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衛生間通風的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衛生間通風的方法,尤其涉及一種使衛生間空氣流通的同時,又保持如廁人嗅覺舒適的通風方法。
背景技術:
據觀察,現有多數的廁所,或者衛生間,尤其是中國大陸城鄉普遍存在的公共廁所的設計,尤其缺乏對異味消除的考慮,就算有所考慮,也存在著設計思想邏輯上的混亂和對細節不甚追求的缺陷。
如強制通風用的排風機,據觀察,往往設于便位的天花板,或者在如廁人的正上方。如此設計的缺陷在于,帶有異味的空氣流是從便器往上,經過如廁人嗅覺器官,再到達位于天花板的排風機,最后排出衛生間,其結果可想而知,即盡管衛生間內空氣得以流通,但如廁人無法避免忍受異味的折磨,使如廁行為變成了一種屏住呼吸、捏鼻的煎熬,完全談不上輕體、釋放的享受和快感。
發明內容
本發明鑒于上述現有衛生間設計的缺陷,為避免之,主要核心設計思想為改變空氣流排出衛生間,尤其是排出便位的方向,由以往的氣流從便位流向天花板改為從衛生間內任何地方流向便器附近的排風口。
簡言之,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使衛生間內空氣得以流通,但同時又使衛生間內的異味通過流通的氣流降低到最少的方法;本發明的次要目的,在于保證上述發明目的的同時,還便于施工,成本還得以降低。
圖1為本發明的平面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的側剖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如圖所示,如廁人造成的污染空氣,由于排風口1內為土建風道3,土建風道3內的空間又同排風豎井5相通,排風豎井5頂端設有由室內向室外抽排空氣的裝置8,如軸流風機,強制往外界抽風,所以在土建風道3、排風豎井5中造成了相對于便間2內大氣壓的負壓,因此,排風口1把如廁人附近的空氣,尤其是污染空氣,吸進了土建風道3,進而進入排風豎井5,再經過由室內向室外抽排空氣的裝置8抽出外界。圖1和圖2中箭頭表示空氣流的走向。
相對于以往的廁所設計,即“如廁人周圍的空氣,包括污染空氣,由排泄物開始,經過如廁人嗅覺器官,再到達如廁人上方設置的空氣抽排裝置,最后排出”,本發明盡力降低了如廁人嗅覺上的不適。
除了上述方案外,當排風口1位于便器4,尤其是蹲便器的后上方5至50厘米時,對污染空氣的吸排效果最好。
如果在排風口1內采用風量閥,尤其是可調風量式風量閥,可以根據不同的氣象條件調節吸排能力。
其中土建風道3可以設計為相對于便器的水平正交方向布置,可以用非預制件來修建風道墻,亦可用預制件修建風道墻。如此,使施工成本得以降低,因為整個排風系統最少地使用了抽排空氣的裝置,在本實施例中只有一臺軸流風機,因此對電的消耗降到了最低,同時,因為沒有使用管道預制件,而用的是土建構造,因此,使衛生間內外裝修作業,如對管道的掩蓋工程,就省卻了很多。當衛生間為公共廁所時,橫向布置的土建風道3使每個便間2都有可能設置排風口1。
便器4一側或者便器4后面的墻體修建為中空的夾壁墻結構7,夾壁墻里中空部分同便器4附近的排風口1相連。
排風豎井5設于衛生間室內靠墻位置,同土建風道3相連接。
在排風豎井5的頂端,亦即同外界相通的部分,設置由室內向室外抽排空氣的裝置6,如軸流風機,以強制排風。
排風口1、夾壁墻內的土建風道3、和排風豎井5互相之間為相連通的空間;如果夾壁墻中兩墻體間的腔體寬度設計為8至30厘米,腔體高度為150厘米至250厘米,那么在現實中的效果將為最佳。
以上所述僅為用以解釋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其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有在相同創作精神下所做有關本發明的任何修飾或變更,皆應包括在本發明意圖保護的范疇內。
權利要求
1.一種衛生間通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使便位內的空氣總體上由上往下流動。
2.根據權利要求1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排風口設于便器附近;當其中的便器為蹲便器時,排風口可設于蹲便器的后方或者側方。
3.根據權利要求2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排風口距地面高度為5至50厘米。
4.根據權利要求2或者3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排風口內采用風量閥。
5.根據權利要求4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風量閥為可調風量式風量閥。
6.根據權利要求1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進一步的特征在于氣流進入所述的排風口后,再進入土建風道,然后由排風豎井排出外界;并且其中土建風道可以設計為相對于便器的水平正交方向布置,可以用非預制件來修建風道墻,亦可用預制件修建風道墻。
7.根據權利要求1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中,便器一側或者便器后面的墻體修建為中空的夾壁墻結構,夾壁墻里中空部分同便器附近的排風口相連。
8.根據權利要求7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中,排風豎井設于衛生間室內靠墻位置,同土建風道相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7或者8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中,在排風豎井的頂端,亦即同外界相通的部分,設置由室內向室外抽排空氣的裝置,以強制排風。
10.根據權利要求9的衛生間通風方法,其中,所述排風口、夾壁墻內的土建風道和排風豎井互相之間為相連通的空間;并且夾壁墻中兩墻體間的腔體寬度為8至30厘米,腔體高度為150厘米至250厘米。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衛生間通風的方法,尤其涉及一種使衛生間空氣流通的同時,又保持如廁人嗅覺舒適的通風方法。主要設計思想為改變空氣流排出衛生間,尤其是排出便位的方向,由以往的氣流從便位流向天花板改為從衛生間內任何地方流向便器附近的排風口。因此不僅使衛生間內空氣得以流通,同時又使衛生間內的異味通過流通的氣流在衛生間內降低到最少的方法;本發明的次要目的,在于保證上述發明目的的同時,還便于施工,成本得以降低。
文檔編號E04F17/04GK1601027SQ03160049
公開日2005年3月30日 申請日期2003年9月26日 優先權日2003年9月26日
發明者馬海峰 申請人:北京金陶誠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