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改進的舒適性密胺織物及其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由蜜胺纖維制成的織物和紗以及賦予它們下述物理性能的方法,所述物理性能如色彩、回潮率和改進的手感。
蜜胺纖維可用在要求耐熱和抗燃的應用中。這類應用的實例包括室內裝飾品、帷幔材料、消防服等。這類應用由于其在維護生命和財產方面的作用而被認為是非常有用的,以致于其外觀成為次要考慮的方面。然而這樣是不正確的,式樣在織物的選擇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因此,重要的是由蜜胺制成的織物可被染成所需的色澤。由于蜜胺纖維的化學性能不同于更平常的人造合成纖維,因此公知的用于染這些更平常的纖維的染料未必能染蜜胺纖維。其結果是,需要開發能染蜜胺纖維的染料和條件。
許多呈自然狀態的蜜胺纖維可能具有粗糙或發癢的手感。在蜜胺纖維的某些應用中,這種性能被認為是采用蜜胺纖維的缺點,即使當蜜胺纖維的防護性能十分優異時。提高蜜胺纖維的舒適度和改進其手感的方法是理想的。
舒適度也可以與“回潮率”有關,因此對于某些織物而言,一種改進舒適度的方法是提高“回潮率”。可以認為,合成纖維吸收水分的能力使這類纖維貼著皮膚時更類似于棉纖維而具有較少的合成纖維感。回潮率是指織物吸收水分的性能。通常被認為是舒適性織物的棉織物具有較高的回潮率性能(典型地在約8.5-約10.5的范圍內),該性能能夠導致芯吸作用,從而從皮膚上除去水分,產生“舒適感”。
柔軟性是手感的表征,一些人認為它難以定量。但是,當通過手來比較兩種不同織物的柔軟性時,有關哪一種較軟的結論通常是一致的。
蜜胺纖維經常與其它纖維混紡,因此大部分蜜胺織物實際上是蜜胺纖維和其它類纖維的混合物。蜜胺纖維與種類繁多的纖維進行混紡,例如對芳族聚酰胺纖維、間芳族聚酰胺纖維、玻璃纖維、抗燃(FR)纖維素纖維、鋼纖維、棉纖維、羊毛纖維、聚酯纖維等。由蜜胺纖維和其它纖維的混合物制成的織物所關切的可染性和手感問題與全部蜜胺纖維織物的相同。對這些織物進行染色同時改進其手感的方法是理想的。
此外,工業上已經對新的配色效應進行了探索。使經染色的織物具有獨特的或有吸引力的外觀的染色方法被認為是有益的。一種普遍的配色效應被稱為“條紋”效應。可例舉的條紋織物有磨過的粗斜紋布。通常,這種效應是通過以下處理步驟達到的,例如在染色處理之后進行石洗。另外,粗斜紋效應通常是由這樣的染料達到的,該染料對于與原料織物中未染色的經紗一起使用的纖維素材料表現出不良的耐洗牢度。洗滌過程中,某些染料表現出不良耐洗牢度,從而產生了外觀較淺且更明顯的未著色經紗。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蜜胺織物的染色方法。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染色的蜜胺纖維織物。
本發明的又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蜜胺纖維混紡織物的染色方法。
本發明的又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染色的蜜胺纖維混紡織物。
本發明的又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改進蜜胺纖維和蜜胺纖維混紡織物的手感的方法。
本發明的又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良好手感性能的蜜胺織物或蜜胺混紡織物。
這些目的和優點以及相關的目的和優點是通過改進由蜜胺纖維制成的織物的舒適性的方法達到的,這種方法是將織物在加熱到大于70℃的水浴中浸泡20分鐘以上。該水浴可以基本上都是水或者可以是染浴。該水浴可以含有一種或多種溶質,這些溶質選自勻染劑、分散劑、螯合劑、潤滑劑、pH值調節劑和它們的結合物。該水浴優選被加熱到約90℃-約130℃的溫度。
織物可以包含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蜜胺纖維優選為含有摩爾比例為2摩爾甲醛比1摩爾蜜胺的蜜胺與甲醛的縮合產物、羥基噁烷基蜜胺、以及少量非必需性的其它添加劑的蜜胺-甲醛纖維。
本發明還包括改進由蜜胺纖維制成的織物的舒適性的方法,這種方法是將織物在一定溫度的水浴中浸泡一定的時間,從而使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在所述浸泡之后大于約6.5%(重量),優選大于約7%(重量)。
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是一種含有蜜胺纖維的織物,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大于約6.5%(重量),優選至少大于約7%(重量)。該織物可被染色。該織物可以由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構成。
在閱讀了以下的詳細說明后,本發明的相關目的和優點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將變得明了。
為了促進對本發明原理的理解,接下來是對本發明具體實施方案的說明,這些說明采用了特定的術語。應當認識到,采用這些特定的術語不會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并且對所討論的本發明的原理的改變、改進、與本發明原理相當的原理以及對本發明原理的進一步應用都視為是對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通常所能想到的,是與本發明有關的。
以下對本發明的詳細說明涉及呈織物、紗等形式的染色制品。可以認為,對于制品可呈現的特定形式沒有限定,即這些形式可以是織物、紗、纖維網、絲、纖維、紗條、絲束等形式。
本發明涉及對所有這些構造中的纖維賦予色彩的標準方法,例如染色、印花等。優選地,該方法是一種染色方法。染色方法可以在水浴或非水浴中進行。目前,水浴是優選的。
蜜胺纖維可以單獨使用或與另一種纖維混合以制成混合組分紗。全-蜜胺纖維紗可以制成含有其它類纖維或不含其它類纖維的織物等。應當認為術語“織物”、“紗”和“纖維”是可互換的,并且具有其最寬的與本發明技術相符的解釋。
為了闡述本發明所達到的染色效應,采用了術語“染色的”(及其相近詞)和“著色的”(及其相近詞)來闡述對特定染料的不同感應。所用的這些術語的含義與本領域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賦予它們的一般含義相一致。
本發明涉及染色的耐熱及抗燃織物。通常,用于這方面的這種織物是具有大于約28、更優選為至少30的限定的氧指數的那些織物,該氧指數用ASTMD-2863-77測定。I、由蜜胺纖維及其混合物得到的染色的織物和紗(蜜胺被染色)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是一種制品的染色方法,所述制品由至少一小部分耐熱和抗燃的蜜胺纖維構成。將待染色的制品在被加熱到至少約95℃-約150℃的含有染料或染料混合物的染液中放置約30-約120分鐘。本發明的這方面和由其得到的制品在實施例1-6中進行說明。
該制品可以由100%的蜜胺纖維構成,或者該制品是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所述的其它纖維選自間芳族聚酰胺纖維、對芳族聚酰胺纖維、玻璃纖維、碳纖維、其它礦物或陶瓷纖維、鋼纖維、聚苯并咪唑纖維、聚酰亞胺纖維、聚酰胺-酰亞胺纖維、聚四氟乙烯纖維、聚醚醚酮纖維、聚丙烯酸酯纖維、聚芳基醚酮纖維、諾沃洛伊德纖維、聚醚砜纖維、聚氯乙烯纖維、聚偏二氯乙烯纖維、液晶聚酯纖維、和它們的混合物或結合物。
此外,本發明的方法可用來對與其它預著色纖維混合在一起的蜜胺纖維進行染色。以下的實施例2說明了使織物均勻著色的本發明方法,該織物是對芳族聚酰胺纖維與蜜胺纖維的60∶40的混紡織物,其中對芳族聚酰胺纖維已被染成黑色(有時稱為“紡前著色”)。
織物可以呈任何形式機織物、無紡布、針織物等。如果該織物是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紡織物,則混合量可以是約20%至接近100%(重量)的蜜胺纖維。優選地,混紡織物中蜜胺纖維的量不超過約60%(重量)。
蜜胺纖維可以是任何蜜胺纖維,但優選的是以下的蜜胺-甲醛纖維,該蜜胺-甲醛纖維主要含有摩爾比例為2摩爾甲醛比1摩爾蜜胺的蜜胺與甲醛的縮合產物,并含有羥基噁烷基蜜胺,還可能含有少量的其它添加劑。一種適用的蜜胺纖維是可從BASF公司,Mt.Olive,NJ購得的Basofil纖維。
染液中的染料是以下類型染料中的一種或多種直接染料、非金屬絡合酸性染料、金屬絡合酸性染料、分散染料(不含載體)及其混合物。根據一般的染色作法,染液中可以存在其它材料。這些材料包括如勻染劑、防沫劑、分散劑、潤滑劑和螯合劑以及它們的結合物。
對于分散染料而言,染液溫度在約95℃-約150℃的范圍內,優選為約110℃-約150℃。準確的溫度取決于所用的染料,而且該溫度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
織物將在染液中暴露一段時間,該時間也取決于所用的染料,而且該時間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常用的時間范圍是約30-約120分鐘。
在完成了染色步驟并且織物或紗被染成了所需的色澤之后,一般可以非必須性地采用后續步驟。例如,如果需要特殊效果,可以采用后洗滌步驟。
出乎意料地發現,當織物是蜜胺纖維與以上所列其它類型纖維之一的混合物時,被染色的織物不進行任何常用于增強條紋效果的后續處理步驟(如石洗)即可產生獨特的條紋外觀。出乎意料地,蜜胺纖維被染色,而其它纖維未被明顯程度地染色(盡管在某些情況下會被輕度著色)。因此,該織物無需進行進一步處理步驟即可表現出條紋外觀。當存在有下述的其它非蜜胺耐熱及抗燃纖維時,這種情況特別顯著,所述的其它非蜜胺耐熱及抗燃纖維是不可染色的,即,在染液條件下不能被染成深色(如果是全部)。
本發明的另一個有關方面是被染色的蜜胺織物或蜜胺混紡織物。這種織物可以按照以上方法制成,而且優選地由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制成。
本發明包括下述制品的染色方法,所述制品由耐熱及抗燃的蜜胺纖維與蛋白質纖維構成。將待染色的蜜胺與蛋白質制品在加被熱到至少約95℃-約110℃的含有一種或多種分散染料的染液中放置約30-約120分鐘。
該制品是蜜胺纖維與蛋白質(或動物)纖維的混合物,蛋白質(或動物)纖維選自羊毛、蠶絲、開司米、馬海毛、兔毛等、或是它們相互之間的或它們與其它類纖維的混合物或結合物。該蜜胺纖維與蛋白質(或動物)纖維的混合物可以含有約20%至接近100%(重量)的蜜胺纖維。
如上所述,優選采用的染料是一種或多種分散染料及其混合物。根據一般的染色作法,染液中可以存在其它材料。這些材料包括如勻染劑、防沫劑、分散劑、潤滑劑和螯合劑以及它們的結合物。
染液溫度優選在約95℃-約110℃的范圍內。準確的溫度取決于所用的染料,而且該溫度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
織物將在染液中暴露一段時間,該時間也取決于所用的染料,而且該時間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常用的時間范圍是約30-約120分鐘。
在完成了染色步驟并且織物或紗被染成了所需的色澤之后,一般可以非必須性地采用后續步驟。例如,如果需要特殊效果,可以采用后洗滌步驟。
出乎意料地,當用分散染料(不含載體)染色時,蜜胺纖維與一種或多種蛋白質纖維的混合物顯示出獨特的條紋外觀。無需進行后續處理步驟。為了進行說明,以下的實施例6A-6B闡述了用分散染料對蜜胺/羊毛混紡織物進行染色的方法,其中羊毛沒有任何明顯程度的染色(盡管羊毛可能被輕度著色),而且織物表現出令人滿意的條紋外觀。
本發明的另一個有關方面是被染色的蜜胺纖維/蛋白質纖維混紡織物。該織物可以根據以上蜜胺纖維/蛋白質纖維混合物的染色方法制備,而且顯示出條紋外觀。II、由蜜胺纖維與纖維素纖維的混合物得到的染色的織物和紗(纖維素被染色)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是下述制品的染色方法,所述制品由蜜胺纖維和纖維素纖維構成。該方法將這種制品提供給染液,使制品在小于約95℃的溫度下被染色。無需為了獲得這種效果而以一類纖維作為經紗、以其它類纖維作為緯紗來編織織物(正如對于粗斜紋布織物那樣)。本發明的這一方面以及由此得到的織物在實施例7A-7F中進行說明。
典型的纖維素纖維是天然的及合成的纖維素纖維,如棉纖維、人造纖維、韌皮纖維、葉纖維、醋酯纖維和它們的混合物。根據對這些纖維所進行的公知的處理,這些纖維可以是也可以不是阻燃(FR)的。
蜜胺纖維可以是任何蜜胺纖維,但優選的是以下的蜜胺-甲醛纖維,該蜜胺-甲醛纖維主要含有摩爾比例為2摩爾甲醛比1摩爾蜜胺的蜜胺與甲醛的縮臺產物,并含有羥基噁烷基蜜胺,還含有少量的其它添加劑。一種適用的蜜胺纖維是可從BASF公司,Mt.Olive,NJ購得的Basofil纖維。
染料選自直接染料、不溶性偶氮染料、活性染料、還原染料、硫化染料、萘酚染料、分散染料(就乙酸酯而言)、和它們的混合物。優選的染料取決于所用纖維素的特定類型。根據常規作法,染液中可以存在其它材料。例如,用直接染料染棉纖維時,經常需要鹽(如結晶硫酸鈉)。
織物可以呈任何形式,如機織物、無紡布或針織物。該織物可以含有約20%至接近100%(重量〕、優選約20%-約80%(重量)的蜜胺纖維。其中纖維素纖維是FR棉纖維,織物或紗中蜜胺纖維的優選量為約20%-約50%(重量)。織物中也可以存在其它類型的纖維。
如需要,可以采用諸如洗滌、漂白、絲光處理等的預染步驟。對于染色而言,染液的溫度小于約95℃,但準確的溫度取決于所用的特定染料,而且該溫度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
應將織物在染液中暴露足夠長的時間以便將織物染成所需的色彩。時間的長短取決于織物的確切組成,而且該時間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
緊接著染色之后可采用普通的后處理步驟,這些后處理步驟是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目前公知的或是下文所要闡述的。這些步驟取決于所用的特定染料或染料混合物,這些步驟包括如后洗滌、氧化和中和。
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是一種耐熱及抗燃的條紋織物,該織物含有約20%至接近100%(重量)的基本上未被染色(盡管它們在纖維制造過程中可被預著色)的蜜胺纖維。除了蜜胺纖維之外,該織物含有下述纖維素纖維,所述纖維素纖維選自棉纖維、人造纖維、韌皮纖維、葉纖維、醋酯纖維、和它們之間的混合物或它們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纖維素纖維用以下染料染色,這些染料選自直接染料、非金屬絡合酸性染料、活性染料、萘酚染料、還原染料、硫化染料、不溶性偶氮染料、分散染料(對于醋酸酯而言)、和它們的混合物。III、由蜜胺纖維與纖維素纖維的混合物得到的染色的織物和紗(蜜胺纖維被染色)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是下述制品的染色方法,所述制品由蜜胺纖維和纖維素纖維構成,其中蜜胺纖維被染色。該方法將這種制品提供給水性染液,使制品在超過約95℃的溫度下被染色。出乎意料地,蜜胺纖維被染色而纖維素纖維基本上未被染色(它們可被著色),從而使織物不進行進一步處理步驟就表現出條紋外觀。無需為了獲得這種效果而以一類纖維作為經紗、以其它類纖維作為緯紗來編織織物(正如對于粗斜紋布織物那樣)。本發明的這一方面以及由此得到的織物在實施例8A-8D中進行說明。
典型的纖維素纖維是天然的及合成的纖維素纖維,如棉纖維、人造纖維、韌皮纖維、葉纖維、和它們之間的混合物或它們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根據對這些纖維所進行的公知的處理,這些纖維可以是也可以不是阻燃(FR)的。
蜜胺纖維可以是任何蜜胺纖維,但優選的是以下的蜜胺-甲醛纖維,該蜜胺-甲醛纖維主要含有摩爾比例為2摩爾甲醛比1摩爾蜜胺的蜜胺與甲醛的縮合產物,并含有羥基噁烷基蜜胺,還可能含有少量的其它添加劑。一種適用的蜜胺纖維是可從BASF公司,Mt.Olive,NJ購得的Basofil纖維。
染料選自直接染料(不含鹽如結晶硫酸鈉)、金屬絡合酸性染料、非金屬絡合酸性染料、分散染料、和它們的混合物。根據常規作法,染液中可以含有其它材料。
織物可以呈任何形式,如機織物、無紡布或針織物。該織物可以含有約20%至接近100%(重量〕、優選約20%-約80%(重量)的蜜胺纖維。其中纖維素纖維是FR棉纖維,織物或紗中蜜胺纖維的優選量為約20%-約50%(重量)。
如需要,可以采用諸如洗滌、漂白、絲光處理等的預染步驟。對于染色而言,染液的溫度為至少約95℃-約150℃,但準確的溫度取決于所用的特定染料,而且該溫度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
應將織物在染液中暴露足夠長的時間以便將織物染成所需的色彩。時間的長短取決于織物的確切組成,而且該時間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
緊接著染色之后可采用普通的后處理步驟,這些后處理步驟是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目前公知的或是下文所要闡述的。這些步驟取決于所用的特定染料或染料混合物,這些步驟包括如后洗滌。
本發明的另一個方面是一種耐熱及抗燃的條紋制品,該制品含有約20%至接近100%(重量)的蜜胺纖維。該蜜胺纖維用直接染料(未使用鹽)、分散染料、非金屬絡合酸性染料或金屬絡合酸性染料、或它們的混合物進行染色。除了蜜胺纖維之外,該織物含有下述纖維素纖維,所述纖維素纖維選自棉纖維、人造纖維、韌皮纖維、葉纖維、和它們的混合物。用來染蜜胺纖維的直接染料、非金屬絡合酸性染料、或金屬絡合酸性染料使纖維素纖維基本上未被染色(但可被著色)。IV、由蜜胺纖維與芳族聚酰胺纖維的混合物得到的染色的織物和紗(芳族聚酰胺纖維被染色)該織物或紗由蜜胺纖維與選自間芳族聚酰胺纖維和對芳族聚酰胺纖維的其它纖維構成。
織物可以呈任何形式,如機織物、無紡布或針織物等。混合量可以是約20%至接近100%(重量〕的蜜胺纖維。優選地,混合物中蜜胺纖維的量不超過約60%(重量)。也可以存在其它類型的纖維。
蜜胺纖維可以是任何蜜胺纖維,但優選的是以下的蜜胺-甲醛纖維,該蜜胺-甲醛纖維主要含有摩爾比例為2摩爾甲醛比1摩爾蜜胺的蜜胺與甲醛的縮合產物,并含有羥基噁烷基蜜胺,還可能含有少量的其它添加劑。一種適用的蜜胺纖維是可從BASF公司,Mt.Olive,NJ購得的Basofil纖維。
染液中的染料是一種或多種堿性染料。還存在有硝酸鈉(或等同物)和載體。合適的載體包括乙酰苯、苯甲酸甲酯、苯甲醛、芐醇、芐醇/乙酰苯混合物、環已酮、N-環己基-2-吡咯烷酮、N-辛基吡咯烷酮、N,N-二乙基(間-甲苯甲酰胺)、N,N-二甲基甲酰胺、N-丁基鄰苯二甲酰亞胺與N-異丙基鄰苯二甲酰亞胺的混合物、芳基醚、苯甲酰胺和二甲基酰胺。這些物質的實例包括PolydyolNN、C-Prodye NM、Cadra NEX、Dymex、和Cindye NMX。也可以使用諸如N-甲基-2-吡咯烷酮、N,N-二甲基乙酰胺、二甲亞砜、和N,N-二甲基甲酰胺的溶脹劑。
根據一般的染色作法,染液中也可以存在其它材料。這些材料包括如勻染劑、防沫劑、分散劑、潤滑劑和螯合劑以及它們的結合物。
染液溫度在約100℃-約190℃(或更高)的范圍內,優選為至少約120℃。準確的溫度取決于所用的染料,而且該溫度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
織物將在染液中停留一段時間,該時間也取決于所用的染料,而且該時間對于本領域的普通熟練技術人員而言應當是容易確定的。常用的時間范圍是約30-約120分鐘。
在完成了染色步驟并且織物或紗被染成了所需的色澤之后,一般可以非必須性地采用后續步驟。例如,如果需要特殊效果,可以采用后洗滌步驟。
出乎意料地發現,被染色的織物不進行任何常用于增強條紋效果的后續處理步驟(如石洗)即可表現出獨特的條紋外觀。出乎意料地,芳族聚酰胺纖維被染色,而蜜胺纖維未被染色(它們可被著色),并且該織物無需進行進一步處理步驟即可表現出條紋外觀。
本發明的另一個有關方面是蜜胺纖維/芳族聚酰胺纖維混紡織物。這種織物可以按照以上方法制成,并且由于芳族聚酰胺纖維被染色,而蜜胺纖維未被明顯程度地染色,因而該織物表現出條紋外觀。V、改進的舒適性蜜胺纖維和紗本發明的另一個要點是改進下述織物舒適性的方法,該織物由蜜胺纖維制成。如上所述,這些織物可能具有粗糙的手感。出乎意料的是,這種手感可以通過某種染色條件或假染定形條件得到顯著地改進。本發明的這一方面在實施例9A-D和實施例10中進行說明。這種改進的舒適性是特別出乎意料的,因為人們認為染色導致被染色織物的手感不理想。
該方法包括將蜜胺織物或蜜胺混紡織物在被加熱到高于約70℃的染液中浸超過約15分鐘。染液可以是純水,或者可以是假染定形液或染液。假染定形液可以(但不是必須)含有勻染劑、分散劑、潤滑劑、螯合劑或pH值調節劑。換句話說,假染定形液可以含有存在于染液中的除染料之外的所有化學物質。而染液中可以含有存在于染液中的所有常用化學物質。但是不認為染液中添加劑的特定量和特定類型對于結果來說是必需的。
蜜胺織物或紗可以是蜜胺纖維與一種或多種下述纖維的混合物,所述的纖維有間芳族聚酰胺纖維,對芳族聚酰胺纖維,玻璃纖維,碳纖維,其它礦物或陶瓷纖維,鋼纖維,聚苯并咪唑纖維,聚酰亞胺纖維,聚酰胺-酰亞胺纖維,聚四氟乙烯纖維,聚芳基醚酮纖維,諾沃洛伊德纖維,聚醚醚酮纖維,聚丙烯酸酯纖維,聚醚砜纖維,聚氯乙烯纖維,聚偏二氯乙烯纖維,聚乙烯醇纖維,尼龍纖維,聚酯纖維,液晶聚酯纖維,諸如棉纖維、人造纖維、韌皮纖維、葉纖維、醋酯纖維的天然及合成纖維素纖維,這些纖維的FR形式,羊毛纖維(和其它動物纖維),聚酯纖維,變性聚丙烯腈纖維,丙烯酸纖維,以及以上物質的各種混合物和結合物。蜜胺纖維的存在量可以占織物或紗的約20%至接近100%(重量)。對于很可能以后不用阻燃化學物質進行處理的含有棉纖維的纖維混合物而言,蜜胺纖維的優選存在量為至少約60%(重量)。
優選的是將染液加熱到約90℃-約130℃至少達約60分鐘。
回潮率是表征織物舒適性的一個因素。以織物或紗中蜜胺纖維的重量計,經過這種處理之后的回潮率將大于約6.5%。優選地,以蜜胺纖維的重量計,處理之后的回潮率將至少為約8%-約9%。
除了增加了蜜胺織物的回潮率之外,本發明的方法還增加了手感的柔軟性和未著色蜜胺織物的白度。
本發明將參考以下的詳細實施例進行闡述。這些實施例以說明的方式被列出,而不是為了限制本發明的范圍。除了另作說明的以外,所有的百分比均為重量百分比。
實施例1A-1D對-芳族聚酰胺/蜜胺纖維的混紡織物和紗-條紋外觀將由60%Basofil蜜胺纖維(由BASF Corporation,Mt.Olive,New Jersey提供)和40%對-芳族聚酰胺纖維(Twaron,由Akzo Nobel,Chicago,IL提供)構成的適合于消防員外層服裝的8 oz/yd2的平紋織造織物的織物樣品通過以下程序進行洗滌,然后用于實施例1A-1D的染色。
洗滌洗滌步驟使用30∶1(洗液∶織物)的比。洗液含有軟化水;1.0g/l的SandopanLF非離子型聚烯化氧加成物(由Clariant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以及0.5g/l的蘇打粉。
將含有織物的洗液加熱到70℃,并在70℃保持20分鐘。然后將樣品在溫水中、接著在冷水中徹底清洗。
實施例1A用直接染料染色洗滌后的織物用直接染料在染液中以20∶1(染液∶織物)的比例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1.0%的Sandopan LF;以及1.0%的Intralite紅色6BLL(C.I.直接紅79)(由Crompton & Knowles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3.0。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清洗后,將樣品離心脫水并掛干。
實施例1B用非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洗滌后的織物用非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在染液中以20∶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1.0%的Chemcogen AC陰離子型勻染劑(由Rhone-Poulenc,Inc.,Lawrenceville,GA提供,商品名為Supralev AC);以及1.0%的Tectilon藍色4R(C.I.酸性藍277)(由Ciba Corporation,Greensboro,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3.0。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清洗后的樣品離心脫水并掛干。
實施例1C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洗滌后的織物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在染液中以20∶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1.0%的UniperolNB-SE勻染劑(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以及1.0%的Irgalan藍色3GL 200%(C.I.酸性藍171)(由Crompton & Knowles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3.0。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將樣品離心脫水并掛干。
實施例1D用分散染料染色洗滌后的織物用分散染料在染液中以20∶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以及1.0%的Dipersol藍包BG顆粒(C.I.分散藍26)(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4.5。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清洗后的樣品離心脫水并掛干。
在實施例1A-1D中,織物中的蜜胺纖維被染色而芳族聚酰胺沒有被明顯染色。織物表現出好看的條紋外觀,并且手感比染色程序前更柔軟。
實施例2A和2B紡前著色的對-芳族聚酰胺/蜜胺纖維的混紡織物和紗將由40%Basofil蜜胺纖維和60%黑色紡前著色的Kevlar纖維(對-芳族聚酰胺纖維,由I.E.Du Pont de Nemours,Wilmington,DE提供)構成的、其構造適合于消防員外層服裝的織物樣品通過以下程序進行洗滌,然后染色。
洗滌洗液比為15∶1(洗液∶織物)。洗液含有軟化水;0.50%的KieralonNB-OL陰離子型洗滌劑(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以及0.50%的蘇打粉。
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保持20分鐘。然后將洗滌后的織物在溫水中、接著在冷水中徹底清洗。
實施例2A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洗滌后的織物在染液中以1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1.0%的Uniperol NB-SE;1.5g/l的乙酸鈉;以及0.6%的Acidol黑色M-SRL染料(C.I.酸性黑194)(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3.0。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40℃,并在140℃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將樣品離心脫水,并滾筒干燥。
實施例2B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按實施例2A的方法對洗滌后的織物染色,所不同的是染料是0.6%的Acidol灰色M-G(C.I.酸性黑187)(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實施例2A和2B的染色后的織物具有均勻的黑色外觀。同樣,染色程序后織物的手感比染色前更柔軟。
實施例3A和3B間-芳族聚酰胺/蜜胺纖維的混紡織物和紗-條紋外觀由40%Basofil蜜胺纖維和60%Nomex450纖維(間-芳族聚酰胺,由I.E.Du Pont de Nemours,Wilmington,DE提供)構成的,適合于諸如賽車駕駛員或消防員使用的護罩服裝的8 oz/yd2的雙羅紋針織織物。這些織物通過以下程序進行洗滌,并按實施例3A和3B描述的方式染色。
洗滌織物在洗液中以20∶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0.50g/l的KieralonNB-OL;以及0.50g/l的TSPP(焦磷酸四鈉)。
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保持20分鐘。然后將織物在溫水中、接著在冷水中徹底清洗。
實施例3A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洗滌后的織物在染液中以10∶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2.0%的UniperolNB-SE;1.3g/l的乙酸鈉;以及1.0%的Lanaset藍色2R染料(由Ciba Textile Products Corporation,Greensboro,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檸檬酸調整到3.0。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30℃,并在130℃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樣品通過以下方法進行后洗滌。
后洗滌后洗滌程序在洗液中以10∶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洗液含有軟化水;以及1.0g/l T.anapon X-70改性的聚乙二醇醚(由Sybron Chemicals Inc.,Welford,SC提供)。
將洗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4.5,加熱到85℃,并在85℃維持20分鐘。然后冷卻洗液,樣品用溫水、接著用冷水徹底清洗。將樣品離心脫水,并滾筒干燥。
實施例3B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用實施例3A描述的程序洗滌和染色另一種樣品,所不同的是染料為1.0%的阿齊多黑色M-SRL。
在實施例3A-3B中蜜胺纖維被染色。與染色步驟前相比,織物表現出好看的條紋外觀和更柔軟的手感。
實施例4A-4C間-芳族聚酰胺/蜜胺纖維的混紡織物-條紋外觀由50%Basofil蜜胺纖維和50%Nomex462(間-芳族聚酰胺,由I.E.DuPont,Wilmington,DE提供)構成作為4.5 oz/yd2的平紋織造織物的適合于防護工作服應用的織物,這些織物樣品通過以下所述方式進行洗滌和染色。
洗滌在洗液中以10∶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0.50g/l的KieralonNB-OL;以及0.50g/l的蘇打粉。
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保持20分鐘。然后將樣品在溫水中、接著在冷水中徹底清洗。
實施例4A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織物樣品在染液中以1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3.0%的TanapalBP勻染劑(由Sybron Chemicals,Wellford,SC提供);10.5%的Lanaset灰色G 50%染料(無C.I.數)(由Ciba Corporation,Greensboro,NC提供);以及1.68%的Lanaset紅色G染料(無C.I.數)(由Ciba Corporation,Greensboro,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檸檬酸調整到2.5。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樣品通過以下方法進行后洗滌后洗滌后洗滌洗液以10∶1(洗液∶織物)的比含有織物,洗液是軟化水;以及1.0g/lTanapon X-70。
將洗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4.5。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維持20分鐘。冷卻洗液,并將樣品用溫水、接著用冷水徹底清洗。將樣品離心脫水,再滾筒干燥。
實施例4B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用實施例4A描述的程序洗滌、染色和后洗滌另一種樣品,所不同的是染料為8.0%的Acidol黑色M-SRL。
實施例4C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用實施例4A描述的程序洗滌、染色和后洗滌另一種樣品,所不同的是染料為8.0%的Lanaset黑色B(無C.I.數)(由Ciba Corporation,Greensboro,NC提供)。
在實施例4A-4C中蜜胺纖維被染色而芳族聚酰胺沒有被明顯染色。與染色前相比,織物表現出好看的條紋外觀并具有更柔軟的手感。
實施例5A-5B間-芳族聚酰胺/蜜胺纖維的混紡紗-條紋外觀將由50%Basofil蜜胺纖維和50%Nomex462間-芳族聚酰胺纖維構成的30s單根英制棉紗支數的環錠紡的紗針織成圓筒形針織物,并按以下方式洗滌和染色。
洗滌在洗液中以15∶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0.50g/l的克拉隆NB-OL;以及0.50g/l的蘇打粉。
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保持20分鐘。然后將洗滌后的樣品在溫水中、接著在冷水中徹底清洗。
實施例5A用分散染料染色軟化水;1.0%的用于高溫染色的PalegalNB-SF的染色助劑(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0.25g/l Versene乙二胺四乙酸四鈉鹽螯合劑;以及4.0% Palanil藍色R(C.I.分散藍56)。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6.0。以2.0℃/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40℃,并在140℃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然后將樣品離心脫水,再滾筒干燥。
實施例5B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用實施例5A描述的程序洗滌另一種樣品,并在染液中以1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3.0%的TanapalBP的勻染劑(由Sybron Chemicals Inc.,Welford,SC以商品提供);以及4.0%的Lanaset黑色B染料。
將染液的pH用檸檬酸調整到2.5。以2.0℃/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40℃,并在140℃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然后將樣品離心脫水,再滾筒干燥。
在實施例5A和5B中蜜胺纖維被染色而芳族聚酰胺沒有被明顯染色。與染色前相比,織物表現出好看的條紋外觀并具有更柔軟的手感。
實施例6A和6B羊毛/蜜胺纖維的混紡織物和紗按平紋結構制備織物樣品以形成9oz./yd2織物,織物含有(1)60%的Basofil蜜胺纖維和40%的羊毛纖維;或(2)50%的Basofil蜜胺纖維和50%的羊毛纖維;以及(3)40%的Basofil蜜胺纖維和60%的羊毛纖維。織物樣品按以下方式染色實施例6A用分散染料染色織物各自在染液中以2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1.5%的PalegalNB-SF;0.25g/l的Versene;3.0%的硫酸銨;以及4.0%的Terasil亮藍BGE(C.I.分散藍60)(由Ciba Corporation,Greensboro,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6.0。以2.0℃/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10℃,并在110℃維持45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然后將每種織物樣品離心脫水,再掛干。
實施例6B用分散染料染色用實施例6A的方式對每種樣品進行染色,所不同的是染料是1.5%的Palanil紅色FFN(C.I.分散紅279)(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在實施例6A和6B中蜜胺纖維被染色而羊毛纖維沒有被明顯染色。與染色前相比,蜜胺/羊毛混紡織物表現出好看的條紋外觀并具有更柔軟的手感。
實施例7A-7F纖維素纖維/蜜胺纖維混紡的紗和織物(纖維素被染色)(條紋外觀)制備由60%的Basofil蜜胺纖維和40%的棉纖維構成的12單根英制棉紗支數的雙股紗樣品。將該紗針織成圓筒形針織物或編織成平紋組織10oz/yd2,并按以下方式洗滌和染色實施例7A用靛藍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洗滌圓筒形針織紗在洗液中以20∶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10.0%的氫氧化鈉(50%);以及4g/l的KieralonNB-CD預處理化合物(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將洗液加熱到100℃,并在100℃維持3小時。樣品在熱水和冷水中徹底清洗。
漂白洗滌后的針織紗樣品在漂白液中以10∶1(漂白液∶織物)的比進行漂白,漂白液含有軟化水;2.0%的KieralonNB-CD;2.0%的Prestogen TX-180過氧化物漂白穩定劑(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5.0%的氫氧化鈉(50%);以及10.0%的過氧化氫(30%)。
將漂白液加熱到95℃,并在95℃維持1小時。將該漂白液冷卻到約50℃,滴加,并按以下方法配制新的浴液。浴比是10∶1(浴液∶織物)。
60℃的軟化水;以及在棉纖維預處理中用于處理雜質的1.0%的LufibrolNB-7萃取和分散劑(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將第二種浴液加熱到65℃,并在65℃維持10分鐘。將浴液冷卻到約50℃,滴加,并配制第三種新的浴液,然后將樣品在軟化水中以10∶1(浴液∶織物)的比進行處理。將該水浴加熱到82℃并保持10分鐘。將該浴液冷卻到約50℃,滴加,樣品用熱水清洗約10分鐘。樣品在該新浴液中以約30∶1(浴液∶織物)的比中和5分鐘。用乙酸將pH調整到7.0。然后按以下方式對樣品進行絲光處理絲光處理漂白后的織物在絲光液中以20∶1(絲光液∶織物)的比進行絲光處理,絲光液含有軟化水;以及40.0%的氫氧化鈉(50%)。
樣品放置在絲光液中并攪拌30秒鐘。在室溫以30∶1(水∶織物)的比用去離子水清洗樣品兩次。將樣品引入到另一個30∶1(水∶織物)比的去離子水浴中。用乙酸將新浴的pH調整到6-7。在該浴中處理樣品5分鐘。然后將樣品在熱水和冷水中清洗,離心脫水并晾干。
模擬連續染色添加500cc、35℃的軟化水;0.5g/l的AlbatexOR(用于還原染料的勻染和滲透劑,由Ciba Corporation,Greensboro,NC提供);15g/l的氫氧化鈉(50%);6g/l的靛藍純(C.I.甕藍1)(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10g/l的亞硫酸氫鈉;以及1g/l的TritonX-100(非離子表面活性劑,由Rohm and Haas Company,Philadephia,PA提供)。
將織物在該溶液中浸漬3-5秒鐘,并在水平浸軋輥軸之間擠壓,以獲得約100%的纖維吸液率。將樣品在空氣(氧化)中放置60秒。浸軋和氧化重復5次。樣品在含有1g/l的TanaponX-70的溫水中手洗5分鐘。樣品在溫水和冷水中徹底清洗,離心脫水并滾筒干燥。
實施例7B用還原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用實施例7A描述的程序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圓筒形針織物。染色程序如下浸染染液比為20∶1。染液含有55℃的軟化水;0.5g/l的AlbatexOR;15g/l的氫氧化鈉(50%);7.5g/l的亞硫酸氫鈉;以及2.5%的Palanthrene亮綠FFB(C.I.甕綠1)(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染液在添加織物樣品之前攪拌5分鐘。添加織物之后,將染液加熱到60℃,并在60℃維持1小時。樣品在溫水中徹底清洗。以30∶1(浴液∶織物)的比對樣品后處理如下軟化水;以及1g/l的過硼酸鈉。
將后處理浴液加熱到45℃,并在45℃維持20分鐘。然后用溫水徹底清洗樣品,并在添加有5g/l乙酸的軟化水的浴液中處理5分鐘。樣品用冷水徹底清洗,再離心脫水,滾筒干燥。
實施例7C用還原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用實施例7A描述的程序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圓筒形針織物。用實施例7B描述的程序對樣品進行染色,所不同的是染料是0.2%的Palanthrene棕LBG(C.I.甕棕84)(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實施例7D用直接染料對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染色按實施例7A描述的程序對實施例6的圓筒形針織物或織造織物進行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所不同的是染色按如下方式進行染色織物以20∶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1.0%的IntratexDD勻染劑(由Crompton & Knowles Colors,Inc.,Charlotte,NC提供);20%的結晶硫酸鈉(硫酸鈉);0.4%的Intralite亮藍L(C.I.直接藍98)(由Crompton & Knowles Colors,Inc.,Charlotte,NC提供);以及
4.0%的Superlitefast黃色EFC(C.I.直接黃106)(由Crompton & KnowlesColors,Inc.,Charlotte,NC提供)。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6.0,并加熱到95℃,在95℃維持1小時。樣品在溫水和冷水中徹底清洗。將樣品離心脫水,再滾筒干燥。
實施例7E用直接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按實施例7A描述的程序對圓筒形針織物進行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如實施例7D的程序進行染色,所不同的是使用如下染料2.48%的Intralite亮藍L(C.I.直接藍98)(由Crompton & Knowles Colors,Inc.,Charlotte,NC提供);0.27%的Intralite大紅BNLL(C.I.直接紅89)(由Crompton & KnowlesColors,Inc.,Charlotte,NC提供);1.13%的Superlitefast黃色EFC(C.I.直接黃106)(由Crompton &Knowles Colors,Inc.,Charlotte,NC提供)。
實施例7F用萘酚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按實施例7A描述的程序對圓筒形針織物進行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并按如下方式進行染色染色-浸漬織物在染液中以10∶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處理,染液含有軟化水;2.0g/l的Patogen穩定劑NDA染液穩定劑(由Yorkshire Pat-Chem Inc.,Greenville,SC提供);8.0g/l的Naphtanilide SG 50%Liq.(C.I.偶氮成色劑13)(由YorkshirePat-Chem Inc.,Greenville,SC提供);以及7.0g/l的氫氧化鈉(50%)。
樣品在室溫下于染液中翻滾40分鐘,移開并離心脫水。
染色-顯色染色然后將織物在染液中以10∶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0.72g/l的Pat-Wet重氮分散分散劑(由Yorkshire Pat-Chem Inc.,Greenville,SC提供);以及
9.0g/l的重氮堅牢紅B(C.I.重氮組分5)(由Yorkshire Pat-Chem Inc.,Greenville,SC提供)。
樣品在室溫下于染液中翻滾40分鐘,移開并用溫水和冷水清洗。然后樣品通過以下程序進行皂洗皂洗以10∶1(皂洗液∶織物)的比進行皂洗。皂洗液含有軟化水;1.0g/l的蘇打粉;以及0.5g/l的KieralonTX-199非離子洗滌劑(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將樣品加熱到60℃,并在60℃維持10分鐘。然后將樣品放置在含有2.0g/l的蘇打粉和0.5g/l的KieralonTX-199的新制的皂洗液中。將樣品加熱到90℃,并在90℃維持20多分鐘。最后樣品在熱水、溫水和冷水中徹底清洗,離心脫水并滾筒干燥。(Naphtanilide SG 50%和直接紅B是由Yorkshire Pat-Chem Inc.,Greenville,SC商品提供的)。
在實施例7A-7F中,棉纖維被染色而蜜胺纖維基本上沒有著色。織物具有好看的條紋外觀。
實施例8A-8D纖維素纖維/蜜胺纖維混紡的紗和織物(蜜胺纖維被染色)(條紋外觀)按實施例7描述的程序對實施例7中描述的圓筒形針織物進行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然后按如下方式對圓筒形針織物進行染色實施例8A用分散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樣品在染液中以1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1.0%的PalegalNB-SF;0.25%的Versene;以及2.0%的Terasil藍色R。
將染液的pH用乙酸調整到5.0。以2.0℃/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40℃,并在140℃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和冷水徹底清洗,然后將樣品離心脫水,再滾筒干燥。
實施例8B用分散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實施例7中沒有進行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的圓筒形針織物或織造織物經如下洗滌后用實施例8A中描述的程序進行染色洗滌樣品在洗液中以15∶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1.0%的KieralonNB-OL;以及1.0%的磷酸三鈉。
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維持20分鐘。洗滌后,樣品用溫水和冷水徹底清洗。
實施例8C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用實施例7A描述的程序對實施例7的圓筒形針織物或織造織物進行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后,按以下程序進行染色染色樣品在染液中以1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染色,染液含有軟化水;2.0%的Uniperol NB-SE;1.5g/l的乙酸鈉;以及2.0%的Acidol黑色M-SRL。
將染液的pH用檸檬酸調整到3.0。以2.0℃/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40℃,并在140℃維持60分鐘。冷卻染液,并將樣品用溫水和冷水徹底清洗,然后將樣品離心脫水,再滾筒干燥。
實施例8D用金屬絡合的酸性染料染色的棉纖維/蜜胺纖維混合物實施例7中沒有進行洗滌、漂白和絲光處理的圓筒形針織物或織造織物經實施例8B描述的洗滌程序洗滌后用實施例8C中描述的程序進行染色。在實施例8A-8D中,蜜胺纖維被染色而棉纖維沒有被明顯染色。樣品具有好看的條紋外觀。
實施例9A-9D假染定形蜜胺紗和織物由100%(重量)Basofil蜜胺纖維構成的18oz/yd2平紋織造織物樣品通過以下程序進行洗滌,并在含有染色助劑但不含染料的染液中按以下描述的各種模擬的染色條件進行假染定形。用實施例9洗滌后的樣品評估織物的手感和彎曲剛度,并列于表1和表2中。
洗滌(實施例9)樣品在洗液中以15∶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0.50g/l的Kieralon NB-OL;以及0.50g/l的蘇打粉。
將洗液加熱到70℃,并在70℃維持20分鐘。樣品在溫水和冷水中徹底清洗。
實施例9A模擬的蜜胺纖維/芳族聚酰胺纖維混合物的染色織物在染液中以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假染定形,染液含有60℃的軟化水;2.0%的UniperolW分散和勻染劑(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30g/l的CindyeC-45芳醚染色助劑(由Stockhausen Inc.,Greensboro,NC提供);以及15g/l的硝酸鈉。
將染液的pH用檸檬酸調整到2.5。以1.5℃/分鐘的加熱速率將染液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20分鐘。于70℃將染液倒空,并將樣品用熱水和冷水清洗。
實施例9B模擬的蜜胺纖維/芳族聚酰胺纖維混合物的染色用實施例9A描述的程序對洗滌后織物樣品染色,所不同的是染液在135℃維持60分鐘。
實施例9C模擬的蜜胺纖維/纖維素纖維混合物的染色洗滌后的織物樣品在染液中以15∶1(染液∶織物)的比進行假染定形,染液含有軟化水;1.0%的IntratexDD;以及20%的結晶硫酸鈉。
不調整pH值。以約3.0℃/分鐘的速度將染液加熱到90℃,并在90℃維持20分鐘。冷卻染液,倒空,并用熱水和冷水清洗樣品。
實施例9D模擬的蜜胺纖維/纖維素纖維混合物的染色用實施例9C描述的程序對洗滌后織物樣品染色,所不同的是染液在90℃維持的時間為60分鐘。
將實施例9A-9D的假染定形的織物樣品和實施例9的洗滌后的樣品與作為對比的未處理的織物樣品(100%的蜜胺)進行特征評估,這些特性被認為對增加舒適性起作用。這些特性是通過“AATCC評估方法5”得到的織物的手感;通過“ASTM方法D-1388-64”得到的彎曲剛度;以及通過“AATCC測試方法20A-1981”得到的回潮率。表1列舉了從“AATCC方法5-織物手感織物的主觀評估”得到的結果。在該方法中,五位觀察者在硬挺度、柔韌性、柔軟度、搔癢感和整個外觀方面將織物樣品與未處理的對照物比較進行評定。對樣品作了使觀察者不能識別該對照物的標記。觀察者坐在相對濕度調整為65±2%、華氏溫度調整為70±2度的室內與未處理對照物相比評估每個處理后的樣品。首先對樣品平整表面進行評估,然后在拇指和指尖之間觸摸。根據表1提供的等級進行評定。所有的觀察者評定所有處理后的樣品9A-9D比未處理對照物硬挺度小、更柔韌、更柔軟和搔癢感小。
表1 5個觀察者對處理后織物的手感評估的平均值
處理 評定1=洗滌 1=沒有差別2=假染定形,pH2.5,20分鐘,135℃ 2=稍有差別3=假染定形,pH2.5,60分鐘,135℃ 3=差別適中4=假染定形,20分鐘,90℃4=差別極大5=假染定形,60分鐘,90℃
結果表明,織物9A-9D與未處理對照織物比在單個和整個手感方面表現出顯著差別。
表2列舉了從“ASTM方法D-1388-64”得到的彎曲剛度結果。該結果表明,所有假染定形后的織物9A-9D的彎曲剛度值小于未處理對照物的3-9倍。彎曲剛度是抵抗彎曲或硬挺性的量度。較低的彎曲剛度代表較低的抗彎曲性或高“懸垂性”。表2 織物的硬挺性評估
處理對照物=未處理1=洗滌2=假染定形,pH2.5,20分鐘,135℃3=假染定形,pH2.5,60分鐘,135℃4=假染定形,20分鐘,90℃5=假染定形,60分鐘,90℃表3描述了用“AATCC測試方法20A-1981”測量得到的回潮率(在溫度為72°F、相對濕度為65%時的水分含量)的結果。該結果表明,假染定形后的樣品的回潮率比未處理樣品和實施例9的洗滌后的樣品高約2%-約5%。表3 織物的回潮率
<p>處理對照物=未處理1=洗滌2=假染定形,pH2.5,20分鐘,135℃3=假染定形,pH2.5,60分鐘,135℃4=假染定形,20分鐘,90℃5=假染定形,60分鐘,90℃實施例10假染定形的蜜胺纖維織物由100%的Basofil蜜胺纖維構成的織造織物根據以下方法進行假染定形洗滌織物在洗液中以10∶1(洗液∶織物)的重量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0.50g/l的KieralonNB-OL;以及0.50g/l的TSPP。
將織物放置在洗液中。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維持20分鐘。將織物從洗液中移開,并在溫水中,然后在冷水中徹底清洗。
假染定形洗滌后,接著以10∶1(染液∶織物)的重量比對織物進行假染定形。染液含有50℃的軟化水;3.0%的TanapalBP勻染劑;15g/l的硝酸鈉;以及40g/l的CindyeC-45。
用檸檬酸將染液的pH調整到2.5。
將含有織物的染液以1.5℃/分鐘的速度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60分鐘。于70℃倒空染液,將樣品用熱水、然后用冷水清洗。然后后洗滌樣品。
后洗滌織物以10∶1(洗液∶織物)的比進行后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以及
1.0g/l的TanaponX-70。
用檸檬酸將洗液的pH調整到4.5。
將含有織物的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維持20分鐘。冷卻洗液,樣品用溫水、然后用冷水徹底清洗。
物理性能使用一根從原樣織物得到的紗和一根從假染定形織物得到的紗,測量它們的物理性能。根據“ASTM方法D-1907-89”測量旦數。通過“ASTM方法D-2256-95A”測量斷裂負荷、韌度、3%時的模量、5%時的模量以及斷裂伸長,得到以下結果
實施例11芳族聚酰胺/蜜胺纖維混紡織物(芳族聚酰胺被染色)(條紋外觀)實施例11A用堿性染料染色由50%(重量)的Basofil蜜胺纖維和50%的Nomex462間-芳族聚酰胺纖維構成的30s單根英制棉紗支數的環錠紡的紗樣品針織成圓筒形針織物,并按以下方式洗滌、染色和后洗滌。
洗滌圓筒形針織物在洗液中以15∶1(洗液∶織物)的重量比進行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0.50g/l的Kieralon NB-OL;以及0.50g/l的蘇打粉。
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維持20分鐘。樣品在溫水和冷水中徹底清洗。
洗滌后的樣品以15∶1(染液∶織物)的比放入染色容器中。染液含有60℃的軟化水。將30g/l的CindyeC-45添加到染液中。將染液以1.5℃/分鐘的速度加熱到75℃,并在75℃維持15分鐘。添加2.0%的UniperolW,將樣品在75℃維持10分鐘。添加2.0%的Basacryl藍色X-3GL(C.I.堿性藍41)(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并將樣品在75℃維持10分鐘。向染液添加15g/l的硝酸鈉,并用檸檬酸將pH調整到2.5。將染液以1.5℃/分鐘的速度加熱到135℃,并在135℃維持60分鐘。于70℃倒空染液,并將樣品用熱水和冷水清洗。
后洗滌染色后的圓筒形針織物在洗液中以15∶1(洗液∶織物)的比例進行后洗滌,洗液含有軟化水;以及1.0g/l的TanaponX-70。
用乙酸將洗液的pH調整到4.5。將洗液加熱到75℃并在75℃維持20分鐘。冷卻洗液,并用溫水和冷水徹底清洗樣品。然后將樣品離心脫水并滾筒干燥。
實施例11B用堿性染料染色用實施例11A描述的程序對另一個樣品進行洗滌、染色和后洗滌,所不同的是染料是2.0%的Basacryl黃色X-2GL(C.I.堿性黃65)(由BASF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
實施例11C用堿性染料染色用實施例11A描述的程序對另一個樣品進行洗滌、染色和后洗滌,所不同的是染料是2.0%的Basacryl紅色GL(C.I.堿性紅29)(由BASF Corporation,Charlotte,NC提供)。在實施例11A-11C中,芳族聚酰胺纖維被染色而蜜胺纖維基本上沒有被染色。織物具有好看的條紋外觀。
權利要求
1.一種改進由蜜胺纖維制成的織物的舒適性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織物在加熱到大于70℃的水浴中浸泡20分鐘以上。
2.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水浴基本上都是水。
3.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水浴是染浴。
4.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水浴含有一種或多種溶質,這些溶質選自勻染劑、分散劑、螯合劑、潤滑劑、pH值調節劑、和它們的結合物。
5.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水浴被加熱到約90℃-約130℃的溫度。
6.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織物在水浴中被浸泡至少約60分鐘。
7.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織物含有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
8.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蜜胺纖維是含有摩爾比例為2摩爾甲醛比1摩爾蜜胺的蜜胺與甲醛的縮合產物、羥基噁烷基蜜胺、以及少量非必需性的其它添加劑的蜜胺-甲醛纖維。
9.權利要求1的方法,其中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在所述浸泡之后大于約6.5%(重量)。
10.權利要求9的方法,其中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在所述浸泡之后大于約8%(重量)。
11.一種改進由蜜胺纖維制成的織物的舒適性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將織物在一定溫度的水浴中浸泡一定的時間,從而使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在所述浸泡之后大于約6.5%(重量)。
12.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在所述浸泡之后大于約8%(重量)。
13.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混合物含有20%至接近100%(重量)的蜜胺纖維。
14.權利要求11的方法,其中所述織物含有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
15.權利要求14的方法,其中所述的其它纖維選自間芳族聚酰胺纖維、對芳族聚酰胺纖維、玻璃纖維、碳纖維、其它礦物或陶瓷纖維、鋼纖維、聚苯并咪唑纖維、聚四氟乙烯纖維、聚芳基醚酮纖維、諾沃洛伊德纖維、聚醚砜纖維、聚酰亞胺纖維、聚酰胺-酰亞胺纖維、聚醚醚酮纖維、聚丙烯酸酯纖維、聚氯乙烯纖維、聚乙烯醇纖維、聚偏二氯乙烯纖維、尼龍纖維、液晶聚酯纖維、棉纖維、人造纖維、韌皮纖維、葉纖維、醋酯纖維、羊毛、開司米、兔毛、蠶絲、馬海毛、丙烯酸纖維、變性聚丙烯腈纖維、這些纖維的FR形式、以及它們的各種混合物和結合物。
16.一種含有蜜胺纖維的織物,其中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大于約6.5%(重量)。
17.權利要求16的織物,其中織物中蜜胺纖維的回潮率大于約7%(重量)。
18.權利要求16的織物,其中所述織物被染色。
19.權利要求17的織物,其中所述織物被染色。
20.權利要求16的織物,其中所述織物含有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
21.權利要求17的織物,其中所述織物含有蜜胺纖維與其它纖維的混合物。
22.權利要求20的織物,其中所述混合物含有20%至接近100%(重量)的蜜胺纖維。
23.權利要求16的織物,其中所述的蜜胺纖維是含有摩爾比例為2摩爾甲醛比1摩爾蜜胺的蜜胺與甲醛的縮合產物、一種或多種羥基噁烷基蜜胺、以及少量非必需性的其它添加劑的蜜胺-甲醛纖維。
24.權利要求20的織物,其中所述的其它纖維選自間芳族聚酰胺纖維、對芳族聚酰胺纖維、玻璃纖維、碳纖維、其它礦物或陶瓷纖維、鋼纖維、聚苯并咪唑纖維、聚四氟乙烯纖維、聚芳基醚酮纖維、諾沃洛伊德纖維、聚醚砜纖維、聚酰亞胺纖維、聚酰胺-酰亞胺纖維、聚醚醚酮纖維、聚丙烯酸酯纖維、聚氯乙烯纖維、聚乙烯醇纖維、聚偏二氯乙烯纖維、尼龍纖維、液晶聚酯纖維、棉纖維、人造纖維、韌皮纖維、葉纖維、醋酯纖維、羊毛、開司米、兔毛、蠶絲、馬海毛、丙烯酸纖維、變性聚丙烯腈纖維、這些纖維的FR形式、以及它們的各種混合物和結合物。
全文摘要
通過將密胺纖維制成的織物在至少約70℃的染浴或假染定形浴中浸泡至少20分鐘,從而使這些織物更加舒適。
文檔編號D03D15/00GK1207428SQ9810957
公開日1999年2月10日 申請日期1998年4月24日 優先權日1997年4月24日
發明者G·M·肯特, D·R·加杜賴, K·L·約翰森, D·A·布爾羅納 申請人:美國Basf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