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及水泥系材料的粉碎助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能將使用過的制動液當作資源予以有效利用的制動液的處理方法以及使用制動液的水泥系材料的粉碎助劑。
背景技術:
:在水泥工廠,作為對水泥原料、水泥熟料(cementclinker)或者水泥制品等進行粉碎時的粉碎助劑,是使用乙二醇、二乙二醇等二元醇類;三乙醇胺、三異丙醇胺等烷醇胺類。以往,基于降低水泥制品的制造成本以及保護自然環境的觀點,作為上述粉碎助劑,已提出有利用從半導體工廠或機械工廠排出的水的技術(專利文獻1)、利用從汽車等取出的使用過的廢冷卻液的技術(專利文獻2)等等。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3-2706號公報專利文獻2:日本特開2004-167885號公報
發明內容發明要解決的課題然而,在上述現有技術中,工廠排水或廢冷卻液中的二元醇類濃度并非一定值,必須事先調整二元醇類濃度,或是按照二元醇類濃度來調整添加量,而這些作業都很麻煩,這是存在的問題。于是,本發明的課題在于,謀求資源的有效利用并盡量減輕如上述的水泥系材料的制造設備中的煩雜作業。解決課題的方案本發明人等著眼于汽車車檢時或解體時取出的使用過的制動液,發現該制動液中的二元醇系的物質適于作為水泥系材料的粉碎助劑,遂完成本發明。也即,本發明提供一種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水泥系材料的制造設備中,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添加于水泥系材料中,將該水泥系材料予以粉碎。還有,本發明所提供的上述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上述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中,混合二乙二醇。再有,本發明人等發現,該二元醇系制動液也適于作為可防止上述水泥系材料使用時粉塵的發生及其飛散的粉塵飛散抑制劑,而且適于作為通過與上述水泥系材料混合而增進硬化后的強度的強度增進劑,遂完成本發明。也即,本發明所提供的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添加于水泥系材料中。還有,本發明所提供的水泥系材料的粉碎助劑,其特征在于,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混合而構成。發明效果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幾乎不含水且是由非常高濃度的二元醇類構成的,所以使用該制動液,對于每批回收到的流體就不須進行濃度調整或添加量調整等煩雜作業,且不需要與水分離的工序。因此,將該制動液當作上述的粉碎助劑,或添加于水泥系材料中當作粉塵飛散抑制劑,就能減輕水泥系材料的制造設備中的煩雜作業,同時能謀求資源的有效利用。還有,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混合而構成水泥系材料的粉碎助劑,不僅能提高水泥系材料的粉碎效率,而且使用該粉碎助劑制造出的水泥組合物的短期強度和長期強度都能獲得改善,因此具有特別優異的效果。再有,依據本發明的制動液的處理方法以及水泥系材料的粉碎助劑,在使得到的水泥系材料硬化時也能發揮干燥收縮減低作用的效果。圖l表示本發明的制動液處理方法的一實施方式的概略圖。圖2表示添加二元醇系制動液對粉碎效率造成的影響(第1系列的情形)圖3表示添加二元醇系制動液對粉碎效率造成的影響(第2系列的情形)符號說明1:水泥制造設備2:水泥原料貯藏庫3:原料粉碎機4:旋風分離器5:電氣集塵機11:懸浮預熱器(預熱裝置)12:預燒爐13:旋轉窯(回轉窯)14:熟料冷卻機(冷卻機)15:燃燒器(燃燒裝置)16:煤粉碎機21:熟料倉522:完成粉碎機23:水泥倉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基于附圖來說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圖1表示本發明的制動液處理方法應用于水泥制造設備時的一實施方式的概略圖。如圖1所示,該水泥制造設備1和一般水泥制造設備同樣,主要由以下三個工序構成進行水泥原料的粉碎的原料粉碎工序;將該原料粉碎工序中調制出的水泥原料予以燒結的水泥燒結工序;以及將燒結后的水泥熟料予以完成的完成工序。原料粉碎工序,如圖1所示,具體而言具備用來貯藏石灰石、粘土、硅石、氧化鐵等水泥原料的水泥原料貯藏庫2、將該水泥原料貯藏庫2所供應的水泥原料予以干燥及粉碎的原料粉碎機3、將經由該原料粉碎機3粉碎后的水泥原料和氣體予以分離的旋風分離器4、將分離后的氣體予以處理的電氣集塵機5等而構成。還有,燒結工序具備懸浮預熱器(預熱裝置)ll、預燒爐12、旋轉窯(回轉窯)13及熟料冷卻機(冷卻機)14,而且具備用來粉碎煤的煤粉碎機16、使粉碎后的微粉狀煤與燃料一起燃燒而將上述旋轉窯13內加熱至既定溫度的燃燒器(燃燒裝置)15而構成。再有,完成工序具備用來貯留制造出的水泥熟料的熟料倉21、將該熟料倉21所供應的水泥熟料和石膏等其他水泥原料混合成的水泥制品粉碎成既定粒度的完成粉碎機22、用來貯留由該完成粉碎機22所調制出的水泥制品的水泥倉23而構成。在本實施方式中,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是添加至上述原料粉碎機3、煤粉碎機16、以及完成粉碎機22內。該二元醇系制動液與硅系制動液有區別,通常大多在使用前含有約98重量%的二元醇類,當使用過回收時,通常也含有95重量%以上的該二元醇類。也即,采用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不像使用廢冷卻液等含有大量水分的情形那樣為了分離水而須花費很多勞力和時間,而是在回收到的狀態下就能直接使用,這是其優點。還有,由于所含二元醇類的濃度大致一定,故二元醇類濃度的調整、在粉碎機中的添加量的調整也極其容易,這是其優點。作為該二元醇系制動液所含的該二元醇類,例如可以列舉二元醇、乙二醇醚、聚二醇、聚二醇醚、或是它們的硼酸酯等。其中優選的是使用幾乎不含乙二醇、二乙二醇,頂多只含5%以下,以聚二醇醚和分子量200以上的聚二醇為主成分(也即,含量最多的成分)的物質。將二元醇系制動液添加于上述原料粉碎機3、煤粉碎機16、以及完成粉碎機22內時,該二元醇系制動液所含的二元醇類可發揮與以前作為粉碎助劑添加的二乙二醇同樣的作用,可提高該水泥原料、煤及水泥制品等的粉碎效率。也即,可以認為,所添加的二元醇系制動液可提高水泥粒子等的分散性,抑制粒子凝集,并防止其附著于粉碎機的內壁或粉碎媒體上,從而可提高其粉碎效率。還有,該二元醇系制動液幾乎不含水分,故不會和水泥或其他水硬性材料產生水合反應。再有,在本發明中,優選的是將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混合而構成粉碎助劑。將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混合,與使用二元醇系制動液單體作為粉碎助劑的情形相比,可提高水泥硬化體的短期強度,還有,與使用二乙二醇單體作為粉碎助劑的情形相比,可提高水泥硬化體的長期強度。而且,本發明的這種效果,與單體地使用上述二元醇系制動液或上述二乙二醇的情形相比,即使是粉碎助劑總量相同(也即,對于各單體而言量少的情形)也能發揮。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的混合比例,優選的是30:7070:30的質量比,更優選的是40:6060:40的質量比,特別優選的是45:5555:45的質量比。還有,關于將這種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混合成的粉碎助劑也是,與成為粉碎對象的水泥等混合物對應的添加量,和現有的同程度即可,例如對水泥等混合物IOO重量份,可為0.010.05重量份。另外,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作為水泥系材料的制造設備,舉例說明了水泥制造設備,但本發明不限于水泥的制造設備,也可適用于其他水泥系材料的制造設備。還有,在上述實施方式中,作為粉碎工序,舉例說明了原料粉碎機、煤粉碎機以及完成粉碎機,但本發明的粉碎工序并不限于這些。還有,該二元醇系制動液也可以添加至水泥系材料制造設備所制造的水泥系材料中,從而當作該水泥系材料的粉塵發生抑制劑,甚至通過和上述水泥系材料混合來增進硬化后的強度的強度增進劑來使用。作為水泥系材料,只要是含有水泥或水硬性材料的粉體制品即可,并沒有特別的限定,具體而言可以列舉普通、早強、超早強、白色、耐硫酸鹽、中熱、低熱等各種波特蘭水泥、在該波特蘭水泥中混入高爐渣、飛灰等而構成的混合水泥、快干水泥(jetcement)、礬土水泥等特殊水泥或是水泥系硬化材料等。特別是,在用來改良地基的水泥系硬化材料中預先添加上述水泥系制動液,就能有效防止使用該水泥系硬化材來進行表層地基的地基改良時產生粉塵。實施例<第1系列>(實施例1)將粉碎后的波特蘭水泥和由排煙脫硫裝置產生的二水石膏以S03含量成為2.0重量%的方式進行混合。然后,在該混合物中,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以相對于該混合物100重量份二元醇類的添加量成為0.03重量份的方式來添加。將所得混合物用球磨機粉碎,求出粉碎時間和細度的關系。(比較例1)除取代二元醇系制動液而添加相同比例的二乙二醇外,以和實施例1同樣的方式進行粉碎試驗。(比較例2)除了未添加二元醇系制動液以外,以和實施例1同樣的方式進行粉碎試驗。結果顯示于圖2。依據圖2可知,使用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作為粉碎助劑的實施例1的粉碎效率,與未添加粉碎助劑的比較例2相比大幅提升,能獲得和添加通常作為粉碎助劑使用的二乙二醇的比較例1大致相同的效果。9<第2系列>(實施例2、比較例3、4)除使用不同批次的波特蘭水泥熟料以外,其他各自和第1系列的實施例l、比較例l、2相同,求出粉碎時間和細度的關系。(實施例3)。再有,作為粉碎助劑,使用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BF)和二乙二醇(DEG)以重量比50:50混合而成的物質,同樣地求出粉碎時間和細度的關系。結果顯示于圖3。依據圖3可知,使用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作為粉碎助劑的實施例2的粉碎效率,與未添加粉碎助劑的比較例4相比大幅提高,能獲得和添加通常作為粉碎助劑使用的二乙二醇的比較例3大致相同的效果。還可知,對于將上述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以等量混合的實施例3,也能獲得和單獨添加二乙二醇的比較例3大致相同的效果。(比較例5)將波特蘭水泥熟料和由排煙脫硫裝置產生的二水石膏以S03含量成為2.0重量%的方式進行混合,將所得混合物用球磨機進行30分的粉碎,獲得勃氏比表面積值為3300cm2/g的水泥組合物。再有,對于該水泥組合物,依據JISR5201「水泥的物理試驗方法」所規定的試驗方法,對于以水量27.8%調整成的水泥漿料,測定開始時間、結束時間以及齡期3天、7天及28天的壓縮強度。結果顯示于表1。(比較例6)對于上述比較例5所得的水泥組合物100重量份,按二乙二醇成為0.03重量份的方式進行混合,進行和比較例5同樣的測定。(實施例4)對于上述比較例5所得的水泥組合物100重量份,以二元醇類添加量成為0.03重量份的方式混合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BF),進行和比較例5同樣的測定。(實施例5)除了使用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BF)和二乙二醇(DEG)以重量比70:30混合而構成的物質以外,其他和實施例4相同而進行試驗。(實施例6)除了使用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BF)和二乙二醇(DEG)以重量比50:50混合而構成的物質以外,其他和實施例4相同而進行試驗。(實施例7)除了使用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BF)和二乙二醇(DEG)以重量比30:70混合而構成的物質以外,其他和實施例4相同而進行試驗。[表1]<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2</column></row><table>根據表1可知,在僅混合二乙二醇的比較例6的情形下,雖可謀求初期強度(3天強度)的增進,但與未添加的比較例4相比,長期強度(28天強度)會降低。相對于此,在混合有制動液和二乙二醇的混合物的實施例57的情形下,可維持和僅混合有制動液的實施例4的情形同樣程度的長期強度(28天強度),且能謀求初期強度(3天強度)的增進。還有,對于凝結時間任意實施例都和比較例5大致相同,可知不會影響凝結而謀求短期強度的增進。(實施例8及比較例7)使用下述表2示出的材料,以下述表3所示的配制調制出添加有廢制動液(BF)的實施例8的水泥和未添加廢制動液的比較例7的水泥。[表2]<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3</column></row><table><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3</column></row><table>對于所制得的實施例8及比較例7的水泥,依據JISA1129-2「砂漿及水泥的長度試驗方法,第2部接觸式測量計法」,來測定水泥的性狀(坍落度、空氣量及長度變化)。結果顯示于以下的表4。[表4]水泥的性狀<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4</column></row><table>如表4所示,添加廢制動液形成的實施例8的水泥,與未添加廢制動液的比較例7的水泥相比,可大幅減少硬化后的長度變化。(實施例9)將普通波特蘭水泥30kg和廢制動液450g(相對于水泥為1.5重量%)投入容量100升的V型混合機中,攪拌30分而調制成實施例9的水泥。使所得水泥100g,從寬30cmX深30cmX高100cm的四棱柱狀容器的上面中央部所設的直徑3cm孔,經由管子落入該容器內,從位于從底面算起高度20cm的位置的側面的孔以0.3升/分的速度吸引容器內的空氣,導入粉塵計并對直徑0.5wm以上的粒子計數,從而測定粉塵濃度。(比較例8)除未添加廢制動液外,其他皆相同,調制出比較例8的水泥,并進行相同的試驗。結果顯示于表5。[表5]<table>tableseeoriginaldocumentpage15</column></row><table>如表5所示,可以看出,添加有廢制動液的實施例9的水泥,與未添加廢制動液的比較例8的水泥相比,可大幅減低粉塵濃度,能有效抑制處理水泥時粉塵的產生。權利要求1.一種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添加于水泥系材料中,將該水泥系材料予以粉碎。2.—種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添加于水泥系材料中。3.根據權利要求1或2記載的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中混合二乙二醇。4.一種水泥系材料的粉碎助劑,其特征在于,將從車輛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混合而構成。全文摘要本發明提供一種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從車輛回收二元醇系制動液,將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添加于水泥系材料的制造設備的粉碎工序中。還有,本發明提供一種上述制動液的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將上述回收到的二元醇系制動液和二乙二醇混合。依據這種方法,可減輕繁雜的作業,在水泥系材料的制造設備中謀求資源的有效利用。文檔編號C04B24/32GK101516799SQ20078003599公開日2009年8月26日申請日期2007年9月27日優先權日2006年9月28日發明者君島健之,大野晃申請人:住友大阪水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