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及紡織纖維上漿工藝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及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中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后,以11.11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本發明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形成的漿液中不含有細小顆粒,在紡絲纖維上漿包裹上述漿液后,紡絲纖維上不會形成阻礙紡絲的顆粒,從而使紡絲纖維的耐磨性保持穩定,提高了紡織產品的質量、以及織造的生產效率。
【專利說明】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及紡織纖維上漿工藝【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紡織【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以及應該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
【背景技術】
[0002]為保證紡織纖維在高速噴氣織機織造過程中免受摩擦的影響,需要對原始狀態的紡織纖維進行上漿包裹,針對不同的紡絲纖維的特殊性,不同的紡絲纖維上漿時對漿液有不同的要求。對多纖維原料需選擇聚乙烯醇(PVA),而聚乙烯醇(PVA)常溫下為固態狀,將固態的聚乙烯醇(PVA)轉變為液態漿液稱為煮漿工藝。利用液態的聚乙烯醇(PVA)包裹紡絲纖維則為對紡絲纖維的上漿,包裹了聚乙烯醇(PVA)的紡絲纖維具有更好的耐磨性,便于織造過程的進行。
[0003]但是,采用目前的煮漿工藝形成的漿液進行上漿后,紡織纖維上有時會附著有細小的顆粒,但這些顆粒的粒徑有的會大于織機上鋼筘齒片的間隙,從而導致包裹有聚乙烯醇(PVA)的紡織纖維無法正常通過鋼筘齒片的間隙。這樣,在織機高速打緯過程中,經鋼筘對顆粒的牽引和反復摩擦,會破其包裹在纖維表面的漿膜,導致纖維的裸露,從而影響織造效率并降低產品的品質,增加織造工序的織造難度。
【發明內容】
[0004]有鑒于此,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以及應該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
[0005]為了實現上述目的之一,本發明的一種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其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
[0006]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將水加熱上升至90°C。
[0007]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攪拌步驟與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步驟保持同
止/J/ O
[0008]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持續的時間為30min。
[0009]為了實現上述另一發明目,本發明的一種應用如上所述的煮漿工藝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將紡絲纖維充分浸入形成的聚乙烯醇漿液中,經烘干、冷卻后形成漿絲纖維。
[0010]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將水加熱上升至90°C。
[0011]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攪拌步驟與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步驟保持同
止/J/ O
[0012]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持續的時間為30min。
[0013]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烘干包括濕烘和干烘。[0014]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形成的漿絲纖維的直徑小于0.1?0.025mm。
[0015]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形成的漿液中不含有細小顆粒,在紡絲纖維上漿包裹上述漿液后,紡絲纖維上不會形成阻礙紡絲的顆粒,從而使紡絲纖維的耐磨性保持穩定,提高了紡織產品的質量、以及織造的生產效率。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6]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0017]圖1為本發明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一【具體實施方式】的方法流程示意圖;
[0018]圖2為利用傳統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生產的漿液對紡絲纖維上漿后形成的漿絲纖維的微觀照片;
[0019]圖3為利用本發明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生產的漿液對紡絲纖維上漿后形成的漿絲纖維的微觀照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20]本發明公開一種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其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
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
[0021]優選地,所述將水加熱上升至90°C。
[0022]優選地,所述攪拌步驟與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步驟保持同步。
[0023]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持續的時間為30min。
[0024]本發明還公開一種應用如上所述的煮漿工藝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將紡絲纖維充分浸入形成的聚乙烯醇漿液中,經烘干、冷卻后形成漿絲纖維。
[0025]優選地,所述將水加熱上升至90°C。
[0026]優選地,所述攪拌步驟與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步驟保持同步。
[0027]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持續的時間為30min。
[0028]優選地,所述烘干包括濕烘和干烘。
[0029]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形成的漿絲纖維的直徑小于0.1?0.025mm。
[0030]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發明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31]本發明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
[0032]其中,對水的加熱溫度優選為90°C,從而允許水溫以90°C為中心,具有±2°C的波動。需要說明的是,在向88?92°C的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時,投料速度保證為ll.llg/s,且保持該投料速度恒定,即要精確控制每Is向水中投入固態聚乙烯醇11.Hg,以防止細小顆粒的產生。
[0033]優選地,上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持續的時間為30min,即控制20kg的固態聚乙烯醇正好在30min時投放完畢,不能提前或延遲,否則形成的聚乙烯醇漿液中可能含有細小的顆粒,從而無法達到理想的效果。
[0034]進行攪拌時,可利用攪拌桿自外部深入到漿液中進行攪拌,或者在盛放漿液的容器的底部安裝轉輪或攪拌桿。上述攪拌時,無論是利用攪拌桿、或者轉輪需要在漿液中形成螺旋式的漩渦,而不能進行無序的攪拌。此外,上述攪拌步驟與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步驟保持同步。
[0035]如圖1所示,本發明還提供一種應用如上所述的煮漿工藝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該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將紡絲纖維充分浸入形成的聚乙烯醇漿液中,經烘干、冷卻后形成漿絲纖維。
[0036]其中,上述紡織纖維上漿工藝中應用到煮漿工藝,煮漿時的技術方案已在上文進行了敘述。后續步驟中,將紡絲纖維充分浸入形成的聚乙烯醇漿液中時,要保證紡絲纖維充分浸泡于聚乙烯醇漿液中,從而使紡絲纖維的表面都能夠包裹有聚乙烯醇漿液。充分浸泡后,紡絲纖維附著有液態的聚乙烯醇,為了使聚乙烯醇能夠穩固地位于紡絲纖維上,需要對液態的聚乙烯醇進行烘干、并冷卻,從而使聚乙烯醇的形態重新轉化為固態,防止聚乙烯醇的脫落。此外,上述烘干包括濕烘和干烘。其中,濕烘是指蒸汽通過散熱器加溫空氣進行,干烘是指通過烘筒直接熨烘。
[0037]進一步地,所述形成的衆絲纖維的直徑小于0.1?0.025mm。如此,直徑小于0.1?
0.025mm的漿絲纖維可順利通過織機鋼筘齒片之間的間隙,不會因漿絲纖維的直徑過大而與鋼筘齒片發生摩擦。
[0038]下面結合對比例對本發明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的有益效果進行對比。
[0039]利用傳統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生產的漿液對紡織纖維進行上漿,上述傳統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即在煮漿過程中,不對煮漿條件(溫度、投料速度等)進行控制,只要固態聚乙烯醇目測溶于水中即可。
[0040]如圖2所示,其為利用傳統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生產的漿液對紡織纖維進行上漿形成的漿絲纖維的微觀照片。
[0041]如圖3所示,其為利用本發明的煮漿工藝生產的漿液對紡絲纖維進行上漿形成的漿絲纖維的微觀照片。
[0042]從上述照片中可以看出,圖2中的漿絲纖維上明顯可以觀察到若干細小顆粒,而圖3中的漿絲纖維表面上沒有細小顆粒,其直徑均一,上漿效果較好。
[0043]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形成的漿液中不含有細小顆粒,在紡絲纖維上漿包裹上述漿液后,紡絲纖維上不會形成阻礙紡絲的顆粒,從而使紡絲纖維的耐磨性保持穩定,提高了紡織產品的質量、以及織造的生產效率。[0044]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0045]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一種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水加熱上升至9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步驟與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步驟保持同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聚乙烯醇的煮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持續的時間為30min。
5.一種應用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煮漿工藝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包括:將水加熱上升至88?92°C后,以11.llg/s的投料速度,向水中投入固態的聚乙烯醇,并進行攪拌,待固態的聚乙烯醇完全溶解后,形成聚乙烯醇漿液,將紡絲纖維充分浸入形成的聚乙烯醇漿液中,經烘干、冷卻后形成漿絲纖維。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水加熱上升至90°C。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攪拌步驟與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步驟保持同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投入固態聚乙烯醇持續的時間為30min。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包括濕烘和干烘。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紡織纖維上漿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形成的漿絲纖維的直徑小于0.1?0.025臟。
【文檔編號】D06B3/02GK103757845SQ201410027563
【公開日】2014年4月30日 申請日期:2014年1月21日 優先權日:2014年1月21日
【發明者】孫紅梅, 蔡美芳 申請人:蘇州宜新織造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