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除塵除臭裝置,特別涉及一種紡織布料的除塵除臭裝置。
背景技術:
紡織布料是用來制作紡織品的原料,紡織布料是一種容易粘毛絮的材料,在制作紡織品的時候粘上的毛絮容易使得制作過程受阻,而且不美觀,紡織布料長期紡織會產生發臭的氣體,在制作之前需要進行除塵除臭,以往的裝置通過人工除塵效率低下,除臭均是通過散發,效果不佳,而且裝置比較固定不具備使用隨時性。因此,我們提出一種紡織布料的除塵除臭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紡織布料的除塵除臭裝置,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取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紡織布料的除塵除臭裝置,包括第一箱體、第二箱體和毛刷,所述第一箱體的頂部設置有第二箱體,所述第一箱體的內腔左側頂部和底部均設置有安裝箱,所述安裝箱的內側均安裝有紫外線發生器,所述紫外線發生器的右側設置有臭氧發生器,所述紫外線發生器和臭氧發生器之間設置有支桿,所述支桿的頂部設置有導向輪,所述第一箱體的內腔頂部和底部交錯設置有支柱,所述支柱的頂部設置有電機,所述電機的傳動軸連接有毛刷,所述第二箱體的內腔前后壁均設置有數個限位塊,所述限位塊的頂部開設有限位槽,所述第二箱體的內腔右端設置有第二滑軌,所述第一箱體的內腔右端設置有第一滑軌,所述第一滑軌和第二滑軌連通。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箱體的左側壁連通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的下側設置有外接電源,所述第一箱體的底部四角處均設置有支腿,所述支腿的底部設置有可固定萬向輪。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箱體的前側壁鉸接有箱門,所述箱門的側壁設置有轉動塊,所述轉動塊的外壁設置有掛鉤,所述掛鉤與掛扣掛接,所述掛扣設置于第一箱體的側壁上。
進一步的,所述外接電源與電機、紫外線發生器和臭氧發生器電性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該裝置結構簡單,便于操作,以往的除塵除臭裝置通過人工除塵效率低下,除臭均是通過散發,效果不佳,而且裝置比較固定不具備使用隨時性,采用該裝置,通過電機帶動毛刷對布料的兩面進行刷毛,通過紫外線發射器和臭氧發生器協同對發臭氣體進行氧化分解,達到除臭的效果,該裝置除塵效率高,除臭效果好,還具備運輸布料的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的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的第二箱體內腔結構示意圖。
圖中:1、第一箱體;2、第二箱體;3、支腿;4、可固定萬向輪;5、安裝箱;6、外接電源;7、紫外線發生器;8、臭氧發生器;9、支桿;10、導向輪;11、支柱;12、電機;13、毛刷;14、限位塊;15、第二滑軌;16、第一滑軌;17、箱門;18、轉動塊;19、掛鉤;20、掛扣;21、限位槽;22、出料口。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發明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發明。
如圖1-3所示,一種紡織布料的除塵除臭裝置,包括第一箱體1、第二箱體2和毛刷13,所述第一箱體1的頂部設置有第二箱體2,所述第一箱體1的內腔左側頂部和底部均設置有安裝箱5,所述安裝箱5的內側均安裝有紫外線發生器7,所述紫外線發生器7的右側設置有臭氧發生器8,所述紫外線發生器7和臭氧發生器8之間設置有支桿9,所述支桿9的頂部設置有導向輪10,所述第一箱體1的內腔頂部和底部交錯設置有支柱11,所述支柱11的頂部設置有電機12,所述電機12的傳動軸連接有毛刷13,所述第二箱體2的內腔前后壁均設置有數個限位塊14,所述限位塊14的頂部開設有限位槽21,所述第二箱體2的內腔右端設置有第二滑軌15,所述第一箱體1的內腔右端設置有第一滑軌16,所述第一滑軌16和第二滑軌15連通。
其中,所述第一箱體1的左側壁連通有出料口22,所述出料口22的下側設置有外接電源6,所述第一箱體1的底部四角處均設置有支腿3,所述支腿3的底部設置有可固定萬向輪4。
其中,所述第一箱體1的前側壁鉸接有箱門17,所述箱門17的側壁設置有轉動塊18,所述轉動塊18的外壁設置有掛鉤19,所述掛鉤19與掛扣20掛接,所述掛扣20設置于第一箱體1的側壁上。
其中,所述外接電源6與電機12、紫外線發生器7和臭氧發生器8電性連接。
工作原理:首先布料可通過卷軸放置于限位槽21內,當需要進行使用時,將卷軸通過第二滑軌15滑至第一滑軌16的底部然后打開箱門17,將布料延伸至出料口22,啟動電機12,電機會帶動毛刷13轉動對布料的上下兩面進行除塵,同時啟動紫外線發生器7和臭氧發生器8協同對散發臭氣的分子進行分解,有效的達到除臭的效果,該裝置不使用時可通過第二箱體2對布料進行儲存,以及用作布料運輸車,該裝置結構簡單,便于操作,除塵效率高,除臭效果好,無污染。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