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處理多層停車場內車輛的具有改善升高系統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用于處理多層停車場內車輛的具有改善升高系統的裝置
本發明涉及用于處理多層停車場內車輛的裝置,其設有用于升高 車輪的系統.
如公知的那樣,具有自動停車系統的多層停車場包括若干停車位, 下面將停車位稱為設置在不同水平上的"分隔區域"
為了移動和支撐車輛,提供處理機構,所述機構包括高架移動起 重機或移動/升降裝置,上述高架移動起重機或移動/升降裝置可沿 著不同排分隔區域之間存在的通道水平移動,并且設有平臺,上述平 臺可升高以便將車輛定位在不同水平的高度處,
平臺設有特定的處理系統,該系統能夠將車輛從平臺移出,并且 將車輛定位在分隔區域之內,反之亦然。根據現有技術的這些處理系 統通常設計成所謂的"梳狀"系統,其包括具有梳狀端部的支架,上 述梳狀端部能夠滑動到形成于平臺內并在每一分隔區域地面之上的相 應鋸齒狹縫內。
還已知處理系統包括一對支架,上述支架將車輛的前輪和后輪分 別升高以便將其運輸到分隔區域內,上述處理系統諸如在同一申請人
的PCT專利申請WO95/03462中所述的那樣。支架包括安裝的框架, 該框架可旋轉支撐支架的輪子。安裝的框架具有安裝于其上的可移動 框架,該可移動框架支撐用于抓牢車輪的裝置。可移動的框架剛性連 接到齒軌,該齒軌可滑動地安裝在支架安裝框架的垂直方向上。齒軌 可垂直移動,以便通過由電機旋轉致動的大齒輪升高/降低可移動框 架。
該升高的系統由于電機的過多能量、齒輪磨損、構造復雜聲和支 架的過高高度(由于兩個框架設置在彼此頂部上)而具有缺陷。支架 高度問題首先在跑車情況下尤其明顯,跑車具有非常接近地面的底盤, 并且甚至當其處于較低位置時底盤可與支架的可移動框架界面接觸。
本發明通過下述消除現有技術的缺陷,即本發明提供用于處理多 層停車場內車輛的裝置,其設有用于升高車輛的系統,上述裝置是可
靠的、多功能的、低成本的、緊湊的和容易制造的。
根據具有所附獨立權利要求1所述特定特征的本發明實現該目的。優選的實施例在從屬權利要求中描述,
根據本發明用于轉移多層停車場內車輛的裝置包括前支架和后支 架,前支架能夠相對于車輛前輪定位以便升高前輪,以及后支架能夠 相對于車輛后輪定位以便升高后輪,以上述方式能夠移動車輛。每一 支架包括支撐抓牢裝置的主框架,其能夠支撐車輪。
至少所述支架之一包括第二框架,其沿著橫向軸線樞轉安裝在所 述主框架上。
第二框架通過相應的小齒輪和大齒輪以羅盤結合方式結合到主框 架上,上述小齒輪和大齒輪彼此嚙合并且通過驅動系統旋轉致動,以 便實現主框架的升高/降低。
根據本發明的設有羅盤升高系統的支架優勢是明顯的。實際上羅 盤升高系統可使用相比于已知齒輪系統的較高減速比。結果是其可使 用較低功率的電機并且存在較少的齒輪磨損。
此外,羅盤升高系統允許使用可相對彼此移動的兩個框架,而不 象已知系統,已知系統設計有設置于安裝框架之上的可移動框架。結 果根據本發明其可獲得降低相當多的支架高度,其還可適用于具有非 常低的底盤的跑車,
從參照附圖對單純示例性而因此并非限定性的實施例進行的下述
詳細說明可更加明了本發明的進一步特定特征,其中
圖1是示出位于兩個支架上的車輛的側面正視圖,上述兩個支架 形成根據本發明的處理裝置,其中支架設置在多層停車場的入口/出 口區域的平臺上,并且處于用于升高車輪的位置; '
圖2是位于根據圖1平臺上的支架的平面視圖2A是根據圖2的前支架細節的放大視圖3是支撐車輛前輪的前支架的側視圖,其中示出支架處于較低 位置處;
圖3A是根據圖3的細節放大視圖,示出處于較低位置處的升高系
統;
圖4示出如圖3所示的側視圖,但是其中示出支架處于用于升高 車輪的位置處;以及
圖4A是根據圖4的細節放大視圖,示出處于升高位置處的升高系統。圖1示出包括一對前輪101和一對后輪102的車輛100,上述車輪 分別通過前支架1和后支架2升高和轉移。在圖1和圖2中,示出前輪 l和后輪2位于自動多層停車場的入口/出口區域中的可移動平臺或框 架200上,平臺200可被降低和升高,以便將車輛IOO定位在多層停車 場內的分隔區域的地面上。
如在圖2中更清楚示出的那樣,平臺200具有基本矩形的形狀, 并且包括兩個橫向通道201和中央通道202,車輛100的車輪101、 102 可沿著上述橫向通道201行進,前支架1和后支架2可在中央通道202 內行進。平臺的橫向通道201設有兩個前輥道204和兩個后輥道205, 在前輪101和后輪102被支架1和2撿拾之前,車輛的前輪101以及后 輪102設置于兩個前輥道204和兩個后輥道205上。
前支架1和后支架2基本是對稱的,并且因此在支架1和2中存在 的相同或相似部件由相同的參考數字指示。
每一支架l, 2包括兩個前輪10和兩個后輪11,上述前輪10和后 輪11滾動到平臺通道202內部的特定導向裝置內。前支架1的前部設 有齒輪電機12,該齒輪電機12旋轉驅動連接到前輪10的軸12'。取 而代之,后支架2的后部設有齒輪電機12,該齒輪電機12旋轉驅動連 接到后輪1的軸12'。每一支架l, 2包括具有垂直軸線的導向輥13, 上迷導向輥沿著通道201的內邊緣滾動。
每一支架1, 2包括為周圍輪緣形式的支撐框架14 (以下稱為主框 架),能夠設置在車輪IOI, 102之下的四個杠桿15樞軸鉸接,以便 升高車輪IOI, 102。杠桿15能夠通過本質上已知的一套齒輪圍繞其自 身支點旋轉,杠桿15的支點設置在矩形的角部處。
進行從大約80度到IOO度旋轉的杠桿15能夠從非活性的縮進位置 行進到展開的工作位置,在非活性的縮進位置,杠桿軸線基本平行于 支架l, 2的縱向軸線,在展開的工作位置,杠桿向外伸出,杠桿的軸 線基本垂直于支架的縱向軸線,并且相對于支架的橫向軸線對稱。在 工作位置,桿15分別設置于車輪之下,與輪胎面接觸。
主框架14還可支撐用于定車輪中心的系統。該定中心的系統可將 同一驅動器用作用于驅動桿15或獨立驅動器的系統。
主框架14除了支撐用于致動桿15的系統以及用于定車輪中心的 系統(如果存在)之外,還旋轉支撐相應支架的驅動輪和適于驅動輪
6的相應驅動器。
每一支架1, 2具有支撐部分16 (以下稱為第二框架16),第二 框架16相對于主框架14鉸接安裝,這樣第二框架16能夠相對于主框 架14圍繞橫向和水平軸線旋轉。第二框架16例如通過鉸接位于橫向 軸線上的銷而連接到主框架14。
非驅動輪(惰輪)旋轉地安裝在第二框架16內,也就是在前支架 l中,前驅動輪10安裝在支撐框架14內,以及后惰輪ll安裝在第二 框架16內,取而代之,在后支架2中,后驅動輪11安裝在主框架14 內,以及前惰輪10安裝在第二框架16內。
特別參照圖2A,笫二框架16具有安裝于其上的電機17,以便致 動系統從而升高支架。電機17具有減速器,其旋轉致動軸19,該軸 19旋轉地并且在橫向上安裝在笫二框架16內。軸19在靠近其端部具 有兩個小齒輪20,上述小齒輪20鎖定在其上。
如圖3A和4A更清楚所示的那樣,小齒輪20與鎖定在相應軸22 上的相應大齒輪21嚙合。大齒輪21具有大于相應小齒輪20直徑的直 徑(基本為兩倍)。軸22牢固安裝在相應的與主框架14為整體的托 架23內。以該方式,大齒輪21剛性連接到主框架14。因此,主支撐 框架14通過羅盤結合系統連接到第二框架16。
結果,小齒輪20的順時針轉動(圖3A和圖4A)迫使大齒輪21 逆時針轉動。由于大齒輪21剛性連接到主框架14,小齒輪20旋轉地 安裝在笫二框架16內,并且兩個框架14和16彼此鉸接,上述兩個框 架14和16趨于通過輪11的滾動朝向彼此移動,并且因此升高它們的 支撐大齒輪21和小齒輪20的相應端部。
參照前支架1,在桿15設置在前車輪101之下以便支撐其之后, 主框架14的端部必須被升高足以使得車輪101從地面完全分離的量。 通過升高1.5厘米,主框架14的端部足以4吏得車輪101從地面完全分 離。
為了實現主框架14的升高,小齒輪20和大齒輪21成形為僅僅轉 動三個齒就已足夠。結果可選擇減速器18以確保高的減速比,例如以 便導致軸19以每分鐘四圍的旋轉速度旋轉。
朝向主框架14指向的第二框架16的端部具有安裝于其上的向下 運動的才幾械行進止動部25以及向上運動的機械行進止動部26。向下運動的機械行進止動部25設置于主框架14的相應托架23之上.取而代 之,向上運動的機械行進止動部26設置于主框架14的相應托架23之 下。
向下運動的機械行進止動部25以安裝方式安裝,以便當兩個框架 14和16下降也就是設置成水平框架時,抵觸相應的托架23,以該方 式避免兩個框架14和16的任何的進一步下降.
取而代之,向上運動的機械行進止動部26以可調方式安裝,以便 當兩個框架14和16升高所需量也就是設置成相對于水平傾斜的平面 時,抵觸相應的托架23,以該方式避免兩個框架14和16的進一步升 高。顯然向上運動的機械行進止動部26可進行調節,以便使得主框架 14升高所需高度。
在本領域內技術人員能達到的范圍內可對本發明現有實施例進行 各種細節上的改變和變型,但是上述改變和變型仍落入本發明的范圍 內,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
權利要求
1. 用于處理多層停車場內車輛(100)的裝置,包括前支架(1)和后支架(2),前支架(1)能夠相對于車輛前輪(101)定位以便升高前輪(101),以及后支架(2)能夠相對于車輛后輪(102)定位以便升高后輪(102),以上述方式能夠移動車輛(100),每一支架(1,2)包括支撐抓牢裝置(15)的主框架(14),以能夠支撐車輪(101,102),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支架之一包括第二框架(16),其沿著橫向軸線樞轉安裝在所述主框架(14)上;其中所述第二框架(16)通過相應的小齒輪(20)和大齒輪(21)以羅盤結合方式結合到所述主框架(14)上,所述小齒輪(20)和大齒輪(21)彼此嚙合并且通過驅動器(17)旋轉致動,以便實現主框架(14)的升高/降低。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支架驅動輪安裝在 所述主框架(14)內以及支架惰輪安裝在所述第二框架(16)內。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升高系統的所 述驅動器(17)包括電機(17),其安裝到第二框架(16)上并且連 接到減速器(18),減速器(18)旋轉致動軸(19),該軸(19)在 橫向上并且旋轉地安裝在第二框架(16)上,所述軸(19)支撐兩個 小齒輪(20),所述小齒輪(20)與剛性連接到主框架(14)的相應 大齒輪(21 )嚙合。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主框架的所述大齒輪 (21)具有大于第二框架的小齒輪(20)直徑的直徑。
5. 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選擇所述齒輪電 機(18)以使得第二框架的所述軸(19)每分鐘大約旋轉四圏。
6. 根據權利要求3至5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選擇所述 小齒輪(20)和所述大齒輪(21),以便使得主框架升高大約1.5厘米, 適于旋轉大約3齒。
7.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用于 防止所述主框架和第二框架(14, 16)在它們平行于水平平面的位置 處下降的向下運動的4于進止動部(25)。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向下運動的所述行 進止動裝置(25)包括與第二框架(16)為整體并且朝向主框架(14) 指向的至少一機械止動部(25),以便抵觸主框架的相應托架(23)。
9. 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用于 防止所述主框架和第二框架(14, 16)在預設的最大升高位置處上升 的向上運動的行進止動裝置(26)。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向上運動的所述行 進止動裝置(26)包括與第二框架(16)為整體并且朝向主框架(14) 指向的至少一機械止動部(26),以便抵觸主框架的相應托架(23)。
11. 用于處理自動多層停車場內車輛(100)的支架(1, 2),其包 括支撐抓牢裝置(15)的主框架(14),其能夠支撐車輪(101, 102), 其特征在于其還包括沿著橫向軸線樞軸安裝到所述主框架(14)上的第二框架(16);其中所述第二框架(16)通過相應的小齒輪(20)和大齒輪(21) 以羅盤結合方式結合到所述主框架(14)上,所述小齒輪(20)和大 齒輪(21)彼此嚙合并且其可通過驅動器(17)旋轉致動,以便實現 主框架(14)的升高/降低。
全文摘要
用于處理多層停車場內車輛(100)的裝置,所述裝置包括前支架(1)和后支架(2),前支架(1)能夠相對于車輛前輪(101)定位以便升高前輪(101),以及后支架(2)能夠相對于車輛后輪(102)定位以便升高后輪(102),以上述方式能夠移動車輛(100)。每一支架(1,2)包括主框架(14)和第二框架(16),所述主框架(14)支撐抓牢裝置(15)的主框架(14),其能夠支撐車輪(101,102),第二框架(16)沿著橫向軸線樞轉安裝在所述主框架(14)上。第二框架(16)通過相應的小齒輪(20)和大齒輪(21)以羅盤結合方式結合到所述主框架(14)上,所述小齒輪(20)和大齒輪(21)彼此嚙合并且通過驅動器(17)旋轉致動,以便實現主框架(14)的升高/降低。
文檔編號E04H6/18GK101438014SQ200780016690
公開日2009年5月20日 申請日期2007年5月3日 優先權日2006年5月9日
發明者卡洛·曼佐蒂 申請人:普羅維隆科技有限公司盧加諾鹿特丹附屬公司;卡洛·曼佐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