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涉及衣物處理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脫水控制方法、控制器及負載處理設備。
背景技術:
1、在對衣物、鞋子等負載進行脫水處理時,具有脫水功能的負載處理設備需要將脫水轉速增大至一定值才能夠保證脫水效果。以洗衣機為例,目前的洗衣機在對負載進行脫水前,會對負載的偏心值進行檢測,只有在檢測的偏心值達到設定的偏心值后,才能夠進行脫水。而對于衣物量較少的情況,由于衣物量越少偏心值越大,使得因負載的偏心值過大導致脫水轉速過小,造成脫水效果不理想。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申請提供了一種脫水控制方法、控制器及負載處理設備,以至少解決如何提高脫水效果的技術問題。
2、根據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脫水控制方法,應用于具有脫水功能的負載處理設備,所述負載處理設備包括處理筒,所述方法包括:
3、響應于針對待脫水負載屬于目標負載情況的確定信號,運行脫水程序,以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脫水;
4、在所述待脫水負載脫水結束之前獲取所述處理筒的實際最大脫水轉速;
5、根據所述實際最大脫水轉速所處的轉速區間執行所述脫水程序的剩余階段,其中,所述剩余階段指所述脫水程序中獲得所述實際最大脫水轉速之后的階段;
6、其中,不同的所述轉速區間,所述剩余階段中限定的所述脫水程序的運行次數不同,和/或,所述剩余階段的脫水時長不同。
7、可選地,所述轉速區間包括第一區間、第二區間和第三區間,所述第一區間表征的轉速大于第二區間表征的轉速,所述第二區間表征的轉速大于第三區間表征的轉速;
8、所述根據所述實際最大脫水轉速所處的轉速區間執行所述脫水程序的剩余階段,包括:
9、若所述實際最大脫水轉速處于所述第一區間,則執行的所述剩余階段中的所述運行次數與預設的參照運行次數相同,所述脫水時長與預設的參照脫水時長相同;
10、若所述實際最大脫水轉速處于所述第二區間,則執行的所述剩余階段中的所述運行次數與所述參照運行次數相同,所述脫水時長大于所述參照脫水時長;
11、若所述實際最大脫水轉速處于所述第三區間,則執行的所述剩余階段中所述運行次數大于所述參照運行次數,所述脫水時長與所述參照脫水時長相同。
12、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13、所述脫水時長大于所述參照脫水時長時,至少大于所述參照脫水時長的二倍;
14、所述運行次數大于所述參照運行次數時,至少大于所述參照運行次數一次。
15、可選地,所述運行次數指所述脫水程序運行的總次數,所述脫水時長均指所述脫水程序運行一次時所述處理筒的轉速達到所述實際最大脫水轉速后,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脫水的總時長;
16、所述脫水程序還包括:
17、在所述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脫水之前,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偏心檢測,得到實際偏心值;
18、當所述實際偏心值匹配預設的目標偏心值時,執行所述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脫水;
19、其中,進行所述偏心檢測時,周期性地增大和降低所述處理筒的轉速。
20、可選地,所述脫水程序還包括:
21、在所述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脫水之前,控制所述處理筒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擺平處理且將所述擺平處理過程中所述處理筒的最大轉速調整為預設的目標值,以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擺平。
22、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23、在所述擺平處理的過程中,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所述偏心檢測。
24、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25、根據所述待脫水負載的負載重量與預設的重量閾值之間的匹配關系確定所述待脫水負載是否屬于所述目標負載情況,其中,當所述負載重量小于所述重量閾值時,確定所述待脫水負載屬于所述目標負載情況。
26、可選地,所述方法還包括:
27、獲取所述負載處理設備的運行模式;
28、根據所述運行模式獲取所述待脫水負載的負載重量和所述重量閾值;
29、其中,不同的運行模式對應有不同的負載重量獲取方式以及不同的重量閾值。
30、可選地,所述根據所述運行模式獲取所述待脫水負載的負載重量和所述重量閾值,包括:
31、若所述運行模式為單脫水模式,則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重量檢測,得到所述待脫水負載的第一負載重量并將所述重量閾值確定為與所述單脫水模式對應的第一重量閾值;
32、若所述運行模式為包括洗滌和脫水的多處理模式,則獲取洗滌前對所述待脫水負載進行重量檢測得到的第二負載重量并將所述重量閾值確定為與所述多處理模式對應的第二重量閾值;
33、其中,所述負載重量包括所述第一負載重量和第二負載重量,所述重量閾值包括所述第一重量閾值和第二重量閾值,所述第一重量閾值大于所述第二重量閾值。
34、根據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二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控制器,包括存儲器和處理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脫水控制程序,所述處理器在執行所述脫水控制程序時采用上述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
35、根據本申請實施例的第三個方面,提供了一種負載處理設備,應用有上述所述的控制器或采用上述的脫水控制方法。
36、可選地,所述負載處理設備包括滾筒式洗衣機和洗干機。
37、在本申請實施例中,若待脫水負載屬于目標負載情況,由于此種情況下待脫水負載的偏心值容易過大,即使對待脫水負載進行脫水,也難以保證實際最大脫水轉速達到期望值,也就是說,實際最大脫水轉速無法保證待脫水負載的脫水效果,容易導致待脫水負載在脫水處理后仍具有較高的含水率。基于此,本申請的技術方案并不會對預設的偏心值進行調整,而是直接對待脫水負載進行脫水,在脫水過程中獲取實際最大脫水轉速,根據實際最大脫水轉速所處的轉速區間執行對應的脫水程序。由于不同的脫水程序具有不同的運行次數和/或脫水時長,使得實際最大脫水轉速處于轉速較小的轉速區間時,能夠選擇運行次數更多和/或脫水時長更長的處理方式,提高脫水效果。
1.一種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具有脫水功能的負載處理設備,所述負載處理設備包括處理筒,所述方法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轉速區間包括第一區間、第二區間和第三區間,所述第一區間表征的轉速大于第二區間表征的轉速,所述第二區間表征的轉速大于第三區間表征的轉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行次數指所述脫水程序運行的總次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脫水程序還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運行模式獲取所述待脫水負載的負載重量和所述重量閾值,包括:
10.一種控制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儲器和處理器,所述存儲器中存儲有脫水控制程序,所述處理器在執行所述脫水控制程序時采用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
11.一種負載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應用有權利要求10所述的控制器或采用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脫水控制方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負載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負載處理設備包括滾筒式洗衣機和洗干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