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包括如下步驟:設計畫稿,刺繡,主要用汗毛針刺繡動物的鼻子;用卷毛針刺繡動物的耳朵。本發明之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有局部細化,注重質感,立體展現,精致細膩的特點。特別適合運用于獅虎的刺繡。
【專利說明】
一種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尤其是涉及一種湘繡動物毛發刺繡中的創新針法:汗毛針,卷毛針。
【背景技術】
[0002]目前,公知的繡動物的是鬅毛針、毛針等傳統針法,用絲線在真絲或麻質底料上有規律的組合,表達動物皮毛質感,呈現真實度。但是,繡動物的繡品,沒有對具體部位運用具體針法達到最立體、最真實的效果。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提供一種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既可以保留傳統,真實表達,又能立體展現,并且注重質感,使得刺繡的動物毛發細膩精致。
[0004]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在不同質地的底料上制作,用不同粗細的繡線,不同長短的針腳,形成有規律、無規律的排列組合,表達具體質感。
[0005]本發明之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包括如下步驟:
設計畫稿,繪制在不同質地的底料上,刺繡,主要用汗毛針刺繡動物的鼻子,使鼻子骨骼的力量感更好的表現;用卷毛針刺繡動物的耳朵,使原本粗礦的毛發展現柔軟的質感。
[0006]所述汗毛針,先用固有深色繡線直徑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在底料圖案部位定型,刺繡針腳較短;以兩針或三針合為一針,形成兩頭尖中間粗,根據紋理走勢,平行、交叉排列,一組完成后,再用同一種方法,不同深度的顏色的繡線在第二組留出的地方開始繡,直到繡完一組紋路。
[0007]所述卷毛針,把一根繡線,劈絲分線成兩絲、三絲,一絲相當于一根頭發絲粗細,以不規律的曲線組合表現,在底料圖案輪廓上定型,針腳宜為0.5-0.8厘米的長度刺繡,第二針在第一針的二分之一處交錯相接,以此類推第三針、第四針等,直到完成卷毛。
[0008]以上所述汗毛針、卷毛針法為本
【發明人】創造的新針法。
[0009]本發明之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有局部細化,注重質感,立體展現,精致細膩的特點。特別適合用于獅虎的刺繡。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發明之汗毛針法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之卷毛針法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之動物毛發刺繡針法一實施例繡品《虎凝》畫稿。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
[0012]實施例1
選擇經瑋密度適中的真絲或麻質底料,按照先設計的畫稿,在裁好的底料上,用工筆繪畫筆定位上稿,著色,自然晾干,開始刺繡。下面以圖3所示之本發明一實施例《虎凝》刺繡法為例,介紹具體繡制方法。
[0013]參照附圖,以繪有《虎凝》圖案的底料進行刺繡,圖1及圖3中的主體圖案I為汗毛針法繡制,圖2及圖3中的主體圖案2為卷毛針法繡制。
[0014]主要用汗毛針刺繡老虎的鼻子,使鼻子骨骼的力量感更好的表現;用卷毛針刺繡老虎的耳朵,使原本粗礦的虎毛展現柔軟的質感。
[0015]所述汗毛針,先用固有深色繡線直徑的三分之一,在底料圖案部位定型,刺繡針腳較短;以兩針合為一針,形成兩頭尖中間粗,根據紋理走勢,平行、交叉排列,一組完成后,再用同一種方法,不同深度的顏色的繡線在第二組留出的地方開始繡,直到繡完一組紋路。
[0016]所述卷毛針,把一根絲線,劈絲分線成三絲,一絲相當于一根頭發絲粗細,以不規律的曲線組合表現,在底料圖案輪廓上定型,針腳為0.5-0.8厘米的長度刺繡(每一針腳的長度可以不一樣),第二針在第一針的二分之一處交錯相接,以此類推第三針、第四針等,直到完成卷毛D
[0017]完成的刺繡作品如圖3所不D
【主權項】
1.一種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設計畫稿,刺繡,主要用汗毛針刺繡動物的鼻子,用卷毛針刺繡動物的耳朵; 所述汗毛針,先用固有深色繡線直徑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在底料圖案部位定型,刺繡針腳較短;以兩針或三針合為一針,形成兩頭尖中間粗,根據紋理走勢,平行、交叉排列,一組完成后,再用同一種方法,不同深度的顏色的繡線在第二組留出的地方開始繡,直到繡完一組紋路; 所述卷毛針,把一根繡線,劈絲分線成兩絲、三絲,一絲相當于一根頭發絲粗細,以不規律的曲線組合表現,在底料圖案輪廓上定型,第二針在第一針的二分之一處交錯相接,以此類推第三針、第四針等,直到完成卷毛。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其特征在于,采用不同質地的底料。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動物毛發的刺繡針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卷毛針,采用針腳為0.5-0.8厘米的長度刺繡。
【文檔編號】D05C17/00GK105862283SQ201610462793
【公開日】2016年8月17日
【申請日】2016年6月24日
【發明人】李艷, 熊正炎, 佘利純
【申請人】湖南省湘繡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