹配的內復合件;e、將內復合件卡接在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之間,成型為玻璃鋼復合木枋。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1.一種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包括復合套和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套包括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木枋卡接在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枋的截面呈矩形,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卡接形成過盈配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均包括支撐面板和與支撐面板垂直且呈一整體的兩復合板, 木枋的兩端分別卡接在兩復合板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還包括與復合板垂直的連接板,木枋上對應連接板設置有連接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板的寬度與連接槽的深度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木枋與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通過連接件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2、4、5、6或7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的規格相同,厚度為2mm—6mm,長度為lm_^i。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板和連接板的寬度均為5mm—20mm。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建筑施工組模用的玻璃鋼復合木枋,包括復合套和木枋,所述復合套包括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木枋卡接在玻璃鋼左復合套和玻璃鋼右復合套之間。本實用新型采用玻璃鋼與木材復合成一整體形成玻璃鋼復合木枋,不僅提高了復合木枋的強度,重量輕,便于拆卸,克服了玻璃鋼自身存在的缺陷,而且玻璃鋼復合木枋與施工工具配合使用更加可靠。
文檔編號E04G11/50GK202152541SQ20112026431
公開日2012年2月29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25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25日
發明者劉深思 申請人:劉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