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包括: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所述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合股后制成高強度牦牛絨紗,所述第一單股紗由牦牛絨和錦綸纖維制成,所述第二單股紗由羊毛纖維、聚丙烯腈纖維和防螨盧卡纖維混合后制成,所述牦牛絨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78~85份,所述錦綸纖維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15~22份。通過上述方式,本發明所述的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錦綸纖維的添加以及合股的結構,得到的紗線保暖性好,強度高,耐磨性好,而且降低了成本,具有防螨抑菌性,更加耐用。
【專利說明】
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牦牛絨的紗線設計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
【背景技術】
[0002]牦牛是生活在青藏高原上的獨有的優良耐寒蓄種,素有“雪域之舟”的美譽,牦牛的絨毛多為黑色、褐色、咖啡色或淺灰色,具有吸光性、保暖性、防水性和防風性,特別是其媲美羊絨的保暖性已被市場所認可,牦牛絨產品的市場不斷擴大。
[0003]牦牛的原絨中含有高尺毛和雜質,需要經過手選分類、洗凈和機械分梳,才能得到純凈的牦牛絨原料,再經過紡紗、編織和整理,得到各種牦牛絨制品。牦牛絨的強度雖然比普通的羊絨高,但其制品用作地毯時仍然面臨強度低的問題,耐用性差。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提高紗線的強度和耐用性。
[0005]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包括: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所述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合股后制成高強度牦牛絨紗,所述第一單股紗由牦牛絨和錦綸纖維制成,所述第二單股紗由羊毛纖維、聚丙烯腈纖維和防螨盧卡纖維混合后制成,所述牦牛絨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78~85份,所述錦綸纖維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15~22份。
[0006]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羊毛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25?27份。
[0007]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聚丙烯腈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7~9份。
[0008]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防螨盧卡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1~3份。
[0009]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防螨盧卡纖維為具有防螨功能的盧卡纖維。
[0010]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指出的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錦綸纖維的添加以及合股的結構,得到的紗線保暖性好,強度高,耐磨性好,而且降低了成本,具有防螨抑菌性,更加耐用。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12]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包括: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所述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合股后制成高強度牦牛絨紗,所述第一單股紗由牦牛絨和錦綸纖維制成,所述第二單股紗由羊毛纖維、聚丙烯腈纖維和防螨盧卡纖維混合后制成,所述牦牛絨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78~85份,所述錦綸纖維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15~22份。錦綸纖維的加入提高了第一單股紗的強度和耐磨性,制成的織物更加耐用,而且降低了牦牛絨的使用量,降低了生產成本。
[0013]所述的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保暖性好,所述羊毛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25~27份。第二單股紗中羊毛纖維的含量較多,保證了其絨毛的外觀質感和保暖性。
[0014]進一步的,所述聚丙烯腈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7~9份。聚丙烯腈纖維具有卷曲的羊毛外觀,保暖性好,而且不怕潮濕,不會霉變,成本比羊毛低廉。
[0015]進一步的,所述防螨盧卡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1~3份。
[0016]進一步的,所述防螨盧卡纖維為具有防螨功能的盧卡纖維,賦予第二單股紗一定的防螨抑菌性,更加耐用。
[0017]綜上所述,本發明指出的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制成的織物具有普通牦牛絨的外觀質感,保暖性好,強度高,耐用性好,適用范圍廣泛。
[0018]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高強度牦牛絨紗,包括: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所述第一單股紗和第二單股紗合股后制成高強度牦牛絨紗,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單股紗由牦牛絨和錦綸纖維制成,所述第二單股紗由羊毛纖維、聚丙烯腈纖維和防螨盧卡纖維混合后制成,所述牦牛絨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78~85份,所述錦綸纖維在第一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15?22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強度牦牛絨紗,其特征在于,所述羊毛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25~27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強度牦牛絨紗,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丙烯腈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7~9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強度牦牛絨紗,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螨盧卡纖維在第二單股紗中所占的重量份數為1~3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強度牦牛絨紗,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螨盧卡纖維為具有防螨功能的盧卡纖維。
【文檔編號】D02G3/04GK104480594SQ201410698036
【公開日】2015年4月1日 申請日期:2014年11月28日 優先權日:2014年11月28日
【發明者】李建明 申請人:張家港市中孚達紡織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