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用于對纖維素纖維面料進行后整理,所述纖維素纖維面料為纖維素纖維質量占比達95%以上的面料,所述后整理助劑包括以下重量比的成分:32±2%的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35±2%的硅氧烷,12±0.5%固色劑,11±0.5%紡織防水劑。使用本發明的后整理助劑對纖維素纖維面料進行后整理處理后,使纖維素纖維面料在使用過程中不易產生折皺,防縮,整理后的織物甲醛含量遠低于75ppm。使纖維素纖維面料的表面的光澤更富濃艷,使織物的絨感更加飽滿,更具有彈性,同時賦予織物絲綢般觸感,有助于提高免燙整理的效果。
【專利說明】
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
【背景技術】
[0002]纖維素纖維如棉、苧麻、黃麻、大麻、蕉麻、劍麻、木棉及粘膠纖維、TENCEL纖維等。隨著國內外廣大消費者消費水平的提高,近年來,我國紡織業取得了飛躍式的發展,紡織品的品種、品質、風格和功能性要求也越來越高,為了滿足市場需求,紡織品企業在深加工、精加工、多品種、功能布料的開發上要求越來越高,紡織品的后整理技術無疑擔當著重要角色,后整理助劑使紡織品幅寬均一,尺寸和形態穩定,增進和美化紡織品的外觀,改善紡織品的手感,賦予紡織品一定的特殊功能,但是,現有的紡織品的后整理助劑,對于纖維素纖維面料的使用效果還不盡如人意。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纖維素面料的后整理助劑,使纖維素纖維面料在使用過程中不易產生折皺,防縮。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用于對纖維素纖維面料進行后整理,所述纖維素纖維面料為纖維素纖維質量占比達95%以上的面料,所述后整理助劑包括以下重量比的成分:32±2%的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35±2%的硅氧烷,12±0.5%固色劑,11±0.5%紡織防水劑。
[0005]具體地,所述后整理助劑包括以下重量比的成分:32%的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35 %的硅氧烷,12 %固色劑,11 %紡織防水劑,其余為水。
[0006]具體地,所述改性的N-輕甲基二羥基乙烯脲的PH值為3.0-5.0。
[0007]具體地,所述硅氧烷的PH值為3.0-4.0。
[0008]具體地,所述固色劑為陽離子烯烴化合物,所述固色劑的PH值為5.0-7.0。
[0009]具體地,所述紡織防水劑,以重量份計,含有以下組分:15%的環氧氯丙烷,15%的甲基丙烯酸,5%的甲基纖維素,10%的烷基磷酸酯,其余為水。
[0010]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使用本發明的后整理助劑對纖維素纖維面料進行后整理處理后,使纖維素纖維面料在使用過程中不易產生折皺,防縮,整理后的織物甲醛含量遠低于75ppm。使纖維素纖維面料的表面的光澤更富濃艷,使織物的絨感更加飽滿,更具有彈性,同時賦予織物絲綢般觸感,有助于提高免燙整理的效果,使衣服在服用過程中保持平整外觀,并且改善撕破與耐磨性,以及反復多種洗滌仍可保持其特性,提高了染色織物的濕磨擦牢度。
【具體實施方式】
[0011]—種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用于對纖維素纖維面料進行后整理,所述纖維素纖維面料為纖維素纖維質量占比達95%以上的面料,所述后整理助劑包括以下重量比的成分:32 ± 2 %的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35 ± 2 %的硅氧烷,12 ± 0.5 %固色劑,11±0.5%紡織防水劑。
[0012]具體地,所述后整理助劑包括以下重量比的成分:32%的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35 %的硅氧烷,12 %固色劑,11 %紡織防水劑,其余為水。
[0013]具體地,所述改性的N-輕甲基二羥基乙烯脲的PH值為3.0-5.0。
[0014]具體地,所述硅氧烷的PH值為3.0-4.0。
[0015]具體地,所述固色劑為陽離子烯烴化合物,所述固色劑的PH值為5.0-7.0。
[0016]具體地,所述紡織防水劑,以重量份計,含有以下組分:15%的環氧氯丙烷,15%的甲基丙烯酸,5%的甲基纖維素,10%的烷基磷酸酯,其余為水。
[0017]使用本發明的后整理助劑對纖維素纖維面料進行后整理處理后,使纖維素纖維面料在使用過程中不易產生折皺,防縮,整理后的織物甲醛含量遠低于75ppm。使纖維素纖維面料的表面的光澤更富濃艷,使織物的絨感更加飽滿,更具有彈性,同時賦予織物絲綢般觸感,有助于提高免燙整理的效果,使衣服在服用過程中保持平整外觀,并且改善撕破與耐磨性,以及反復多種洗滌仍可保持其特性,提高了染色織物的濕磨擦牢度。
[0018]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用于對纖維素纖維面料進行后整理,所述纖維素纖維面料為纖維素纖維質量占比達95%以上的面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整理助劑包括以下重量比的成分:32 ± 2 %的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35 ± 2 %的硅氧烷,12 土0.5%固色劑,11 ±0.5%紡織防水劑。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整理助劑包括以下重量比的成分:32%的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35%的硅氧烷,12%固色劑,11 %紡織防水劑,其余為水。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其特征在于:所述改性的N-羥甲基二羥基乙烯脲的PH值為3.0-5.0。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硅氧烷的PH值為 3.0-4.0。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其特征在于:所述固色劑為陽離子烯烴化合物,所述固色劑的PH值為5.0-7.0。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纖維素纖維面料的后整理助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紡織防水劑,以重量份計,含有以下組分:15%的環氧氯丙烷,15%的甲基丙烯酸,5%的甲基纖維素,10%的烷基磷酸酯,其余為水。
【文檔編號】D06M13/292GK106012523SQ201610452503
【公開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1日
【發明人】陸永平, 任加華, 周靜娟
【申請人】江蘇格瑪斯特種織物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