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井壁墻體建筑模塊。具體地說,本發明提出了一種適合于砌筑不同尺度的井壁墻體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
背景技術:
在現有技術中已經具有了多種砌筑方便,輕便、便于搬運和安裝的墻體構件。在美國專利文獻US5802797A和中國專利文獻CN1431375A中公開了這類墻體構件中的一種。其中的墻體砌塊包括一個前表面,一個后表面,一對端表面,一個上安置面,一個下安置面,一個凹入所述上安置面在所述上安置面中部沿縱向伸延的凹槽;一個從所述下安置面凸起在所述下安置面中部沿縱向伸延的凸棱;所述凸棱的形狀適于至少與下層砌塊上凹槽的邊緣一起使所述砌塊對齊并限定一個充填灰漿或粘結劑的空間;在至少一個端表面上凹入的一個凹槽形成一個半孔,該凹槽與相鄰砌塊的相鄰端表面一同限定一個孔,有灰漿或粘結劑在所述相鄰的端表面之間進入所述孔中;所述前表面具有一個至少部分地類似灰漿勾縫的輪廓,由此在所述砌塊之間,相鄰砌塊的所述前表面的所述輪廓一同組成完整的灰漿勾縫;一個圍繞所述砌塊周邊、平行于前表面并在所述前表面內側的溝槽,來至少部分地限定一個灰漿屏障,阻止其到達所述前表面。由此,所述砌塊的所述孔和所述凹槽中的任何多余的灰漿或粘結劑流入所述溝槽中。但是上述專利文獻中公開的墻體構件從結構上看僅僅適于構筑一般的直線型墻體或特定曲率半徑的墻體。
然而,無論是對砌塊的生產單位還是使用砌塊的施工單位來說,都必然帶來成本過高地問題。對于砌塊的生產單位來說,對于不同尺度的井壁墻體的砌塊就需要用不同的生產模具生產,設備投入太高,同時增加了生產成本。而對于使用砌塊的施工單位來說,由于施工中難免出現構建損壞的現象,因而在采購時往往做出一定的富裕量。當施工完成時,多余的砌塊往往被廢棄,造成浪費。
為解決上述問題,中國專利文獻CN2523828Y公開一種鏈掛式磚,該磚體向外延伸有1至4個倒勾部,磚體表面有水泥流通槽,垂向有通孔或半開通孔。有兩個倒勾的C形磚是結構最簡化最易組合的鏈掛磚。磚與磚之間水平方向為環環勾掛的鏈,垂向為層層鑲嵌搭扣,整個墻體牢固的自成一體。通過通孔或半開通孔多層磚一次灌漿,水泥漿可沿墻體內通孔上下左右相互灌通。因而,不必每磚抹水泥漿;墻面平整無溢出漿灰;墻側不必抹磚縫;墻角磚槽孔較大,不用模板可直接灌筑鋼筋水泥柱。但是這種磚由于其結構特點,使得其磚體較小,砌筑工作量比一般的砌塊要多一倍,砌筑效率低。
在中國專利文獻CN1517504A中公開了一種聯鎖型建筑塊,該建筑塊設置有至少一個內芯,一個第二或端部芯體部分和一個聯鎖部件,該聯鎖部件從一個表面突出并構成至少一個內芯的部分周邊。當在同一水平上將其首尾相接地放置在一起時,該建筑塊就會形成一個用于容納聯鎖部件的第二芯體或支座。當第一排以首尾相接的方式進行安裝的建筑塊相對以首尾相接的方式進行安裝的第二排建筑塊交錯排列時,一排建筑塊的聯鎖部件就會與第二或端部芯體部分或另一排建筑塊的較大內芯相互配合,從而使鄰排的建筑塊相互聯鎖。基本建筑塊設置有傾斜的端部,這樣就可以形成具有預定半徑的多排建筑塊,或者通過以面對背的方式放置一個建筑塊并以背對面的方式放置相鄰的建筑塊就能夠形成一排線性的建筑塊組。但是這種聯鎖型建筑塊也只適用于砌筑直線型墻體和具有特定曲率半徑的墻體。
發明內容
為此,本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出一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該砌塊輕便、便于搬運和安裝并適于砌筑非特定曲率的墻體。
為解決本發明的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具有一個前表面,一個與所述前表面基本平行的后表面,一對模塊端部,一個上安置面,一個與所述上安置面基本平行的下安置面;其中在所述模塊的至少一個端部成型有能夠與相鄰模塊端部沿垂直于所述上、下安置面鉸接轉動連接的鉸接構件;其中所述鉸接構件包括一個成型在所述模塊端部的具有外圓柱面的鉸軸部件和/或一個成型在所述模塊端部的具有可與相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鉸軸部件的所述外圓柱面配合的內圓柱面的鉸接槽。
為保證所述鉸軸部件牢固地設置在所述模塊端部上,減少應力集中部位。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最大弧度小于220度。
為提高在所述墻體模塊中澆筑混凝土形成芯柱的芯柱率并減少所述墻體模塊的重量,同時保證所述模塊上所述鉸軸部件的強度,防止在生產、運輸或使用過程中使所述鉸軸部件損壞。所述鉸軸部件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構成,所述外側凸舌和所述內側凸舌自所述模塊端部突出。
為了使所述墻體模塊為了使所述墻體模塊便于砌筑圓形墻體,所述外側凸舌較所述內側凸舌長;同時,所述后表面較所述前表面在長度方向上長。
所述鉸接槽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
為減少所述墻體模塊的重量,同時為了砌筑時更加方便。所述鉸接槽僅在槽緣靠近端部具有與所述鉸軸部件的所述外圓柱面配合的內圓柱面。
本發明的所述墻體模塊的一種形式是所述鉸接構件包括在所述模塊的一端成型的所述鉸軸部件,而在所述模塊的另一端成型有所述鉸接槽。
本發明的所述墻體模塊的另一種形式是用作與普通直墻模塊過渡配合的過渡模塊。其中又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所述鉸接構件僅包括在所述模塊的一個端部成型的所述鉸軸部件。而另一種是所述鉸接構件僅包括在所述模塊的一個端部成型的所述鉸接槽。這種過渡模塊的另一個端部成型有適于與同類型直墻體模塊的端部配合的結構。
所述墻體模塊的塊體包括具有前表面的前壁體,具有所述后表面的后壁體,所述前壁體和所述后壁體基本平行;在所述前壁體于所述后壁體內側設置有連接壁體。
所述前壁體和所述后壁體的厚度為30-55毫米;所述連接壁體的厚度為35-55毫米。
在所述上、下安置面之一上成型有一個凹入的凹槽,而在設有凹槽的所述安置面相對的安置面上設置有與所述凹槽相對應的凸臺;所述凸臺的形狀適于嵌入所述凹槽。
在所述安置面上設有平行于所述前、后表面的凹槽線。
本發明的上述技術方案相比現有技術具有以下優點本發明的所述模塊由于在端部成型有能夠與相鄰模塊端部鉸接連接的鉸接構件,因此可以靈活地在使用的范圍內砌筑不同曲率半徑的墻體;在砌筑方式上與通常的模塊的砌筑方式基本上相同,也便于施工單位的施工或使用;同時,本發明的模塊還保持了現有技術所具有的通過干碼、注漿、加筋注漿等不同的施工方式,實現不同的等級強度要求;通過采用混凝土砂漿筑漿灌縫,保證了井壁墻體在整體上達到堅固、耐久、抗滲的要求;并且便于搬運、存放和施工中使用。
為了使本發明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其中圖1是本發明的第一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結構形式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發明的第二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結構形式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3是本發明的第三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結構形式的立體結構示意圖;圖4顯示由圖1至圖3所顯示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在砌筑時的拼裝關系示意圖;圖5顯示由第一個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拼接組成的一層圓環形井壁墻體的示意圖;
圖6顯示圖1所顯示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第一種實施方式的尺寸關系圖;圖7顯示圖1所顯示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第二種實施方式的尺寸關系圖;圖8顯示圖1所顯示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第三種實施方式的尺寸關系圖;圖9顯示圖1所顯示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第四種實施方式的尺寸關系圖;圖10由圖1至圖3所示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結合直墻模塊拼接組成的一層橢圓環形井壁墻體的示意圖;圖11本發明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砌筑的井壁墻體的部分的立體圖。
圖中附圖標記表示為1-前表面、2-后表面、3-端部、4-上安置面、5-下安置面、6-鉸軸部件、7-鉸接槽、8-前壁體、9-后壁體、10-連接壁體、11-外側凸舌、12-內側凸舌、13-(與同類型直墻體模塊的端部配合的)結構。
具體實施例方式
參見圖1,是本發明的第一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結構形式,其具有一個前表面1,一個與所述前表面1基本平行的后表面2,一對模塊端部3,一個上安置面4,一個與所述上安置面4基本平行的下安置面5;其中在所述模塊的兩端部3分別成型有作為鉸接構件的鉸軸部件6和鉸接槽7。所述鉸軸部件6的外圓柱面可與所述鉸接槽7的內圓柱面配合。所述墻體模塊的塊體包括具有前表面1的前壁體8,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所述前壁體8和所述后壁體9基本平行;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有連接壁體10。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
參見圖2,是本發明的第二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結構形式,其具有一個前表面1,一個與所述前表面1基本平行的后表面2,一對模塊端部3,一個上安置面4,一個與所述上安置面4基本平行的下安置面5;其中在所述模塊端部3之一成型有作為鉸接構件的具有所述外圓柱面的鉸軸部件6,而另一所述模塊端部3成型有適于與同類型直墻體模塊的端部配合的結構13。所述墻體模塊的塊體包括具有前表面1的前壁體8,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所述前壁體8和所述后壁體9基本平行;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有連接壁體10。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
參見圖3,是本發明的第三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結構形式,其具有一個前表面1,一個與所述前表面1基本平行的后表面2,一對模塊端部3,一個上安置面4,一個與所述上安置面4基本平行的下安置面5;其中在所述模塊端部3之一成型有適于容納所述鉸軸部件6,并具可與相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配合的內圓柱面的鉸接槽7,而另一所述模塊端部3成型有適于與同類型直墻體模塊的端部配合的結構13。所述墻體模塊的塊體包括具有前表面1的前壁體8,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所述前壁體8和所述后壁體9基本平行;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有連接壁體10。
圖4是由圖1所顯示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在砌筑時的拼裝關系示意圖,圖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本發明的所述鉸軸部件6和所述鉸接槽7之間可以在一定的范圍內相對轉動,因而通過增加或減少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數量,可以靈活地砌出不同半徑的井壁墻體。對于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由圖4所給出的教導,可以顯而易見地推論出圖2所示的第二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和圖3所示的第三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相互之間,及與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相互拼裝關系。
以下結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本發明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在實際施工中的應用作具體的說明。
對于砌筑圓形井體的井壁,采用圖1所示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即可,形成如圖5所示的圓環形井壁墻體的一層。由于規范規定井的直徑以100毫米為一擋增加,所以以下的說明都是以100毫米為單位的近似值。該近似值在建筑結構的允許的合理誤差值之內。
圓形井體第一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700毫米至10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6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290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18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35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40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220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110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3=所用塊數對于7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塊,而8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一塊、9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二塊、10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三塊。
圓形井體第二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1100毫米以上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7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310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24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35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40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210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105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3=所用塊數對于11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四塊,而12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五塊,以此類推。
圓形井體第三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1200毫米以上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8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317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30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40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45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210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105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3=所用塊數對于12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五塊,而13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十六塊,以此類推。
圓形井體第四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2200毫米以上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9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315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40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40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50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162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88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4=所用塊數對于22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二十六塊,而23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采用二十七塊,以此類推。
對于不同模塊類型的重合部分,主要是考慮到相同尺寸井體的不同結構強度要求。這樣可以根據強度要求來選擇相應的模塊類型。
對于砌筑橢圓形井體的井壁,采用圖1所示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結合圖2和圖3所示的第二種和第三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與相應尺寸的直墻模塊配合一同構成。形成如圖10所示的橢圓環形井壁墻體的一層。由于規范規定橢圓形井的圓弧部分的直徑以100毫米為一擋增加,所以以下的說明都是以100毫米為單位的近似值。該近似值在建筑結構的允許的合理誤差值之內。
橢圓形井體第一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圓弧部分為700毫米至10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5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第一種結構形式的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290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18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35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40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220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110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所述第二和第三種結構形式的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總長度分別為352毫米和322毫米,其它尺寸與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相應結構相同。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3=所用塊數對于半圓為7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五塊,而9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十二塊,以此類推。
橢圓形井體第二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圓弧部分為1100毫米以上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7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310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24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35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40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220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110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所述第二和第三種結構形式的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總長度分別為360毫米和334毫米,其它尺寸與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相應結構相同。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形成如圖14所示的橢圓環形井壁墻體的一層。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3=所用塊數對于11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七塊,而13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八塊,以此類推。
橢圓形井體第三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圓弧部分為1200毫米以上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8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317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30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40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45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220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110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所述第二和第三種結構形式的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總長度分別為390毫米和380毫米,其它尺寸與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相應結構相同。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3=所用塊數對于13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八塊,而15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九塊,以此類推。
橢圓形井體第四實施例對于規范圖集中的圓弧部分為2200毫米以上直徑的井壁墻體來說,采用所述如圖9所示尺寸的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中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的軸線至所述鉸接槽7的所述內圓柱面的軸線之間的距離為315毫米,所述前表面1至所述后表面2之間的距離為400毫米。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的厚度為40毫米,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兩個相間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50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下部成型有拱形缺口。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弧度為220度,也就是說,所述前表面1靠近所述鉸軸部件6的側邊與所述外圓柱面軸線的連線與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110度。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其中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所述第二和第三種結構形式的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總長度分別為380毫米和395毫米,其它尺寸與第一種結構形式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相應結構相同。
砌筑時,將每一塊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鉸軸部件6嵌入所述鉸接槽7中,其中所采用的塊數采用直徑的毫米數值÷100+4=所用塊數對于22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十三塊,而2400毫米直徑的井壁墻體每個半圓采用十四塊,以此類推。
如圖1至圖3所示,在上述實施例中,各種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所述下安置面5上成型有一個凹入的凹槽,而在所述上安置面4上設置有與所述凹槽相對應、適于嵌入所述凹槽的凸臺;所述凸臺與所述凹槽的配合適于將上下相鄰層的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對齊。在所述安置面上成形有平行于所述前、后表面2的凹槽線。由于這樣的結構,使得本發明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不再需要錯逢砌筑,如圖11所示,砌筑過程更加簡便快捷。
上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砌成的井壁墻體結構可以在墻體的空心腔體內插入鋼筋并澆筑混凝土形成實心的井壁墻體。實質上,此時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砌成的空心井壁墻體起到澆筑模板的作用。由于所述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轉動部分采用鉸接式連接,因此才適當轉角范圍內,都不會發生澆筑漿料泄漏的情況,使得砌筑的井壁墻體即尺寸靈活,又滿足強度要求。由此可見,本發明的洲頭式砌體材料模塊上構成鉸軸部件6的內、外側凸舌突出的長度視具體要求而定。
顯然,本發明的上述實施例僅僅是為清楚地說明本發明所作的舉例,而并非是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限定。對于所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上述說明的基礎上還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變化或變動。這里無需也無法對所有的實施方式予以窮舉。而這些屬于本發明的精神所引伸出的顯而易見的變化或變動仍處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中。
權利要求
1.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具有一個前表面(1),一個與所述前表面(1)基本平行的后表面(2),一對模塊端部(3),一個上安置面(4),一個與所述上安置面(4)基本平行的下安置面(5);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塊的至少一個端部(3)成型有能夠與相鄰模塊端部(3)沿垂直于所述上、下安置面(5)鉸接轉動連接的鉸接構件;所述鉸接構件包括一個成型在所述模塊端部(3)的具有外圓柱面的鉸軸部件(6)和/或一個成型在所述模塊端部(3)的具有可與相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配合的內圓柱面的鉸接槽(7)。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圓柱面整體所具有的最大弧度小于220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鉸軸部件(6)由靠近所述外表面的外側凸舌(11)和靠近所述內表面的內側凸舌(12)構成,所述外側凸舌(11)和所述內側凸舌(12)自所述模塊端部(3)突出。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側凸舌(11)較所述內側凸舌(12)長;同時,所述后表面(2)較所述前表面(1)在長度方向上長。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槽(7)的兩側槽緣高度相等,并且其弧度小于180度。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槽(7)僅在所述槽緣靠近端部(3)具有與所述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配合的內圓柱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構件包括在所述模塊的一端成型的所述鉸軸部件(6),而在所述模塊的另一端成型有所述鉸接槽(7)。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構件僅包括在所述模塊的一個端部(3)成型的所述鉸軸部件(6)。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鉸接構件僅包括在所述模塊的一個端部(3)成型的所述鉸接槽(7)。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的另一個端部(3)成型有適于與同類型直墻體模塊的端部配合的結構(13)。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墻體模塊的塊體包括具有所述前表面(1)的前壁體(8)和具有所述后表面(2)的后壁體(9),所述前壁體(8)和所述后壁體(9)基本平行;在所述前壁體(8)于所述后壁體(9)內側設置有連接壁體(10)。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前壁體(8)和所述后壁體(9)的厚度為30-55毫米;所述連接壁體(10)的厚度為35-55毫米。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上、下安置面(5)之一上成型有一個凹入的凹槽,而在設有凹槽的所述安置面相對的安置面上設置有與所述凹槽相對應的凸臺;所述凸臺的形狀適于嵌入所述凹槽。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安置面上成形有平行于所述前、后表面(2)的凹槽線。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本發明解決了一種模塊砌筑不同直徑的井壁墻體的問題。本發明的模塊具有一個前表面(1),一個與所述前表面(1)基本平行的后表面(2),一對模塊端部(3),一個上安置面(4),一個與所述上安置面(4)基本平行的下安置面(5);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模塊的至少一個端部(3)成型有能夠與相鄰模塊端部(3)沿垂直于所述上、下安置面(5)鉸接轉動連接的鉸接構件;所述鉸接構件包括一個成型在所述模塊端部(3)的具有外圓柱面的鉸軸部件(6)和/或一個成型在所述模塊端部(3)的具有可與相鄰的軸頭式砌體材料模塊的鉸軸部件(6)的所述外圓柱面配合的內圓柱面的鉸接槽(7)。
文檔編號E04B2/42GK1752371SQ200510102948
公開日2006年3月29日 申請日期2005年9月16日 優先權日2005年9月16日
發明者梁彬 申請人:梁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