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住宅樓,特別涉及一種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
背景技術:
現有的住宅設計一般都將建筑的交通體系——樓梯、電梯等與住宅組合在一起,由于建筑面寬、樓梯位置等原因往往會帶來以下弊端1、樓梯間面寬狹窄,可開窗面積偏小,或者因為建筑其它部分的遮擋導致樓梯間采光不足,陰暗的樓梯間給住戶尤其是老年人帶來極大不便,降低了居住品質;2、樓梯間面寬過窄同時也會導致梯道寬度過小,在人多時會比較擁擠,不方便使用;3、樓梯間與住宅結合在一起設計的方式容易對住宅戶型設計產生約束,影響戶內獲得最好的通風與采光;4、樓梯與住宅結合在一起的方式也會導致住宅本身的可變性相對較小,住宅的靈活性與適應性也隨之降低,不能提供更加豐富的住宅戶型,也使得建筑整體外形比較單調類似。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解決現有住宅樓的樓梯間等公共交通空間通風采光較差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是包括門、窗、墻體、樓板、樓梯的建筑,包括公共交通空間及住宅主體,所述公共交通空間位于所述住宅主體外部,并通過過道或走廊與住宅主體相接,所述公共交通空間包括樓梯和電梯或其中之一,所述住宅主體包括私有戶內空間和私有交通空間。
上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中,所述樓梯為三跑樓梯,所述公共交通體系還包括三跑樓梯中央的電梯。
上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中,所述三跑樓梯與過道或走廊通過樓梯平臺連接。
上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中,所述住宅主體每一層包括兩戶住戶空間,所述公共通道位于兩戶住戶空間的中間位置。
上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中,所述過道或走廊與住宅主體相接處為住宅空間的入戶位置。
本實用新型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通過將樓梯間獨立出去,這樣可以在不犧牲戶內面寬的情況下盡可能的改善樓梯間的采光通風;由于采用獨立設計可根據需要加設無障礙通道、電梯,提升住宅品質。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的底層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的第二層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的第三層的平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所示,為本實用新型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的底層平面結構示意圖。該住宅樓是包括門、窗、墻體、樓板、樓梯的建筑,包括公共交通空間及住宅主體11。其中住宅主體11包括兩戶住宅空間,公共交通空間位于住宅主體外部且位于兩住戶空間之間。公共交通空間通過過道或走廊與住宅主體11連接(如圖2、圖3所示)。當然,住宅主體11每層也可包括三戶或三戶以上的住戶空間。以下僅以兩戶為例介紹本實用新型。
設置于住宅主體11外部的公共交通空間,四面都為戶外空間,每一面均可設窗(或門),因此該公共交通空間具有極好的通風和采光。而且由于設置于住宅主體11外部,使得該公共交通空間可以具有較大的面寬,可保證暢通。本實施例中,公共交通空間包括樓梯14以及電梯15。樓梯14采用三跑樓梯,而電梯15則設于三跑樓梯的中央空間。如圖2、圖3所示,三跑樓梯在第二層與第三層處靠近住宅主體11的一面為平臺結構。當然,樓梯14不限于三跑樓梯,也可采用剪刀梯環形樓梯等方式。并且公共交通空間也可僅包括樓梯14及電梯15中的一個。
住宅主體11沒有其它公共交通部分,只有私有戶內空間和私有交通空間。如圖1所示,在一層位置,公共通道與一層的住宅空間之間有分別屬于一層的兩戶住戶空間的入戶小院16,可分別通過院門13進入,并可通過入戶門12從入戶小院16進入住戶空間。如圖2、圖3所示,從公共交通空間可通過過道、院門13、入戶小院16、以及入戶門12進入住宅空間。
由于采用獨立的樓梯設計,可實現工業化生產,并通過整體吊裝安裝降低成本加快施工速度。
權利要求1.一種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是包括門、窗、墻體、樓板、樓梯的建筑,其特征在于,包括公共交通空間及住宅主體,所述公共交通空間位于所述住宅主體外部,并通過過道或走廊與住宅主體相接,所述公共交通空間包括樓梯和電梯或其中之一,所述住宅主體包括私有戶內空間和私有交通空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樓梯為三跑樓梯,所述公共交通體系還包括三跑樓梯中央的電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跑樓梯與過道或走廊通過樓梯平臺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住宅主體每一層包括兩戶住戶空間,所述公共通道位于兩戶住戶空間的中間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其特征在于,所述過道或走廊與住宅主體相接處為住宅空間的入戶位置。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采用分離式公共交通的住宅,是包括門、窗、墻體、樓板、樓梯的建筑,包括公共交通空間及住宅主體,所述公共交通空間位于所述住宅主體外部,并通過過道或走廊與住宅主體相接,所述公共交通空間包括樓梯和電梯或其中之一,所述住宅主體包括私有戶內空間和私有交通空間。實用新型將樓梯間以及連廊獨立出去,這樣可以在不犧牲戶內面寬的情況下盡可能的改善樓梯間的采光通風;由于采用獨立設計可根據需要加設無障礙通道、電梯,提升住宅品質。
文檔編號E04H1/04GK2746061SQ20042010285
公開日2005年12月14日 申請日期2004年12月13日 優先權日2004年12月13日
發明者王峣, 劉斌, 遲傳捷 申請人: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