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液染色機多級溢流組合噴嘴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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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紡織染色處理領域,具體是指染色機上的一種多級溢流組合噴嘴。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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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氣液染色機上的前置溢流噴嘴,通常是為單級固定出水間隙的溢流噴嘴,在處染織物時只能通過改變主泵的輸出功率來改變織物對染液的需求,但主泵的輸出功率改變時會導致噴嘴的流量和壓力都同時增加或減少,但實際有很多的織物在處染時對噴嘴的染液壓力揚程的要求是一致的,現有的這種單級固定式溢流噴嘴無法滿足壓力恒定,流量隨需求改變的這一要求,增加了不同織物處染質量的不穩定性,導致產品質量的起伏。
【實用新型內容】:
[0003]針對【背景技術】所存在的不足之處,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氣液染色機多級溢流組合噴嘴,具有結構簡單、設計新穎的優點,對不同材質的織物進行染色均可適用,且可以方便、自由的選擇開啟任意一個溢流噴嘴。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氣液染色機多級溢流組合噴嘴,包括一安裝于提布室前的溢流噴嘴室,該溢流噴嘴室與設置于提布室前導布管內的勻染管對接連通,導布管與提布輥筒連接導通。該溢流噴嘴室內部設置有若干個由下至上依次對齊排列的溢流噴嘴,上下兩個溢流噴嘴之間的對接處留置有固定等值的間隙,溢流噴嘴室抵靠在染色機的主缸體上。
[0005]進一步采取的措施是:所述的溢流噴嘴數量不低于2個,可方便的針對織物的情況自由調整,以達到最佳染色要求。優選地:所述的間隙為0.5cm-5cm,溢流噴嘴之間的間隙經調整到合適位置后予以固定。
[0006]本實用新型設計合理,結構簡單、操作方便可靠,由于溢流噴嘴之間的間隙的位置固定,染料能夠以固定的角度和流速進入到溢流噴嘴內部,實現工作時染液壓力的合理調節,工作穩定度高,另外溢流噴嘴室內部溢流噴嘴的數量可調整或更換,充分滿足了不同材質的織物的不同染色要求。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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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8]圖中,1、溢流噴嘴室,2、勻染管,3、提布輥筒,4、溢流噴嘴,5、主缸體。
【具體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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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和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0010]結合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包括一溢流噴嘴室1,該溢流噴嘴室I與設置于導布管內的勻染管2對接連通,導布管與提布輥筒3連接導通,針對一般性纖維的織物,本實用新型如圖1所示,僅在溢流噴嘴室I的內部設置兩個上下整齊排列的溢流噴嘴4,兩個溢流噴嘴之間留置有固定的0.5cm的間隙,該間隙作為染液的噴入口。
[0011]工作時,該溢流噴嘴室I抵靠在染色機的主缸體5上,在提布輥筒3運轉及提拉作用下,主缸體5內部的織物流至溢流噴嘴室I并經過由下至上依次疊合的溢流噴嘴4,染液經兩個溢流噴嘴之間的間隙弓I入并與織物接觸,使織物被染色。
[0012]該溢流噴嘴室I內部可以根據不同材質的織物的染色要求,設置與之相對應數量的溢流噴嘴4,每個溢流噴嘴4由下至上依次對齊排列,并且相鄰兩個溢流噴嘴之間固定有等值的間隙,使得染料能夠以固定的角度和流速進入到溢流噴嘴4內部,實現工作時染液壓力的合理調節,工作穩定度高。
[0013]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故依本實用新型所述范圍之構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變化或修飾,如更改溢流噴嘴的位置、數量,均包括在本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氣液染色機多級溢流組合噴嘴,包括一安裝于提布室前的溢流噴嘴室,該溢流噴嘴室與設置于提布室前導布管內的勻染管對接連通,導布管與提布輥筒連接導通,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溢流噴嘴室內部設置有若干個由下至上依次對齊排列的溢流噴嘴,上下兩個溢流噴嘴之間的對接處留置有固定等值的間隙,溢流噴嘴室抵靠在染色機的主缸體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液染色機多級溢流組合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溢流噴嘴數量不低于2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氣液染色機多級溢流組合噴嘴,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間隙為0.5cm_5cm0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的氣液染色機多級溢流組合噴嘴,結構包括一溢流噴嘴室,該溢流噴嘴室與設置于導布管內的勻染管對接連通,導布管與提布輥筒連接導通,該溢流噴嘴室內部設置有若干個由下至上依次對齊排列的溢流噴嘴,上下兩溢流噴嘴之間的對接處留置有固定等值的間隙,為保證對織物染色的均勻效果,以及色彩的牢固度,本實用新型的溢流噴嘴數量至少為2個,使用時織物在提布輥筒的作用下進入溢流噴嘴室,可根據織物的種類選擇與之相對應染液流量要求的溢流噴嘴,染液經溢流噴嘴之間固定的間隙引入并與織物接觸,使織物被染色,操作起來便捷可靠,可提高織物的運轉和染色效率,滿足不同材質織物的染色需求,效果顯著。
【IPC分類】D06B23-20, D06B1-02
【公開號】CN204385441
【申請號】CN201420847169
【發明人】周子莊
【申請人】廣州科光機械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6月10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