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縫紉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具有針桿驅動機構的縫紉機。
背景技術:
有一種使針桿擺動來進行之字縫、鎖眼等的縫紉機。縫紉機具有沿上下方向驅動針桿的針桿驅動機構。針桿驅動機構具有將上軸和針桿連結起來的針桿連桿。針桿連桿有時會因與上軸相連結的連結部分等產生晃動而在水平面內發生傾斜。因此,該縫紉機具有用于防止針桿連桿傾斜的結構。例如,日本特許公開2003年第24664號公報所記載的縫紉機具有第一引導部件230、第二引導部件240和驅動力傳遞部件250。如圖12所示,第一引導部件230在針桿連桿220的右側(圖12的右上方)具有引導構件231和方形擋塊232。引導構件231在針桿連桿220這一側的側面上具有上下延伸的槽部231A。方形擋塊232能夠在槽部23IA內上下滑動。方形擋塊232是能夠在引導部件231的槽部231A內滑動的大致矩形狀的構件。方形擋塊232借助于軸(省略圖示)設置在針桿連桿220的下端222上。軸沿與針桿連桿220的運動面正交的方向延伸。第二引導部件240在針桿連桿220的前側(圖12的左下方)具有引導構件241和方形擋塊242。引導構件241是上下延伸的大致矩形狀的構件,具有上下延伸的狹縫241A。方形擋塊242能夠沿著狹縫241A上下滑動。方形擋塊242是能夠在第二引導部件240的狹縫241A內滑動的大致矩形狀的構件。方形擋塊242借助于軸242A設置在針桿連桿220的下端222上。軸242A沿與針桿連桿220的運動面正交的方向延伸。在軸242A上,在方形擋塊242的左側(圖12的左下方)設置有方形擋塊252。驅動力傳遞部件250的導向構件251具有引導槽251B。方形擋塊252能夠在引導槽25IB內滑動。驅動力傳遞部件250借助于方形擋塊252將針桿連桿220的下端222的移動傳遞到針桿212。在縫紉機中,第一引導部件230、第二引導部件240引導針桿連桿220的下端222的移動。因此,縫紉機會防止針桿連桿220在水平面內發生傾斜。方形擋塊252有可能會沿軸242A的軸向移動而靠近或遠離針桿212。在方形擋塊252沿軸242A的軸向移動時,方形擋塊252和引導槽25IB的壁面25ID有可能會彼此接觸。在方形擋塊252和引導槽251B的壁面251D彼此接觸時,有可能會產生噪音。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防止自針桿連桿和針桿之間的連接部產生噪音的縫紉機。技術方案I的縫紉機具有針桿臺,其以能夠使針桿沿該針桿的軸向移動的方式支承該針桿;擺動機構,其使上述針桿與上述針桿臺一起在鉛垂面內擺動;以及針桿連桿,伴隨著驅動源的驅動,其一端在與上述鉛垂面平行的鉛垂面內作圓周運動,并且,其另一端使上述針桿沿上述軸向移動,其中,該縫紉機具有第一引導構件,其具有第一引導部,且設置在上述針桿上,使上述針桿不能繞軸心旋轉,該第一引導部由沿著上述擺動機構使上述針桿擺動的方向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第一方形擋塊,其設置在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以能夠沿著上述第一引導部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的方式配置,借助于上述第一引導構件將上述針桿連桿的運動傳遞到上述針桿;第二引導構件,其具有第二引導部,該第二引導部由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第二方形擋塊,其設置在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通過在上述針桿連桿的一端作圓周運動時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引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軸部,其具有凸緣部,以能夠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旋轉的方式支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并且,固定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突出部,其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向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突出;以及第三引導構件,其通過引導上述突出部,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弓I導上述針桿連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借助于上述第一引導構件將上述針桿連桿的運動傳遞到上述針桿。上述第二方形擋塊通過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引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上述第三引導構件通過引導設置在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的突出部,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引導上述針桿連桿。因此,縫紉機能夠防止針桿連桿向上述針桿側或與上述針桿相反的一側傾斜。軸部由于具有凸緣部,因此能夠防止第一方形擋塊和第二方形擋塊沿軸部的軸向移動。因此,縫紉機能夠防止自針桿連桿和針桿之間的連接部產生噪音。在技術方案2的縫紉機中,上述軸部將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重疊起來地貫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并且,在上述凸緣部和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之間夾持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因此,縫紉機能夠防止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沿上述軸部的軸向移動。因此,縫紉機能夠防止自第一方形擋塊和第一引導構件之間的連接部產生噪音。在技術方案3、4的縫紉機中,上述突出部是一對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沿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延伸的突出構件,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具有板狀部,該板狀部位于上述一對突出構件之間且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因此,縫紉機能夠防止上述針桿連桿向上述針桿側或與上述針桿相反的一側的方向傾斜。在技術方案5 8的縫紉機中,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因此,操作者能夠容易地組裝第三引導構件。在技術方案9的縫紉機中,上述軸部具有圓柱狀的軸,上述凸緣部設置在上述軸的一端且向上述軸的徑向外側突出,上述軸部的另一端固定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因此,軸部以能夠分別使第一方形擋塊和第二方形擋塊旋轉的方式支承第一方形擋塊和第二方形擋塊,并且,防止第一方形擋塊與第一引導槽相接觸。因此,縫紉機能夠防止自針桿連桿和針桿之間的連接部產生噪音。在技術方案10、11的縫紉機中,上述第二引導部是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通孔。由于第二引導槽81為通孔,因此,縫紉機的第二方形擋塊能夠精度良好地沿著第二引導部上下運動。
圖1是縫紉機I的內部構造的局部立體圖。[0015]圖2是針桿驅動機構2的分解立體圖。圖3是針桿連桿50的自右斜上方所視的立體圖。圖4是針桿連桿50的自左斜上方所視的立體圖。圖5是針桿連桿50的下端部52的放大圖。圖6是機臂100的自前側所視的立體圖。圖7是針桿連桿50、第二方形擋塊54和第一方形擋塊55附近的構造的立體圖。圖8是圖7的針桿連桿50附近的機構的自背面側所視的立體圖。圖9是圖7的針桿連桿50附近的機構的后視圖。圖10是機臂100的自前側所視的立體圖(省略第二引導構件80)。圖11是機臂100的自左斜上方所視的立體圖。圖12是以往的縫紉機的內部構造的局部立體圖。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附圖,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的縫紉機I。分別將圖1紙面的表面側、背面側、上側、下側、左側、右側作為縫紉機I的右側、左側、上側、下側、前側、后側。圖1僅表示縫紉機I的內部構造的一部分。縫紉機I在機臂100 (參照圖6)內具有針桿驅動機構2、縫紉機電動機3、上軸4和擺動軸5。上軸4沿前后方向延伸。針桿驅動機構2設置在上軸4的前端。縫紉機電動機3設置在上軸4的后端。上軸4伴隨著縫紉機電動機3的驅動而旋轉。擺動軸5在上軸4的下方與上軸4平行地延伸。擺動桿15設置在擺動軸5的前端。擺動軸5伴隨著未圖示的電動機的驅動而旋轉。參照圖2,說明針桿驅動機構2的構造。針桿驅動機構2具有針桿8、針桿臺10、挑線桿曲柄30、針桿連桿50和第三引導構件60等。針桿8沿上下方向延伸,在針桿8的下端部安裝有機針6。在針桿8的上下方向中央部的稍靠上方的位置上固定有第一引導構件22。第一引導構件22具有針桿支承部22A、第一引導槽22B和滑動用突起22C等。針桿支承部22A具有沿著針桿8的軸向的開口部。通過針桿8貫穿該開口部,第一引導構件22以能夠使針桿8與針桿支承部22A —體地移動的方式將該針桿8支承在該針桿支承部22A上。第一引導槽22B沿與針桿8的軸向正交的方向且與針桿8的擺動方向相同的左右方向延伸。第一引導槽22B為在左視狀態下呈橫轉過來的大致U字形的槽部。第一引導槽22B以開口部分朝向后方的方式設置。因此,第一引導構件22具有由沿著針桿8的擺動方向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的部分。第一引導槽22B的上下高度比第一方形擋塊55的上下高度大一些。因此,第一方形擋塊55能夠沿著第一引導槽22B的相對的引導面滑動。滑動用突起22C自針桿支承部22k的左側向左突出,能夠沿著長孔2IA滑動。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長孔21A設置在平板狀的針桿引導構件21上。針桿引導構件21固定在針桿臺10的左后端,能夠與針桿臺10—體地向左右方向擺動。第一引導構件22通過滑動用突起22C沿著長孔21A滑動,在上下方向上引導針桿8,并且,防止針桿8繞軸心旋轉。SP,第一引導構件22使針桿8不能繞軸心旋轉。針桿臺10以能夠使針桿8向左右方向擺動的方式支承該針桿8。針桿臺10具有支承部11、軸12、下端部13和連結部14等。圓筒狀的支承部11設置在針桿臺10的上端部。軸12能夠貫穿支承部11,軸12的后端部固定于機臂100的前端部101(參照圖6)。下端部13具有能夠被針桿8貫穿的孔(省略圖示)。連結部14為自下端部13向后方突出的、在俯視狀態下呈大致U字狀的凹部,連結部14與第三方形擋塊17相連結。針桿臺10伴隨著擺動桿15的擺動而在鉛垂面內以軸12為中心向左右方向擺動。針桿臺引導件18和針桿臺止擋件19設置在下端部13的前方。在俯視狀態下呈L字形的針桿臺引導件18的沿前后方向延伸的部分插入到前端部101 (參照圖6)中并固定于前端部101。針桿臺引導件18的沿左右方向延伸的部分與下端部13的前表面相抵接,限制針桿臺10的前后方向的移動。針桿臺止擋件19位于針桿臺引導件18的左方,通過一對螺栓20固定在前端部101。在針桿臺10向左方擺動時,針桿臺止擋件19的右端部與針桿引導構件21相接觸。因此,針桿臺止擋件19能夠限制針桿臺10向左方的擺動。利用固定在前端部101的螺絲等的突出部(省略圖示)來限制針桿臺10向右方的擺動。挑線桿曲柄30固定在上軸4的前端部。挑線桿曲柄30具有挑線桿31和挑線桿主體32。挑線桿31設置在挑線桿主體32的頂端,向右上方延伸。挑線桿主體32以能夠轉動的方式設置在挑線桿曲柄30上。挑線桿曲柄30在左側面中央具有開口。針桿曲柄40插入固定于該開口,針桿曲柄40在前端部具有突起部41。向前方突出的突起部41呈在前端部具有螺紋孔(省略圖示)的大致圓筒狀,突起部41插入固定于上端部51的中央。參照圖2 圖5,說明針桿連桿50的構造。針桿連桿50是用于將上軸4的旋轉傳遞到針桿8的大致桿狀的構件。針桿連桿50具有上端部51、下端部52和軸部50A。在主視狀態下呈大致圓形的上端部51在內側嵌有軸承內置部51A。軸承內置部51A內置有軸承,并且,在中央設置有螺絲51B。螺絲51B緊固在突起部41上。因此,上端部51能夠以螺絲51為中心旋轉。下端部52為軸部57能夠貫穿的圓筒狀部分。軸部50A將上端部51和下端部52連接起來。如圖5所示,軸部57具有軸57A和凸緣部57B。軸57A為能夠貫穿下端部52的圓柱狀的部分。凸緣部57B為設置在軸57A的一端且向軸57A的徑向外側突出的圓盤狀的部分。凸緣部57B的直徑比軸57A的直徑大且比第一方形擋塊55的上下高度小。軸部57將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重疊起來地貫穿它們。下端部52具有兩個未圖示的螺紋孔。兩個螺紋孔分別沿與軸部57的貫穿方向交叉的方向延伸,并且,分別與下端部52的通孔相連接。通過螺絲58、59分別緊固在兩個螺紋孔中并與軸57A相抵接,軸部57固定在下端部52中。軸部57的凸緣部57B和下端部52在它們之間夾持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能夠分別繞軸57A轉動。第一方形擋塊55是在中心具有能夠被軸57A貫穿的孔的棱柱狀的構件,第一方形擋塊55借助于軸部57設置在下端部52上。第一方形擋塊55的上下高度比第一引導槽22B的上下高度小一些。第一方形擋塊55能夠沿著第一引導槽22B的相對的引導面滑動。第一方形擋塊55通過沿著第一引導槽22B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將針桿連桿50的下端部52的運動傳遞到第一引導構件22。第二方形擋塊54是在中心具有能夠被軸57A貫穿的孔的棱柱狀的構件,第二方形擋塊54借助于軸部57設置在下端部52上。第二方形擋塊54的左右方向的長度比第二引導槽81的左右方向的長度小一些。第二方形擋塊54通過沿著第二引導槽81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在上下方向上引導下端部52。[0038]參照圖2、圖6、圖7,說明第二引導構件80。第二引導構件80在針桿連桿50的前側與針桿連桿50的運動面平行地固定于前端部101。第二引導構件80是用于引導第二方形擋塊54的上下運動的大致矩形的板狀構件。第二引導構件80在中央具有第二引導槽81。第二引導槽81是沿上下方向延伸的通孔。因此,第二引導構件80具有由沿上下方向延伸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的部分。通過第二方形擋塊54沿著第二引導槽81的相對的引導面上下運動,下端部52上下運動。由于第二引導槽81為通孔,因此,第二方形擋塊54能夠精度良好地沿著第二引導槽81上下運動。如圖3所示,下端部52在右側面上具有一對突出構件53、53。一對突出構件53、53是沿與軸57A的軸向正交的方向延伸且空開規定間隔地設置的板狀構件。一對突出構件53,53分別在中央部具有用于實現輕量化的通孔56。如圖8、圖9所示,第三引導構件60是水平截面呈L字形狀的金屬構件,第三引導構件60具有彼此正交的平板狀的板狀部60A和平板狀的固定部60B。板狀部60A的厚度比一對突出構件53、53的間隔小一些。板狀部60A與針桿8的軸向平行地沿上下方向延伸且設置在一對突出構件53、53之間。如圖10、11所示,固定部60B以其一表面面對前端部101的側面102的內側,其另一表面面對壓板70的方式配置。壓板70在其與前端部101之間夾持固定部60B。通過螺絲71、71分別緊固在設置在壓板70上的螺紋孔中,第三引導構件60固定于前端部101。參照圖1和圖2,說明縫紉機I的動作。上軸4伴隨著縫紉機電動機3的驅動而旋轉。伴隨著上軸4的旋轉,挑線桿曲柄30和針桿曲柄40旋轉。伴隨著針桿曲柄40的旋轉,突起部41在與上軸4的軸線正交的鉛垂面內作圓周運動。伴隨著突起部41的圓周運動,上端部51在與該鉛垂面平行的鉛垂面內作圓周運動。伴隨著上端部51的圓周運動,第二方形擋塊54沿著第二引導槽81的相對的引導面上下運動,因此,下端部52也上下運動。下端部52借助于軸57A支承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因此,第一方形擋塊55與第二方形擋塊54 —起上下運動。第一方形擋塊55位于第一引導構件22的第一引導槽22B內。因此,通過第一方形擋塊55上下運動,第一引導構件22上下運動。針桿8由于固定在第一引導構件22上,因此其與第一引導構件22 —起上下運動。因此,伴隨著縫紉機電動機3的驅動,下端部52使針桿8上下運動。通過針桿8上下運動,縫紉機I進行縫制。板狀部60A (參照圖8)通過引導突出構件53、53,在上下方向上引導針桿連桿50。因此,縫紉機I即使使縫紉機電動機3以高速旋轉,也能夠防止針桿連桿50向針桿8側或與針桿8相反的一側傾斜。擺動軸5伴隨著未圖示的電動機的驅動而旋轉。擺動桿15伴隨著擺動軸5的旋轉而向左右方向擺動。軸16在前端部具有第三方形擋塊17。第三方形擋塊17嵌在連結部14中。因此,伴隨著擺動桿15的擺動,針桿臺10以軸12為中心向左右方向擺動。第一引導構件22與針桿臺10 —起沿左右方向擺動。即,擺動桿15使針桿8與針桿臺10 —起在鉛垂面內擺動。通過針桿8向左右方向擺動且上下運動,縫紉機I能夠進行之字縫。縫紉機I的軸部57具有凸緣部57B。凸緣部57B會防止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沿軸部57的軸向(特別是向針桿8側)移動。第一方形擋塊55的前表面不與第一引導槽22B的后側的內表面相接觸。因此,縫紉機I能夠防止自針桿連桿50和針桿8之間的連接部產生噪音。由于第一方形擋塊55的前表面不與第一引導槽22B的內表面相接觸,因此針桿驅動機構2的耐久性會提高。針桿連桿50將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重疊起來地將它們保持在下端部52的前側。因此,操作者能夠容易地組裝針桿連桿50。由于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等進行滑動運動,因此操作者需要向它們供給潤滑油。由于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位于下端部52的前側,因此操作者能夠容易地進行供油。擺動軸5和擺動桿15是擺動機構的一例。突出構件53是突出部的一例。縫紉機電動機3是驅動源的一例。第一引導槽22B是第一引導部的一例。第二引導槽81是第二引導部的一例。上述實施方式能夠進行各種變形。例如突出構件53可以為一個。在該情況下,縫紉機I只要空開規定間隔地設置有一對板狀部60A,在一對板狀部60A之間配置一個突出構件53即可。針桿連桿50可以在下端部52的左側面上設置一對突出部件53、53。第三引導構件60的形狀并不限于水平截面呈L字形狀的形狀,可以是棱柱狀。在該情況下,第三引導構件60的一側面可以固定在前端部101的側面102的內側。第二引導構件80可以設置在針桿連桿50的后側。在該情況下,縫紉機I只要設置兩個軸部57即可。一軸部在凸緣部和下端部52之間夾持第一方形擋塊55地支承第一方形擋塊55。另一軸部在凸緣部和下端部之間夾持第二方形擋塊54地支承第二方形擋塊54。第二引導構件80可以不在中央具有第二引導槽81。在該情況下,第二引導構件80由左右一對沿上下方向延伸的板部構成。左右一對板部彼此沿針桿8的軸向延伸而構成彼此相對的第二引導部。左右一對的板部只要在左右一對板部之間在上下方向上引導第二方形擋塊54即可。第一引導槽22B并不限于在左視狀態下呈橫轉過來的大致U字形的槽部,可以是上下一對沿左右方向延伸的板部。上下一對板部只要彼此相對,以能夠使第一方形擋塊55在上下一對板部之間滑動的方式引導第一方形擋塊55即可。
權利要求1.一種縫紉機(I),其具有: 針桿臺(10),其以能夠使針桿沿該針桿的軸向移動的方式支承該針桿; 擺動機構(5,15),其使上述針桿與上述針桿臺一起在鉛垂面內擺動;以及 針桿連桿(50),伴隨著驅動源(3)的驅動,其一端(51)在與上述鉛垂面平行的鉛垂面內作圓周運動,并且,其另一端(52)使上述針桿沿上述軸向移動,其特征在于, 該縫紉機具有: 第一引導構件(22),其具有第一引導部(22B),且設置在上述針桿上,使上述針桿不能繞軸心旋轉,該第一引導部由沿著上述擺動機構使上述針桿擺動的方向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 第一方形擋塊(55),其設置在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以能夠沿著上述第一引導部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的方式配置,借助于上述第一引導構件將上述針桿連桿的運動傳遞到上述針桿; 第二引導構件(80),其具有第二引導部(81),該第二引導部由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相對的引導面構成; 第二方形擋塊(54),其設置在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通過在上述針桿連桿的一端作圓周運動時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的相對的引導面移動,沿著上述第二引導部引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 軸部(57),其具有凸緣部(57B),以能夠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旋轉的方式支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并且,固定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 突出部(53),其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向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突出;以及 第三引導構件(60),其通過引導上述突出部,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引導上述針桿連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軸部將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重疊起來地貫穿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并且,在上述凸緣部和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之間夾持上述第一方形擋塊和上述第二方形擋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突出部是一對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沿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延伸的突出構件,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具有板狀部(60A),該板狀部位于上述一對突出構件之間且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突出部是一對自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沿與上述軸部的軸向正交的方向延伸的突出構件,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具有板狀部(60A),該板狀部位于上述一對突出構件之間且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101)。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三引導構件固定于縫紉機的前端部。
9.根據權利要求1 8中任一項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軸部具有圓柱狀的軸(57A), 上述凸緣部設置在上述軸的一端且向上述軸的徑向外側突出,上述軸部的另一端固定于上述針桿連桿的另一端。
10.根據權利要求1 8中任一項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引導部是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通孔。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縫紉機,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二引導部是與上述針桿`的軸向平行地延伸的通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縫紉機。該縫紉機能夠防止自針桿連桿和針桿之間的連接部產生噪音。針桿連桿(50)具有上端部(51)、圓筒狀的下端部(52)和將上端部和下端部連接起來的軸部(50A)。軸部(57)支承第一方形擋塊(55)和第二方形擋塊(54),固定在下端部(52)中。軸部(57)具有軸(57A)和凸緣部(57B)。凸緣部的直徑比軸的直徑大。第一方形擋塊和第二方形擋塊位于凸緣部和下端部之間,能夠繞軸轉動。通過螺絲貫穿設置在下端部(52)上的螺紋孔,軸(57A)固定在下端部中。下端部在側面上具有一對空開規定間隔的突出構件(53、53)。第三引導構件(60)位于一對突出構件之間。
文檔編號D05B3/02GK202913200SQ201220552060
公開日2013年5月1日 申請日期2012年10月25日 優先權日2011年10月31日
發明者鹽谷哲司, 和田哲也, 柴田到, 桝谷隆志, 鈴木裕之 申請人:兄弟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