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吸收器,特別是一種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
背景技術:
印花機印花時布面的毛屑會很大的影響印花效果,現有技術在印花機印花之前清除 毛屑的方法, 一般都是手工去屑,由于人工操作的不足,太用力去屑會造成刷毛布面, 太不用力去屑又無法完全消除布面毛屑,這兩種結果都會直接影響印花效果,所以很難 達到理想的布面去毛屑效果。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使用方便,既不會刷毛布 面,又能完全清除布面毛屑達到理想去毛屑效果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它主要包括毛刷, 毛刷為毛刷輥,設置在不銹鋼布槽上方,不銹鋼布槽兩邊設有斜坡,同時在毛刷輥兩邊 設有壓板,在毛刷輥上側設有吸塵管,吸塵管與吸風機連接,吸風機通過風道連接載塵 箱。不銹鋼布槽兩邊的斜坡和壓板配合,能起到控制布料與毛刷輥接觸的方向,防止布 料被毛刷輥巻入,然后通過毛刷和吸塵管的組合達到去毛屑效果。所述的毛刷可以由兩 個毛刷輥組成,毛刷輥上設置的是斜狀螺旋式排列直立毛,其吸塵管的吸塵口設置在兩 個毛刷輥之間。使用特定形狀的刷毛對去毛屑及保護布面起到關鍵作用,而吸塵管設置 在兩個毛刷輥之間也可以達到最大吸力的效果。
為了增加吸風機吸力,同時方便安裝,減小本設備的體積所述的吸塵管和吸風機之 間通過連接軟管連接,且所述的吸風機采用高吸力方薄型吸風機。載塵箱為可拆卸透明 載塵箱,載塵箱四周的邊板為可拆卸式邊板,采用高密度滌綸絲網構成,這樣的載塵箱 能清楚的顯示其載塵狀態,同時邊板采用特殊的高密度滌綸絲網材質能方面拆下后清除 棉粒和棉屑。
本實用新型所得到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毛刷輥和吸塵管配合使用達到去毛屑 效果,不銹鋼布槽設計精巧,通過其與壓板的配合,能保障布料順利去毛屑而不被巻入毛刷輥中,同時毛刷輥才有特殊排列的刷毛,有效刷出毛屑。載塵箱透明設計,方便操 作員明了載塵箱工作狀態,及時清理,且再用特殊的載塵箱邊板材料,清理徹底。同時, 這種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還具有體積小,功率大,方便安裝等特點。
圖l是本實施例l主視圖2是本實施例1A-A截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實施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實施例l
如圖1、圖2所示,本實施例描述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它主要包括毛刷,毛 刷為毛刷輥l,設置在不銹鋼布槽2上方,不銹鋼布槽2兩邊設有斜坡21,同時在毛刷 輥1兩邊設有壓板3,在毛刷輥1上側設有吸塵管4,吸塵管4通過連接軟管8與吸風機 5連接,吸風機5通過風道6連接載塵箱7。所述的毛刷可以由兩個毛刷輥1組成,毛刷 輥1上設置的是斜狀螺旋式排列直立毛,且吸塵管4的吸塵口 41設置在兩個毛刷輥1 之間。所述的吸風機5采用高吸力方薄型吸風機。載塵箱7為可拆卸透明載塵箱,載塵 箱四周的邊板為可拆卸式邊板,采用高密度滌綸絲網構成。所述的載塵箱可拆卸結構是 抽屜式結構。所述可拆卸邊板是指四周邊板通過卡接組成載塵箱。
權利要求1.一種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它主要包括毛刷,其特征是所述的毛刷為毛刷輥,設置在不銹鋼布槽上方,不銹鋼布槽兩邊設有斜坡,同時在毛刷輥兩邊設有壓板,在毛刷輥上側設有吸塵管,吸塵管與吸風機連接,吸風機通過風道連接載塵箱。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其特征是所述的毛刷由兩個毛 刷輥組成,毛刷輥上設置的是斜狀螺旋式排列直立毛,且吸塵管的吸塵口設置 在兩個毛刷輥之間。
3.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其特征是所述的吸塵管和 吸風機之間通過連接軟管連接,且所述的吸風機采用高吸力方薄型吸風機。
4. 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其特征是所述的載塵箱為 可拆卸透明載塵箱,載塵箱四周的邊板為可拆卸式邊板,采用高密度滌綸絲網 構成。
5.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印花機布而毛〗肖'吸收器,其特征是所述的載塵箱為可拆 卸透明載塵箱,載塵箱四周的邊板為可拆卸式邊板,采用高密度滌綸絲網構成。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所設計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它主要包括毛刷,毛刷為毛刷輥,設置在不銹鋼布槽上方,不銹鋼布槽兩邊設有斜坡,同時在毛刷輥兩邊設有壓板,在毛刷輥上側設有吸塵管,吸塵管與吸風機連接,吸風機通過風道連接載塵箱。所述的毛刷可以由兩個毛刷輥組成,毛刷輥上設置的是斜狀螺旋式排列直立毛,其吸塵管的吸塵口設置在兩個毛刷輥之間。本實用新型所得到的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毛刷輥和吸塵管配合使用達到去毛屑效果,不銹鋼布槽設計精巧,通過其與壓板的配合,能保障布料順利去毛屑而不被卷入毛刷輥中,同時毛刷輥才有特殊排列的刷毛,有效刷出毛屑同時,這種印花機布面毛屑吸收器還具有體積小,功率大,方便安裝等特點。
文檔編號D06B23/00GK201424581SQ20092011929
公開日2010年3月17日 申請日期2009年5月7日 優先權日2009年5月7日
發明者莫炳榮, 莫榮明 申請人: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