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遮陽傘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落地式遮陽傘。
落地式遮陽傘作為一種遮陽檔雨用具,已廣泛使用于海灘、公園、集市、野外作業等場合。隨著遮陽傘的廣泛使用,人們對遮陽傘的要求也越來越講究,不僅要求堅固耐用,而且還要求美觀自然,并能與環境相協調。為此,遮陽傘的制造商,除了不斷改進傘的結構外,更注重遮陽傘制作材料的選擇。最初的遮陽傘采用的是木質材料,由于木質材料不堅實,后來人們采用鋼制材料和鋁制材料,這兩種材料雖然堅實,但與自然環境反差太大,適應不了人們對自然感受的追求。因此,現在的遮陽傘又采用木質材料制作。但木質材料制作的遮陽傘存在很多缺點一是木制傘骨架膨脹細數大,在干燥、低溫狀態下,結構過于松動,在高溫潮濕狀態下,結構又過于緊密,甚至打不開或收不攏,使用起來故障多;二是木制傘骨架、傘柱容易變形,產品在制造、貯運、使用過程中經常出現傘骨架、傘柱彎曲、開裂現象,影響產品質量;三是木制傘骨架的抗彎性能差。遮陽傘遇風倒地,骨架容易折斷;四是木制遮陽傘的使用壽命不長。因為木質骨架在太陽的頻繁蒸烤和雨水浸濕下,容易變脆腐朽;五是生產成本高。因為制造傘柱、傘骨架需要優質木材,優質材料價格越來越高,加之,在加工過程中損耗大,正品率低,同時產品的返修率也高,為了保證傘骨架有足夠的強度,必須增大其橫截面,耗材量增大,使生產成本高居不下。六是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據測算每萬把傘要消耗優質木材340m3,全世界年產2000萬把,需要木材68萬m3,按每公頃林地采伐90m3計算,每年需要砍伐森林7500公頃,將使日趨惡化的生態環境雪上加霜。因此,尋找一種性能優于木材,自然美觀,古色古香,價格低廉,不破壞生態環境的新材料來代替木材制造遮陽傘是遮陽傘研制者和開發商夢寐以求的愿望,也是目前急需解決的一大難題。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公開用一種新材料制作的、具有開合自如、不易變形、不開裂、美觀自然、古色古香、節省材料、生產成本低、使用壽命長等優良特點的遮陽傘。
本發明的技術解決方案是一種遮陽傘由傘柱、套設在傘柱中上部的滑套、固定在傘柱頂部的固定套、一端鉸接在固定套上的傘骨、兩頭分別與滑套和傘骨鉸接的支撐桿、設在傘柱上部的鎖定卡、蓋在傘骨上面的傘面所組成,其特殊之處在于所說的傘柱、傘骨和支撐桿用竹膠合材料或原竹制成。
本發明技術解決方案中的滑套和固定套可以用竹膠合材料或原竹制成。
本發明技術解決方案中的傘柱其橫截面可以制成園形或方形,滑套中心孔也制成相應的園形或方形。
本發明由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術效果1、產品的使用性能顯著提高。無論干燥、潮濕,還是溫高、溫低,傘骨架始終保持松緊適度,收合自如;2、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由于竹制材料不易變形、開裂,產品在制造、貯運和使用過程中很少出現因材質問題影響產品質量的現象;3、產品的生產成本低。由于竹材是速生材,輪伐期只有3~5年,所以其價格比木材價格低得多。同時通過改進傘柱的形狀,由圓形改方形,至少可節省20%的材料。另外,由于竹材抗彎、抗壓、抗拉強度比木材要高得多,可適當縮小傘柱和傘骨架的截面尺寸。加之竹材利用率比木材利用率高,產品的成品率也高,故原料成本比木制遮陽傘低1/3~1/2;4、產品的使用壽命延長。由于竹制傘骨架比木材傘骨架抗彎、抗剪性能好,干縮濕脹性小,不易折斷,不易腐蝕,壽命延長一倍以上;5、產品的社會效益明顯。因為竹材可以年年生,年年砍,一朝成林,永續利用。以竹代木可減少森林采伐量,有利于日益嚴重的生態環境保護;6、產品的品質得到提高。竹制遮陽傘比木制遮陽傘還要美觀得多,柔和的天然色澤,自然的清晰花紋,使人心曠神怡,特別是用原竹制成的遮陽傘,典雅別致,古色古香,讓人有一種飄游于茫茫竹海,置身于花香竹樓的神奇感受。
附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1的三維結構示意圖;附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3的三維結構示意圖;附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2的三維結構示意圖;附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4的三維結構示意圖;附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5的傘柱橫截面示意圖;附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1、3的滑套或固定套結構示意圖;附圖7為本發明的實施例2、4中的傘骨和支撐桿結構示意圖。
下面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的說明。
實施例1如附圖1所示,一種遮陽傘由傘柱[1]、設在傘柱[1]中上部的傘骨架[2]、設在傘骨架[2]上的傘面[7]、設在傘柱中上部的固定卡[11]所組成,其傘骨架[2]由套設在傘柱[1]中上部的滑套[3]、固定在傘柱頂部的固定套[6]、傘帽[12]、一端與固定套[6]鉸接的傘骨[4]、兩端分別與滑套[3]和傘骨[4]中部鉸接的支撐桿[5]所組成,所說的傘柱[1]、滑套[3]、固定套[6]、傘骨[4]、支撐桿[5]均用竹膠合材料制作。實施例2如圖所示,其遮陽傘的基本結構與實施例1相同,不同的是傘柱[1]、滑套[3]、固定套[6]、傘骨[4]、支撐桿[5]均用原竹材料制成。傘柱[1]用直徑25~40mm最好為30~35mm的原竹制成,傘骨[4]、支撐桿[5]用直徑15~25mm最好為20mm的原竹[15]與用塑料或金屬制成的鉸接頭[8]組成,傘骨[4]中部與支撐桿[5]直接用鉸接閂鉸接。實施例3如圖2所示一種雙層遮陽傘由傘柱[1]、分別設在傘柱中上部的滑套[3]、設在傘柱上部的固定套[6]、設在傘柱頂部的頂套[6′]、設在頂套[6′]上的傘帽[12]、一端與固定套[6]鉸接、中部與支撐桿[5]上部鉸接的傘骨[4]、一端與滑套[3]鉸接另一頭的中上部與傘骨[4]鉸接其端頭伸出傘骨之上的支撐桿[5]、設在滑套[3]上的固定卡[11]所組成,所說的傘柱[1]、滑套[3],固定套[6]、頂套[6′]、傘骨[4]、支撐桿[5]均用竹膠合材料制成。實施例4如圖4所示,滑套[3]、固定套[6]、頂套[6′]、傘骨[4]、支撐桿[5]均用原竹制作。實施例5,如附圖1、2、5所示一種遮陽傘其基本結構與實施例1、3相同,只是將傘柱[1]的橫截面制成方形,設在傘柱[1]上的滑套[3]和固定套[6]的中心孔[9]相應的制成方形。這時,與遮陽傘配套使用的傘座扦孔也要制成方孔,或者將傘柱[1]的下端制成圓形桿,或者使方形傘柱尺寸小于等于傘座圓孔直徑。實施例1、3、5采用竹膠合材制作遮陽傘時,其滑套[3]和固定套[6]、頂套[6′]最好也用原竹制做,可避免使用超厚竹膠合板材,這樣更經濟些。以竹代木制造遮陽傘,既可全部以竹代木,也可部分以竹代木,例如滑套[3]和固定套[6]、頂套[6′],在缺乏符合要求的原竹和竹膠合板材時,仍可采用木材制造。用竹質材料制造遮陽傘,是一種很理想的材料,無論何種結構形式的遮陽傘,用竹材制造都是非常適應的。
權利要求
1.一種遮陽傘,由傘柱[1]、套設在傘柱[1]中上部的滑套[3]、固定在傘柱[1]頂部的固定套[6]或/和頂套[6′],一端鉸接在固定套[6]上的傘骨[4]、一端與滑套[3]鉸接一頭與傘骨[4]鉸接的支撐桿[5]、設在傘骨[4]上的傘面[7]或/和套在頂套[6′]和支撐桿[5]端頭的傘面[7′]、設在滑套[3]上的固定卡[11]所組成,其特征在于所說的傘柱[1]、傘骨[4]、支撐桿[5]用竹膠合材料或原竹制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遮陽傘,其特征在于滑套[3]和固定套[6]或/和頂套[6′]用竹膠合材料或原竹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遮陽傘其特征在于傘柱[1]的橫截面制成圓形或方形,滑套[3]或/和固定套[6]的中心孔[9]也制成相應的圓形或方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遮陽傘其特征在于傘骨[4]和支撐桿[5]由小原竹[15]與鉸接端[8]組成。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遮陽傘其特征在于傘柱[1]由直徑25~40mm最好為30~35mm的圓竹制成。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遮陽傘其特征在于傘骨[4]和支撐桿的直徑為15~25mm.,最好為20mm。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落地式遮陽傘,它由傘柱、傘骨架、傘面、傘帽所組成,其特征在于傘柱、傘骨架用竹膠合材料或原竹制成。它具有干縮顯脹性小,不變形、不開裂,耐腐朽,不易折斷,原料成本低,不用木材,使用壽命長,古色古香,美觀自然等顯著性的技術效果和產品特點。
文檔編號E04H15/28GK1315607SQ0011334
公開日2001年10月3日 申請日期2000年3月26日 優先權日2000年3月26日
發明者喻進林, 林穎隆 申請人:喻進林, 林穎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