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纖維素纖維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
【背景技術】
[0002]普通線彈力差為很多人帶來不便,而如今大部分人使用的線都是普通線,存有一下缺點:普通線不夠結實、容易吸水、沒有延展性、易磨損、易燃、制作工藝復雜、工藝條件難以控制,導致產生復合片性的不良,耐用性不強的缺點,現有復合片色澤單一,最終制成的線并不美觀,不受官大群眾的歡迎,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對諸如棉和重構纖維等纖維素材料的氨基芳基化方法,以及一種使用諸如染料、阻燃劑或交聯劑等效用化學物處理經氨基芳基化的纖維素的方法。改性纖維素對效用化學物的改善的吸納意味著所述方法的效率提高,并在染色的情況下避免或減少了漂洗掉的水解染料和所導致的需要處理的大量污水的產生。纖維素材料可與其它形式的纖維混合存在,例如與聚(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或聚酰胺混合存在。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提出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該線彈力高不易吸水,不易磨損不易燃,便民利民,成本低廉。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0005]—種染色纖維素材料,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0-40份、浸漬液3-5份、粘合劑1-3份、軟化水4-6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8_10份、阻燃劑6-10份、碳纖維素20-30份、染料4-6份、交聯劑10-12份、甲醛溶液4_6份。
[0006]進一步,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0份、浸漬液3份、粘合劑1份、軟化水4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8份、阻燃劑6份、碳纖維素20份、染料4份、交聯劑10份、甲醛溶液4份。
[0007]進一步,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5份、浸漬液4份、粘合劑2份、軟化水5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9份、阻燃劑8份、碳纖維素25份、染料5份、交聯劑11份、甲醛溶液5份。
[0008]進一步,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40份、浸漬液5份、粘合劑3份、軟化水6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10份、阻燃劑10份、碳纖維素30份、染料6份、交聯劑12份、甲醛溶液6份。
[0009]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0]1、本發明工藝工藝簡單、產品強度高、韌性好。
[0011]2、產品強度高,外觀晶瑩剔透,色如玉石。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將結合本發明的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內的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的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13]實施例一:
[0014]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0-40份、浸漬液3-5份、粘合劑1_3份、軟化水4_6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8-10份、阻燃劑6-10份、碳纖維素20-30份、染料4_6份、交聯劑10-12份、甲醛溶液4-6份。
[0015]實施例二:
[0016]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0份、浸漬液3份、粘合劑1份、軟化水4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8份、阻燃劑6份、碳纖維素20份、染料4份、交聯劑10份、甲醛溶液4份。
[0017]實施例三:
[0018]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5份、浸漬液4份、粘合劑2份、軟化水5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9份、阻燃劑8份、碳纖維素25份、染料5份、交聯劑11份、甲醛溶液5份。
[0019]實施例四:
[0020]氨基芳基化纖維素40份、浸漬液5份、粘合劑3份、軟化水6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10份、阻燃劑10份、碳纖維素30份、染料6份、交聯劑12份、甲醛溶液6份。
[0021]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主權項】
1.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0-40份、浸漬液3-5份、粘合劑1-3份、軟化水4-6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8_10份、阻燃劑6-10份、碳纖維素20-30份、染料4-6份、交聯劑10-12份、甲醛溶液4_6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0份、浸漬液3份、粘合劑1份、軟化水4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8份、阻燃劑6份、碳纖維素20份、染料4份、交聯劑10份、甲醛溶液4份。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5份、浸漬液4份、粘合劑2份、軟化水5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9份、阻燃劑8份、碳纖維素25份、染料5份、交聯劑11份、甲醛溶液5份。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40份、浸漬液5份、粘合劑3份、軟化水6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10份、阻燃劑10份、碳纖維素30份、染料6份、交聯劑12份、甲醛溶液6份。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染色纖維素材料,按照重量份數計算,包括如下原料:氨基芳基化纖維素30-40份、浸漬液3-5份、粘合劑1-3份、軟化水4-6份、亞烷基對苯二甲酸酯8-10份、阻燃劑6-10份、碳纖維素20-30份、染料4-6份、交聯劑10-12份、甲醛溶液4-6份,配比簡單,耐損耐磨,染色時不會排除大量廢水,不會污染環境,成本低廉。
【IPC分類】D06P1/673, D06P3/60, D06P1/651
【公開號】CN105297495
【申請號】CN201510736759
【發明人】張旭東
【申請人】青島天邦線業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2月3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