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石粉混凝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有關于一種石粉混凝土,尤指一種以一定比例的石粉替代傳統混凝土中的黃沙作為細骨料,從而節省有限的黃沙資源的混凝土。
背景技術:
隨著交通建設迅猛發展,交通施工工程量俱增,質量和成本是施工企業在市場經濟大潮下面臨的新課題。必須考慮建筑材料市場的各項因素、必須滿足工程的施工進度、必須嚴格確保施工質量,等等都是業主和施工單位的管理重點。目前鋼筋混凝土管片的預制工程量很大,而隨著國家對環境治理加強,對可持續發展的方針不斷貫徹執行,這些方面對工程都會帶來影響。例如混凝土細骨料黃砂,主要是指河砂,自然資源是有限的,而海砂有氯的有害因素對工程的耐久性等都會有影響。在以往的工程實例中,曾在鋼筋混凝土管片生產制作中,在生產中結合當地的材料情況,采用了細骨料由石粉替代黃砂的工藝。使用石粉混凝土進行管片澆搗制作,混凝土強度指標和抗滲指標均應該符合國家標準,石粉混凝土有同樣的施工和易性,應該完全可以滿足現在成熟的管片制作工藝。作為技術儲備,以及將來針對材料市場的變化,能及時應變,了解市場的動態,確保正常生產鋼筋混凝土管片。
目前全國各地交通建設中采用盾構法施工相當普遍,盾構區間使用的混凝土襯砌供應量很大,本發明將解決襯砌生產細骨料(黃砂)的市場供應限制,同時合理優化混凝土配合比,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質量,市場推廣及應用前景廣泛,并具有相當的經濟效益。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石粉混凝土,該混凝土使用一定比例的石粉代替黃沙作為細骨料,從而能夠節省有限而寶貴的黃砂資源。
本發明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石粉混凝土,該混凝土使用一定比例的石粉代替黃沙作為細骨料,從而能夠降低該混凝土的制造成本。
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一種石粉混凝土,其特征是包括有石粉混凝土,其包括有一定量的水泥、天然黃沙、水、石子、灰、以及外加劑,還包括有重量約占天然黃沙重量1%至60%左右的石粉機制沙。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傳統的天然黃沙水泥中,天然黃沙的重量大約占整個成品水泥重量的24%左右。通過大量的實驗,可以發現用重量比約60%左右的0.1至5毫米石粉機制沙代替天然黃沙,水泥構件的設計強度和設計抗滲均無變化。在一個較佳實施例的實驗中,水泥構件的設計強度選為C55,設計抗滲選為P12,水泥為42.5P.0,沙為中砂,石子為5至25毫米碎石,灰為II級低鈣灰,外加劑為NDE-1000。在其它成分能夠符合設計強度和設計抗滲的條件下,分別用重量比1%至約60%左右的石粉機制沙代替天然黃沙,水泥構件的設計強度和設計抗滲均無變化。
該組實驗的具體數據如下(單位千克,機制砂按60%替代)
在另一組實驗中,水泥構件的設計強度選為C50,設計抗滲選為P10,水泥為42.5P.0,沙為中砂,石子為5至25毫米碎石,灰為II級低鈣灰,外加劑為NDE-1000。在其它成分能夠符合設計強度和設計抗滲的條件下,分別用重量比1%至約60%左右的石粉機制沙代替天然黃沙,水泥構件的設計強度和設計抗滲均無變化。從而證明完全可以用一定比例的石粉機制沙代替天然黃沙。
該組實驗的具體數據如下(單位千克,機制砂按60%替代)
如本技術領域的人所知,本發明的附圖
和實施例僅為說明本發明的功能、結構和原理而不應當成為對本發明理解上的限制;同時,本發明的目的均已經實現。上述實施例可能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情況下有所變更,故此,本發明的保護應以權利要求書中所描述的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石粉混凝土,其包括有一定量的水泥、天然黃沙、水、石子、灰、以及外加劑,其特征是還包括有重量約占天然黃沙重量1%至60%左右的石粉機制沙。
2.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的石粉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石粉機制沙的直徑在0.1至5毫米之間。
3.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的石粉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石子為5至25毫米碎石。
4.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的石粉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的灰為II級低鈣灰。
5.根據權力要求1所述的石粉混凝土,其特征是所述的外加劑為高效減水劑。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石粉混凝土,其包括有一定量的水泥、天然黃沙、水、石子、灰、以及外加劑,還包括有重量約占天然黃沙重量1%至60%左右的石粉機制沙。該混凝土使用一定比例的石粉代替黃沙作為細骨料,從而能夠節省有限而寶貴的黃砂資源。該混凝土使用一定比例的石粉代替黃沙作為細骨料,從而能夠降低該混凝土的制造成本。
文檔編號C04B28/18GK1686917SQ20051002559
公開日2005年10月26日 申請日期2005年4月29日 優先權日2005年4月29日
發明者嚴炳舵, 朱海良 申請人: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